

1994 - 95年西藏人权状况
移民----最後的解决
几年前,中国当局就设法派遣更多的军人、官员到西藏定居,并以此作为政治上压服藏人,防止日益扩大之反抗运动的手段。拥有三十万之众的驻西藏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都要准备在西藏定居。95年,解放军的一个指挥部已从成都迁到拉萨。
此外中国当局还找到了另一条移民途径,即国际资助西藏的有关建设项目,使大量中国人得以在西藏定居。
1993年5月12日就西藏问题在成都召开了一个极为秘密的会议,根据被泄漏的内容,会议决定让西藏土地上充满中国移民。19 94年5月的香港报刊报道;北京的部分主要官员都在努力试图通过制定众多的发展计划,以吸引大量中国人移居“西藏自治区"。
1994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明确表示:中央要对军人和军队所属人员、技术人员、建设者等给予特别的优惠待遇(住房、
工作等方面),并鼓励他们定居西藏。
自1949-50年侵入西藏以来,康区被中国人划入中国的四川、云南等省份,安多的一部分被称为青海,另一部分划入甘肃等中国省份,在康和安多有大量的中国移民。对“西藏",中国人重新作出解释,仅用来指称卫藏地区。即所谓的“西藏自治区"。康与安多则被认为是中国的辖土;认识此点是极为重要的,如果按中国的概念,认为康和安多是中国的辖土,则对该地区的移民,会被解释为没有向西藏移民。 中国政府不仅否认向西藏移民,而且还称为了发展藏人落後的经济,许多中国专业人员到西藏是必要的;根据收集到的来自西藏的消息,对西藏的移民仅仅是根据中国自身的利益。而且其“建设"也仅仅著眼于中国移民的利益。
对西藏的移民,使当地藏人遭受歧视并损害了他们的权益。由于无视藏人的利益而给予移民特殊的利益,因此有许多中国人移居西藏。由国际资助的在西藏的发展计划,有利于中国对西藏移民。藏人却遭受歧视而且没有从中直接获益。如有两个由国际支持的所谓西藏建设的项目受到批评,其中由欧盟支援的发展巴囊的西藏粮仓计划于1994年被推迟,因该建设项目,不仅没有给予藏人应有的权益,反而遭到歧视。联合国世界粮食3357发展计划,对一江两河流域的藏人无益却鼓励大量中国移民前往西藏。
两年间有关移民的报道摘录:
人权组织1995年6月14日发布的消息:中国政府计划于1995年将五千余户中国人迁入安多的兴海县。
1993年底中共军方决定:新入伍者的户口将迁往驻地,其主要目的是让军人专业後在西藏定居。
1995年 月25日中共宣布迁移一千名技术人员和官员进藏。
据消息从1995年6月23日开始在北京为部分进藏人员进修训练,其中五百人已被选为进藏人员并已出发。
1994年12月的一份公告称:学生也成为入藏人员的组成部分,在西藏的一百个工作指标,有西安、陕西、浙江等省的四百余人申请。最後从中挑选一百名大学毕业生入藏。
美国之音1995年7月6日报道三十名中国官员前往阿里任职。
1995年4月22日新华社消息:中国内地浙江地区,约有两千名职工要求到西藏去工作。当地党委决定遣1970人到西藏,进行四十五个项目的建设。
1995年5月16日,在拉萨召开的第六届第三次政协会议中指出:在那曲西部,有一万两千余来自青海甘肃等地区的挖金者。
联合国投资一千七百五十万美元的世界粮食计划(3357UN),虽称是发展西藏粮食的计划,但该计划使十三万中国人来到西藏,其中大部分并且定居西藏。中国对西藏的移民是加强其所谓西藏不可分割的说法,并让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变成少数民族。在中国的发展计划和联合国的援助中,藏人没有获得任何特殊的利益,而且还遭到歧视。
二 宗教信仰自由
认定班禅转世被政治化
认定班禅转世纯为宗教事务,达赖喇嘛于95年5月14日认定格登秋吉尼玛为十世班禅之转世,中共却称达赖喇嘛没有认定班禅转世的权力,并于11月29日公布了另一个假转世。从95年5月开始,十一世班禅格登秋吉尼玛及其父母等家人均告失踪。
格登秋吉尼玛现在已成为西藏最年幼的政治犯。国外许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虽然不断就此询问中国政府,但至今无任何确切的回答。
有关扎什伦布寺的堪布和中共任命的前班禅寻访小组组长恰扎仁波齐等的生命安全亦成为令人担忧的问题。恰扎仁波齐于 95年 5月失踪,他被控在确认转世一事上与达赖喇嘛秘密联系,据消息他已被拘押。
至今,因班禅转世一事而被捕的藏人有五十余人,其中大部分是僧人,也有扎什伦布寺僧在不承认中共认定的所谓转世时被逮捕的消息。
95年7月12日深夜,中共军警强行搜查扎什伦布寺并逮捕了许多僧侣,他们是因支持达赖喇嘛认定的转世而被逮捕。自达赖喇嘛认定班禅转世,中共就多次强令僧侣不得承认并批判恰扎仁波齐。对不从命者威胁要逐出寺门。从95年7月12日开始,当局遣工作队到各寺院,大力进行政治宣传活动。
然而,支持达赖喇嘛认定的转世,抗议中共干涉以及不承认中共所谓转世的传单标语等,在日喀则、拉萨、昌都、拉卜愣等西藏各地都有出现。
盘查寺院与驱逐僧尼
直贡以东五公里处的雅木日寺院,因院墙上发现西藏独立的传单,警察于95年1月8日和11日两次前来搜寺。第一次百余军警逮捕了一名僧侣;三日後再次搜查并逮捕了两名僧侣。其後又派工作组进行政治教育,将该寺的堪布和执法喇嘛等26名寺僧以与政治有染为名逐出寺院。
拉萨以北澎波县那兰陀寺院一寺僧,因佩戴达赖喇嘛的胸章,被警察发现後逮捕时遭到反抗。95年2月的最後一个星期,军警前来搜查时又 遭僧侣的反抗,僧侣们高声呐喊并用石头还击,军警冲入寺院後逮捕了32名僧侣,将64名僧侣赶出寺院。
95年2月17日,中共警告拉萨以北澎波县达隆寺如不停止反抗,将会关闭寺院。在中共军警前来搜查时,遭到僧人的反抗,有许多僧侣因此 造成重伤。
达隆寺以南25公里处的嘉扎尼姑寺,因有13名该寺尼姑在拉萨举行示威而被逮捕;95年3月底,荷枪实弹的中共军警搜查了该寺,据来自该寺的消息:军警向被捕尼姑家人索要两千元人民币作为被捕尼姑获释的条件,两千元相当于他们家人三年的收入。
95年6月直贡埃玛日寺院发生示威游行。军警在搜查该寺并逮捕四僧後,将其余寺僧全部赶出寺院,寺院被查封。
扎什伦布寺于95年7月12日夜遭到军警的搜查。在此之前,西藏自治区主管召开大会,令全体僧侣与会听讲,会上宣读了一份长达十五页的批判达赖喇嘛和恰扎仁波齐的文件,当即遭到僧侣们的反抗,有32名僧侣被捕。他们在审讯中大都遭到行刑并强迫他们“认罪"。其後, 工作队进入寺院,强迫向僧侣进行政治宣传教育,并强逼扎寺僧侣辱骂达赖喇嘛。
安多隆务寺两僧人因散发西藏独立的传单而在搜寺後于95年7月被捕。
联合国特使到西藏视察
94年11月联合国特使AbdlfattAmor先生前往西藏调查西藏的宗教信仰是否得到尊重。结束西藏之行後,在他写的一份报告中批评了中共的 宗教政策,证明与中共宣传的正好相反,在西藏宗教信仰没有得到尊重。报告建议中共政府制定一部尊重和宽容宗教信仰的法律并修改宪法。11月26日特使先生与雨农达瓦才仁会晤,雨农达瓦才仁二十天前刚刚结束为期二十七年的囚禁生涯。在会谈中,雨农达瓦才仁对犯人没有信仰自由表示焦虑。由于雨农达瓦才仁与联合国特使会谈,他再次被中共当局逮捕关押。
三、言论自由与和平抗议
和平示威及对此的镇压
中共当局声称和平示威的反抗者和秘密建立组织危害国家的统一而一直实行严厉镇压。
94至95年,因争取言论自由而被捕的僧尼
1949年中共对西藏的侵占遭到全体藏人的激烈反抗。从87年开始,由僧尼带领的争取西藏独立而进行的和平示威游行等抗议事件正在日趋 增多,从87年开始有三千五百余人在为争取西藏独立而进行和平示威中被捕。94年被捕的110名政治犯当中,五十名以上是僧侣,四十名以上是尼姑。 95年有 230名藏人政治犯被捕,其中183人是僧尼(112名僧侣,71名尼姑)。
据国际特赦组组织统计,94年发生十九次和平示威游行,每次都有人被捕。监狱中仍关押著628名西藏政治犯。95年共发生三十九次示威, 230名藏人被捕。其中第一季度发生十八次游行示威,有120余人被捕。从89年以来,95年2月是示威游行的次数最多的一个月;当时流亡藏人的八个非政府组织,组织了从德里到拉萨的和平进军活动。後来该计划被取消。
在此需要声明:由于传递信息不便,加上中共官方极力封锁,全面获得西藏消息是不可能的,上述被捕人数等,仅仅为本部门所获悉的消息,并不能认为是全部的数字。
1994-95年卫藏、安多的欧拉、拉卜愣、康区昌都等全藏范围内,抗议中共侵占西藏的标语或各种形式的抗议持续不断,中国当局在这些地区展开了严厉打击分裂活动的运动。至少有五名藏人被捕,其中一人判刑七年,一僧侣被欧打致残,一人失踪。
1995年1月28日,默竹贡嘎县的噶采有八名藏人被捕,其中有三人是僧侣。他们被控鼓吹西藏独立以及藏有违背当局观点的书籍等罪名。
控制言论和知情自由
中共一直都在努力阻止和堵截外人了解或收集令人触目惊心的西藏人权状况。94年11月联合国特使到西藏时,中共禁止非官方安排的接触,但特使仍然收到了二十五封藏人写给他的信,并将信转交日内瓦联合国总部。
1994-95年为阻止达赖喇嘛的消息在西藏的传布而逮捕了一些外国人。95年多次搜查返回尼泊尔的外国游客。
四、 政治犯遭受虐待
95年有五名政治犯被虐待致死,其中三名是妇女,两名是少年。94年有一人被虐待致死。对一些政治犯而言,被释放不过是名义上的,他们在释放後不久或在医治阶段即告死亡。有关政治犯被虐待致死以及扎什监狱残暴管理等,令西藏流亡政府担忧。尤其令人焦虑的是仍然没有合理的医治和足够的食物,对病人强制实施沉重的劳役等等。
- 久美嘉措,安多拉卜愣寺僧,因怀疑张贴西藏独立的标语而于95年5月19日被捕并欧打成重伤。据未经证实的消息:一名喝醉酒的警官残酷毒打他,使他的四肢不能动弹。
- 贡秋久美,安多玛曲县欧拉僧人,夏河县公安局怀疑其于95年3月在欧拉散发有关西藏独立的传单而被捕。据消息他受到毒打。
- 阿旺秋卓(19岁),95年中共因怀疑其展开西藏独立的活动而判刑三年,在扎什监狱服刑时,据说因肾病于95年1月送医,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 益西克珠(24岁),噶丹寺僧人,于94年在扎什监狱服六年刑期时送医治疗。据医生讲他的腿部受伤。可靠消息来源证实:他是被狱 卒踢伤肾脏而住院。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 多杰嘉赞、其美多杰、丹多、均为日喀则扎什伦布寺僧,同于95年7月12日夜间的大搜捕中被捕,被毒打致伤住进医院。消息来源是与嘉智仁波齐同做一监房,现逃亡印度的西藏难民。
- 据可以证实的消息来源报告:95年9月9日,那曲当雄的五名藏人在拉萨八郭街示威抗议干涉班禅转世的问题时被捕。他们遭到刑求,其中一人被毒打致重伤而送医院急救。
- 罗舟嘉措, 95年5月在扎什监狱散发西藏独立的传单、高呼西藏独立的口号而被毒打致伤。
政治犯在关押期间或释放後不久离奇死亡
- 朋措永吉(20岁),94年因思想犯被判刑五年。6月4日,在拉萨一军队医院因头部重伤而圆寂。据消息来源指证:她是94年2月11日在监狱中,为欢庆藏历新年而与其他尼姑一起唱西藏独立歌曲时被狱卒所欧打。她于92年17岁时,在参加一次短暂的示威游行後被逮捕。
- 扎西次仁,日喀则央摩地方章孜寺寺僧。因在村中散发西藏独立的传单而于89年11月28日被捕,长年的囚禁和狱卒的暴虐加上没有合理的医疗,使健康状况恶化;94年获释就医,95年5月圆寂,终年59岁。
- 嘉赞噶松,95年2月20日圆寂,终年24岁。生前为拉萨噶日寺尼姑。因进行西藏独立的活动于93年6月14日被捕,判刑两年;在扎什监狱服刑一年半後,于94年11月以患有肾病为名送医院治疗并宣布获释,但不久死亡。
- 喜热旺姆,据可靠消息来源证实:她因遭受虐待,于94年4月在扎什监狱圆寂,终年18岁。其遗体被送上天葬台时,发现肾肝等内脏严重受损。
- 西热旺姆,95年5月在她十五时圆寂。当时她被认为是最年幼的政治犯。她是拉萨附近米琼寺新入寺的尼姑,十二岁时与其他尼姑一起举行示威游行而被判三年徒刑,刑满後仅三个月死于拉萨一军队医院中。
- 索南扎西,拉萨日光联合会干部,于93年参加示威,5月26日在家中被捕,残遭酷刑,于95年初死亡。
五、尼泊尔遣返西藏难民
由于西藏政治环境恶劣,为了躲避中共的暴虐以及寻求在流亡政府开办的学校中获得求学机会,许多西藏人试图通过尼泊尔前往印度。但 1995年有许多西藏难民被尼泊尔警察直接遣返。据驻加德满都的西藏流亡政府代表提供的数字:94年4月至9月间,有三百余西藏难民被尼 警遣返後交给中国警察,这些落入中国警察手中的西藏人将会失去一切权力并处于暴力威胁当中。尼泊尔当局违背了曾承诺要实施的国际法。根据国际法,如有西藏难民应首先交给在加德满都的联合国难民总署,经总署鉴别难民身份後作出处理。但是上述被遣返者没有一个是经过难民总署的。他们被关押在玛哈拉几甘集军官训练营旁边的监狱中,遭到暴力虐待後直接交给中国军警。美国、澳大利亚、联合国难民总署等虽强烈谴责尼泊尔的行为,但遣返工作仍在进行。
六、 受教育的机会
西藏父母为子女接受教育的选择自由,由于中国当局于94年9月公布的一项政策而受到限制。根据该政策,公务员和干部在国外受教育的子 女限期召回。当局威胁如不照办将会处于撤职、开除党纪和公职以及停止加薪等处罚,据西藏安全部提供的数字:至少有75名儿童因此被父母专程召回。
在西藏,94年仍不断有西藏学生在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等方面受歧视的报告。据TIN的研究报告:94年西藏大学的西藏学生仅占百分之四 十五,其余为中国籍学生。据国际大赫组织95年的报告,许多西藏人为教育质量的低劣而担忧,而且西藏儿童很难获得进入中小学的机会。对学生只注重当局之世界观的宣传灌输。94年对青年学生进行了为期三年的爱国主义教育。以消除人们盼望达赖喇嘛回来的愿望和西藏独立的思想。在此期间,各学校必须进行升中国国旗,唱中国国歌的活动。
七、未成年者的权益
西藏政府为关注许多未成年儿童因政治原因被逮捕关押的问题。94年,有三十四名少年和十一名少女在西藏被捕。他们都在十八岁以下,其中最年幼的是两名十二岁的囚犯,其中一人死于虐待。到九四年十二月,上述中有二十六人在十八岁以下,有十三人在十六岁以下(其中七人是少女)。
尼泊尔遣返的西藏难民中表明有儿童。94年4月至9月间,至少有25名少女被遣返。另一次的遣返包括来自康区的两名十三岁儿童和来自安 多的一名六岁儿童。他们在尼泊尔关押期间,因受到暴力虐待而昏迷不醒。
95年,中国当局又制造了最年幼的西藏政治犯。格登秋吉尼玛在六岁时被达赖喇嘛确认为十一世班禅,几个星期後失踪,其安全令人担忧。
八、西藏妇女的权益
1994年,中国制定了一个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的法律草案,该法于95年6月生效。制定该法的目的是控制所谓低质量人口的增长。据TIN九四年收集的资料和与此相符的西藏流亡政府公布的资料:对妇女实施强制绝育行为是普通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对超生者处于高额罚款并通过各种手段实施绝育。然而并没有允许处罚或强制进行绝育措施的法律依据。有关中国当局在西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根据不同地区有很大的差别,根据可以证实的消息:康甘孜地方对超生者要罚七千元人民币(等于830美元),相当于城市职工五年的收入,农民八年的收入。在 所谓的西藏自治区处罚较轻。在西藏,由于藏人的处境远远劣 于中国人,所以绝育政策的实施和处罚等实际上是对西藏人的歧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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