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4 - 95 年 西 藏 人 權 狀 況
移 民---- 最 後 的 解 決
幾 年 前, 中 國 當 局 就 設 法 派 遣 更 多 的 軍 人、 官 員 到 西 藏 定 居, 並 以 此 作 為 政 治 上 壓 服 藏 人, 防 止 日 益 擴 大 之 反 抗 運 動 的 手 段。 擁 有 三 十 萬 之 眾 的 駐 西 藏 的 中 國 人 民 解 放 軍 官 兵, 都 要 準 備 在 西 藏 定 居。95 年, 解 放 軍 的 一 個 指 揮 部 已 從 成 都 遷 到 拉 薩。
此 外 中 國 當 局 還 找 到 了 另 一 條 移 民 途 徑, 即 國 際 資 助 西 藏 的 有 關 建 設 項 目, 使 大 量 中 國 人 得 以 在 西 藏 定 居。
1993 年5 月12 日 就 西 藏 問 題 在 成 都 召 開 了 一 個 極 為 秘 密 的 會 議, 根 據 被 泄 漏 的 內 容, 會 議 決 定 讓 西 藏 土 地 上 充 滿 中 國 移 民。19 94 年5 月 的 香 港 報 刊 報 道; 北 京 的 部 分 主 要 官 員 都 在 努 力 試 圖 通 過 製 定 眾 多 的 發 展 計 劃, 以 吸 引 大 量 中 國 人 移 居 “ 西 藏 自 治 區 〞。
1994 年7 月 在 北 京 召 開 的 第 三 次 西 藏 工 作 會 議 明 確 表 示﹕ 中 央 要 對 軍 人 和 軍 隊 所 屬 人 員、 技 術 人 員、 建 設 者 等 給 予 特 別 的 優 惠 待 遇 ( 住 房、
工 作 等 方 面 ), 並 鼓 勵 他 們 定 居 西 藏。
自1949-50 年 侵 入 西 藏 以 來, 康 區 被 中 國 人 劃 入 中 國 的 四 川、 雲 南 等 省 份, 安 多 的 一 部 分 被 稱 為 青 海, 另 一 部 分 劃 入 甘 肅 等 中 國 省 份, 在 康 和 安 多 有 大 量 的 中 國 移 民。 對 “ 西 藏 〞, 中 國 人 重 新 作 出 解 釋, 僅 用 來 指 稱 衛 藏 地 區。 即 所 謂 的 “ 西 藏 自 治 區 〞。 康 與 安 多 則 被 認 為 是 中 國 的 轄 土; 認 識 此 點 是 極 為 重 要 的, 如 果 按 中 國 的 概 念, 認 為 康 和 安 多 是 中 國 的 轄 土, 則 對 該 地 區 的 移 民, 會 被 解 釋 為 沒 有 向 西 藏 移 民。 中 國 政 府 不 僅 否 認 向 西 藏 移 民, 而 且 還 稱 為 了 發 展 藏 人 落 後 的 經 濟, 許 多 中 國 專 業 人 員 到 西 藏 是 必 要 的; 根 據 收 集 到 的 來 自 西 藏 的 消 息, 對 西 藏 的 移 民 僅 僅 是 根 據 中 國 自 身 的 利 益。 而 且 其 “ 建 設 〞 也 僅 僅 著 眼 於 中 國 移 民 的 利 益。
對 西 藏 的 移 民, 使 當 地 藏 人 遭 受 歧 視 並 損 害 了 他 們 的 權 益。 由 於 無 視 藏 人 的 利 益 而 給 予 移 民 特 殊 的 利 益, 因 此 有 許 多 中 國 人 移 居 西 藏。 由 國 際 資 助 的 在 西 藏 的 發 展 計 劃, 有 利 於 中 國 對 西 藏 移 民。 藏 人 卻 遭 受 歧 視 而 且 沒 有 從 中 直 接 獲 益。 如 有 兩 個 由 國 際 支 持 的 所 謂 西 藏 建 設 的 項 目 受 到 批 評, 其 中 由 歐 盟 支 援 的 發 展 巴 囊 的 西 藏 糧 倉 計 劃 於1994 年 被 推 遲, 因 該 建 設 項 目, 不 僅 沒 有 給 予 藏 人 應 有 的 權 益, 反 而 遭 到 歧 視。 聯 合 國 世 界 糧 食3357 發 展 計 劃, 對 一 江 兩 河 流 域 的 藏 人 無 益 卻 鼓 勵 大 量 中 國 移 民 前 往 西 藏。
兩 年 間 有 關 移 民 的 報 道 摘 錄﹕
人 權 組 織1995 年6 月14 日 發 布 的 消 息﹕ 中 國 政 府 計 劃 於1995 年 將 五 千 余 戶 中 國 人 遷 入 安 多 的 興 海 縣。
1993 年 底 中 共 軍 方 決 定﹕ 新 入 伍 者 的 戶 口 將 遷 往 駐 地,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讓 軍 人 專 業 後 在 西 藏 定 居。
1995 年 月25 日 中 共 宣 布 遷 移 一 千 名 技 術 人 員 和 官 員 進 藏。
據 消 息 從1995 年6 月23 日 開 始 在 北 京 為 部 分 進 藏 人 員 進 修 訓 練, 其 中 五 百 人 已 被 選 為 進 藏 人 員 並 已 出 發。
1994 年12 月 的 一 份 公 告 稱﹕ 學 生 也 成 為 入 藏 人 員 的 組 成 部 分, 在 西 藏 的 一 百 個 工 作 指 標, 有 西 安、 陝 西、 浙 江 等 省 的 四 百 余 人 申 請。 最 後 從 中 挑 選 一 百 名 大 學 畢 業 生 入 藏。
美 國 之 音1995 年7 月6 日 報 道 三 十 名 中 國 官 員 前 往 阿 裡 任 職。
1995 年4 月22 日 新 華 社 消 息﹕ 中 國 內 地 浙 江 地 區, 約 有 兩 千 名 職 工 要 求 到 西 藏 去 工 作。 當 地 黨 委 決 定 遣1970 人 到 西 藏, 進 行 四 十 五 個 項 目 的 建 設。
1995 年5 月16 日, 在 拉 薩 召 開 的 第 六 屆 第 三 次 政 協 會 議 中 指 出﹕ 在 那 曲 西 部, 有 一 萬 兩 千 余 來 自 青 海 甘 肅 等 地 區 的 挖 金 者。
聯 合 國 投 資 一 千 七 百 五 十 萬 美 元 的 世 界 糧 食 計 劃 (3357UN ), 雖 稱 是 發 展 西 藏 糧 食 的 計 劃, 但 該 計 劃 使 十 三 萬 中 國 人 來 到 西 藏, 其 中 大 部 分 並 且 定 居 西 藏。 中 國 對 西 藏 的 移 民 是 加 強 其 所 謂 西 藏 不 可 分 割 的 說 法, 並 讓 藏 人 在 自 己 的 土 地 上 變 成 少 數 民 族。 在 中 國 的 發 展 計 劃 和 聯 合 國 的 援 助 中, 藏 人 沒 有 獲 得 任 何 特 殊 的 利 益, 而 且 還 遭 到 歧 視。
二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認 定 班 禪 轉 世 被 政 治 化
認 定 班 禪 轉 世 純 為 宗 教 事 務, 達 賴 喇 嘛 於95 年5 月14 日 認 定 格 登 秋 吉 尼 瑪 為 十 世 班 禪 之 轉 世, 中 共 卻 稱 達 賴 喇 嘛 沒 有 認 定 班 禪 轉 世 的 權 力, 並 於11 月29 日 公 布 了 另 一 個 假 轉 世。 從95 年5 月 開 始, 十 一 世 班 禪 格 登 秋 吉 尼 瑪 及 其 父 母 等 家 人 均 告 失 蹤。
格 登 秋 吉 尼 瑪 現 在 已 成 為 西 藏 最 年 幼 的 政 治 犯。 國 外 許 多 政 府 和 非 政 府 組 織 雖 然 不 斷 就 此 詢 問 中 國 政 府, 但 至 今 無 任 何 確 切 的 回 答。
有 關 扎 什 倫 布 寺 的 堪 布 和 中 共 任 命 的 前 班 禪 尋 訪 小 組 組 長 恰 扎 仁 波 齊 等 的 生 命 安 全 亦 成 為 令 人 擔 憂 的 問 題。 恰 扎 仁 波 齊 於 95 年 5 月 失 蹤, 他 被 控 在 確 認 轉 世 一 事 上 與 達 賴 喇 嘛 秘 密 聯 系, 據 消 息 他 已 被 拘 押。
至 今, 因 班 禪 轉 世 一 事 而 被 捕 的 藏 人 有 五 十 余 人, 其 中 大 部 分 是 僧 人, 也 有 扎 什 倫 布 寺 僧 在 不 承 認 中 共 認 定 的 所 謂 轉 世 時 被 逮 捕 的 消 息。
95 年7 月12 日 深 夜, 中 共 軍 警 強 行 搜 查 扎 什 倫 布 寺 並 逮 捕 了 許 多 僧 侶, 他 們 是 因 支 持 達 賴 喇 嘛 認 定 的 轉 世 而 被 逮 捕。 自 達 賴 喇 嘛 認 定 班 禪 轉 世, 中 共 就 多 次 強 令 僧 侶 不 得 承 認 並 批 判 恰 扎 仁 波 齊。 對 不 從 命 者 威 脅 要 逐 出 寺 門。 從95 年7 月12 日 開 始, 當 局 遣 工 作 隊 到 各 寺 院, 大 力 進 行 政 治 宣 傳 活 動。
然 而, 支 持 達 賴 喇 嘛 認 定 的 轉 世, 抗 議 中 共 干 涉 以 及 不 承 認 中 共 所 謂 轉 世 的 傳 單 標 語 等, 在 日 喀 則、 拉 薩、 昌 都、 拉 卜 愣 等 西 藏 各 地 都 有 出 現。
盤 查 寺 院 與 驅 逐 僧 尼
直 貢 以 東 五 公 裡 處 的 雅 木 日 寺 院, 因 院 牆 上 發 現 西 藏 獨 立 的 傳 單, 警 察 於95 年1 月8 日 和11 日 兩 次 前 來 搜 寺。 第 一 次 百 余 軍 警 逮 捕 了 一 名 僧 侶; 三 日 後 再 次 搜 查 並 逮 捕 了 兩 名 僧 侶。 其 後 又 派 工 作 組 進 行 政 治 教 育, 將 該 寺 的 堪 布 和 執 法 喇 嘛 等26 名 寺 僧 以 與 政 治 有 染 為 名 逐 出 寺 院。
拉 薩 以 北 澎 波 縣 那 蘭 陀 寺 院 一 寺 僧, 因 佩 戴 達 賴 喇 嘛 的 胸 章, 被 警 察 發 現 後 逮 捕 時 遭 到 反 抗。95 年2 月 的 最 後 一 個 星 期, 軍 警 前 來 搜 查 時 又 遭 僧 侶 的 反 抗, 僧 侶 們 高 聲 吶 喊 並 用 石 頭 還 擊, 軍 警 沖 入 寺 院 後 逮 捕 了32 名 僧 侶, 將64 名 僧 侶 趕 出 寺 院。
95 年2 月17 日, 中 共 警 告 拉 薩 以 北 澎 波 縣 達 隆 寺 如 不 停 止 反 抗, 將 會 關 閉 寺 院。 在 中 共 軍 警 前 來 搜 查 時, 遭 到 僧 人 的 反 抗, 有 許 多 僧 侶 因 此 造 成 重 傷。
達 隆 寺 以 南25 公 裡 處 的 嘉 扎 尼 姑 寺, 因 有13 名 該 寺 尼 姑 在 拉 薩 舉 行 示 威 而 被 逮 捕;95 年3 月 底, 荷 槍 實 彈 的 中 共 軍 警 搜 查 了 該 寺, 據 來 自 該 寺 的 消 息﹕ 軍 警 向 被 捕 尼 姑 家 人 索 要 兩 千 元 人 民 幣 作 為 被 捕 尼 姑 獲 釋 的 條 件, 兩 千 元 相 當 於 他 們 家 人 三 年 的 收 入。
95 年6 月 直 貢 埃 瑪 日 寺 院 發 生 示 威 游 行。 軍 警 在 搜 查 該 寺 並 逮 捕 四 僧 後, 將 其 余 寺 僧 全 部 趕 出 寺 院, 寺 院 被 查 封。
扎 什 倫 布 寺 於95 年7 月12 日 夜 遭 到 軍 警 的 搜 查。 在 此 之 前, 西 藏 自 治 區 主 管 召 開 大 會, 令 全 體 僧 侶 與 會 聽 講, 會 上 宣 讀 了 一 份 長 達 十 五 頁 的 批 判 達 賴 喇 嘛 和 恰 扎 仁 波 齊 的 文 件, 當 即 遭 到 僧 侶 們 的 反 抗, 有32 名 僧 侶 被 捕。 他 們 在 審 訊 中 大 都 遭 到 行 刑 並 強 迫 他 們 “ 認 罪 〞。 其 後, 工 作 隊 進 入 寺 院, 強 迫 向 僧 侶 進 行 政 治 宣 傳 教 育, 並 強 逼 扎 寺 僧 侶 辱 罵 達 賴 喇 嘛。
安 多 隆 務 寺 兩 僧 人 因 散 發 西 藏 獨 立 的 傳 單 而 在 搜 寺 後 於95 年7 月 被 捕。
聯 合 國 特 使 到 西 藏 視 察
94 年11 月 聯 合 國 特 使AbdlfattAmor 先 生 前 往 西 藏 調 查 西 藏 的 宗 教 信 仰 是 否 得 到 尊 重。 結 束 西 藏 之 行 後, 在 他 寫 的 一 份 報 告 中 批 評 了 中 共 的 宗 教 政 策, 證 明 與 中 共 宣 傳 的 正 好 相 反, 在 西 藏 宗 教 信 仰 沒 有 得 到 尊 重。 報 告 建 議 中 共 政 府 製 定 一 部 尊 重 和 寬 容 宗 教 信 仰 的 法 律 並 修 改 憲 法。11 月26 日 特 使 先 生 與 雨 農 達 瓦 才 仁 會 晤, 雨 農 達 瓦 才 仁 二 十 天 前 剛 剛 結 束 為 期 二 十 七 年 的 囚 禁 生 涯。 在 會 談 中, 雨 農 達 瓦 才 仁 對 犯 人 沒 有 信 仰 自 由 表 示 焦 慮。 由 於 雨 農 達 瓦 才 仁 與 聯 合 國 特 使 會 談, 他 再 次 被 中 共 當 局 逮 捕 關 押。
三、 言 論 自 由 與 和 平 抗 議
和 平 示 威 及 對 此 的 鎮 壓
中 共 當 局 聲 稱 和 平 示 威 的 反 抗 者 和 秘 密 建 立 組 織 危 害 國 家 的 統 一 而 一 直 實 行 嚴 厲 鎮 壓。
94 至95 年, 因 爭 取 言 論 自 由 而 被 捕 的 僧 尼
1949 年 中 共 對 西 藏 的 侵 佔 遭 到 全 體 藏 人 的 激 烈 反 抗。 從87 年 開 始, 由 僧 尼 帶 領 的 爭 取 西 藏 獨 立 而 進 行 的 和 平 示 威 游 行 等 抗 議 事 件 正 在 日 趨 增 多, 從87 年 開 始 有 三 千 五 百 余 人 在 為 爭 取 西 藏 獨 立 而 進 行 和 平 示 威 中 被 捕。94 年 被 捕 的110 名 政 治 犯 當 中, 五 十 名 以 上 是 僧 侶, 四 十 名 以 上 是 尼 姑。 95 年 有 230 名 藏 人 政 治 犯 被 捕, 其 中183 人 是 僧 尼 (112 名 僧 侶,71 名 尼 姑 )。
據 國 際 特 赦 組 組 織 統 計,94 年 發 生 十 九 次 和 平 示 威 游 行, 每 次 都 有 人 被 捕。 監 獄 中 仍 關 押 著628 名 西 藏 政 治 犯。95 年 共 發 生 三 十 九 次 示 威, 230 名 藏 人 被 捕。 其 中 第 一 季 度 發 生 十 八 次 游 行 示 威, 有120 余 人 被 捕。 從89 年 以 來,95 年2 月 是 示 威 游 行 的 次 數 最 多 的 一 個 月; 當 時 流 亡 藏 人 的 八 個 非 政 府 組 織, 組 織 了 從 德 裡 到 拉 薩 的 和 平 進 軍 活 動。 後 來 該 計 劃 被 取 消。
在 此 需 要 聲 明﹕ 由 於 傳 遞 信 息 不 便, 加 上 中 共 官 方 極 力 封 鎖, 全 面 獲 得 西 藏 消 息 是 不 可 能 的, 上 述 被 捕 人 數 等, 僅 僅 為 本 部 門 所 獲 悉 的 消 息, 並 不 能 認 為 是 全 部 的 數 字。
1994-95 年 衛 藏、 安 多 的 歐 拉、 拉 卜 愣、 康 區 昌 都 等 全 藏 範 圍 內, 抗 議 中 共 侵 佔 西 藏 的 標 語 或 各 種 形 式 的 抗 議 持 續 不 斷, 中 國 當 局 在 這 些 地 區 展 開 了 嚴 厲 打 擊 分 裂 活 動 的 運 動。 至 少 有 五 名 藏 人 被 捕, 其 中 一 人 判 刑 七 年, 一 僧 侶 被 歐 打 致 殘, 一 人 失 蹤。
1995 年1 月28 日, 默 竹 貢 嘎 縣 的 噶 采 有 八 名 藏 人 被 捕, 其 中 有 三 人 是 僧 侶。 他 們 被 控 鼓 吹 西 藏 獨 立 以 及 藏 有 違 背 當 局 觀 點 的 書 籍 等 罪 名。
控 製 言 論 和 知 情 自 由
中 共 一 直 都 在 努 力 阻 止 和 堵 截 外 人 了 解 或 收 集 令 人 觸 目 驚 心 的 西 藏 人 權 狀 況。94 年11 月 聯 合 國 特 使 到 西 藏 時, 中 共 禁 止 非 官 方 安 排 的 接 觸, 但 特 使 仍 然 收 到 了 二 十 五 封 藏 人 寫 給 他 的 信, 並 將 信 轉 交 日 內 瓦 聯 合 國 總 部。
1994-95 年 為 阻 止 達 賴 喇 嘛 的 消 息 在 西 藏 的 傳 布 而 逮 捕 了 一 些 外 國 人。95 年 多 次 搜 查 返 回 尼 泊 爾 的 外 國 游 客。
四、 政 治 犯 遭 受 虐 待
95 年 有 五 名 政 治 犯 被 虐 待 致 死, 其 中 三 名 是 婦 女, 兩 名 是 少 年。94 年 有 一 人 被 虐 待 致 死。 對 一 些 政 治 犯 而 言, 被 釋 放 不 過 是 名 義 上 的, 他 們 在 釋 放 後 不 久 或 在 醫 治 階 段 即 告 死 亡。 有 關 政 治 犯 被 虐 待 致 死 以 及 扎 什 監 獄 殘 暴 管 理 等, 令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擔 憂。 尤 其 令 人 焦 慮 的 是 仍 然 沒 有 合 理 的 醫 治 和 足 夠 的 食 物, 對 病 人 強 製 實 施 沉 重 的 勞 役 等 等。
- 久 美 嘉 措, 安 多 拉 卜 愣 寺 僧, 因 懷 疑 張 貼 西 藏 獨 立 的 標 語 而 於95 年5 月19 日 被 捕 並 歐 打 成 重 傷。 據 未 經 證 實 的 消 息﹕ 一 名 喝 醉 酒 的 警 官 殘 酷 毒 打 他, 使 他 的 四 肢 不 能 動 彈。
- 貢 秋 久 美, 安 多 瑪 曲 縣 歐 拉 僧 人, 夏 河 縣 公 安 局 懷 疑 其 於95 年3 月 在 歐 拉 散 發 有 關 西 藏 獨 立 的 傳 單 而 被 捕。 據 消 息 他 受 到 毒 打。
- 阿 旺 秋 卓 (19 歲 ),95 年 中 共 因 懷 疑 其 展 開 西 藏 獨 立 的 活 動 而 判 刑 三 年, 在 扎 什 監 獄 服 刑 時, 據 說 因 腎 病 於95 年1 月 送 醫, 還 沒 有 進 一 步 的 消 息。
- 益 西 克 珠 (24 歲 ), 噶 丹 寺 僧 人, 於94 年 在 扎 什 監 獄 服 六 年 刑 期 時 送 醫 治 療。 據 醫 生 講 他 的 腿 部 受 傷。 可 靠 消 息 來 源 證 實﹕ 他 是 被 獄 卒 踢 傷 腎 髒 而 住 院。 還 沒 有 進 一 步 的 消 息。
- 多 杰 嘉 贊、 其 美 多 杰、 丹 多、 均 為 日 喀 則 扎 什 倫 布 寺 僧, 同 於95 年7 月12 日 夜 間 的 大 搜 捕 中 被 捕, 被 毒 打 致 傷 住 進 醫 院。 消 息 來 源 是 與 嘉 智 仁 波 齊 同 做 一 監 房, 現 逃 亡 印 度 的 西 藏 難 民。
- 據 可 以 證 實 的 消 息 來 源 報 告﹕95 年9 月9 日, 那 曲 當 雄 的 五 名 藏 人 在 拉 薩 八 郭 街 示 威 抗 議 干 涉 班 禪 轉 世 的 問 題 時 被 捕。 他 們 遭 到 刑 求, 其 中 一 人 被 毒 打 致 重 傷 而 送 醫 院 急 救。
- 羅 舟 嘉 措, 95 年5 月 在 扎 什 監 獄 散 發 西 藏 獨 立 的 傳 單、 高 呼 西 藏 獨 立 的 口 號 而 被 毒 打 致 傷。
政 治 犯 在 關 押 期 間 或 釋 放 後 不 久 離 奇 死 亡
- 朋 措 永 吉 (20 歲 ),94 年 因 思 想 犯 被 判 刑 五 年。6 月4 日, 在 拉 薩 一 軍 隊 醫 院 因 頭 部 重 傷 而 圓 寂。 據 消 息 來 源 指 證﹕ 她 是94 年2 月11 日 在 監 獄 中, 為 歡 慶 藏 歷 新 年 而 與 其 他 尼 姑 一 起 唱 西 藏 獨 立 歌 曲 時 被 獄 卒 所 歐 打。 她 於92 年17 歲 時, 在 參 加 一 次 短 暫 的 示 威 游 行 後 被 逮 捕。
- 扎 西 次 仁, 日 喀 則 央 摩 地 方 章 孜 寺 寺 僧。 因 在 村 中 散 發 西 藏 獨 立 的 傳 單 而 於89 年11 月28 日 被 捕, 長 年 的 囚 禁 和 獄 卒 的 暴 虐 加 上 沒 有 合 理 的 醫 療, 使 健 康 狀 況 惡 化;94 年 獲 釋 就 醫,95 年5 月 圓 寂, 終 年59 歲。
- 嘉 贊 噶 松,95 年2 月20 日 圓 寂, 終 年24 歲。 生 前 為 拉 薩 噶 日 寺 尼 姑。 因 進 行 西 藏 獨 立 的 活 動 於93 年6 月14 日 被 捕, 判 刑 兩 年; 在 扎 什 監 獄 服 刑 一 年 半 後, 於94 年11 月 以 患 有 腎 病 為 名 送 醫 院 治 療 並 宣 布 獲 釋, 但 不 久 死 亡。
- 喜 熱 旺 姆, 據 可 靠 消 息 來 源 證 實﹕ 她 因 遭 受 虐 待, 於94 年4 月 在 扎 什 監 獄 圓 寂, 終 年18 歲。 其 遺 體 被 送 上 天 葬 台 時, 發 現 腎 肝 等 內 髒 嚴 重 受 損。
- 西 熱 旺 姆,95 年5 月 在 她 十 五 時 圓 寂。 當 時 她 被 認 為 是 最 年 幼 的 政 治 犯。 她 是 拉 薩 附 近 米 瓊 寺 新 入 寺 的 尼 姑, 十 二 歲 時 與 其 他 尼 姑 一 起 舉 行 示 威 游 行 而 被 判 三 年 徒 刑, 刑 滿 後 僅 三 個 月 死 於 拉 薩 一 軍 隊 醫 院 中。
- 索 南 扎 西, 拉 薩 日 光 聯 合 會 干 部, 於93 年 參 加 示 威,5 月26 日 在 家 中 被 捕, 殘 遭 酷 刑, 於95 年 初 死 亡。
五、 尼 泊 爾 遣 返 西 藏 難 民
由 於 西 藏 政 治 環 境 惡 劣, 為 了 躲 避 中 共 的 暴 虐 以 及 尋 求 在 流 亡 政 府 開 辦 的 學 校 中 獲 得 求 學 機 會, 許 多 西 藏 人 試 圖 通 過 尼 泊 爾 前 往 印 度。 但 1995 年 有 許 多 西 藏 難 民 被 尼 泊 爾 警 察 直 接 遣 返。 據 駐 加 德 滿 都 的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代 表 提 供 的 數 字﹕94 年4 月 至9 月 間, 有 三 百 余 西 藏 難 民 被 尼 警 遣 返 後 交 給 中 國 警 察, 這 些 落 入 中 國 警 察 手 中 的 西 藏 人 將 會 失 去 一 切 權 力 並 處 於 暴 力 威 脅 當 中。 尼 泊 爾 當 局 違 背 了 曾 承 諾 要 實 施 的 國 際 法。 根 據 國 際 法, 如 有 西 藏 難 民 應 首 先 交 給 在 加 德 滿 都 的 聯 合 國 難 民 總 署, 經 總 署 鑒 別 難 民 身 份 後 作 出 處 理。 但 是 上 述 被 遣 返 者 沒 有 一 個 是 經 過 難 民 總 署 的。 他 們 被 關 押 在 瑪 哈 拉 幾 甘 集 軍 官 訓 練 營 旁 邊 的 監 獄 中, 遭 到 暴 力 虐 待 後 直 接 交 給 中 國 軍 警。 美 國、 澳 大 利 亞、 聯 合 國 難 民 總 署 等 雖 強 烈 譴 責 尼 泊 爾 的 行 為, 但 遣 返 工 作 仍 在 進 行。
六、 受 教 育 的 機 會
西 藏 父 母 為 子 女 接 受 教 育 的 選 擇 自 由, 由 於 中 國 當 局 於94 年9 月 公 布 的 一 項 政 策 而 受 到 限 製。 根 據 該 政 策, 公 務 員 和 干 部 在 國 外 受 教 育 的 子 女 限 期 召 回。 當 局 威 脅 如 不 照 辦 將 會 處 於 撤 職、 開 除 黨 紀 和 公 職 以 及 停 止 加 薪 等 處 罰, 據 西 藏 安 全 部 提 供 的 數 字﹕ 至 少 有75 名 兒 童 因 此 被 父 母 專 程 召 回。
在 西 藏,94 年 仍 不 斷 有 西 藏 學 生 在 接 受 教 育 的 機 會 和 權 利 等 方 面 受 歧 視 的 報 告。 據TIN 的 研 究 報 告﹕94 年 西 藏 大 學 的 西 藏 學 生 僅 佔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其 余 為 中 國 籍 學 生。 據 國 際 大 赫 組 織95 年 的 報 告, 許 多 西 藏 人 為 教 育 質 量 的 低 劣 而 擔 憂, 而 且 西 藏 兒 童 很 難 獲 得 進 入 中 小 學 的 機 會。 對 學 生 只 注 重 當 局 之 世 界 觀 的 宣 傳 灌 輸。94 年 對 青 年 學 生 進 行 了 為 期 三 年 的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以 消 除 人 們 盼 望 達 賴 喇 嘛 回 來 的 願 望 和 西 藏 獨 立 的 思 想。 在 此 期 間, 各 學 校 必 須 進 行 升 中 國 國 旗, 唱 中 國 國 歌 的 活 動。
七、 未 成 年 者 的 權 益
西 藏 政 府 為 關 注 許 多 未 成 年 兒 童 因 政 治 原 因 被 逮 捕 關 押 的 問 題。94 年, 有 三 十 四 名 少 年 和 十 一 名 少 女 在 西 藏 被 捕。 他 們 都 在 十 八 歲 以 下, 其 中 最 年 幼 的 是 兩 名 十 二 歲 的 囚 犯, 其 中 一 人 死 於 虐 待。 到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上 述 中 有 二 十 六 人 在 十 八 歲 以 下, 有 十 三 人 在 十 六 歲 以 下 ( 其 中 七 人 是 少 女 )。
尼 泊 爾 遣 返 的 西 藏 難 民 中 表 明 有 兒 童。94 年4 月 至9 月 間, 至 少 有25 名 少 女 被 遣 返。 另 一 次 的 遣 返 包 括 來 自 康 區 的 兩 名 十 三 歲 兒 童 和 來 自 安 多 的 一 名 六 歲 兒 童。 他 們 在 尼 泊 爾 關 押 期 間, 因 受 到 暴 力 虐 待 而 昏 迷 不 醒。
95 年, 中 國 當 局 又 製 造 了 最 年 幼 的 西 藏 政 治 犯。 格 登 秋 吉 尼 瑪 在 六 歲 時 被 達 賴 喇 嘛 確 認 為 十 一 世 班 禪, 幾 個 星 期 後 失 蹤, 其 安 全 令 人 擔 憂。
八、 西 藏 婦 女 的 權 益
1994 年, 中 國 製 定 了 一 個 婦 幼 保 健 及 計 劃 生 育 的 法 律 草 案, 該 法 於95 年6 月 生 效。 製 定 該 法 的 目 的 是 控 製 所 謂 低 質 量 人 口 的 增 長。 據TIN 九 四 年 收 集 的 資 料 和 與 此 相 符 的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公 布 的 資 料﹕ 對 婦 女 實 施 強 製 絕 育 行 為 是 普 通 存 在。 特 別 是 在 農 村, 對 超 生 者 處 於 高 額 罰 款 並 通 過 各 種 手 段 實 施 絕 育。 然 而 並 沒 有 允 許 處 罰 或 強 製 進 行 絕 育 措 施 的 法 律 依 據。 有 關 中 國 當 局 在 西 藏 實 施 計 劃 生 育 政 策, 根 據 不 同 地 區 有 很 大 的 差 別, 根 據 可 以 證 實 的 消 息﹕ 康 甘 孜 地 方 對 超 生 者 要 罰 七 千 元 人 民 幣 ( 等 於830 美 元 ), 相 當 於 城 市 職 工 五 年 的 收 入, 農 民 八 年 的 收 入。 在 所 謂 的 西 藏 自 治 區 處 罰 較 輕。 在 西 藏, 由 於 藏 人 的 處 境 遠 遠 劣 於 中 國 人, 所 以 絕 育 政 策 的 實 施 和 處 罰 等 實 際 上 是 對 西 藏 人 的 歧 視 行 為。 藏 人 的 歧 視 行 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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