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代民主制中三权分离的原则,西藏流亡政府是由最高法院、西藏人民议会以及西藏内阁(噶厦)所组成
最高法院
为适宜现阶段流亡政府和人民的法制需要而设立的最高法院除了依法解释《流亡藏人宪章》等法规条文并做出最後裁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且也是流亡藏人的最高司法机关。在各流亡社区设有常设、临时获和回法院。流亡西藏的最高法院於1992年3月11日正式成立,由一名大法官和两名法官组成。大法官和法官的产生是由达赖喇嘛提名後经西藏人民议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再由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以国家元首名义予任命。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的有关规定,最高法院之大法官与两位法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西藏公民。
2·年满五十周岁以上。
3·在法院中连续五年担任法官或担任律师十年以上者。
《流亡藏人宪章》还规定,而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和法官除非是经议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请达赖喇嘛批准,否则在六十五周岁以前不得免职。
另外,为了协助大法官和两位法官的工作而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由三人组成的常设机构「公正会」。三位公正人由大法官经与内阁协商後委任之。
公正人必须具备有正规大学的律师合格证书,任职期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连任。对重大案件规定必须要有三位公正人的同时,由大法官直接任命不超过九名的了解案情者组成陪审团。
最高法院可以对地方官员、干部或任何人根据需要赋予法官之职权并组成常设或临时,巡回等地方法院。并根据下级法院之法官的需要,由高级法院之大法官任命公正人和陪审员。
在高级法院监督下,可设立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协助内阁、议会以及内阁大臣、议员起草法律文件或在方面提供资讯。
最高法院在目前的流亡之特殊状态下,只接受所在国法律没有明文限制之流亡藏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件,审理和裁决依据流亡法规和流亡社会的其他法规进行。法庭诉讼必须用藏语文进行,对生活贫寒的家庭法庭将提供免费的律师和其他必要的协助。
西藏人民议会
一、西藏的民主传统和历史沿革
西藏民族对於民主并不陌生,西藏历史上第一个国王於2128年前由雅隆部一些牧人通过讨论後共同推选一个从外地来的人为他们的国王,由於用肩托著这个新国王,因此被称为肩座王,後来雅隆部统一了整个西藏,因此西藏史书将其称为西藏历史上的第一王。西藏的王统历就是从这一年为元年开始计算的。公元2000年是西藏王统2127年。
从那以後,虽然西藏国王已经没有选举的传统,但是在民间仍然有很强的力量,例如牧业地区有许多部落的酋长一直是通过百姓选举产生的。即使在农村,一些村长仍然要通过选举产生。
在西藏政府,「西藏人民大会」是类似现代议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西藏人民大会」又称西藏大会,凡重大国事--包括签约、任命摄政以及噶厦和司伦难於决断的事情等西藏的一切重大事务都必须经过西藏大会的讨论决定,这个会议包括全体僧俗公务员二百余人,拉萨人民代表、三大寺和拉萨地区几个小寺的堪布等。其中拉萨人民代表刚开始包括手工艺代表、商人代表和一般人民代表等,然而由於人民缺乏对政治事物不熟悉,将政治视为官员的责任,缺乏参与政治的热情,甚至将参加会议视为一种差役,因此慢慢的形成了一些固定出席会议的人员,结果到後来很多都变成专职甚至是世袭的代表。虽然西藏大会的代表性范围有限,但他却掌握著很大的权利。包括交战与任命摄政、确认达赖喇嘛等等。可以说是现代西藏议会的雏形。
二、西藏人民议会的变迁和发展
1959年3月达赖喇嘛流亡到印度,随後大量的流亡藏人也随著流亡印度,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除了领导流亡政府进行难民接待等工作,而且开始实施其酝酿已久的民主方案。1959年12月,达赖喇嘛第一次在菩提迦耶主持宗教活动,这也是第一次有包括各难民营的流亡藏人聚集在一起,当时仍然不断地有藏人从西藏逃亡,1960年一月,法会结束前,达赖喇嘛向人民提出民主的重要性,表示需要成立一个由人民代表的委员会,要求人民从西藏三区各选出三名代表,四大教派各选出一名代表。1960年9月2日,十三名当选的代表集聚达然萨拉成立了西藏历史上的第一个人民议会,当时称为"西藏人民代表委员会"。从此,9月2日就成为法定的西藏民主节。
从9月3日开始,西藏议会开始行使权利,他们的第一个议案就是和政府官员一起检查讨论就西藏社会制度的利弊和改革的步骤,并任命了二十九名藏人担任西藏政府各部门的秘书长、主管和各级干部,当时西藏人民代表委员会每月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还可以增加会议次数,当时讨论的范围涉及政府的几乎所有工作,议会还制定了选任干部量才使用的制度,不得沿袭旧西藏形成的近乎世袭的干部选任方式。
除了推行民主制,在达赖喇嘛的强力推动下,1961年10月10日西藏政府颁布了《西藏民主宪章》徵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根据《宪章》和议会的决定可以罢免达赖喇嘛的职权,这一条在徵求意见期间遭到了僧俗人民的强烈反对。
1963年3月10日,《西藏民主宪章》(草案)正式颁布实施,由於现实问题,鉴於《宪章》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难於召开,1963年4月4日通过讨论决定由现有的三区和宗教代表组成的议会担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并规定议员任期为三年。
1965年议会通过决议,宣布收回旧西藏原有的所有封爵。同年并指定了议会的工作章程,由此西藏人民议会开始走向正规化。并在西藏流亡社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刚开始,由於刚刚当选的议员对西藏流亡政府的事物不了解,因此当时议会决定全部议员编入流亡政府的各机构中集累经验,从第二届议会开始,决定在原有议员的基础上,西藏三区各增加一名妇女保障名额,另外再由达赖喇嘛从教育或科技领域直接任命一名议员。
1966年鉴於议员对於西藏流亡政府的事务已经了解,因此宣布议会单独办公。并宣布议会议长和副议长地位等同於政府内阁部长,议员地位等同於部长助理。
1972年,在瓦然纳斯的流亡藏人主动向西藏流亡政府提出包括十项内容的意见书,当年七月,根据意见书的内容,有西藏议会主持召集各地的代表讨论後,根据人民主动提出的要求,决定每个流亡藏人每月向西藏流亡政府缴纳一卢比,被称为藏人志愿为国基金税,为此成立了由西藏议会直接领导的自由西藏运动,当时有96个分部和502名成员。後来规定各地方小组成员依法由经当地人民选举产生的三至十一名成员所组成,主要负责税收工作,该组织在流亡藏人所在地区正在发挥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1973年8月25日,西藏议会通过了新的流亡政府公务员选任办法条例,1974年11月21日,西藏议会通过了新的选举法。并规定原来一直由噶厦主持的预算审查工作由议会负责,并制定了相关法规。1979年规定内阁的任期为五年。1985年7月,宣布西藏人民议会的任期为五年。
有关议员的人数几经变化,到1991年五月份,在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的提议下召开特别会议,会议决定扩大议会职权与规模,设立四十六个席位:议会任期为五年,会议还决定成立宪法委员会,六月二十八日,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正式批准新的《流亡藏人宪章》,使西藏流亡政府和西藏人民议会的职权和功能近一步规范化。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西藏人民议会是流亡社会中通过选举产生的最高立法机构。它具有制定和立法之所有权利,法案经过达赖喇嘛陛下签署批准後具有法律效力。
西藏人民议会是由四十六位议员所组成,分别代表西藏三个地区和五个教派。【三个地区分别为:卫藏(前藏後藏)、多朵(康区)、多麦(安多)】【五个教派分别为:宁玛派(红教)、噶举派(白教)、萨迦派(花教)、格鲁派(黄教)、和本教(黑教)等。】
各届议员代表分别来自:
1.在西藏三个地区中不分男女每区经选举产生各十名议员,并强调各区的十名议员中,女性议员名额不得少於两名。
2.宁玛派、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及本教派等五大教派各自选举出两名议员。
3.由达赖喇嘛直接任命一至三名在教育、卫生和科技等领域的成员作为议员。
4.从居住在美国、加拿大地区的西藏人中通过选举产生一名议员。 5.从居住在欧洲的西藏人中通过选举产生两名议员。
根据《西藏流亡宪章》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的议员资格如下:
1.必须是西藏公民。
2.年满二十五周岁。
3.法院或合格医生未公开宣布为心理不正常者。
4.没有债务者。
5.没有被法庭定罪者。
6.不是在政府所属机构任职者。
7.未曾接受危害西藏人民利益之国家的工作、职务和钱财等利益者。
8.没有违背议会制定的选举法或其他宪章者。
凡具备以上条件的适龄西藏公民,不管其性别、宗教信仰和家庭情况都有权参加竟选。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西藏公民均享有选举权。
议会休会期间设常务会议。议会常务会由(卫藏、康区、安多)等三区各两名,(宁玛、噶举、萨迦、格鲁和本波)等五大教派各一名以及达赖喇嘛直接任名的议员所组成,每年重新进行一次选举或指定。
西藏人民议会的议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决议和指示,作为每位议员都代表著广大人民应肩自己的重任,起到政府和人民两者之间的桥梁作用。
议员定期视察各藏人聚居区、手工业中行(合作社)、学校以及其他有藏人居住的地区,从而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境况作出客观的估价。视察归来後,应将群众反映的疾苦和急待需要解决的问题提交给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引起各方面的重视,这样一来在流亡政府事务中起到了直接作用。
内阁每年要向议会就政府以及政府所属机构来年的收入、支出等计划,以货币核算毫无留置和短缺地提出全年预算计划。议会享有最後发言权和负责审阅、否决或批准政府各部门提交的年度预算计划。
任何议员在议会或小组讨论中发表的任何言论享有免责权和不受法律追究。
三、历届流亡西藏人民议会之简况: 第一届:(自1960年9月2日至1964年2月19日)
本届西藏人民代表委员会有十三位代表,分别为卫藏、康区、安多等三区各三名代表。宁玛、噶举、萨迦、格鲁等四个教派各一名代表。
第二届:(自1964年2月20日至1966年9月1日)
本届代表委员会有十七位代表,分别由宁玛、噶举、萨迦、格鲁等四个教派各一位代表,达赖喇嘛陛下直接任命一位代表,三个地区每区各四位代表所组成。
本届代表委员会主席为萨迦代表捷雄·泽旺丹真,副主席为卫藏代表桑喀·泽仁旺堆。
第三届:(自1966年9月2日至1969年11月24日)
本届代表委员会由十七位代表,分别为四个教派各一名,达赖喇嘛直接任命的一位和三个地区各四位代表等组成。本届代表委员会主席是萨迦代表捷雄·泽旺丹真,副主席是卫藏代表格桑扎堆。
第四届:(自1969年11月25日至1972年12月14日)
本届代表委员会由十六位代表,分别为四个教派各一位代表和三个地区各四位代表所组成。本届代表委员会主席是宁玛派代表达隆·尼玛桑波和康区代表哲霍·泽旺成烈。
第五届:(自1972年12月25日至1976年5月4日)
本届代表委员会由十六位代表分别为格鲁、宁玛、噶举、萨迦等四个教派各一位代表,三个地区各四位代表所组成。本届代表委员会主席是康区代表哲霍·泽旺成烈和副主席是安多代表热贡·阿喇晋美伦珠。
第六届:(自1976年5月5日至1979年9月1日)
本届代表委员会由十七位代表。分别为格鲁、宁玛、萨迦、噶举和本波等五大教派各一位代表和三大地区各四位代表组成。本届代表委员会主席是热贡·阿喇晋美伦珠,副主席是卫藏代表罗桑达杰。
第七届:(自1979年9月2日至1982年9月1日)
从本届开始将原〈西藏人民代表委员会〉改名为【西藏人民议会】本届有十七位代表组成,分别由代表卫藏、康区、安多等三大地区的各四名议员和代表宁玛、噶举、萨迦、格鲁、本波教等教派的各一位议员以及由达赖喇嘛直接任命的在文化与科学等特殊领域的一名议员所组成。
本届议会之会长是甲日·洛珠坚赞,副会长是多杰占堆。
第八届:(自1982年9月2日至1987年9月1日)
本届议会是由五大教派各一位和三大地区各两位及达赖喇嘛直接任命的一位等十二人组成。
本届议会议长是宁玛派代表达隆·尼玛桑波,副议长是格鲁派代表罗桑秋登。
第九届:(自1987年9月1日之1988年9月1日)
本届议会由五大教派各一位和达赖喇嘛直接任命的一位及三大地区各俩位等十二名议员组成。
本届议会议长是格鲁派议员罗桑秋登,副议长是宁玛派代表曲扎嘉措。
第十届:(自1988年9月2日至1990年5月11日)
本届议会由达赖喇嘛直接任命的一位议员和五大教派各一位议员及三大地区两位议员等十二名议员组成。本届议会议长是宁玛派代表曲扎嘉措,副议长是康区代表秋美南嘉。
一九九一年,西藏流亡政府再次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改革,使其更加符合民主原则。五月份,在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的提议下召开特别会议,出席大会的除了噶厦内阁成员、第十届议会全体议员以及流亡政府各部门之秘书长,而且还包括来自各流亡社区的藏人聚居区官员、全日制及寄宿制各学校的校长、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各地推选出席会议的代表等近四百人。特别会议在达兰萨拉商讨民主改革事宜;会议决定扩大议会的职权与规模,并增加议会席位为四十六个席(即由达赖喇嘛直接任命三人、五大教派各两人、三大地区各十人、在欧美的藏人代表三人),会议还决定西藏噶厦(内阁)将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会议还决定成立宪法委员会,负责规划未来西藏宪法纲领和制定流亡藏人社区法规。与代表们还对政府各部门提出质询和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在这次会议期间,达赖喇嘛根据会议决定接受了所有内阁成员的辞职,并宣布解散第十届议会。
第十一届:(自1991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8日)
从本届议会开始,根据上述特别会议的决定,西藏人民议会扩大了议会职权与规模。因此,本届人民议会由四十六位议员组成。
本届西藏人民议会之议长是达赖喇嘛直接任命的议员桑东仁波切·罗桑丹增,副议长为本波教议员夏德桑波。
第十二届:(自1996年5月29日至2001年 5月28日) 本届议会由四十六位议员组成。
本届议会之会长为康区议员桑东仁波切·罗桑丹增和副会长是达赖喇嘛直接任命的议员特丹龙热先生。
第十三届:(自2001年5月29日开始) 本届议会由四十六位议员组成。本届议会之议长是安多议员图丹龙热(2001年9月经桑东仁波且提名当选噶伦,目前由卫藏议员噶吗秋沛临时代理议长之职),副议长为夏德桑波(2001年9月由达赖喇嘛提名後经议会通过当选为西藏最高法院之法官,目前由康区议员嘉日.卓玛临时代理副议长之职)。
第十四届:(自2006年4月19日开始) 本届议会由四十三位议员组成。本届议会之议长是卫藏议员噶玛却派和安多议员边巴次仁(各任两年半),副议长为康区议员嘉日.卓玛。
西藏流亡政府
西藏流亡政府在噶厦(政府内阁)领导下,有七个部和三个独立机构所组成。另有还有一些独立经营但由西藏政府领导的团体或机构。
西藏政府----噶厦
<一>历史沿革
噶厦,翻译成中文就是『受命大臣之房』,房子当然指的是由受命大臣们组成的政府之办公的地方。另外也有一些观点认为噶厦的涵义是『发布命令之房子』,表示此处只发布命令而不接受命令-----即为最高的权力机构。
历史上,大约公元六世纪开始的西藏赞普时代,国王被称为「赞普」,意同「强雄」,大臣被称为「伦」,中文<<唐史>>等史料中记载的迎请释迦牟尼佛像和文成公主的西藏人被称为禄东赞,即大臣东赞之意。这个「禄」就是「伦」的另一种音译。
公元十三世纪,西藏结束长达百余年的分裂时期,重新建立萨加王朝时,萨迦的统治者被称为「贡玛」,意为在上者,藏文中这个词和中文的「皇帝」是对应的。所以翻译成中文就是皇帝。其大臣被称为「本钦」,意为「大官」。
随後西藏经历了帕竹王朝和仁蚌巴时代,帕竹王朝的统治者似乎没有固定的称呼,多被称为「米旺」或「旺」,意为「人主」或「权威」,即人类的主人或权威的主人。
仁蚌巴时代由於表面上还服从帕竹国王,类似日本的幕府时代,因此没有王名。
随後建立的藏巴王朝自称「嘉波」,意为国王,臣子为伦波。
1642年,西藏噶登颇章政权正式建立,达赖喇嘛被称为「贡萨钦波」,意为「伟大的至高无上者」。而平时负责行政事务的首席大臣则被称为『第司』,意为执政官。另有国王等称号,如顾实汗、第司桑杰嘉措曾获得持教国王和国王的称号,顾实汗的子孙也承袭这一称号。其後的颇拉鼐等也被称为「米旺」等。
公元1751年,七世达赖喇嘛重新从颇拉鼐的後裔手中夺回政权後,直接掌握政权,并对西藏行政机构进行改革,任命四人为噶伦,即受命大臣之意,表示直接接受达赖喇嘛命令的大臣,负责日常的行政事务。由他们组成的西藏政府也就从此被称为噶厦。噶厦是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有时候在噶厦之上还设有「司伦」,即总理。中共入侵西藏时西藏没有司伦,只有两个司曹,即代总理。
1959年达赖喇嘛及噶厦成员在流亡途中得知中国政府宣布解散西藏政府,乃在西藏隆子县宣布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噶厦仍然是西藏合法的政府,噶厦将继续行使权力,并宣布隆子宗为西藏的临时首都,随後噶厦在领导西藏的抵抗运动失败後随达赖喇嘛流亡国外,并在穆苏里成立噶厦政府,当时下辖五个部和一个直属单位,即宗教部、内政部、教育部、安全部、外交部和干部管理室。
1960年4月29日,西藏噶厦达赖喇嘛搬迁到印度北部的达然萨拉直到现在为止。在流亡期间,噶厦的性质和职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脱胎换骨变成一个代表全体西藏人民的民主政府。
<二>流亡中的噶厦之变迁
西藏流亡政府的噶厦由一位首席噶伦(类似首席内阁大臣)和不超过七位的噶伦(内阁大臣)组成,在流亡期间,噶厦作为西藏流亡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在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的领导下,负责西藏流亡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目前的噶厦已经是第十三届。噶厦的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第一至九届噶厦,这期间的噶厦还保留著不少旧西藏的传统,噶厦成员都是由达赖喇嘛直接任命,然而由於达赖喇嘛在流亡社会引进民主制,建立西藏人民议会,因此这期间的噶厦相当於现代民主国家的内阁制形式,在向达赖喇嘛负责的同时也向西藏人民议会负责。
第二个阶段是从第十届到十二届噶厦。这期间的噶厦成员不再由达赖喇嘛直接任命,而是由达赖喇嘛提出十四名以上的候选人名单,然後经由西藏人民议会通过投票从中选出七人组成,这时的噶厦不论是形式或实质都接近於现代民主制度中的内阁制,噶厦向西藏人民议会负责。
第三个阶段是现任的第十三届噶厦。这一届的噶厦成员不再由达赖喇嘛提出候选人名单,其候选人和当选者都是通过人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噶厦直接向选民负责。这时候的噶厦已经是一个完全代表民意的民主政府。
这届噶厦与以往的噶厦不同的特点是
第一、候选人不再由达赖喇嘛提名。而是由人民直接提名产生。这次的选举首席内阁大臣之方式是根据达赖喇嘛提出的建议,经西藏人民议会第十二届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对《西藏流亡藏人宪章》中有关内阁大臣之选举规定进行了修改後正式实行之。产生的办法是先进行预选,这是人民可以提出候选人的名单,然後以得票最多者为候选人,当候选人确定後,人民再次投票从候选人中挑选一人为首席内阁部长(首席噶伦--下同)。根据<<西藏流亡宪章>>的规定,首席内阁大臣由所有享有选举权和自由的西藏公民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并由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任命。
第二、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只是首席内阁部长,当选後被任命并宣誓就职的首席内阁大臣应根据《宪章》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候选人条件,要向议会提出其内阁所需要的不多於七人的内阁大臣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和说明。若非无异议通过,由与会全体议员则对候选人以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若得票超过与会议员的一半以上则可宣布当选。若在议会无异议通过,则由达赖喇嘛任命为内阁大臣。如果首席内阁大臣提出的内阁大臣候选人在议会未能多数通过,则首席内阁大臣要向议会相应地提出新的候选人名单。内阁责任由全体内阁集体承担。阁员(噶伦----下同)向首席内阁部长负责。
根据《西藏流亡藏人宪章》的规定,首席内阁大臣和内阁(噶厦)除非依法提前发生变更者而外,任职期限为五年。
<三>西藏流亡政府历届噶厦之噶伦名单
第一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卓康·阿旺格列,宗教部长:新噶·久美多杰,外交部长:聂厦·土登塔巴,财政部长;噶让·洛桑仁增
第二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新噶·久美多杰,宗教部长:土登诺桑,教育部长;更德林·乌色坚赞,外交部长:聂厦·土登塔巴,内政部长;帕拉·土登云丹,财政部长;噶让·洛桑仁增
第三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噶让·洛桑仁增,宗教部长:更德林·乌色坚赞,教育部长:香曲才仁贡保,内政部长:旺德多杰
第四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更德林·乌色坚赞,教育部长:茶仁·晋美散丹旺波,内政部长:旺德多杰,安全部长:吉雄·泽旺丹增
第五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旺德多杰,教育部长:帕拉·土登尼勤,外交部长:久钦·土登南嘉,噶伦兼驻德里代表:萨都·仁青敦珠,安全部长:达拉·彭措扎西,财政部长:吉雄·泽旺丹增
第六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久钦·土登南嘉,教育部长:丹增格西,安全与外交部长:扎西旺堆,财政部长:洛桑达杰
第七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久钦·土登南嘉,助理噶伦:哲通·丹增格杰,夏沃·洛桑达杰(分工不明),外交部长:扎西旺堆,安全部长;阿拉晋美伦珠,教育与卫生部长;嘉日·洛珠坚赞,财政部长;洛桑达杰
第八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格桑益希,教育与卫生部长:杰尊白玛,安全、外交与新闻部长:哲通·丹增南嘉
第九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嘉乐敦珠,宗教与卫生部长:格桑益希,教育部长:杰尊白玛,外交与新闻部长:扎西旺堆,内政与财政部长;哲通·丹增南嘉
第十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哲通·丹增南嘉(1993-95),宗教部长:格桑益希(1993-96),教育部长:杰尊白玛(1993.2-93.7)、曲嘉·仁青龛卓(1993-96),外交与新闻部长:扎西旺堆(1993-96),内政部长;索南多杰(1993-96),安全部长;嘉乐敦珠(1993)、拉莫才仁(1993-96.8),卫生部长:曲嘉·仁青龛卓(1993-96兼),财政部长;达瓦才仁(1994-96)
第十一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格桑益西(1996.3-1997)、索南多杰(1996-2001.8),宗教部长:格底仁波且·洛桑丹增(1997.4--99.3),教育部长:曲嘉·仁青龛卓(1996-2001.8),外交与新闻部长:扎西旺堆(1996-2001.8)、哲塘·泽旺秋嘉(1997.4--2001.8),内政部长;丹巴才仁(1999.9-2001.8),安全部长:阿拉杂益·丹增般巴(1996-98.5)、多额丹增(1996.2-97)、白玛群觉(1998.9-2001.8),卫生部长:达锡·桑卡央吉(1996-2001.8),财政部长;索巴嘉措(1996-2001.8)。
注:内阁成员在职期间得分工主管多有变化,此表所列仅仅是其主要分管部门和任职时间。
第十三届西藏内阁
首席部长桑东仁波且兼安全、内政部、财政部长(2006.6-2007.10.5) 宗教部部长:次仁平措(2006.10.5-) 卫生部部长:格桑央吉(2007.5.25-2007.1128)巴降次仁(2007.1128-) 财政部部长:次仁东珠(2007.10.5-) 外交与新闻部部长:丹巴次仁(2006.10.5-2007.11.28)格桑央吉(2007.1128-) 教育部部长:图丹龙热(2006.10.5-) 安全部长:忠群额珠(2007.10.5-)
宗教与文化事务部
宗教与文化事务部是1959年流亡政府刚建立时第一批成立的机构,其职责主要是照顾各教派寺院的建设和僧侣的生活、学习以及传承西藏传统文化等。此外它还作为西藏佛教的权威机构,向那些对西藏佛教及其历史发展感兴趣者提供情况资料以及向世界各地之藏传佛教寺院
或团体根据他们的要求的提供包括派遣经师在内的各项服务。现阶段,宗教与文化事务部还负责与世界各地的宗教团体或各种宗教进行联系沟通以及在世界宏扬佛法之重责大任。特别是在中国政府不断在西藏境内加紧实施削弱和消灭西藏文化与宗教的政策,使西藏文明面临存亡绝续之际,宗教与文化事务部的职责变得尤为重要。
宗教与文化事务部历来由内阁中分管宗教与文化事务部的噶伦直接领导。目前不仅在印度、尼泊尔和不丹重建了包括西藏各教派的寺院二百余座----其中哲蚌寺、色拉寺各自都有三、四千名憎侣,而且还在世界各国建立了一些寺院和一千余个宗教组织。为了真正提高各寺院的整体素质,宗教与文化事务部还将几百名从西藏师范学校和达兰萨拉西藏因明学院毕业的青年或憎侣分派到各寺院任教。
除了宗教与文化事务部一直从事西藏世俗文化的重建工作,不仅为继承宗教与文化传承的寺院、经学院和教育行业等应给予支持和提供便利,而且还在继承和宏扬西藏远古的文化,包括戏剧、金属的锻、锤、铸造以及绘画等诸领域培养了许多掌握原来已经濒临失传之传统技艺的新一代西藏人。
宗教与文化事务部还与世界各国佛教团体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出席国际佛教会议。该部还是国际佛教协会和亚洲佛教和平大会之会员。
宗教与文化事务部还先後召开多次西藏宗教会议,例如於2000年12月1日在达兰萨拉的诺布林卡召开的是西藏第七届宗教会议。大会不仅讨论了过去四十年来各教派的发展状况和中共对佛教和憎尼的镇压等问题,而且还就未来西藏民主与宗教的并存以及西藏佛教如何面对未来等领域进行了俱实质性的讨论。这次有各教派领袖和高憎学者出席的会议就西藏佛教的发展和其他重大事项做出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决定,使西藏佛教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
内政部
内政部是1960年成立的,当时,为了防止流亡藏人流散各地,为了保护西藏的宗教文化传统习俗和保持藏人的凝聚力,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在流亡初期就向印度总理尼赫鲁提出为流亡藏人提供地方以及帮助建立定居点的要求。在获得印度政府的积极回应後,在印度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内政部作为对口单位直接负责安排流亡藏人的定居工作,从1960年在麦索尔建立了第一个藏人定居点开始,到目前近四十年里,在印度、尼泊尔及不丹各国已建有以农为主的定居点26处,以手工业为主的定居点16处以及10家工厂和12个零散定居点。另外,与当地居民杂居的。
除了具体管理和照顾在印度、尼泊尔和不丹境内的流亡藏人。内政部的工作范围从起初与印度政府的有关部门联系,安置流亡藏人到现在主要为流亡藏人提供就业机会和训练以及管理流亡社区等其工作涉及绝大部份流亡藏人。
目前流亡藏人的安置工作已经结束,据统计,流亡藏人人口已超过128000人,他们都根据个人的能力及爱好,服务於工农商或社会服务等行业,基本上已能自给自足。
归属内政部管辖的流亡藏人定居点由1:农业定居点、2:工业定居点或手工业合作社、3:寺院、4:学校或其他教育行业、5:自谋生计者聚居点、6:零散居住区、7:其他等七个类别所组成。
其中第五和六类的定居属於在安置期间流亡藏人自行聚居目的而形成的定据点,其他则包括欧美在内的在世界各地之流亡藏人。
除了在国外的流亡藏人由西藏政府驻外办事处代行管理职责而外,其他各类藏人定居点的地方行政主管、行政主管助理、手工业合作社经理等都要直接对内政部负责和接受内政部的领导。
目前内政部在各定居点的投资主要以改善流亡藏人的居住条件、水利建设以及提高农牧生产水平为主,包括示范和开发栽种果树或其他经济作物以及为新一代年轻人提供相关的职业训练等综合项目。此外,对於孤寡老人或病患者以及无人保护且不能自立者,设立了专门的养老院,解决了许多社会问题,效果显著。
平时,内政部通过定期视察走访,调查居住在印度和尼泊尔及不丹等国的西藏难民之真实境况,然後再根据情况寻求解决的途径。农业定居点普遍设有合作社,农民每年生产的产品出售和购买农药种子等等都是由合作社统一安排,其利润直接分配给农民,为农民带来不小的利益,效果显著。
教育部
1959年达赖喇嘛流亡印度後,为了保护西藏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了让西藏流亡儿童接受现代教育,达赖喇嘛谢绝了印度总理尼赫鲁鉴於将西藏流亡儿童分送到印度各个学校就学的建议,提出为了保存和发展西藏的传统文化教育,西藏孩子必须在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接受传统文化的教育,为此要求单独设立独立的流亡藏人教育体系,达赖喇嘛的要求获得印度政府的善意回应和积极的支持。
为了具体落实达赖喇嘛的构想,西藏流亡政府设立了教育部,并於当年集中50名流亡孩童交给茶仁老师,於1960年3月2日正式在流亡社会创办了穆苏瑞西藏学校,其後又创办了达吉岭和西姆拉西藏学校、达然萨拉西藏儿童村等。到目前为止共有87所学校,其中有40所小学、24所初中和21所高中以及大学等,在校生超过27000人。教师近两千名。从这些学校毕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进入印度各高等院校和西藏瓦日纳斯告等佛教综合学院毕业後,在西藏流亡政府各部门或在教育、卫生、财政、政务、法律研究等各行各业中为社会服务。另外,西藏教育部至今已经安排一千多名学生去外国高校学习。
教育部主要负责流亡藏人儿童的教育工作。它同印度新德里中央藏校管理会(原藏人学校协会)密切协同,旨在为藏人儿童尽可能提供最先进的教学设备。
中央藏校管会是在尼赫鲁总理的直接关照下,於1961年在印度教育部属下单独注册成立的专门协助建立西藏学校的一个独立机构。根据新德里中央中等教育理事会制订的教学大纲给各藏校提供教科书,而藏文科数则由西藏流亡政府教育部编辑出版。
教育部还负责向印度和世界其他国家中的各类大学或专科学校选送学生。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向学生提供接受特殊技能、专业、工业技术或高校教育的机会,对无力交纳学费者提供进一步深造的奖学金。
教育部遵循联合国人权宣言中的儿童权益,为流亡藏人的全部适龄儿童提供接受基础教育的机会。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要制定切实符合西藏基本需求的教育政策。发展政府或民间所属的各全日制和寄宿制学校,课程要设法逐渐实现以藏语文授课(目前六年级以下完全由藏文教学,由於环境的限制,六年级以上的教学采用藏英文交替,并逐渐增大英文教学时间的方式,因为绝大部份从流亡藏人学校毕业的学生上大学只能报考印度各大学,而其教学语言是英文),此外特别注重在初级教育的课程中安排传统或宗教中有关善良品行的内容,保证为青少年提供接受现代教育和继承传统文化的机会。
目前,累积至少有65580余学生在各学校中接受了西藏宗教及传统文化为主的现代科技文化知识,使流亡社会的入学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九,整个教育体系和整体文化素质已甚与世界先进国家看齐。从八十年代开始,已经有不少的流亡藏人根据自己的财力向学校缴纳学费,目前绝大部份在流亡社会长大的孩子都要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缴纳数目不等的学费,但家境贫寒的孩子依然可以享受免费教育。而从西藏新近流亡的孩子和孤儿则完全是免费的。
教育部还通过《西藏学生联谊通讯》同所有大、中学校中的藏民学生保持联系,有关教育方面的重大动态也刊登在这个《通讯》上。
附属教育部的教育出版社是1961年根据达赖喇嘛的建议而创立,主要出版与传统或母语教育有关的出版物,包括所有西藏学校1至12年级的藏文课本和其他用藏文教授的课程之课本、课外读物和历史名著等藏文出版物。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教育出版社前後出版了无数包括各教派教义和民间故事、诗歌、散文以及《格萨尔王传》等藏文典籍,其中还包括著名的被称为藏文大藏经或西藏百科全书的《甘珠尔》《丹珠尔》。
1999年教育出版社从达然萨拉迁到新德里,目前拥有全套现代化的印刷装订等设备,是单独注册的正规出版社。
财政部
财政部於1969年正式成立,其职责是全面管理流亡政府的财政金融工作,主要负责为西藏流亡政府的运作筹集资金以及为西藏流亡政府各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在限定的期限内编列预算和管理他们的财政收支情况等事宜。
财政经济部所属企业一直从事规模不小的商业活动、从事编织地毯、生产各种手工业品和出版大量有关西藏历史、宗教、文化等方面的书籍,在各旅游点设立"西藏饭店"以及经营藏香、哈达、颜料、皮毛和藏人定居点生产的优质谷类产品等商业活动,为西藏政府的运转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此外,还经营许多福利性的非盈利项目的合法经营;
经营项目虽以基金会、西藏政府福利会或财政部的名义登记注册,但其经营、监督核算、审计等等统一处於财经部的直接掌控下。
自1972年7月30日开始在流亡社会发起西藏自由正义运动以来,流亡藏人开始自觉向西藏流亡政府纳税,另外还有经常性的捐献等,由此产生人手一本《自由手册》,一般情况下,六至十八岁的流亡藏人每年要缴纳三十六个卢比,十八岁以上每年增加十卢比,教师或公务员则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或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四为缴交金额。平时财政部负责把税票寄出去後,由各地方的"西藏自由正义运动小组"负责收款。因此,藏人的《自由手册》作为纳税证明,也是选举中获得投票权的凭证。
除此而外,达赖喇嘛办公室的拨款和由流亡藏人开设的手工业联合中心,地毯厂以及藏人聚居区的合作社等单位每年徵收一定比例的年度纯利润(大约所得的百分之十五)以及各地私人摊贩捐款等都是财政部的重要收入来源,这些款项都作为发展公集金在支持西藏流亡政府的财政。如有不足,则由内阁设法筹措。
卫生部
西藏医学历算院原来由十三世达赖喇嘛於1916年在拉萨药王山成立,当时西藏政府以派差的方式从各个地区徵调学生,经过几年的藏医诊断、采药、配药等全套训练後返回自己的家乡进行救死扶伤的崇高事业,从而使一段时期西藏各个农村都普遍有了藏医。1959年拉萨战役中,藏医历算院被中国炮兵炸成废墟,随後中共在原祉建立了自来水公司等机构,那些分散在西藏各地的藏医被作为迷信和四旧的象徵而遭到逮捕或清算,西藏医学面临後继无人,即将灭绝的状态,为了挽救和宏扬西藏传统的医学知识和传承,西藏流亡政府於1961年3月23日在达然萨拉重建了西藏医学历算院,当时仅有一名医生和一名历算家,1966年12月第一批藏医学生完成学业;1968年12月,第一批学习历算的学生毕业。到1970年,藏医历算院中心有13名医生和历算专家,到1980年,已经有了23名医生和七名历算专家以及23名医护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同年成立藏医历算研究院。1983年10月,藏医院第一次为对西藏医学感兴趣的外国学人举办培训班,据当年的统计,各地的藏医院总计为64427名病人进行治疗,对一些贫弱者减免医疗费用达115877卢比。
其後,藏医院开始进入蓬勃发展的时期,西藏医学院(藏医)的成立使西藏医学的发展更加充满活力,从医学院毕业的学生遍布流亡社区和世界各地,到1998年为止,西藏医学历算院已经发展到拥有104名医生和8名专职历算员以及231名工作人员的集研究、制药和医疗网站遍布整个流亡社区(已经在印度、尼泊尔和不丹设立了41个分院)的大型综合且完全顺因时代的藏医历算院。
除了藏医,目前西藏卫生部所属的还有八所大型西医医院和68所门诊医院,以上总计117所医院。
西藏流亡政府於公元1981年单独设立卫生部,这也是西藏流亡政府七大部门中成立最晚的一个部。卫生部主要担负著全体流亡藏人的卫生保健责任。其所属西医或藏医院平时以治疗为主,同时加强预防工作。不仅使流亡藏人收益,也使藏人居住区附近的当地居民得益。
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的保健工作,也由西藏藏医院的两位医师和达然萨拉德列医院的一位西医负责。
为保护继承和发展西藏特殊的医学文化,藏医院附设藏医历算学院,注重向青年一代提供学习藏医历算的机会。迄今(2000年)为至,已有179名青年完成藏医历算学业,在世界各地为患者服务。目前,藏医院所属各医院有358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110名医生,16名历算专家和232名医护人员。藏医院还设有制药厂、藏医历算研究室、药物研究所和编辑出版社等机构。在流亡社会,65岁以上的老人和新近流亡者以及贫弱者都能享受免费医疗;对憎侣和学生只收半价,仅此一项每年的开支就达50万卢比以上。1999--2000年的经费超过三千七百六十九万卢比。
卫生部除了管理上述医院还负责对群众进行卫生教育,饮食卫生,防止肺结核,对病残贫弱者安装假肢,对新近流亡藏人中遭受中国军警严重伤害摧残者设法提供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以及就各项医疗建设或设备寻求资助等等。
在现代西医院中,有11名藏人医生,11名护士长和23名护士,11名检验员,2名眼科医生,8名牙医者,108名社会卫生工作员,83名医院工作人员等总计263名医护工作人员。
除了极少数严重的痼瘠绝症而外,对大部分疾病的治疗效果显著。甚至一些现代医学棘手难愈的疾病,却通过藏医治疗而痊愈,从而使许多不同地域和传统背景的人,都得以分享西藏医学的成果服务。
安全部
安全部於1959年设立,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陛下的警卫工作,保安部还负责掌握和通报中共在西藏之动向,了解和掌握西藏境内的情况,经常向噶厦及其他有关人员介绍西藏境内新近的情况和对西藏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
达赖喇嘛驻锡地安全分局,这是安全部下属的机构,主要从藏军中挑选精干人员组成警卫部队,由安全部进行指挥,其职责主要是和印度政府以国家元首的待遇配置的警卫以及地方政府提供的保安机构一同专门负责达赖喇嘛的安全,其中分局还特别负责在达赖喇嘛法会讲经说法或接见群众时维持秩序和保安。
在上达兰萨拉(麦克劳德甘吉)设有分局,主要是登记和初步甄别以及安排来自西藏的新难民和周边地区藏人、印度人等一般人民与国际友人拜见达赖喇嘛。另外,还负责达兰萨拉地区藏人聚居点藏人的福利问题和治安工作。
附:安全部所属单位
一:西藏研究中心
西藏研究中心为安全部下属的西藏研究机构,主要负责对整个西藏范围内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搜集资料以及及时发现和向上级单位报告情况,将中文资料翻译成藏文,收听有关西藏的电台等。西藏研究中心还负责出版《内部资料》,是一份双月出版的资料简报。
二:西藏难民接待中心(成人学校----文化喜苑)
西藏难民接待中心设在达然萨拉,同时在尼泊尔首都加得满都和印度首度德里设有分支机构。在尼泊尔的难民接待站负责接待通过尼泊尔逃亡的新难民,从八十年代以来,从西藏逃亡国外的新难民络绎不绝,近几年便每年多达三、四千人。这些难民绝大部份是通过尼泊尔再转辗流亡印度的,他们一到尼泊尔首都,就可以得到流亡政府难民接待站的照顾,包括提供衣食住行以及其他的医疗和与有关方面交涉等服务,随後由接待站出资护送新难民来到印度德里,在德里的难民接待站根据尼泊尔难民接待站出俱的证明,不仅为新难民安排食宿,而且要保证将他们安全送到达然萨拉,其途中费用一律由接待站支付。
在达然萨拉的新难民接待中心设有几百个床位,新难民到这里可以享受为期半年的免费医疗和生活照顾,接待中心除了统一安排拜见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而外,根据每个人的意愿做出安排,一般情况下,十四岁以下的孩子送入正规学校,十四岁至十八岁之间的青少年可以接受速成教育,他们毕业後可以和一般学校的学子一样参加印度全国的统一考试,十八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的青年则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前往难民接待中心所属的文化喜苑(成人学校)接受为期五年的教育,主要以藏文和英文为主,同时还设有电工、木匠、裁缝等手工训练和电脑等课程,旨在为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教育的西藏青年扫盲并为他们进行生存机能的培训。这些西藏孩子在校期间一直到十二年级为止,包括其衣食住行等都是免费的,以後考入大学的将根据得分则有提供奖学金。
除了上学还有很多为了学校佛教经典而流亡的僧尼,难民接待中心都会根据他们所属的教派为他们安排进入寺院或经学院。对其他的流亡藏人,接待中心也会给予适当的安置或提供帮助。
外交与新闻部
西藏流亡政府外交与新闻部(初期称西藏外交部)於1959年在穆苏瑞恢复成立,1960年随达赖喇嘛搬迁到达然萨拉,由於达然萨拉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与外界联系较困难,因此,两年後流亡政府撤销了在达然萨拉的外交部办公室,决定外交事宜统一由西藏政府驻德里办事处负责处理。
随著形势的发展,鉴於向国际社会介绍西藏问题的重要性,西藏政府与1972年成立新闻部。
1989年西藏问题在国际上越来越引起重视,基於原有的机制难於适应新的情况,西藏流亡政府决定将新闻部与德里办事处的外交工作合并组成外交与新闻部。
外交与新闻部作为六百万西藏人的代表和喉舌,主要负责与政治有关的外交活动和通过各种途径向国际社会介绍西藏问题和西藏民族的诉求以及西藏民族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苦难等。
外交与新闻部内部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分设两个秘书长,分别主管外交与新闻,并设有中国部、印度部、环境部门等专职部门,定期出版的刊物包括英文和中文版双月刊《西藏通讯》,藏文月刊《知识》,藏文周报《自由西藏》以及不定期地发行的《政治简报》等。近几年随著科技的发展,网络成为最便捷的信息传播工具,因此外交与新闻部主办有中文网站《西藏之页》和英文、藏文、印地文的网站等。此外,还有定期发行介绍西藏流亡政府和其他内容的录相带,这些录相带不仅广为传播,而且会在流亡社区的各定居点免费播放。效果显著。
附属外交与新闻部的有西藏政府电脑室、纳塘出版社和西藏博物馆。
电脑室的职责是负责保养和维修西藏流亡政府所属各机构的电脑和管理流亡政府所属的网络等工作。其工作人员绝大多数都经历过专业学习。电脑室建有以藏英印中四种文字专门介绍西藏流亡政府的网站,网址是:www.tibet.net。
纳塘出版社是西藏流亡社会最大的出版社,有工作人员二十余人,该部门从原来的活字排版到目前从排版、印刷到装订均已经实现了半自动化,其印制的出版物质量远远胜过当地的出版部门。
西藏博物馆於2000年4月在达然萨拉大乘法苑附近落成,目前博物馆主要是以照片和文字以及幻灯片等介绍西藏的历史以及中共侵占西藏以来西藏人民所经历的苦难和不屈的战斗历程。其独特的设计和内容获得好评。
此外,1990年外交与新闻部成立人权处,专职负责向联合国和国际社会介绍西藏的人权状况,并在流亡社会进行人权教育,取得显著成绩。1996年人权处单独注册为非政府组织并不断壮大,目前已经成为流亡社会独立的人权组织,不归外交与新闻部领导。
附录:外交部所属西藏流亡政府驻外机构
驻外机构之职责
目前,西藏流亡政府在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日本东京、印度新德里以及尼泊尔、法国、澳大利亚、瑞士、巴西、南非、俄罗斯、蒙古、台湾和东欧等国或地区设有办事机构。
西藏流亡政府驻各国的办事机构代表西藏流亡政府的立场和利益,负责与世界各地有关西藏的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及时向国际社会通报和解释西藏的情况和西藏流亡政府的立场,促进国际社会对西藏问题的关注和支持;代表西藏流亡政府与所在国家的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个人进行接触;为他们提供有关西藏的资讯和展开外交活动等。同时驻外机构还要代表西藏流亡政府与所在国的流亡藏人建立联络和组织各项政治或文化活动,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维持西藏民族的凝聚力和传统文化等。其中包括照顾所在国藏人的福利事业,组织藏人庆祝达赖喇嘛诞辰日和纪念西藏民主节日,以及在一些重要地区举行纪念三·一十自由起义日的集会活动等。
此外,驻外机构还要负责安排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陛下出访事宜等。
西藏流亡政府驻印度德里办事处
西藏流亡政府驻德里办事处於1960年6月成立,其主要职责是代表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与印度政府进行联络沟通,为在印度的流亡藏人出国旅行办理证明文件和申请签证,接待到达然萨拉访问的宾客等等。
办事处还附设有干部招待所,方便流亡政府干部到德里出差时留居。
目前办事处代表为丹巴次仁。
Bureau of 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 New Delhi
10-B, Ring Road, Lajpat Nagar-IV
New Delhi-110024
INDIA
Tel: +91-11-26474798, 26439745
Fax: +91-11-26461914
E-mail: bdl@touchtelindia.net
西藏流亡政府驻尼泊尔办事处
西藏流亡政府驻尼泊尔办事处於1962年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建立。该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负责维护西藏流亡政府同尼泊尔王国政府之间的友好关系。此外,管理和照顾在尼泊尔各地的约有近三万名流亡藏人以及众多的寺院和其他机构是办事处一项重大的责任。目前办事处代表为臣列嘉措。
Tibet Refugee Transit Centre,Shantipur Road,
Ichangu P.O.Box14189,
Kathmandu,
NEPAL
E-mail: trrc@mail.com.nt
西藏流亡政府驻美国纽约办事处
西藏政府驻纽约办事处於1964年6月正式成立,并且是在美国司法部注册登记的国外代理处,代表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
在美国设立办事处是为了便於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与联合国保持联系,多年来,联合国大会曾多次讨论西藏问题,并分别於1959年、1961年、1965年和1995年等作出决议,呼吁中国人应维护西藏人民的人权,承认西藏人民的自决权。呼吁联合国在西藏问题上采取一项坚决的政策。
随著移居美国的藏人日趋增多,到2000年已多达四千余人,因此组织和照顾流亡藏人已经成为办事处一项重要的工作,此外办事处还代行自由西藏组织的职责,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
办事处除了出版《西藏新闻》,还要代表西藏流亡政府与支持西藏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与许多和西藏研究或佛教研究有关的机构或宗教组织进行联系,提供资讯或其他协助等。
该办事处现任负责人为扎西旺堆。
The Office of Tibet, New York
241 E. 32nd Street
New York, NY 10016
U.S.A.
Tel: +1-212-213-5010
Fax: +1-212-779-9245
E-mail: otny@igc.org
Website: www.tibetoffice.org/en/
西藏流亡政府驻瑞士办事处
该办事处是於1964年在日内瓦建立的,现负责人为才丹桑珠先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同该国政府之间以及同所有关心和支持西藏问题的组织之间的联络工作。
该办事处代表西藏流亡政府的利益,探索藏人同瑞士佛教中心以及欧洲其他地区佛教中心之间的友好关系,它鼓励这些地区的佛教界入士通过这些中心,保护和传播丰富的西藏宗教和文学艺术。
该办事处主要职责是寻求那些对西藏问题感兴趣的人士或组织支持西藏真正的事业,同时向他们提供有关西藏的资讯。
The Tibet Bureau, Geneva
Place de la Navigation 10
1201 Geneva
SWITZERLAND
Tel: +41-22-738-7940
Fax: +41-22-738-7941
E-mail: tibet@bluewin.ch
西藏流亡政府驻日本办事处
该办事处於1975年8月在日本东京建立,其主要职责是在日本各界帮助下,向对西藏民族特点有兴趣的人士和组织提供有关西藏宗教、文学艺术遗产方面的资讯。努力促进西藏流亡政府同这些组织、人士的友好关系,并通过书籍、传单、报刊,向所有对西藏问题有兴趣者介绍西藏人民的事业本质和目前西藏的现状和寻求他们对西藏问题进行更进一步地了解。
办事处还要负责组织和照顾所在国的流亡藏人,包括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保存传统文化以及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等。
该办事处现任负责人为拉巴措郭。
Liaison Office of H.H. the Dalai Lama, Tokyo
Hayama Building 5 (5F)
5-11-30 Shinjuku, Shinjuku-ku
Tokyo 160-0022
JAPAN
Tel: +81-3-3353-4094
Fax: +81-3-3225-8013
E-mail: lohhdl@tibethouse.jp
Website: www.tibethouse.jp
西藏流亡政府驻英国办事处
该办事处於1981年在英国伦敦建立,该处现任负责人为次仁扎西。
在英国伦敦设立办事处是为了便於达赖喇嘛陛下以及西藏流亡政府与英国政府和所有同情、关心和支持西藏问题的团体和个人进行联络,传递有关西藏流亡政府和西藏的资讯。寻求支持等。
办事处还要负责组织和照顾所在国的流亡藏人,包括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保存传统文化以及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等。
The Office of Tibet, London
Tibet House
1 Culworth Street
London NW8 7AF
U.K.
Tel: +44-20-7722-5378
Fax: +44-20-7722-0362
Email. kytakla@tibet.com
Website: www.tibet.com
西藏流亡政府驻澳大利亚办事处
该办事处於1992年9月13日在堪培拉,该处现任负责人为阿底夏。
办事处的设立是为了便於达赖喇嘛陛下以及西藏流亡与澳大利亚政府和所有同情、关心和支持西藏问题的团体和个人进行联络,传递有关西藏流亡政府和西藏的资讯。寻求支持等。
办事处还要负责组织和照顾所在国的流亡藏人,包括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保存传统文化以及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等。
Tibet Information Office, Canberra
14 Napier Close, Deakin
Canberra, ACT 2600
AUSTRALIA
Tel: +61-2-6285-4046
Fax: +61-2-6282-4301
E-mail: tiboff@bigpond.com
西藏流亡政府驻法国办事处
该办事处是於1992年10月份建立的,该处现任负责人为江边曲桑先生,办事处的成立是为了便於达赖喇嘛陛下以及西藏流亡政府与法国政府和所有同情、关心和支持西藏问题的团体和个人进行联络,传递有关西藏流亡政府和西藏的资讯。寻求支持等。
办事处还要负责组织和照顾所在国的流亡藏人,包括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保存传统文化以及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等。
Bureau du Tibet, Paris
84 BD Adolphe Pinard
75014 Paris
FRANCE
Tel: +33-1-46-565-453
Fax: +33-1-46-560-818
E-mail: tibetparis@aol.com
西藏流亡政府驻俄罗斯和蒙古办事处
流亡政府驻俄、蒙办事处是於1993年3月10日建立的,该处现任负责人为扎西先生。
办事处的成立是为了便於达赖喇嘛陛下以及西藏流亡政府与俄国和蒙古政府和所有同情、关心和支持西藏问题的团体和个人进行联络,传递有关西藏流亡政府和西藏的资讯。寻求支持等。
办事处除了致力於维护西藏流亡政府同俄、蒙等国政府、议会和各种团体之间的友好关系,而且还有一个特殊工作就是与蒙古和俄国的大量藏传佛教信徒之团体和政府进行联络,其中在俄国的藏传佛教信徒主要分布在布利亚忒共和国和卡尔梅克共和国,两者都是蒙古族人的自治共和国,与西藏流亡政府保持密切的联系,卡尔梅克共和国总统曾多次访问达然萨拉,目前已经有上百名来自这些地区的佛教徒在流亡社会各学校和寺院留学,同时也有大量的西藏高僧和青年学者被派到这些地区任教或其他工作。
办事处还要负责组织和照顾所在国的流亡藏人,包括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保存传统文化以及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等。
Tibet Culture & Information Centre, Moscow
P.O.Box 161
Moscow 103009
RUSSIA
Tel: +70-95-229-4617
Fax: +70-95-229-2414
E-mail: tibet.center@ru.net
西藏流亡政府驻南非办事处
西藏流亡政府驻南非办事处是於1997年8月16日成立的,该处现任负责人为达赖喇嘛和流亡政府的代理代表索南丹增。
在南非设立西藏流亡政府的办事机构,是便於达赖喇嘛和流亡政府同非洲各国之间的友好来往以及同非洲各国所有关心和支持西藏问题的各界人士之间的联络工作。
办事处还要负责组织和照顾所在国的流亡藏人,包括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保存传统文化以及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等。
The Office of Tibet, Pretoria
P.O. Box 16812
Lyttelton 0140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Tel: +27-12-664-1194
Fax: +27-12-664-1193
E-mail: otsa@officeoftibet.com
Website: www.officeoftibet.com
西藏流亡政府驻台湾达赖喇嘛宗教基金会
1997年达赖喇嘛访问台湾直接促成了达赖喇嘛宗教基金会的设立,基金会於1998年4月16日在台湾首都台北市正式成立,台湾总统李登辉出席了成立仪式。基金会现任负责人是达瓦才仁。
台湾是一个拥有四千余座佛寺和有四百五十余万佛教信徒的佛教兴盛之地。因此,在此建立达赖喇嘛宗教基金会除了促进西藏流亡政府与台湾政府,以及台湾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而且还要与几百万台湾佛教徒建立更加密切的宗教联系,促进与各种宗教信徒间的交流。同时,基金会还将代表西藏流亡政府向台湾人民和汉民族介绍和传递有关西藏问题的信息,促使他们真正了解西藏问题的实质,促进藏汉民族间的和谐与理解,为合理解决西藏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
达赖喇嘛宗教基金会在台湾成立时,西藏流亡政府噶厦首席部长就台湾总统李登辉先生促成达赖喇嘛访台以及出席仪式表示感谢。李登辉总统在讲话中表示对於达赖喇嘛访台期间期望成立的基金会现在能够如期成立,他为此感到高兴,并表示将会尽力为基金会的工作提供帮助。
台湾与西藏的关系从台湾总统李登辉主政以来一直向积极良性的方向发展。双方开始走出以往由於所谓"蒙藏委员会"在西藏流亡社会中制造分裂和破坏活动所造成的阴影,以务实的态度正视双方的利益,校正不必要的政策偏离效果显著。特别是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应中国佛教会会长以及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中国传统与新兴宗教团等十二种宗教团体之邀请,分别於1997年和2001年两次访问台湾以来一直处於不断改善和发展之中,西藏佛教在台湾却赢得了成千上万人的信仰。
台湾新总统陈水扁当选後的就职典礼应邀参加的贵宾有五百余人,其中除了与台湾有外交关系或特殊关系的二十九个国家的代表,西藏流亡政府也第一次派出以内阁首席部长和议会议长等组成的代表团,以平等、正式的身份参加了台湾的政府典礼。
代表团在台期间,分别与总统、副总统、前总统、民进党、国民党秘书长、行政院长、议会议长等进行了会晤。
达赖喇嘛第二次访问台湾後,根据达赖喇嘛的要求,台湾政府宣布对非法留居台湾的西藏人予赦免。目前在流亡社会的各大寺院都有台湾留学生的身影,双方的关系正在向积极的方向发展。
总之,自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在台成立後,藏、台双方的交流有突破性的发展和更深入地对西藏问题的了解。该基金会以民间团体的形式在台湾内政部注册,其唯一的任务是增进双方人民之间的宗教和文化交流,更加努力维护藏台之间的友好关系并向那些对西藏事务、西藏的宗教、文化艺术感兴趣的和关心注重的台湾人民提供必要的情况。
Religious Foundation of H.H. the Dalai Lama,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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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流亡政府驻南美洲联络处
西藏流亡政府是於2001年8月16日在美国纽约建立南美洲联络处,该处现任负责人为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的代理代表为才旺彭措。
在美国纽约建立的西藏流亡政府南美洲联络处,是便於达赖喇嘛陛下和西藏流亡政府同南美洲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以及同该地区所有支持和关注西藏问题的人之间的联络工作。
联络处还要负责组织和照顾所在国的流亡藏人,包括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保存传统文化以及徵收流亡藏人的志愿纳税等。
241 E. 32nd Street
New York, NY 10016
U.S.A.
Tel: +1-212-213-5010
Fax: +1-212-779-9245
E-mail: otny@igc.org
Website: www.tibetoffice.org/en/
独立机构
一:选举事务署
一九九一年五月份,在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的提议下召开了包括噶厦、第十届议会、流亡政府各部门之秘书长和藏人聚居区行政官员、各学校校长以及合作社负责人和其他推选的代表等近四百人参加的特别会议,会议除了决定增加议会席位,还决定成立宪法委员会和专制的选举事务署。
选举事务署负责组织和监督流亡社会的所有选举工作,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选举事务署是为了:
(1)西藏人民议会之议长、副议长和议员以及内阁首席大臣(噶伦赤巴)的选举;
(2)其他宪章规定的选举事项;
(3)涉及国家重大事情而需要经过全民公投等有关的选举工作。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的有关规定,选举事务署设主管(总督)一名,由达赖喇嘛陛下直接委任。选举事务署所需工作人员,应经与该署主管(总督)协商後,由内阁根据所需而派任。
在议会议员的选举或其他的选举工作期间,自开始到结果正式公布之前需增设两名主管协助,增设的两名主管助理由达赖喇嘛陛下委派公职人员选任委员会主任或者审计署主管兼任或是另做新的任命或卸职的退休者亦可任命。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的有关条款,选举工作和与选举有关的所有争议之调查、决定均由选举事务署做出,如对选举事务署的决定不满,只能向最高法院提出诉讼,其他下级法院不得受理。地方选举工作以及有关的争议可以由地方选举部门作出调查决定。如对地方选举单位的决定不满,可向中央选举事务署申诉,对中央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仍不满时,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选举事务署主管之任期,除非经议会议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要求变更选举事务署主管并经过达赖喇嘛批准,否则,任职期为五年或者不超过六十五周岁为限?两者中谁先为准?。选举事务署主管离职或发生变更後,不得在政府所属利益部门任职。
二:政府公职人员之选任委员会
根据1991年颁布的《流亡藏人宪章》,於1992年2月11日成立了西藏政府公职人员选任委员会,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公职人员选拔委员会是为了选任西藏流亡政府的主管公职人员。
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和两名至四名的委员,由达赖喇嘛陛下直接任命。委员会的职责就是根据议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公职人员的选任、培训、调遣以及待遇和职责等规章制度。并根据各部门的需求,酌情选拔、任免政府公职人员。
该委员会通过噶厦,向达赖喇嘛陛下提交季度报告,汇报职员调动及其他变动情况。
根据职权和为了方便工作,目前西藏流亡政府的公务员职衔分为十个级别:
1.秘书长、 2.助理秘书长、 3.秘书长副助理、 4.副秘书、 5.助理副秘书、 6.各科负责人、 7.各科室行政管理员、 8.高级职员(科级秘书) 9.低级秘书、 10.一般工作人员和驾驶员等。
公职人员选任委员会根据流亡政府文职人员法任用、提拔、调动政府公职人员,并将助理秘书长以下职员录用名单编印成册,上报内阁,由内阁遴选并决定批准正式录用名单。秘书长以上官员由内阁提名,需经达赖喇嘛陛下批准。必要时,选任委员会有权直接指定临时工作人员。
选任委员会在选用自愿在政府就职的职员时,除了对预选者进行藏语和英语笔试外,还要在其他方面进行考核。考场设在达兰萨拉或其他藏人聚居区,一般由当地的行政主管(福利官)或其他的地区官员来进行监考。考试结束後,还要进行面试,并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经历和学历择优录取。必要时,选任委员会还要视情开办新职员训练班。新职员的见习期为一年。
目前,在西藏流亡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绝大部分公务员都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的。
另外,除了某些具体情况外,全体公务员都要从多数人的利益和福利出发,按照西藏文职人员法规定,定期更换工作、地点。这样做之所以势在必行,一是由於可以使每个公务员尽可能接触更多的人,积累更多的检验;二是由於可以培养他们在各种气候、条件和环境下工作的能力。
在提升使用公务员时,选任委员会首先要考虑提拔对象的资历,其次考虑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经验。如果有个别职员不按公职人员的规章办事,腐化堕落,对政府缺乏忠心,则要受到开除公职等处分。
公职人员退休年龄为55岁,但个别情况特殊者也可推迟退休年龄。退休职员可享受退休金待遇,退休金按原工资百分比计算。
另外,公职人员选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的任职以五年为期满或是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为限。选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卸职、退休或发生变更後,不得在政府所属利益部门任职。
三:审计署
审计署原是财政部的一个分属单位,1975年从财政部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机构。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审计署是为了对流亡政府及政府所属部门之收入、支出以及由政府拨付经费之组织的开支依法进行审核。
审计署对政府和政府所属各部门以及政府拨出经费之组织的每年收支帐目、结果和报表等依法为审计对象的全部文件和帐目具有进行审核、管理与质询的权利和责任。
审计署设主管一名,由达赖喇嘛陛下直接任命,并依法在达赖喇嘛尊前举行宣誓就职仪式。
审计署从全年货币核算完成的法定期限开始在七个月内要完成审计并将注明审核过的帐目退还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将注明审核过的帐目、报表、说明连同年终货币核算在九个月内呈报给西藏人民议会。
审计署还要检查核算中央秘书处各部门及其在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地所属机构的帐目,并向藏人聚居区、手工业中心及其他藏民机构派出审计员,定期检查帐目或进行年度核算。
审计署主管的任期为十年或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审计署主管的免职必须是(1)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在与内阁协商後认为需要变更;(2)经西藏议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员通过要求罢免并经过达赖喇嘛批准。
其他部门
西藏剧团
为了保存西藏传统的文化,在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的直接指示下,西藏剧院於1959年8月11日成立,该剧团除了经常到流亡社区、学校和国外演出,而且还负责为各个流亡藏人定居点和学校培训和派出西藏舞蹈教师,该剧团的艺术学校目前有24名少年学员,他们除了学习文化知识,还要学习各种西藏乐器和西藏各地的传统舞蹈、戏剧等,目前西藏剧团的成员有140余名,在流亡社会的各个角落都有数以百计从西藏剧团毕业或退役的艺人在不懈地宏扬著西藏的传统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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