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压迫下的西藏
1999年西藏人权报告
七、儿童权益
联合国颁布《儿童-权益法》已有10周年的历史。92年中国政府协议通过了《儿童-权益法》,但中共在违反法律的原则下长期关押儿童,不准儿童学习自己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知识,强制西藏儿童学习中文,实施将藏童同化为汉人的政策,对西藏儿童的基本权益进行践踏。中共政府将18岁以下的儿童驱出寺院。仅99年就有244名18岁以下西藏儿童被驱出寺院。
接受教育之权利
中共政府对西藏未成年人的教育极差,还需要交成倍的学杂费。为此家长不愿也无力送自己的孩子进中共的学校学习。但是中共政府却公开宣布一项“无论如何也要让西藏儿童受到教育,对不送子女上学的父母进行罚款的"条文。面对这些困难父母不得已把自己的孩子送往印度上学。在越境时不仅要化钱,而且在翻越喜马拉雅山脉时因天气寒冷,道路险恶而使儿童死亡及冻伤後截肢的现象时有发生。但这些困难并 未难倒他们,仅99年就有1115名儿童流亡到印度。但中共称:在西藏自治区进入初中学习的学生占百分的81.3。94与98年中共政府下令:“在藏的工作人员一律将在印度上学的子女接回"。
由於学校学费过高,各门功课又全部用中文教授,因此,学生进学校难,学习成绩差,藏人的孩子更难得到工作的机会。据研究西藏境内知识状况方面的学者嘎旦 仁娜维所说:80年中共政府在西藏境内实施的“文化规章制度"其是想改变藏人的实质,是想把藏人同化为汉人。中共 认为 国家长治久安的最主要问题 是消除少数民族的势力,因此对中共所谓的“维护西藏的宗教与文化" 的说法值得怀疑。
98年2月中共政府就关于西藏境内的人权方面发行了一份文件,文件称:“西藏学校入校考试成绩普遍低,以考试成绩为原则进行录取"。 但是据西藏境内流亡这里的藏人说:为了孩子入学父母要交很多学费。据墨竹贡噶一位17岁的孩子说:中共政府98年新建的技术学校在入学考试时存在工作人员受贿的现象,虽然这所技术学校有学习各种技术的机会,但一年学杂费就得交700百元,而且好的学习机会都被工作人 员的子女 所占,他自己因没能力继续交付学费而被迫退学。
据所谓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达日学校的一位名叫南德才仁的学生说:达日学校共有800名学生,藏人学生只有10人,这里面多数学生都是当官的汉人和商人的子女,普通的藏人孩子入学非常的难,学校的老师都是清一色的汉人。
学校里的歧视
据99年4月到达印度达兰萨拉的四川省佐格县中学年龄17岁名叫次仁尖措的学生说:佐格中学现有200名学生,其中150名是藏人学生,学校 分有藏汉两个课室,县当局每月拨发给汉文课室60-100之间的学杂费,但给藏文课室每月只拨24--30元。汉人学生每年只交学费1500元,而藏人学生得交 3500元。
据所谓的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藏自治州天俊县的一位名叫更臧嘉的说:天俊县民族师范学校共有380名学生,其中汉人学生就有240名 ,蒙、藏各60名,另外的20名是其他民族的学生。虽然这所学校是为少数民族学生所建的,但因里面多数为汉人学生,所以藏人的学生很 难得到适合他们的学习机会。
理塘民族师范学校现有1000名学生,其中藏人学生只有200多人,这所学校每年在理塘县只招50名学生。
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嘎嘎村的欧王旺德98年把自己的两个孩子送到西藏流亡政府的一所学校学习,可是那年当他返回家乡後就被中共人员逮捕,关押在昂仁县监狱达15日之久,问题是他触犯了中共政府决定的“不准送往子女到印度上学,如有送往的就要对其父母进行惩处"的条款。中共工作人员在日喀则地区定日县绒辖村召开会议,会议严格规定“不准送小孩到印度上学"。绒辖村现有20名学生在印度上学,中 共就此批评他们的父母是叛国者和达赖集团的跟随者,因此每个孩子家长被罚交500元,对交不起罚款的人家,采取抢夺财产与牲畜的手段来进行恐吓。
关于在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门课程,要求学生和老师们赞颂中共无神论反对达赖喇嘛,要学生们承认中共认定的假班禅,反对达赖喇嘛确认的灵童。
青海师范大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要求学生写上“反对达赖喇嘛以及他确认的灵童"字样。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拉龙嘉和他的朋友丹真因没参加政治课,为此就给他俩起名为“不会懂脑筋的人"。学校的检查人员在拉龙的宿舍内找到达赖喇嘛的照片,就因此事检查人员叫来他的父母。让其父母在“需要教育孩子四个月"的文件上签字。
关于从西藏境内逃往印度求学的孩子
仅99年一年就有2474人从西藏境内逃往印度避难。其中1115名是18岁以下的儿童.他们离开亲人不分日益奔波,经过千辛万苦,有的小孩面临半路被风雪并吞死亡、冻伤等危险,重重困难,尤其发生年轻姑娘被藏尼边境看守人员强奸之事,也有小孩被开枪打死的情况下仍然再所不辞。
98年11月20日中共军警越过边境向正在逃往印度的42名藏人开抢,15岁的益西俄珠不幸死亡,索南的脚也被击伤。99年1月23日益西的父母从拉萨赶到萨迦县火化了他的尸体。这些西藏孩子仅仅为了求学的机会而冒著如此的危险逃亡印度求学。
98年年底,五名中共警军在边境抓到了三名藏女并大发兽性强奸了她们。她们是在普兰县被中共军警抓获,家是拉萨的一位姑娘并且遭到电击。
出生于日喀则地区的一位 17岁的姑娘99年 1月在逃往印度的路上被尼泊尔军警抓获後遭到强奸。
关于在寺院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藏人孩子为了接受宗教和传统教育而进入寺院,中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仅剥夺了僧侣们学习佛教的机会,而且把18岁以下的僧童驱出寺院,这种行为严重践踏了《儿童权益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内容。《儿童权益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不论那个国家的民族与宗教、或者是少数民族语言,或者是土著民族子女他们都应该属于少数民族。土著民族有与别的民族联系、学习自己民族文化知识以及宗教和语言的权力。
参智龙豆(17岁),是所谓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桑曲县嘉毛寺僧人,该寺共有500名僧人。98年6月中共三名工作名人员来到该寺,要求僧人反对达赖喇嘛,拥护中共确认的假班禅,规定凡18岁以下的僧人不得入寺,把寺院人数确定为300人左右。
关于对儿童的逮捕以及监禁
《儿童权益法》第37条第2款载明:不能强行剥夺任何儿童的人身权力,要以合法方式进行逮捕、关押、监禁,但必须在较短时间内进行。
第37条第1款又载明:失去权力的每个儿童都有抚养的义务,同龄人所得的尊严他们也同样有权力得到,尤其为了儿童的利益,不能让他们与父母隔离开来,除特殊情况以外有给自己家人写信和会面的权力。
中共政府已通过了《儿童权益法》,并签了字。为了争取西藏的独立而示威游行的儿童被长期关押在监狱里,而且同成年囚犯管押在一起。现今西藏境内有两名儿童政治犯,同21名犯人一同被抓时方才17岁,他们没有得到与自己家人联系的权力,在未被起诉的情况下长期拘押在监狱里进行迫害和虐待。
朋措拉芒,,俗名叫才丹诺布,现年16岁,99年3月10日因在拉萨喊“西藏独立!"的口号而被所谓的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悬案为名判处其三年徒刑。他虽是儿童, 但同成年囚犯管押在一起。
益西亚排(15岁),99年2月中共政府以他充当西藏流亡政府的间谍为名被抓。91年他到印度上学,99年2月在返回西藏时被中共哨探抓获,在无任何罪行的情况下关押仅达二月之久。
次仁、贡噶、丹巴杰三人是四川省佐格县中学的学生,他们三人在校院内张贴了西藏流亡政府出版发行的部分书籍,因此一个多月以来被关押在佐格监狱内,後来虽获释,但宣布不准入学。
16岁的闹增旺姆是松巴德那秀赛寺院的尼姑,因前往拉萨喊“西藏独立"的口号而被关押在戈查监狱达11月之久。监狱不仅剥夺了她与父母会面的权力,而且把家人送来的衣食扣留下来,94年9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西藏年龄最小的政治犯班禅仁波齐
《儿童权益法》第37条第2款载明:对任何儿童不得进行暴力迫害与非人道的惩罚,对未满十八岁的儿童不得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第16条第一款载明:对任何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益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中共政府在继续秘密关押班禅仁波齐,他是藏人政治犯中年龄最小的一位。
总结
98年中共在继续无视与践踏未成年人的权益。在学校自由学习西藏民族的宗教与藏文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他们不能享受免费与没有歧视 的学习机会。18岁以下的僧侣被驱出寺院,因此许多藏人都不愿把自己的孩子送往中国政府开设的学校,为了让后代继承和发扬西藏民族的传统文化,不顾经济困难与边防军人的暴行,依然冒著极端的危险和严寒,步行奔波逃往印度,想方设法到西藏流亡政府所属学校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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