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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境内发展纲要西藏流亡政府
《西藏境内发展纲要》,是针对正在西藏开展活动、或有可能考虑未来在西藏从事活动的捐助、借贷和投资者所制订的。一切在西藏地区进行的国际性活动,无论其目的是捐赠、贷款还是商业赢利性的,都属於本《纲要》的涵盖范围。 o暴力 o对环境的破坏 o对藏民的社会排斥与经济边缘化 o直接或间接地向藏区移置非藏族人口 o对基本人权的侵犯,包括强迫性搬迁、禁闭和驱逐
本《纲要》同样适用於印度藏民区的发展,并已在实施之中。
包括中国的官方统计数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发展银行和世界银行的报告、以及在西藏境内运作的非政府组织和中国经济学与其它学科专家的研究结果在内的一切现存资料都表明,西藏发展的基本方式需要紧急转向。中国政府的发展方式,导致了被部分中国经济学家称为 "输血型经济"的对补贴的长期依赖;其对城市化和基础建设的强调,以及通过技术移民向西藏高原输入技术的作法,并未给大多数藏民的生活带来实际性的改善,反而进一步扩大了藏民的边缘性。这种方式也未给藏民带来真正的技术-西藏无论在资金上还是劳力上,仍然离不开对外援的依赖。 "西藏就业和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体现在现代都市中,其推动力来自於汉族与回族人占主体的、充满生机甚至杀机的个体行业。这种都市性的增长,导致了城乡以及汉藏之间收入差别的急剧扩大。" (阿瑟.荷科姆著《在美国国会中国问题执行委员会上的证词》,2002年6月10日)
我们提议取代过去五十年中以工业化带动西藏经济增长的单一型发展框架。 我认为,若要在各个层面上解决人的问题,我们必须能够将外在的物质进步与内在的心智发展和谐地结合起来。物质进步自然是十分必要的,是件好事,因为它能造福人类。只要以人为先导,我不认为进步有什麽不好。人必须超越物质,实现人的真正价值。物质应该为人服务,而不是人被物质进步所奴役。 (十四世达赖喇嘛著《西藏精神:人类解放的前景》,第123页)
西藏高原拥有相当於整个西欧面积的土地。由中央规划部门制定、由上而下贯彻的单一策略,永远取代不了藏民对於土地的亲近认识,以及他们令土地延续生产的生存方式。藏民传统上散居於整个西藏高原,包括最贫瘠的区域,而不只是聚守在河谷地和城镇中。这种广泛使用土地的独特模式,应该成为一切发展的基础,用来加强现存的、藏民在历代合理使用土地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社会资本知识的基础。
作为邻邦的藏、汉民族,千百年来相互交往、通商和影响,关系时而和睦,时而对立。藏、汉两民族保持友好关系,既是必要的,也是互惠的。事实上,历史上大多数时间里,藏、汉两民族都是相互支持的。将来也一样。如果藏人真正实现了自治或自主,我们将和中国人发展真诚友好的关系,使双方人民能在互助的精神下兄弟般地同生共处。这是达赖喇嘛对"中间道路"政策的设想,是一个超越了政治考虑的、十分人道的观点。 "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该以全球责任感来看待生命。不仅是国家对国家、人类对人类,人类对其他形式的生命也一样负有责任。" "----人性未来的成功与否,主要是看眼下这一代人的意志和决心。如果我们自己不运用我们的意志力和人类才智,没有他人能够保证我们以及我们下一代的未来……"
因而,我们相信,未来的西藏应该是一个和平区,以非暴力、慈悲和保护自然环境为原则基础,以佛教的慈悲、正义和平等原则为精神动力,由藏人、尤其是西藏境内的藏人承担建设未来的主要责任。未来的西藏将致力於对平衡与和谐的追求,这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平衡,还有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因?世上万事万物都是息息相通的。在这样一个未来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分享、和睦和合作,而不是竞争。
《西藏境内发展纲要》所依据的原则和价值观,是建立在人类千百年来在西藏高原上居住并与一切自然和睦相处的过程中形成的世界观之上的。其基本原则系达赖喇嘛关於全球责任的教诲: 幸福和痛苦有精神上和肉体上的两种。这两者中,我认为精神上的幸福和痛苦更强烈。因而,我强调要修心养性,忍受痛苦,以求获得更持久的幸福状态。然而,对於幸福我还有更具体的理解,那就是融内在的平静、经济的发展和尤为重要的世界和平於一体。要取得这样的目的,就需要建立全球责任感,深切关注一切生命,无论其信念、肤色、性别或国籍为何。(十四世达赖喇嘛著:《西藏精神:世界遗产》,第259页) 1、非暴力
我们对暴力行为的定义是:出於仇恨、贪婪或无知而对包括自身在内的任何生命体直接或间接的伤害。任何形式的暴力,无论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机构、信仰还是自身,都是不可取的。非暴力是通向真理的必要途径,它并不只是一种无伤害性、无骨气或不动武的被动状态,而是主动地不使用暴力,展示仁爱、智慧和慈悲心,对敌人或恶人亦以善相待。对慈悲心的发扬倡导,是非暴力行为的关键所在。 2、环境保护
对我们来说,重新学习如何与大自然同生共存而不只是对其享用和损害,既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实际上的需要。物质追求没有自我止境,自然资源却并非用之不竭。对自然界承受能力的边缘与极限,我们应不惜一切代价地予以尊重与保护,至少要像保护我们个人的私有财物一样尽心竭力。从这一意义上讲,本原则的基础在於节俭而不是效率,因?它不仅带来效率,还强调了高效率政策的局限性。过去五十年一味 追求增长速度的作法,导致了自然环境的非自然性退化,影响波及西藏高原的一切生态形式。本原则还主张与自然界和睦相处,人类在修复失衡状态的过程中起健康有益的作用。 3、延续性
我们借助延续性这一原则,来表达我们对日益侵蚀我们生活的、不可能无限延续的消费行为的深切关注。反之,我们意识到应该对有限的自然资源进行保护,以使後人也同样可以享用这些宝贵的财富。要实现这一点,同期进行的发展活动就必须具备延续性。从此开始,本原则将长远的、跨代的合理性与短期的活动层面汇总一并考虑。 4、参与与需要型的发展方式
公共权利若为集团或个人所侵夺占有,就会被用来发展他们的既得利益,而不是服务于广大民众。要保证发展计划真正贴近并迎合民众的需要,基层群众的真实参与是十分必要的。参与型的发展方式,对当地人民的需要会起到自然地保护作用。
一切在西藏进行的发展计划,均应包含以下各项横向准则: o吸纳受益方参与;从计划的认定、形成到实施的全过程,均要采用如参与评估等参与手段与技术,保证受益方的责任与所有权; o始终坚持采纳小规模、适合当地人情地貌又无需大量资金的投资专案; o扶植地方的自立能力,通过当地的力量,建立以社区组织为基础的地方计划管理队伍; o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估; o采纳与依赖当地有关资源治理与生存技能的古老的经验与智慧; o尊重并发扬藏族的文化、传统与知识,以及其对地貌的认识和应急智慧; o由发展商家实行持续的现场监管,以保证预定的目标团体受益,属於贫困不足者的利益不为强势利所侵吞; o使用藏文作为计划的工作语言; o不鼓励也不使用任何方式协助非藏人直接或间接地移居藏区; o不鼓励也不帮助促成土地与自然资源向非藏人的转让。 就其性质而言,本《纲要》为发展商家检验其计划是否适合藏区藏人提供了一份核对清单。只是清单又把问题进一步划类细分,其基础事实可能包含相互依存的多种因素。藏民族的世界观与现代对适当的发展实践的综合认识,鼓励的是体现尊重与谨慎态度、含有多种因素的发展模式,而不是拘泥於对表层字面狭隘而技术性的附会。
1、扶贫 1)在西藏,扶贫为一切考虑之首。任何以此为出发点的计划,除了经济指标之外,还必须考虑贫困的多重性,包括健康与教育的地位,以及由性别与种族引致的隔离形式等。导致弱势群体贫困的原因,包括有性别、年龄、地理隔绝、受排斥以及身体残障等;这些人可能需要具体形式的援助,尤其是以保障最低收入政策为基础的资金的直接转入。 2)总体上来说,扶贫计划应该摆脱灾後慈善救灾的功能,转而向赤贫和无产者提供正当的收入援助。为了避免对这种固定的收入援助形成长期的依赖,援助应该只限於一无所有者。发展商家可以进行小规模的尝试计划,来测定这一方式的可行性。 3)发展计划应该为最贫困与最受剥夺排挤的公民带来实惠,在西藏,这类人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发展计划应该直接确定并惠及这一群体,而不是依赖整体形势的好转,指望同时也?贫困者带来收入和机会的提升。 4)社会资金,传统知识,延续性有机耕作的惯例,持续有效的牧场管理-这些都是在制定发展计划时应该研究、识别、认可并吸纳的。这些是藏人在有效利用高原时使用的传统解决办法,可以用来作为实施发展计划的基础。 5)以开采西藏资源支援外地重工业为基础的计划,尽管能?当地带来就业机会,并肯投资修复由自身引起的一般性的损害,在实际上,却不能算作是在?西藏扶贫或补救环境。 2、刺激农村经济与非农业性就业 1)藏式地毯、手工艺品、传统医药、以及其他西藏传统产品,除了走俏世界各地之外,对纠正目前的不平等状态也具有巨大的潜力,因为这些产品大都为自乡村地区。要实现这一潜力,需要加强传统产品的力度,需要向藏民传授有关设计包装、知识为权保护以及销售与核算手段等方面的现代技术,这些都需要相当规模的人员培训。 2)缩小城乡差别的真正可能性,是由生产者自行推销原始的乡村产品,由此来增加产品价值,加快回报。这就可能需要对农牧民进行符合其生活方式的技术培训,教会他们如何建立与管理合作社,如何筹集微型资金,以及如何规划并操作企业。 3)从长远来看,确定西藏产品能够外销赢利的相对优势,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作法。假以时间,相对优势有潜力为西藏的特长产品打开国内与国际市场,尤其是以不伤生方式生产的毛与奶制品。西藏的酸奶、乳酪和毛纺制品,在中国就很受城市消费者的欢迎。虽然西藏出产的成品在城市中能有市场,但要创造利润,还需要在质量控制、产品证明、供应连锁後勤、营销以及商业规划等诸多方面,花大力气培训产品的生产者。 3、农村基础建设 1)基础建设的发展,必须吸收采纳适合当地需要的技术。 2)西藏农村基础建设的优先发展区域,包括当地市场的出入道路、洁净的家用水源、灌溉、电力和通讯设施。 3)基础建设应该促进食品的安全,包括旨在提高粮食产量的土地改良计划(如修建梯田,防风林带,灌溉渠和粮仓),以及市场的出入道路。 4)农村的基础建设计划,应做到规模小、成本低,雇佣当地人工,使用简单易维修保养的技术,如修建水井与雨水蓄水罐、小型水库或水池以及梯田与排污系统。因而,通过发展小型计划惠及农村人口,具有头等重要性。用导引山水或抽取地下水建成的小型输水系统,可以以每户不高的造价接通到家家户户。发展计划在决定何时使用农工时,还应该考虑农活的季节性。 5)通往村庄的次级支路,可以打破目前生产者依赖单一的中间人划定价格的局面,帮助农民快速增加收入。通往村庄的道路,一般是与主干道相接、低造价的窄石子路,其修建费用低,受益面广,可以方便前往市场、卫生所和学校,降低销售与农业原料运输的费用,方便运载重型材料以及重要的基础建设如电网与电话线的设立。 6)基础建设计划在制定时,应积极采纳当地藏人的意见。对基础建设的修建方式或地点,贫困者一般难以参加意见,然而他们却往往最知道何类计划能最快收益。吸收他们参加决策的制订并给他们以地方主人感,会令他们更乐意为计划提供劳力和材料,更可能在以後对计划进行保养和维护。 4、农业与自然资源 1)农业发展计划不单要考虑预期的结果,如强化生产、提高产量等,还应考虑长期的土壤质量、水土的保持、使用化肥对下游的污染、以及运用西藏传统有机耕作法中对病虫害综合治理的可能性。 2)草原发展计划不应只著眼于单一层面的发展,如提高生产、控制虫害或引进外来草种等。牧区的发展计划,应该采取与多数发展商所认可的《资源管理新政策》相符的整体发展方式,即在目前的情况下,牧民的迁徙流动,是保持生物种群、延续性和生产力的最佳长期保证。 3)我们不鼓励牧民定居,因为这样会引起草场进一步退化,牲畜数目过多,灵活性下降,以及定居牧民贫困化。以往世界各地已见过不少牧民定居失败的例子,以及土地与水源被转为灌溉与农、工业用途时,对牧业生产活力可能带来的损害。这些教训经验,都是国际发展商家可以借鉴的。 4)发展计划应该采纳有助於促进流动的技术(如携带型太阳能),而不是让人终年固守一处的技术(如与主电网相连接)。 5)若将大片区域设置为自然保护区,并对当地居民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成为守林员、导游员、保护生物种群与反盗猎条例执行员,将会使藏人受益。设立保护区不光能保护生物群体,保证下游水源的清洁,还可以直接促进保护区内的开发、就业以及人力资本的形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责任之一,就是查访合适的地点定?世界遗产或生物圈保护区。 6)西藏粮食和牲畜的杂交新品种,可以通过有效地扩大农业生产来引进,这就需要将农牧民作为 科学家和政府官员的合作者平等地对待。粮食和牲畜新品种带来的高产量,不需要资金、燃料、杀虫剂或化肥方面更多的投资。 7)中国政府为了将边缘农田恢复为草原和森林,实行了森林再造、封山养林与退耕还牧等措施。这些作法若吸收当地藏人参加,由他们负责育苗、播种合适的牧草和修复退化的牧场,理应给他们带来实惠。将林业社会化和计划地方化的作法,远胜过圈地封山、排挤地方和对当年毁林的外来国有企业进行补贴的模式。成功的修复退化草原和再造森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水源的国家目标,可为地球温室提供一个净化废气的气肺。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培训和技术转让。 8)尽管我们反对任何要求农牧民搬迁的计划,但在极端的情况下,如生计难以维系而藏人自愿同意搬出生态敏感区时,发展计划应该采取特别措施,保证搬迁藏人不被剥夺他们以延续性方式过正当生活的基本权利,保证迁离故土的农牧民得到及时恰当的培训与补偿援助,以及对再配给的山林草地有效的所有权。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收回损失的收入,心甘情愿地积极加入到恢复西藏退化土地的行动中来。 5、微型信贷
微型信贷的运用,在国际上已有无数成功的例子,在西藏却几乎还是完全的空白。有些确实在帮助藏人运用微型信贷的团体,如《西藏扶贫基金》,其作为出发点的现行中国政策,"----令城镇中传统的藏族企业,越发难与拥有高资金经验与低成本消耗的汉族企业竞争。越来越 多的迹象证明,约占拉萨市企业百分之七十的汉族企业,正在将藏族企业挤出包括传统西藏产品在内的市场,如藏式服装、家具、绘画、餐饮业、乾货与食品零售。" (阿瑟.荷科姆著《在美国国会中国问题执行委员会上的证词》,2002年6月10日) 1)微型信贷计划应该鼓励贫困者的直接参与,允许贷款接受人自己选择投资专案,并鼓励他们成立自己的村级组织。 2)运用综合手段,将贷款与提供额外的服务和培训结合起来,包括对市场的分析与对生产活动的技术支援。 3)微型信贷系统,应该成为帮助贫困者取得对资产的控制和经济自立的工具。借贷方无须对利息率进行补贴,可把这笔钱更恰当地用到行政开 支上去。对绝对贫困户,应该给予借贷信誉与贷款资格。在目前中国的法律下,这些人对自己的土地不具备拥有权,因而从技术角度上讲,缺乏贷款所需的附属还贷担保物,银行不贷款给他们,令他们左右为难。 4)对微型信贷服务的提供,不论是独立进行的、还是与正规金融机构合作的,对贫困者组织的依赖(如农民协会、农村合作社或地方自助社团),是保证微型信贷能广泛而持续有效地运行的关键所在。这需要积极鼓励传统的社区组织,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声音和活动能力。 6、教育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资料显示,成年藏人的平均教育程度不足三年。中国用於西藏的教育经费极低,包括学费与家长捐款在内,每人每年只有310元人民币(折合美金37.50元);而北京市的年人均教育费用则为1,810元,是西藏的六倍。(国家统计局出版《中国统计年鉴:2002》,图表20-35) 1)教育发展的重点,应在於扩大各地区教育的机会、平等性和资源分配,以弥补目前的不平衡状态。应该针对各地方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包括牧民的流动特点,探索更具弹性的教育形式。 2)首要的目标应该是在农村年轻人中基本扫除文盲,并以此目标的实现作为衡量效率的主要标准。西藏今天的人口呈极端的年轻化,对年轻人的教育,已不能再像目前这样单靠贫困的县、区来解决。教育的财政负担,已下移到了那些最无力承担的人身上,对外来援助的需要,已经是不容置疑、不能拖延的了。 3)具有正确文化观的教育应在首先考虑之列。这就需要在多方面进行相当规模的投资,包括师资培训、课程改革、课本编写、双语教学规划和对陈旧基础设施的修缮,以及能吸引教师留任的合适的薪水。由於地方学校的财政责任已下放到了当地社区,发展计划若能有效地降低文盲率,提高就学率,便能够带动当地社区的高度参与。文化上符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的课程与教学语言,不仅是藏人的需要,还可使学生能更快地与现代世界接轨。
4)在牧区,这就意味著把教育带给学生,而不是把学生集中到中央寄宿学校中去。这听起来似乎难以做到,然而蒙古的例子却证明这是切实可行的。蒙古和西藏不仅在宗教和文化上十分接近,还同样拥有广袤的、十分适合发展游牧业的半乾旱地区。蒙古的教育制度,?四散飘泊的游牧民送去了高度的文化。 5)在西藏从事教育开发的发展商家,要想方设法解决培训农村教师并将胜任者留住这一难题。以工作表现和任教年限为基础的奖励和晋升,不失为吸引高水准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行办法。 6)中、青年藏人若要加入经济大市场,获得机会和工作,大都需要经过职业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2条)规定:"国家要帮助民族自治区从当地的少数民族中培养大量的各级干部与各个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执行这一规定时,中国需要支援和援助。 7)对成年人的职业培训,不应只包括对新型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还应该包括对它们的分配和销售,以保证那些在以往几十年中未受过正规教育的人的最大利益。对一代没有文化的藏人,职业培训是帮助他们适应市场经济的最佳方式。目前职业培训主要局限於国营企业的下岗人员,这样的著眼点过於狭窄。 8)社区经办的地方学校(即中文"民办"),资源严重缺乏,几乎得不到国家的任何资助,要实现中国一切儿童均要接受九年在校教育的政策,十分需要来自国外的合作。学校教育的进行,应以不拆散家庭为原则,并尊重季节的特点需要,使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能在农忙时参加劳动。对国际上成功的双语教育模式的运用,将有助於降低辍学率,使大批的藏人升入高中,接受初中以上教育。 9)藏族学生升高中的名额极为有限,高等中学的缺乏,是阻碍藏人发展的一大屏障。来自国外的合作关系,能够帮助藏人更多更好地接受初中以上和高等教育,包括基本掌握除中文以外的一门国际性语言。 10)中国政府规定,藏族学生至少在小学其间应接受藏语教育,并同时学习外语。对教育课程的设置,应该有助於这一政策的落实。现在中国各地都在加强法制观念,对课程的设置也应该扩大,不光要包括公民责任,还应该包括公民权利。 11)藏人因为中文或英文水平的不足,目前能够参加国际性学习计划的人寥寥无几,这极大地限制了藏人在广泛的学科中汲取最佳国际经验的机会。发展国际性的教育计划,不但可以提供奖学金,还可以提供一年期的过度性或基础性学习计划,将学生的语言能力提高到高校水平。 12)藏文的出版业、艺术生产、文化活动以及电影和电视,均需要资助来恢复传播藏族的民族特点。目前,藏族的作家和艺术家由於缺乏经济来源、发行渠道和支援,在将藏族艺术新产品介绍给翘首以待的观众的进程中步履维艰。国际性的文化发展组织,还可以帮助保护西藏日益衰败、濒临灭绝的建筑遗产。 13)在现代中、高等教育中设置以实际需要为基础的培训计划,可以帮助提高藏人的就业机会。目前藏人的就业机会,尤其在城市中,主要局限於工资制政府部门和建筑劳工类非技术性的工作。这并非是因为藏人不堪造就,而是因为他们毕业时没有职业定向。定居世界各地的藏人已证明,藏人具有迅速掌握现代技术的能力;因此,开展能力开发性计划,在西藏有著极为可观的前景。 14)向藏族学生提供奖学金与助学金,帮助他们在中国大陆和海外进行技术与职业性深造,有助於西藏地区人才与技术能力的总体提升。 7、技术与能力的发展 1)发展计划应该最大程度地对藏人进行培训,向他们传授所需的知识、技能与技术,使他们真正拥有并懂得如何操作和维护计划,使计划为自己的目的服务。除了短期行万岁外,没有必要输入非藏人专家住在西藏主持发展计划。 2)通过认可传统的社区组织并帮助他们传达藏人的需求,可以使藏族社区成为国际组织的有效合作夥伴。中国目前有许多非政府性组织,尤其是在环保领域方面;藏人也要设立自己的非政府组织,需要这方面的机会和支援。第一步可以先使已有的社区组织得到官方认可,这包括传统的牧业管理社区组织,如氇槁(RUKOR)"帐篷圈"和部族式的"草瓦"(TSHOWA)。社区企业曾经、将来也能够在下述方面起积极的作用:对庄稼收割後的临时保管,对种子库遗传品种的管理,社会福利,灾难救济,以及社区的金融系统。 3)西藏高原在经济和生态上都是一个整体,任何利用西藏的技术和相对优势进行开发的计划,都会使整个西藏高原受益。 8、医疗保健 如今在西藏,生病成了导致贫困的最快途径。有必要成立低费用的集体医疗保险计划,对在现行制度下无力负担高消费的赤贫户予以补贴。将医疗费用交给底层政府部门、地方上和个体家庭去负担,势必造成贫困的蔓延。医疗保健应该是高层政府部门的责任,如中国二十五年前的作法。可以先从由政府?贫困线以下者提供免费医疗做起,发展商家则在具体地区开展试验性计划,用以证明向绝对贫困者提供医疗保险的可行性。 1)传统的藏医学(SOWA RIGPA)享有广泛的声誉,尤其是在农村藏人中。藏医拥有数千年祛病保健的经验,效力非凡,且成本低廉,因?它使用的是当地现成的材料,而不是依赖收取专利税的跨国医药公司。在西藏高原推广对传统藏医的高等教育,可以将医疗保健制度分散输送到偏远地区。目前的医疗制度是偏向城镇的,全面性分派传统医师(EMCHIS),是保证分散的人口终於得以享受医疗保健的有效措施。 2)在西藏,对疾病的预防正被昂贵的"现代"疗法所取代。对健康的投资,应该集中在必要的一般性药物和低成本的疗法上,如乙型肝炎疫苗,口服补充液,孕妇免疫,以及对 碘盐、维生素A和铁补充剂的推广。中国的疾病预防系统-传染病防治站,需要新的资金来源和活力。 3)据外国专家报道,营养不良和儿童生长障碍目前在西藏普遍存在。营养教育、初级医疗保健与母幼健康服务,应是当务之急。应该督促政府调整计划,将对医院的补贴改成对贫困者医疗费用的直接补助。 4)安全的饮用水的供应,可以为人民的健康和生产力带来大规模的即时效益。可饮用水源的缺乏,与肠道病及其它疾病有关;在可用水源中自然矿物毒素含量过高的地区,这还是引起某些身体畸形和残障的原因。 5)西藏急需外来力量的帮助,对影响西藏某些区域的地方病进行研究和诊治,如喀什拜克病(或大骨头病)、鼠疫和肺结核。 6)在都市化和大量单身中国男性进藏的冲击下,城镇中色情行业蓬勃兴起。传播性性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已构成对西藏的潜在威胁,因而需要开展相关的计划,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与艾滋病的认识与预防。 7)医疗保健服务应尽可能地做到非中心化。这是一项基本权利,一个涉及到使用权和公道的问题。如果推广传统的藏医疗法,使之成?整个医疗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做到医疗保健非中心化,并不需要很高的花费。 8)实行结扎、节育和避孕计划时,必须特别注意取得当事人的同意,保证每一个接受者都是出於自愿,并对後果有充分的了解。不允许使用强迫、罚款和社会压力等手法,迫使妇女永久性地失去生育能力。 9)对乡镇的诊所和医院,需要实行更加严密的监督,以避免对贵重药物的滥开滥用。加强对保健员与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并予以合理的薪酬,是十分重要的。 9、西藏的都市
西藏大城市中的都市贫困化正在急剧加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往日城镇中与周边农田的城市化,随之而来的因教育和技术的欠缺而引起的社会性排斥(尤其在劳动力市场上),以及农业贫困人口向城镇中的移民。由於这批人不能转成城市户口,使他们的身份半合法化,所以很容易成为被剥削的物件,造成进一步的不平等。 1)对藏人进行服务性行业方面的职业培训,可以帮助他们克服待遇上的差异。对商业策划经营所需要的起动资金与培训的提供,可以帮助藏人打入日益被见多识广的外来移民所垄断的市场。对难以在农村谋生的无业藏族青年,多少一点儿特殊照顾,可以避免使他们沦为城市中的社会公害。 2)改革中国称为"户口"的限制性家庭人口登记制度,可以帮助藏人获得城里的合法地位,以及解决不公平待遇的机会。这种合法地位,来自外省的非藏人唾手可得,令他们从一开始就占据了超过本土藏人的优越性。 10、旅游
我们坚决反对当前由少数几家国营企业操纵的、大规模旅行团式的西藏旅游。今天西藏的旅游业,主要建立在对西藏文化的经济开发之上,却把藏人基本排除在外,连最合适他们的介绍自己文化的导游工作都得不到。 11、对商业性计划和现有基础建设的投资
本《纲要》反应了藏人的观点,总体上反对大型的基础建设和工业发展计划;本章节不应该被视为是对这一作法的破例。在一个因人稀地广而成功地保持住了延续性的地区,一切现行的大型发展计划,由於将资金、技术和人口聚集一地而忽略了其他地区,势必会对该地区的延续性构成威胁,造成不平等的不断扩大。 1)计划的投资者应有能力保证《国际劳工组织法则》的实施,并对受雇於合资企业的藏人进行有关现代技术的培训。计划的合作者可以自行设置标准,包括赔偿费、资源租用税和土地徵用费,付给土地或资源被计划工程所占用的当地藏人。对因发展原因而被迫迁居的当地居民,国际合作者有特别的责任,保证向他们提供合格适量的土地,使他们不致因此而陷入贫困。 2)国际投资者有特别的责任,为社区参与和环境与性别影响评估引进标准,并保证在大型专案的用人上保持适当的文化差别。这可以?中央制定的国家计划确立新的标准,通过此类合作关系,将性别和种族就业的最低标准引入此类投资专案中去。 12、将最佳国际惯例引进中国 捐助、借贷和投资者,均可以为政策的制订做出贡献。中国希望能学到国际上通行做法的最佳标准;国际社会能带给西藏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在别处发展的实际经验中积累起来的专业知识。国家政策的诸多方面,均可从国际合作夥伴的集体经验与智慧中获益。这包括: o为整个西藏高原制订一套统一的人口政策,实施赋予自治区暂住人口控制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治区法》第43条; o对公用自然产品(如西藏丰富的净水和空气)的环境与经济利用,应包括下游与高原下地区的使用者; o将上游贫困地区与下游富裕城市挂钩,提高富有一方对其对西藏自然资源依赖的意识; o改善对农业的延伸服务,使农牧民成为科学和实验学家的平等合作者,共同为提高社区的生产力而努力; o敦促有关省份和地区的人大常委会,多为藏人提供培训与就业机会,限制流动无业人员迁入西藏(如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作法),除非这些人具备和实际需要相符的具体技术,并乐意将它们转用於当地的社区; o敦促中央规划部门因地制宜,在现有的实体经济基础上进行建设,以便在和需要西藏特产的其他地区建立联系时,可以利用藏区的相对优势。
理想的西藏发展应该做到: o在西藏的土地上无一人挨饿 o无一人得不到医疗、穿衣和住房等人类基本需求 o无一学龄儿童被剥夺就学的机会 我们不支援以下述为代价的发展方式: o内省意识或精神的丧失 o对环境的破坏,抑或 o对资源不计後果的消费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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