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於十七条协议
藏中有关人员之著作或回忆录所展示历史事实
当今,西藏人民的正义斗争在国际政治领域内已成为世人所关注的焦点,同时达赖喇嘛的声誉业绩传遍世界各地。这种积极的发展趋势自然令中共恼怒和恐惧万分,因此,自然就会竭其所能地进行反扑,混淆视听,企图把西藏问题从国际舆论的焦点中分散开来。
1951年 5月 23日,中共强迫西藏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不平等的所谓"十七条协议"。今年正值签订协议五十周年之际,中共当局准备在以西藏首都拉萨为中心的其它城市大力筹办 "十七条协议"签订五十周年纪念活动。同时大肆宣染所谓"十七条协议"的意义,宣称『自那时起西藏人民就回到祖国大家庭的怀抱中;百万农奴得到了彻底的解放,以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如何的进步与发展』云云。
鉴於此,根据历史事实和西藏人民的切身感受正确评定"十七条协议"对西藏与西藏人民带来的利害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
中共强迫西藏政府签订了与同样被中共 "解放"了的其他省或民族自治区之间所没有签订过的"十七条协议"。根据强加给西藏人民的"十七条协议"之第一条内容"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就再明白不过地表明了在此之前的千百年里,西藏做为一个完全独立自主之国家的事实。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西藏历史上的一大悲剧。自此整个西藏变成了中国可以随心所欲的殖民地,六百万西藏人民成为遭受被中共暴虐、奴役统治的直接受害者。也因此,过去的五十年,是西藏人民反抗奴役争取自由的五十年,期间激烈的政治自由斗争从未停止,整个西藏的局势也从未稳定过,以至于不分日夜一直都是由全副武装的军警以武力镇压西藏人民反抗,维持对西藏的军事占领。
虽然如此,中共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地利用签定"十七条协议"五十周年之际,曲解"十七条协议"的内容和意义,粉饰对西藏的暴虐统治和民族压迫,因而在此之际,向不了解真相的人们说明签订这一不平等协议之经过,通过『国际法』说明"十七条协议"的非法和无效性就成为我们应尽的责任。
在此,我们衷心期望中共政府停止利用早已因中共自己的践踏而失去法律效力的"十七条协议"大作文章,混淆视听的做法。诚恳地面对现实,顺应潮流,重新审视达赖喇嘛基于和平与互利的原则提出的『中道』思想,为圆满合理地解决西藏问题而开始与西藏政府展开谈判,为了西藏和中国人民的长远利益而签定真正符合双方人民的利益、为世界人民所承认的『协议』。
西藏流亡政府外交与新闻部
公元2001年5月22日
1951年5月23日,在如不在协议上签字就以立即派兵进藏相要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强迫西藏政府签订了所谓的《关於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十七条协议》。
中共出版发行的部分文件中指出,签定这个协议已表明了中国政府承认西藏独特的历史、政治、文化等。除西藏外,中共从未与别的地区签订过此类协议。(注1)
国际上的许多学者也认为此协议实质上就是中共现今所谓的『一国两制』。
西藏人民则认为中国政府强加给西藏的这个协议不仅抹煞了西藏千百年来主权独立的历史地位,而且协议本身是中国政府以武力威胁下的产物,因此是无法接受的。1952年中共驻藏代表张经武在一次会议上提起 "十七条协议"时,西藏代总理鲁康娃指出:"西藏人民并不接受中国宣称的在北京签定的这个协议。西藏之东部领土现仍处于中共占据下而未归还给西藏政府"。(注2)
当时由於西藏军队惨败,整个西藏陷于中国大军压境的情况下而无所适从之时,在此危难之际,达赖喇嘛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竭力设法寻求与中共和平共处的途径,八年来认真遵守协议各项内容,但中方却背信弃义,无视或肆意践踏协议内容。遑论遵守协议内容,甚至利用其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彻底侵占西藏,消灭西藏的民族特徵而从西藏东部开始推行西藏历史上亘古未有的暴虐、压迫与迫害,从而使西藏民族陷于西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黑暗时期。
1959年3月,鉴於与中共合作的失败,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被迫流亡国外,并在可以自由发表言论之时宣布废止"十七条协议"。
1949年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北京电台发布新闻宣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要解放西藏、新疆、海南岛、台湾在内的所有中国领土』。
公元1949年11月2日西藏外交部就此新闻致电中共主席毛泽东。电文指出:"西藏是观世音菩萨的教化圣地,是一个佛教兴盛、与众不同、独立自主的国家,任何国家都未曾侵略过西藏。西藏始终反对外国侵略势力,保卫著自己的家园,因此,中共不仅要保证其军队不得侵入西藏领土,不得进行与此有关的军事活动,而且要对中藏边界的地方官员严加指示,以便让我们西藏人安心。此外,我们愿就中共以前侵占的西藏领土问题与中共进行谈判解决"。(注3)
此电文内容也分别告知英、美、印度等政府,并要求说 "共产党领导如无视电文内容,强制派兵侵入西藏,西藏政府有责任竭尽全力保卫自己的国家,届时请贵国政府给予协助"。对于西藏政府发出的呼吁,上述三国虽然也认识到目前正是共产主义膨胀之时,将会对南亚的安全构成相当大的威胁,但由於不和中国政府和谈,则中国政府必定会诉诸武力,因此他们都建议西藏政府尽力寻求与中国政府展开和平谈判。
当时中共解放军逐渐用武力侵占西藏的东部地区,并散发包括十条内容的"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的文件,中共的这种宣传令人感到惊讶,因为当时在西藏的外国人不到十个人。
西藏政府通过电台以藏、英、中三种语言指出:"根据历史,中、藏在历史上就是施者与被施者的关系,西藏不属于中国。强大的中国如若想以强欺弱,以大国吞并小国西藏,则西藏哪怕是男尽女绝也将战斗到底"。(注4)
同时西藏政府提出可以在俄罗斯、新加坡或香港等任何第三国举行双边谈判,结果中共方面选择香港作为谈判地点。西藏政府对此予以承认,并选任泽夏堪琼 图丹嘉吾和孜本 夏格巴旺秀德登二人为西藏代表。
1949年藏历12月26日,西藏代表从拉萨起程,于3月7日抵达印度噶伦堡,代表们从西藏政府那里接受的使命是就"西藏外交部给毛泽东的信"、"西宁与北京电台宣称人民解放军要解放西藏"以及"争取整个西藏的领土完整,如果中共非法干涉西藏事务,则西藏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法接受"等事项与中共进行谈判。(注5)
两位代表在德里向英国使馆申请前往香港的签证,结果遭到英使馆的拒绝。这显然是因为英政府怕在西藏政府颁发的护照上给予签证将会激怒中国政府而采取的一种逃避手段。这是中国方面又通知说中国驻印度德里使馆的大使即将到任,届时可以和他进行谈判。(注6)
中国政府的新大使袁仲新(音译)抵达後向西藏代表提出了:
1、承认西藏属于中国。
2、西藏国防由中国政府负责。
3、西藏与任何国家的政治或商贸等外交活动,必须要经过中国政府。如接受上述三个条件,则西藏代表可以前往北京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注7)
二位代表把中国方面提出的条件如实汇报给西藏政府,西藏政府则认为无法接受上述条件。因此,谈判没能进行。
1950年10月7日,中国西南军区的军官张国华和王其美指挥的四万多名中国军队兵分八路突然向康区首府昌都发起攻击,在昌都地区的八千多名藏军虽然英勇抵抗,但因实力悬殊,寡不敌众,经过二十余次的战斗後终于19日被击败,约5799名藏军官兵在战斗中殉国。(注8)中国军队攻占昌都并俘虏了时任昌都总督的阿沛 阿旺晋美。(注9)
印度政府对中国武力侵略西藏的行为感到惊讶,1950年10月26日,印度外交部在给中共的一份措辞严厉的电文中声称:"现今因中国政府已下令侵占西藏,由此无法同时展开和平谈判,在现今国际局势下,对中国军队用武力侵占西藏的行为我们深感遗憾。印度政府认为这种行为对中国的和平是极为不利。"(注10)以美、英为主的许多国家对印度政府的这一立场表达支持的态度。
由於中国政府非法以武力侵占西藏,因此,西藏政府决定呼吁联合国给予正义的支持。1950年11月11日西藏政府向联合国呈交了报告,报告指出:『西藏人民深知阻止不了中国人的进攻,我们已接受与中共进行谈判,虽然始终热爱和平的西藏人民要抵抗具有丰富战争经验的中共军队似乎并没有战胜之希望,但我们坚信不论世界任何国家发生侵略战争,联合国都会给予帮助和制止』。 (注11)
同时西藏政府召开西藏国民大会的扩大会议,紧急决定要求达赖喇嘛亲政,在西藏面临生死存亡之危难时刻,年仅十五岁的达赖喇嘛根据西藏政府与人神共同的愿望和要求承担起了西藏政教事业的大任。(注12)
藏历铁虎年10月8日、公元1950年11月17日,在布达拉宫举行了盛大的登基典礼。
为了通过谈判恢复西藏原有的地位,达赖喇嘛给中国主席毛泽东写了一份信,信中指出 "在我年幼期间,我们国家之间的关系出现紧张,如今我已承接了全部的责任,因此真诚期望能恢复双方以往的友好关系。另外请求放回被俘虏的西藏人,并把军队撤出他们武装占领的西藏地区"。(注13)
西藏外交部就关於达赖喇嘛亲政的公告中指出 "在达赖喇嘛承担的西藏全部政治事务的後面,是团结一致、共同拥戴达赖喇嘛的西藏人民。我们呼吁世界人民以和平方式制止这种侵略行为。
1950年11月 17日南美洲的萨尔瓦多向联合国提出中国侵占西藏的议案,但由於印度代表声称为了西藏、印度、中国的利益,可以找到和平解决办法而未能在联合国展开讨论。1950年12月8日,西藏代表虽然再次向联合国提交报告,但未能产生任何结果。
根据基於安全考量的建议,达赖喇嘛以及随行的噶厦于1950年 1月12日离开拉萨前往卓木,驻锡东噶寺。离开拉萨之前,达赖喇嘛任命堪钦洛桑扎西和孜本德凯才旺热丹(鲁康瓦)为代总理,安排负责政务工作。
当时昌都在中共控制下,中共为了收买被俘的总督阿沛阿旺晋美及其工作人员,不断地向他们解释中共的民族和平政策,宣称与中共合作将会得到宽大等政治教育。(注14)
在中共策划鼓励下,阿沛阿旺久美从昌都连续派出孜仲坚参彭措和噶仲桑凌以及堪穷洛智格桑和嘉仲吉嘉等到拉萨。向政府提出中共要求西藏方面派出和平谈判代表前往昌都,中共保证在和平谈判解决之前军队不会前往拉萨。对达赖喇嘛和西藏官员的安全可以由阿沛及多麦总督全体工作人员担保等。并表示政府最好是及时派出代表团等等。(注15同时阿沛阿旺久美还提出如果西藏政府以为有益,则他愿意代表西藏政府参加谈判等意见。
鉴於西藏东北地区已处于中共控制下,多麦地区的少量部队,这些军队遭到惨败。解放军数万大军向卫藏进发。所以,在没有国际上有利援助的情况下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从拉萨派遣昌都谈判代表有阿沛阿旺久美为主要代表,勘穷图丹勒蒙、桑颇丹增顿珠为助理。
堪穷图丹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带著西藏政府的文件从拉萨启程前往昌都。他们持有的文件除了说明西藏政府昌都总督噶伦阿沛阿旺晋美为谈判的主要代表,勘穷图丹列门、桑颇·丹登顿珠为代表,还指出可以和中共进行谈判,但必须要坚持西藏的主权独立地位,表明不同意解放军进入西藏等。(注16)
在第二份文件中指出西藏与中共谈判的五条原则:
1、西藏根本没有帝国主义势力,西藏和英国间存在的外交关系是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前往印度後产生的,西藏和美国只是贸易关系。
2、归还以前的旧政府和现在解放军所占领的西藏领土。
3、西藏如果遭到外国入侵,则请中国政府给予帮助。
4、请进入康区和青海的解放军撤出。
5、今後请勿听班禅和热振方面的挑拨。 (注17)
以上内容由昌都总督阿沛阿旺久美转交给到昌都的解放军军官王其美,中共对此的答复是:
1、英国、美国干涉我国内政是极为明显的。阻止西藏和谈代表前往北京谈判就说明了这一点。
2、巩固国防事关重大,所以必须进藏。
3、我军进入西藏後要实行民族平等、地方自治的政策。对西藏的军政制度和达赖喇嘛的地位不进行更改。达赖喇嘛不许出国,要维护原有地位。
4、对西藏实行自治时对达赖喇嘛的原有地位不予更改。
5、对西藏内部的各集团之间的关系要以团结的原则为基础进行谈判的方式来解决。我们没有复仇思想。(注18)
在昌都的西藏谈判代表因无法以西藏政府的原则进行谈判,所以和王其美商讨後决定中共代表团前往拉萨进行谈判。为此阿沛阿旺晋美派孜仲鲁珠南捷和雪仲顿云前往拉萨进行说明。在这期间,因亚东的噶厦与中国驻印度的新任大使取得联系,谈判已经改在北京举行。 (注19)
1951年3月在亚东的噶厦决定派出五名代表前往北京进行谈判。其中主要的谈判代表为噶伦阿沛阿旺晋美、堪穷图丹列门、桑颇丹登顿珠等原已任命的直接从昌都前往北京。另从亚东派出凯墨·索安旺堆、图丹旦达、中文翻译达拉彭措、英文翻译萨堆仁钦通过海路前往北京。
西藏政府给从卓木出发的两位谈判代表带去给阿沛阿旺晋美秘密指令和礼物以及以达赖喇嘛的名誉要求印度总理对两位谈判代表给予指导的信件等。在给阿沛阿旺晋美的指令中,西藏政府任命阿沛等代表西藏,提出了与中共谈判时西藏政府的五条原则
1、西藏佛教之国是一个自由、独立的国家。保持和发展历史上即已存在的西藏与中国间的供施关系。
2、西藏政府和中国新政府之间的关系继续维持类似西藏政府与国民党政府间的关系。
3、中国政府向西藏派出不超过一百人的代表和工作人员,他们的安全由西藏政府负责。
4、归还打箭炉以西的西藏领土,中国军队和机构撤出西藏。
5、西藏的国防安全由西藏军队负责。 (注20)
除了上述五条,西藏政府的指令中还指出,所有最终的决定和其他的重大问题必须随时请示西藏政府等。(注21)
由此,西藏代表们并没有被授与做出超越西藏政府原则之决定的权力是非常明显的。
西藏代表从亚东经加尔各答到新德里与印度总理会面,期间他们除转交达赖喇嘛的信函。还要求印度总理就西藏政教长续存在提供建议,以及要求印度政府出任西藏和中国和谈之中间人等要求,但未获应允。
3月29日,阿沛等从昌都出发前往北京。途中,中国政府派巴瓦·彭措旺杰和陆义宏(音译等,为统战西藏代表团施展了各种手段。还有邓小平等文武官员不断对他们进行统战,宣传中国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等等。(注22)
4月22日阿沛等抵达北京火车站时受到中共总理周恩来、副主席郭沫若、政府秘书长林白渠(音译、统战和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人李维汉等中共领导人和各部门人士、在北京的藏人代表等近百人前来迎接。(注23)
四天後的4月26日,从亚东前往北京的西藏谈判代表团抵达北京火车站,受到中共政府秘书长林白渠(音译、李维汉等官员和各校学生、扎什伦布寺院的部分工作人员、从康区到北京的噶伦阿沛和两位助理的欢迎。(注24)
西藏和平谈判代表被安排在北京饭店。饭店里除了前苏联的客人和中共工作人员外没有任何跟外界接触的机会,如欲外出时,中方总是以安全为理由进行限制,临时不得不外出时,不分日夜明里暗里都有人监视跟踪,从而完全无法与外界其他人进行接触谈话,形同囚禁。(注25)
4月28日民族事务委员通知西藏政府代表团,要在民族委员会介绍谈判准备情况、时间、谈判程序等。西藏政府代表团按通知时间到了民族事务委员会,李维汉给西藏政府代表团发了以前他们在西藏安多地区散发的有十条内容的小册子。并声称明後天要以这个为基础进行谈判。(注26)那十条是
1、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
2、在西藏实行民族自治。
3、对于西藏现行的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固有的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4、保护宗教自由和寺院,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自由和风俗习惯。
5、对西藏军队的制度不进行改革,将西藏军队编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队。
6、要发展西藏人民的语言、文学和教育。
7、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西藏人民的生活。
8、在西藏需要改革时以人民的意见为根据,和西藏人民和领导们商量解决。
9、以前和英国、美国或国民党有关系的官员,现在断绝关系不从事反对和破坏活动,可以继续担任原有的职务,对原有的罪行不进行追究。
10、为了保卫国防,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人民解放军将遵守以上政策。军队的所有开支由中央人民政府支出,人民解放军进行公平买卖。(注27)
西藏政府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将盖有西藏政府大印的有关谈判的五条原则文件准备交给噶伦阿沛阿旺晋美时,中共表现极为不满,而且未让提该文件的内容。
1951年4月29日,西藏和中国的第一次谈判在中共军事委员会联络厅召开。(注28中国谈判代表团以统战部部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维汉、中国书记处办事处主任张经武、中国西南军区十八军军长张国华、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孙志远等。另外中国方面以非代表身份与会的还有十八军联络科科长巴瓦·彭措旺捷和他的助理乐于泓、翻译安多卓仓(今乐都)彭措扎西等。(注29)
中共首席代表李维汉强烈要求以十项方案为双方谈判的基础,西藏政府代表拒绝接受中共提出的方案和对此的解释,并极力要求以西藏政府提出的五条原则为基础进行谈判。对此巴瓦·彭措旺杰在其所著的《回忆西藏和谈前後》中提到:"他们(西藏政府代表)对李维汉同志论
述的上述原则以及对国内外的情况缺乏必要的认识或无法理解,在解释自己的观点和要求时和中央的想法与期望有较大的差距……做为代表团成员,如实阐述西藏政府的观点和要求是无可非议的,这就是谈判初期所遇到的困难。 "
阿沛阿旺晋美提出:青海、新疆两地的解放军正在向拉萨和阿里进军,如此,则达赖喇嘛很难留在西藏,因此请解放军不要再继续前进,如果答应这些,则我们要向达赖喇嘛发电汇报。对此王维汉说需要向中央请示,然後休会。(注30)
藏中第二次谈判在5月2日继续进行,阿沛阿旺晋美阐述了西藏自古以来是独立的理由和藏中关系只是供施关系,(注31提出如目前这样解放军进入西藏乃是关键的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明确的解决,则由於在谈判的原则问题上产生矛盾,因此要向西藏政府发电报做请示。 (注32)
李维汉拒绝接受西藏代表的提议,表示这里不是在讨论西藏的地位问题,西藏做为中国的一部分是不容讨论的。(注33他还故做威严地说:
解放军进军西藏是中央既定方针,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一定要解放全中国,解放军进藏对西藏民族有利,对全中国也有利,中央政府帮助西藏人民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特别是为了西藏的边防,建立中国国防军是非常必要的。对此不管过去将来都不会有任何变化的政策,西藏做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事实为英国和印度两国所承认。解放军进军西藏是中国内部的事情,与英国和印度等没有任何关系。达赖喇嘛亲政时毛泽东发了贺电,他如果去印度将会失去他现有的名誉地位。(注34)
李维汉咆哮过後,张经武也脸色发红地站起身说:西藏和平解放之十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以共同纲领为基础提出的等又是一阵咆哮。西藏代表方面虽然尽量 进行澄清和做出说明,但因中国代表不予听从,从而遗憾地结束了这天的谈判。(注35)
5月7日上午,藏中间举行第三次谈判,当天除了听中国代表长篇大论和教训而外没有任何机会。对此桑颇·登增顿珠在《人生春潮》中指出 "双方代表遑论平等地进行谈判,存在的只有教训者和被教训者的意识。 "
5月10日下午,藏中间举行第四次谈判,在开始的交换看法期间,中国首席代表李维汉表示 西藏和平解放办法协议签订後,将在西藏成立
军政委员会。西藏代表们对"成立军政委员会"产生很大的疑虑,土丹旦达问:『为什麽要成立军政委员会?军政委员会是干什麽的?』李维汉回答:『军政委员会是管理全西藏军政事务的主要机构。』土登丹达又问:『如果是那样,那不是和 "不改变达赖喇嘛的权位 "相互矛盾吗?』李维汉听後大怒,雷霆大发地说:『谁说中央不改变达赖喇嘛原有的权位,你们是不是要和中央对著干,西藏是中国的一个地区。如果用那种立场那根本没有办法和谈,你们什麽时候回去都可以,明天、後天回去也可以,也可以在西藏武力解放後回去,期间你们可以留在北京。我们的人民解放军已经到西藏地区,除了给地方发个电报而外没有其他的麻烦和困难。总之,你们是要和平解放西藏还是要武力解放?可以从中作出选择』。面对威胁,土丹旦达回答说:『我不懂所以询问,如果连询问的余地都没有而如此强横,则你们犹如年轻力壮的成年人,我们好比七、八岁的小孩,要打要杀都在你们手中,如叫回去也可以回去』。双方激烈辩论後散会,谈判也中断几天。(注36)
谈判中断後西藏政府的代表们多次集聚到阿沛阿旺晋美的房间,大家对在中国方面蛮横强势下的谈判结果甚为担忧,也个自提出了各种意见。当时噶伦阿沛阿旺晋美说:我们已经在中国人手中,要杀要剐随他们愿,这样欺凌则和谈很难,我们也没有必要害怕。(注37)
由於谈判中发生争论双方联系似乎已经中断,但中国方面派巴瓦·彭措旺捷和中共工作人员从中说合等种种诱骗手段下,双方于5月14日举
行第五次的谈判,当时,西藏政府代表们鉴於如果继续坚持西藏政府的原则,则中国军队可能会向西藏卫部进发,造成地方和生命无法估量的损失;同时由於中国政府不让西藏代表和西藏政府进行联系以及由於时间紧迫;不知道达赖喇嘛是否已经到了国外;如果达赖喇嘛到了国外应该怎样办?在各种利害、希望与疑虑中代表团经过反覆商讨後,认为虽然中共提出的作为谈判基础的内容难于接受,但如果达赖喇嘛已经出了境,为了将来能够有回旋的余地等,西藏代表决定如果得到中国政府保证达赖喇嘛即使已经出国,未来返回西藏时也将继续保有原有的职权,则暂时同意在协议上签字。(注38)
中国政府最後接受了如果签订协议後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不予承认,达赖喇嘛前往国外留住四、五年,但他任何时候返回西藏都要保留其原有的地位。达赖喇嘛在印度停留期间所需要品都由西藏政府提供等条件。
但是中国政府也声称,由於协议是要向世界宣布,如果将这些条件写入协议,可能引起国际社会的议论,因此为避免此类事情,这些内容将不列入协议正文中,而是另外签订一份附加协议。故那些条款没有写入协议正文。 (注39)
中国政府将他们早已经确定的十项条款以泰山压顶之势强加给西藏代表,使西藏代表在没有机会向西藏政府请示的情况下对藏中间的协议条款做出了大概的确定。在此之际,中国政府又鱼目混珠,竟然强烈提出要将西藏内部的政府与班禅堪布会之间的矛盾纳入协议之中。对此阿沛阿旺晋美强烈表示反对,他说『我们不会对西藏的内部问题进行谈判,我们只是代表西藏政府和中国政府进行谈判,没有对西藏政府和扎什伦布寺问题进行谈判的使命和权力,我们藏人内部的问题可以另外讨论,所以没有必要列入协议』。中国方面发出最後通牒,宣称你们内部的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无法在协议上签字。噶伦阿沛阿旺晋美在无可奈何之中提出『如果是这样,无法签定协议也是没有办法的,请中国政府把凯墨等亚东来的四位代表安全送回西藏,我是昌都解放委员会的人,叫我去昌都也可以,叫我留在北京也行』。他还对其他西藏代表说:『现在无法在协议上签字,请你们返回西藏,对你们的安全已经要求中国政府负责,我个人怎麽处置随他们的便』。由於提出无关的新问题,双方的谈判再次停顿几天。(注40)
从以上言论和情况不难看出他们已经完全失去自由地位的事实。
有一天中国代表孙志远带著翻译巴瓦·彭措旺捷来到阿沛阿旺晋美的房间。和阿沛阿旺晋美对有关班禅堪布的问题激烈地讨论了一天。最後,孙志远提出在条约中列入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职权的问题,获得西藏代表的同意後列入协议第六条。(注41)
在谈判期间,中国代表自始至终对西藏政府代表以歧视、欺凌和强制威胁等方式施加压力,将他们的意志强加给西藏人。西藏代表虽然根据西藏政府的谈判原则多次进行激烈的争论,但由於强弱悬殊,孤悬他国的情况下,无法担负所谓武力解放对西藏生命的杀戮摧残之责任等情况下,不得不被迫在协议上签字,因为除此而外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
5月21日最後一次谈判在民族事务委员会礼堂举行,中国方面规定了正式协议和被称为七条秘密附加协议的草案。 "十七条协议 "除了新增加的有关班禅喇嘛一些条款外,中共在谈判一开始就提出的十条原则则没有任何变化地列入协议。在很长的协议前言中,写著西藏民族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属于中国的民族等。这些内容西藏代表是首次看到的。
所谓的"十七条协议 "是
1、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
2、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3、根据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4、对于西藏现行的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固有的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5、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
6、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权职。
7、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8、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9、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
10、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改善人民生活。
11、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12、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继续供职,不究既往。
13、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卖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针一线。
14、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
15、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外,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
参加军政委员会的西藏地方人员,得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区、各主要寺庙的爱国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与有关各方面协商提出名单,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16、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
17、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後立即生效。
有关秘密附加的 "协议 "
中共对十七条协议有附加的七条协议至今保密而不向外界宣传。但是,在阿沛阿旺晋美、凯墨、达拉彭措等的书中记载有关附加协议的内容如下:
1、如果达赖喇嘛已经出境,在国外居留四、五年後回西藏时,可以保留原有的职权。居留国外的这一时期达赖喇嘛的所需品等由西藏政府提供。
2、解放军驻西藏的国防部队数量在一个军左右,在建立西藏军区时要任命一至两个噶伦为副总司令。
3、保留五百名藏军做为达赖喇嘛的警卫队,另外为了维护各地治安而保留一千名藏军,其余藏军全数解散。(在正式协议第八条中只有藏军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的内容)
4、西藏政府外交部编入中国政府外交部的下属单位,西藏政府外交部的工作人员在外交部所属担任适当的职务。(这一条和正式协议的第十四条有关)
另外还有三条,由於当事人忘却失忆或由於压力而在五十年之後的今天仍然是个秘密。
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礼堂举行 "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於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签字仪式。签字後中国政府副主席朱德、中国首席代表李维汉、西藏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等发表了讲话。阿沛阿旺晋美的讲话也经过和中方多次讨论後按照中国要求发表的,并没有得到表达西藏方面真实意愿的机会。 (注42)
在协议签字之前,西藏代表明确郑重地声明他们没有权力以达赖喇嘛或西藏政府、西藏人民的名义签字,只能以他们个人的名义进行签字。(注43)
但中国政府还是举行了签字仪式并公布了西藏和平解放协议的签定。由於协议的签定是在不平等的情况下被迫签定,因此除了阿沛带著昌都总督的公章而外,其他代表只有私人徽章而没有带公章。但中国政府却专门派人给每个西藏代表们新刻制了木质名章并盖在协议上。(注44)
5月24日西藏代表们会晤中国国家主席毛泽东,当时,毛泽东长篇论述有关重视西藏等说尽好话。他说:我们共产党是来帮助你们西藏发展文化和经济事务,而不是来当官、做坏事的。如果汉族工作人员欺负你们,你们可以来找我们。西藏通过的协议是藏民族和汉民族的光荣。藏人也可以做北京的主人,藏人也可以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等等。 (注45)
在和平协议上没有签字前,以阿沛阿旺晋美的名誉给周恩来写了一份报告,要求将西藏安多和康区等所有西藏地区全部统一划入西藏地方政府的统辖下。但是签字以後周恩来对这一问题的口头回答是:现阶段是和平解放西藏,其他藏区早已解放,不仅革命积极性很高,而且藏族地区历史上遗留下的矛盾纠纷尚未解决,因此现在还没到将全部藏族地区统一为一个行政区域的时候,几年後各藏区互相协商下可以实行统一政策等。(注46)但是,後来中国对此不仅没有实施,甚至从未提起。
5月17日,北京电台全文播送了十七条协议,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由此才知道此事。这个消息使暂住卓木的达赖喇嘛和拉萨方面惊讶万分,(注47)不久十七条协议之概要通过电报发送到在卓木的噶厦手中,西藏政府当即指责说 『给从卓木前往的五位代表的密函中明明指示一切问题都要经过请示後根据指示做出决定,但你们竟然擅自签约,实属过分』。噶厦还指示谈判代表『尽快将协议和附件寄送卓木,在未做出明确决定之前,谈判代表继续留在北京』。(注48)
但中国政府以难于用电报将十七条协议全文传送,秘密附件涉及国家机密,不适合通过电报传送为由进行阻拦。
因此以阿沛为首的西藏政府谈判代表表示为了向达赖喇嘛报告签约过程而准备经印度前往卓木时,中国政府方面又以阿沛是西藏的首席谈判代表,不便经过印度前往,如通过印度前往,外国特务将会对其不利为由,要阿沛经康区返回拉萨。其他代表则可以经印度返回卓木。(注49)
由此阿沛和助手堪琼图登列门、孜仲江赞朋措以及中国军官张国华、巴瓦朋措旺杰一同经康区前往拉萨,其他谈判代表与中国政府代表张经武及其助手乐毅泓取道香港、印度前往卓木。
当时在卓木的西藏政府通过电报获知中国代表军官张经武将取道印度前来卓木,同时由於十七条协议的签定不仅危害西藏长远的政教利益,尤其是达赖喇嘛的安全亦难于保障的情况下,一些人建议达赖喇嘛从卓木前往印度,另一些人则反对前往印度,主张返回拉萨。几经争论,最後决定等中国代表张经武赶到後再视情况做出决定。(注50)
7月15日,在卓木的噶伦和张经武见面,张经武不仅解释了十七条协议的签定,而且要求西藏政府通过电报向中国政府表示拥护十七条协议。噶伦们对此未做正面回答,转而讨论达赖喇嘛与张经武会面的问题,张经武提出中央代表与达赖喇嘛的见面仪式上,必须正确地表现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次日,达赖喇嘛在东嘎寺的驻锡地与张经武会面,张在解释签定十七条协议的同时,再次提出给领袖毛泽东发出拥护协议之电报的问题,达赖喇嘛也未予正面回答。张经武的电报员何宫福<音译>指出 『虽然十七条协议已经签字,但西藏地方政府中的一些高层官员对协议的签定持反对的态度......甚至西藏地方政府派到北京的谈判代表中,对协议的谈判过程指认事宜不尽一致。』(注51)
克门和拉乌达然一到卓木即向噶厦呈交了详述协议签定过程的报告,并要求拜见达赖喇嘛,西藏政府为了表明对签定协议的不满而未准。(注52)
中国官员张经武反覆要求发出拥护十七条协议的电报,噶厦表示等阿沛到了拉萨与全体噶伦见面後再做出决定,张经武称西藏政府如早日发出拥护协议的电报最好,这样在全国人民中对达赖喇嘛的声誉也有好处等。
7月20日,以噶厦的名义向中国政府发出电报,表示等阿沛返回後对协议进行讨论後再予实施。(注53)
7月21日,达赖喇嘛一行离开卓木开始返回拉萨。两天後张经武一行离开卓木前往拉萨,他们8月8日抵达拉萨。虽然张经武要求西藏政府的两位代总理前来迎接,但西藏政府派来迎接的是噶伦拉鲁才旺多杰和代理噶伦图登然庸。 (注54)
由於西藏中国各为一国,因此在西藏政府和民众中对协议的签定明显地表露出不满情绪时,中国官员立即及时地对西藏政府的高层官员、喇嘛、堪布、著名人士展开统战工作,给各大寺院发放布施等以收买人心。 (注55)
张经武前後与代总理乐康瓦和洛桑扎西见面,解释中国政府对西藏的政策,要求西藏政府对十七条协议的签定尽快发出电报表示拥护,其中一次会面时,乐康瓦回答说 『实际上协议的内容和电台广播的不一样,阿沛前往北京时,给他的任务是为和平进行协商,并未授权在军事等方面进行谈判,十七条协议完全出人意外,协议的核心是什麽?等阿沛回来提出报告後经过讨论再说,知道昌都被侵占,西藏是一个热爱和平的宗教国家,历辈达赖喇嘛都致力于和宁,十四世达赖喇嘛亦竭力争取和平,当时西藏人虽然愤懑,但达赖喇嘛始终秉持寻求和谈而派出了谈判代表团,西藏做为一个宗教兴盛的国家,以其派出军队,不如派出一些有智慧能干的代表前来,否则那些睡著的人也会爬起来反抗,如果压迫西藏民众,我本人已经是胡子花白的临死之人,西藏人民的力量虽小,但他们会向三宝祈祷而遭受报应。』(注56)
8月17日达赖喇嘛抵达拉萨。9月9日,侵占昌都的中共十八军副军长王其美率领的先头部队三千余人以及阿沛、巴瓦朋措旺杰等抵达拉萨。其後王其美与巴瓦朋措旺杰前去拜会两位代总理和诸噶伦,代总理乐康瓦明确地说 『你们和满清、国民党没有任何的区别,昌都是武力强占的,佛教之国秉持中立,从未想过要侵占中国的领土,不管是谁要吞噬西藏是办不到的,中国一个大国在欺压我们西藏小国,你们所说的西藏历史是中国人伪造的,你们并不知道我们西藏人自己的历史。』(注57)
张经武不断地催促要求达赖喇嘛对已经签定的十七条协议在大军未到拉萨之前向中国政府做出拥护的表态〈当时由张国华和谭冠三率领的中国军队仍在行进当中,尚未到拉萨〉,两位代总理提出对协议的表态要经过西藏民众大会全体会议的讨论後确定应如何做出反应。
9月24-26日,在西藏民众大会全体会议上,阿沛将中国军队刚开始侵入西藏以及侵占康区到奉命前去进行谈判等经过做了详细的说明以後,表示以目前的状况,他认为难于求得更好的结果,并表示对於他们五人未经请示而签约,甘愿在身家性命方面接受任何的处罚。民众大会也认为在目前的情势下已经难于求得更好的结果,因此他们提出五个问题,建议噶厦对这些问题作出慎重考虑後向中国政府发出拥护协议的电报。
西藏民众大会提出的五个问题是:
一、 尽力争取不要让大量中国军队进入西藏,进入西藏的军队不得集中在拉萨,应直接前往南部卓木等边界地区。
二、 在执行协议时对无法接受的部分内容应该可以提出异议。
三、 军政委员会的职责是管理军队,不使军队违犯政策和纪律,
四、 西藏的建设和边防要根据西藏的情势。
五、 在执行协议当中,对违反协议的行为,西藏政府可以插手干涉。 (注58)
西藏噶厦根据西藏民众大会的建议,向中国政府提出三个问题,并表示在得到中国方面的书面回覆後,即向北京发出拥护协议的电报。
噶厦提出的三个问题是
一、 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的职权。
二、 政治、经济、文化得到一定发展後,西藏全区的统一问题。
三、 多麦地区归属西藏管辖的问题。(注59)
张经武对西藏政府提出的问题除了重复中国政府的政策而外未做回覆。对西藏全部统一问题,张经武表示要由在青海、甘肃、四川、西康藏族人民投票决定,只要他们赞成即可,但目前初获解放,一切尚未就绪,而且其他藏区解放早,工作进展快,现在还不能谈统一。(注60)
其後不久,在西藏东部和新疆的中国军队两万余人进入西藏与印度边界地区的日土、噶妥等地,逐渐侵占了江孜、日喀则、拉萨等城市,在西藏东北部集结了大量的军队,对西藏实施军事占领,由於中国势力日趋强大,他们已经不愿意与西藏政府就十七条协议再此展开谈判,从而使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已经失去对协议表示同意与否的自由。
在签定协议五个月後的10月24日,以达赖喇嘛的名义向毛泽东发出了拥护十七条协议的电报,其内容用词都是由中国方面一手操办的。当时达赖喇嘛基于西藏人民眼前和长远的利益,除了与中国政府寻求合作而外,已经丧失了其他的选择。
西藏人民对协议和侵略者中国的不满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切断电话线和砸毁电线杆上的瓷器以及在街上向遇到的中国人扔石头、推挤、吐唾沫,张贴要求中国人离开西藏的标语等(注61),几万名中国军队陆续抵达拉萨後,造成拉萨粮食价格暴涨十倍以上,是西藏面临西藏历史上第一次发生饥荒的危险。由於西藏人民的生活和中共官员的行为日趋恶劣,人民只好起来进行反抗,1952年3月31日人民召开会议,4月1日,千余名藏人围住中共代表张经武在拉萨的住处,高呼西藏独立,中国人离开西藏的口号,并向西藏政府和中国代表呈交了有六条内容的请愿书,中共指责人民会议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头子乐康瓦之怀恨在心以及帝国主义的阴谋。向西藏政府施压,要求禁止人民会议的活动,撤销两 个代总理的职务,(注62)因此达赖喇嘛不仅被迫下令禁止人民会议活动,而且也不得不让最杰出的两位代总理辞职,在西藏的中国官员虽然软硬兼施,极力设法让西藏政府和人民拥护十七条协议,但很明显的并未达到目的。对此毛泽东于1952年4月6日的指示中指出 『不仅两个司伦,包括达赖在内的这个集团之大部分人认为协议是被迫签定而并不请愿执行,我们在目前不仅没有全部施行协定的物质基础,也没有全部施行协议的群众基础,也没有全部施行协议的上层基础。』(注63)
中国军队一进入拉萨,中国方面即开始竭尽全力地从三个方面进行削弱达赖喇嘛与西藏政府政治权力的活动,第一 根据分而治之的政策在西藏人之间制造政治或地域矛盾。第二 推展不为藏人所接受的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以摧毁西藏的社会结构和基础。第三 在西藏成立北京政府的机构或由其控制的机构,赋予它们实质的权利,让他们和原有的西藏政府机构一道工作,架空西藏政府,使西藏政府失去实质权利。
为了削弱西藏反抗侵略的力量而在行政划分方面采用分而治之政策,分割西藏,在康区和安多强加社会、政治和土地改革,同时不断指责各宗教领袖和寺院,对此西藏人则以不断升级的武装反抗做为回应,在西藏东部强制进行所谓的改革开始,中国政府残暴地掠夺藏人的财产,摧毁著名寺院的神像等,成千上万的僧侣和宗教修行者被处死或投入监狱中,在肆无忌惮的暴虐下,忍无可忍的西藏人只好以武力进行反抗,西藏东部的康区和安多发生大范围的武装反抗运动,影响到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都拉萨发生的全国人民抗议暴虐,宣告西藏恢复原有的主权独立,面对中共的镇压,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和西藏政府噶厦以及无数人民被迫流亡国外,达赖喇嘛一到印度,即获得自由发表言论的机会,1959年4月18日,在印度阿萨姆底租布向新闻媒体宣布所谓的十七条协议是被迫签定的。
其後的6月20日,在麦索日的记者会上,达赖喇嘛再次宣布,首先中国军队擅自侵入西藏是极其蛮横没有道理的,其後的协议西藏人也是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签定的,决非藏人甘心情愿而签定。达赖喇嘛并指出即使这一强加的协议最後也是被中国方面逐步践踏破坏了的。由此所谓的十七条协议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1959年国际法学会提出的<<西藏问题与法律>>的文件中指出『1951年的协议由於是强制签定,因此其无效的争议是成立的。对1951年协议的另一个争议是该协议中属于中国方面遵守的内容均遭到破坏,西藏人也就没有执行协议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则另一方可以对无法执行的协议提出已失去效力而停止执行。又1959年6月20日,达赖喇嘛在麦索日的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出的1951年的协议是否还有效的询问时指出 「根据中国人的意愿签定的十七条协议由於中国方面不予遵守,从而使协议失去效力,因此我们也无法认为其有效。」达赖喇嘛指出十七条协议已经无效,则西藏可以说恢复了其原来自由时的地位。
1951年西藏与中国在北京签定不平等的十七条协议以来至今已逾五十周年,在此之际,我们通过协议签定的过程、中间双方的分歧斗争以及最後中国方面破坏十七条协议,镇压西藏人民等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原则,概要地说明了所谓的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十七条协议不具有效力的事实。
注释
-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主任阿沛阿旺晋美于1989年7月31日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讲话。
- 达赖喇嘛<<我的土地和我的人民>>,第110页。
- 范普拉赫<<西藏地位>>,145-146页,西藏教育出版社,达然萨拉。
- 达拉朋措扎西<<人生的经历>>第二册15页,西藏文献图书馆,1995年,达然萨拉。
- 夏格巴旺秀德登<<西藏政治史>>第二册409页,1976年,噶伦堡。
- 夏格巴旺秀德登<<西藏政治史>>第二册414页,1976年,噶伦堡。
- 夏格巴旺秀德登<<西藏政治史>>第二册420页,1976年,噶伦堡。
- 张国华<<十八军进军西藏>>13页,1962/8。
- <<西藏的地位>>238页
- <<西藏的地位>>239页
- 联合国文件A/1548
- 许多记载称达赖喇嘛十六岁亲政。
- 拉乌达然土登丹达<<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十七条协议的签定前後>>载<<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一辑99-100页,西藏新华出版社,1989/10。
- 范普拉赫先生的《西藏地位》印度 Harper Collins 1997年出版(英文版)第 288页。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28-29页。《阿沛阿旺晋美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主要讲话》第 27-28页。
- 《阿沛阿旺晋美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主要讲话》第 28-29页。
- 乐于泓的进藏日记摘要。《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 117页。西藏自治区新华印刷厂 1981年 10月印刷。
- 乐于泓的<<进藏日记摘要>>。《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 118-119页。西藏自治区新华印刷厂 1981年 10月印刷。
- 《阿沛阿旺晋美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主要讲话》第 29页。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44页。
- 凯墨·索南旺堆《老人漫谈自传》第 114-115页。西藏流亡政府图书馆 1982年出版。
- 《西藏研究》1991年第 3期。彭措旺捷著的《西藏历史的新篇章》 --记西藏和谈之前後。
- 《西藏研究》1991年第 3期第 4-5页《西藏历史的新篇章》 --记西藏和谈之前後。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37-38页。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37-38页。凯墨·索南旺堆著的《老人漫谈自传》第 134-135页。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42页。
- 《中国藏学》1991年第 29-30页。陈经保(音译)《西藏统战历程》
- 乐于泓的进藏日记摘要。《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 127页。
- 乐于泓<<进藏日记摘要>>《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 127页。《人生经历》第二册45页。
- 乐于泓<<进藏日记摘要>>。《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 127-128页。
- 才仁释迦著的《雪狮之乡的龙》(英文) 1999年伦敦版第 66页。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49页。
- 才仁释迦《雪狮之乡的龙》(英文) 1999年伦敦版第 66页。
- 乐于泓的进藏日记摘要。《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 128-129页。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50页。
- 丹增坚参著的《土丹旦达传》第 19-20页。西藏流亡政府教育印刷厂 1988年印刷。《人生春潮》第 109-110页。达兰萨拉 1987年出版。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52页。
- 《老人漫谈自传》第 123-124页。
- 《阿沛阿旺晋美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主要讲话》第 31-32页。
- 《阿沛阿旺晋美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主要讲话》第 33-34页。
- 《阿沛阿旺晋美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主要讲话》第 34-35页。
- 《老人漫谈自传》第 126-127页。
- 《西藏地位》第 247页。
- 《老人漫谈自传》第 21页。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61-62页。
- 《人生经历》第二册第 61-62页。
- <<我的土地和我的人民>><藏文版>99页。
- 拉乌图登丹达<<签定十七条协议的前後>>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108-109页。
- <<一生春潮>>111-112页。
- 达赖喇嘛<<我的土地和我的人民>>102页。
- 何宫福(音译)<<在张经武代表身边工作的时候>>载<<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九辑116-117页,西藏军区印刷厂,1986年第一版。
- 拉乌图登丹达<<签定十七条协议及执行方面的问题>>载<<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九辑45页。
- <<人生之经历>>第二册,71页。
- 拉鲁才旺多杰<<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以後>>载<<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一辑338页。
- 乐于泓<<和平西藏解放日记选>>载<<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一辑。
- 乐于泓<<和平西藏解放日记选>>载<<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一辑147-148页。
- 乐于泓<<进藏日记选载>>载<<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六辑,244-245页,西藏军区印刷厂,1985年11月初版。
- <<人生之经历>>79-81页。<<进藏日记选>><<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六辑261页。
- <<进藏日记选>><<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六辑279,280页。
- <<人生之经历>>第二册84页。
- 何宫福(音译)<<在张经武代表身边工作的时候>>载<<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九辑124页。<<人生春潮>>第118-119页。
- 嘉措朋促<<我在多麦总管处任职时的一些情况>><<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九辑28-29页。杨银正(音译)<<西藏军区成立初期与伪人民会议的斗争>><<西藏文史资料选集>>第九辑68-70页。
- <<毛泽东选集>>藏文版第五卷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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