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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自由、平等与 独立、分离、自治
项小吉
近十年来中国大陆人民的民主意识进步很大,到八九年已达到一个高潮,提出了在中国结束一党专制的口号。与此同时西藏人民的独立运动,台湾人民的分离运动,香港人民的自治运动,也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的关注。从事民主运动的大陆人士面对这些新形势该如何表示自己的立场往往显得含糊为难,更谈不上观点一致。这恐怕是唯一难与中共唱反调的一个问题:
民族、统一、主权问题。好像多谈这个问题就有秦桧、汪精卫之嫌。在传统文化和中共专制文化的双重影响下,民主自由平等的原则在民族主义面前,即使是在民运人士的心目中,也还要退避三舍,不那麽理直气壮。更不用说占大多数的中间民众了。有的民运人士辩解说,追求民主的目的不是要国家分离。其实这反过来正证明了今天的所谓统一只是专制强权的结果。不错,民主的目的并不是去追求国家的分裂,它只是给人民的社会生活提供了更大空间的自由选择,如果到那一天人民真的选择了分裂的话,那也只能说明此前的统一是一种虚假、痛苦的捆绑。
中国近代第一次离婚高潮是在中共执政後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之後。反对离婚的人一致认为是这部离婚法带来了普遍的离婚现象。显而易见这种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这部婚姻法的立法意图当然不是鼓励离婚、拆散家庭,它只不过是为人们(尤其是妇女)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在此前不存在但又被许多人所渴望。(也有人认为,这部婚姻法的最大受益者是中共干部,因为他们进城执政後要更换夫人,我对此不加评议,因为这只是个人的道德范畴的事。)
有人也许不同意这种类比,因为国家的分裂远被家庭的分裂要复杂、严重得多。我倒不这麽看,我认为个人的幸福远被国家的统一重要得多。
中国大陆的民主运动与西藏的独立运动、台湾的分离运动、香港的自治运动有一个共同的理由或目标,那就是推翻专制或逃避专制。此外,在西藏的独立运动、台湾的分离运动和香港的自治运动之间,又有地理和历史的共同之处。她们都是位於中国大陆的边远地带,都曾有过不受中国大陆政府控制的历史。西藏的独立运动还有其独特的原因,那就是宗教文化传统和民族的不同。
由此可见,西藏独立运动的理由最多,因而广泛受到国际民间社会的同情与支持,西藏人民在中共的占领统治下受著人权与主权的双重压迫。不幸的是,在现实政治利益面前,迄今还没有一个国家政府愿意得罪中共而承认西藏流亡政府,只能由一些民间团体给予达赖喇嘛个人以崇高的荣誉。从国际法的角度看,这种局面拖得越久对西藏独立运动越为不利。最近班禅喇嘛转世灵童的问题上也可预见在当今达赖喇嘛之後这个问题会更加尖锐对立。中共的政策是,对外讲统一,以民族主义为号召;对内讲稳定,以繁荣富强为借口。至於这种统一是否公正,这种繁荣以什麽为代价,就避而不谈了。其真实用意只有一个,维护一党专制和寡头集团的利益。
中共在西藏问题上的许多欺骗性的宣传是已被中国民众,甚至是从事民运的人所接受的。因为他们长期听不到不同的分析。 宣传之一,西藏的农奴制极其残酷,是中共解放了西藏。在西藏问题上,中共似乎不忌讳谈人权问题(相比之下很忌讳谈主权问题),因为它觉得西藏的人权记录比它的更坏。且不论这是否符合事实,从国际法上说,一个人权发达的国家是不能据此去解决一个人权不如她发达的国家的。在西藏问题上,中共就不提『人权基本上是属於一国之内政』了。
宣传之二,西藏经济极其落後,是中共援助了西藏。这里也且不论是否符合事实,如果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可以用援助作为占领的理由的话,那中国人当年的抗日活动岂不变得愚蠢无理。日本人当年提出大东亚共荣,中国人为什麽不接受呢?在你强调自己的民族主义,民族自尊心时也想想别人的民族自尊心。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宣传第三,西藏自古以来(至少是从元朝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事实上元朝之前西藏与中国只是邻国。到元朝中国与西藏同为蒙古人的奴隶,同被蒙古人所占领。严格讲,元朝不能算为中国历史,那是蒙古人的历史。如果中国能把蒙古人的其他殖民地算为自己的一部分,那今天美国就可把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英联邦国家都算为美国的一部分。
宣传之四,西藏若从中国版图划出去的话就会落入其他帝国主义者手里(主要指英国),这就大大地削弱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四川就从内地变成了前线,等等。这就赤裸裸地暴露了中共的帝国主义思想,就像当年史达林一样,与希特勒瓜分波兰,把苏联的边界线东移。
宣传之五,西藏若能独立,其他民族地区仿效怎麽办?问题是为什麽这些民族地区可能要求独立?世界上多民族的国家占大多数,而并不是每一个民族都要求自成一国的。往往是在民族压迫尖锐的情况下,这种民族独立的呼声才会高涨。
总之,以政治、经济、文化落後为籍口去解放、占领一个国家是毫无道理的。连列宁都承认不能用鞭子把人们赶进天堂,况且赶进的还不是天堂。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家庭人口越多越好,国家的版图越大越好,无论是家还是国,分裂总是遭指责的,统一是最高原则,也不管这原来是不是属於我的,只要一旦被我控制就休想再挣脱出去。霸气十足。从事民主运动的人士和团体如果把统一原则置於自由原则之上的话,那这种民主运动是不彻底的。民主、自由、平等的原则不仅适用於一国内部的社会生活,也应适用於对外关系,这是对建立民主国家的一个考验。只有分的自由,才有合的可能。就好像成立公司,签署合同,登记婚姻一样,如果同时没有解散公司,废除合同,解除婚姻的法律规定的话,那谁还敢办公司,签合同,娶老婆?日常生活中的这些道理同样适用於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关系处理。
中共十多年来对西藏的有效占领和国际社会对这种占领的普遍承认并不妨碍西藏人民为争取独立的继续努力。我希望未来中国的民主政府能以平等的原则,自由的精神与西藏人民协商处理好西藏的独立问题,或去或留都应以真实的民意为依归,尊重西藏人民的选择。 一九九五年六月於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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