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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度 各 國 人 權 報 告》— — 西 藏

美 國 國 務 院 民 主、 人 權 和 勞 工 事 務 局 發 布

2004 年2 月25 日

美 國 承 認 西 藏 自 治 區 和 其 他 省 份 的 藏 族 自 治 州 和 藏 族 自 治 縣 為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一 部 分。 國 務 院 在 報 告 中 使 用 這 些 名 稱。 保 護 和 發 展 西 藏 獨 特 的 宗 教、 文 化、 語 言 傳 統 以 及 保 護 西 藏 人 民 基 本 人 權 的 情 況, 繼 續 令 人 關 注。

尊 重 人 格

中 國 政 府 在 中 國 藏 族 地 區 的 人 權 記 錄 仍 然 很 差, 盡 管 繼 續 有 一 些 積 極 的 動 向。 政 府 允 許 達 賴 喇 嘛 的 代 表 再 次 訪 問 中 國, 並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放 寬 了 對 新 聞 記 者 和 外 國 官 員 前 往 西 藏 的 限 製。 政 府 控 製 所 有 藏 族 地 區 的 信 息, 並 且 嚴 格 控 製 外 人 前 往 西 藏 自 治 區, 因 此 很 難 準 確 斷 定 那 裡 踐 踏 人 權 的 程 度。 當 局 繼 續 嚴 重 侵 犯 人 權, 包 括 對 和 平 表 達 政 治 和 宗 教 觀 點 的 藏 人 不 經 正 當 法 律 程 序 處 以 死 刑、 施 行 酷 刑、 任 意 逮 捕、 不 經 公 開 審 判 而 羈 押 和 長 期 監 禁。1989 年 以 來, 至 少 有41 名 藏 族 政 治 囚 犯 因 在 押 期 間 受 到 極 度 虐 待 而 死 亡; 其 中 至 少20 名 囚 犯 曾 被 監 禁 在 拉 薩 西 藏 自 治 區 監 獄( 又 稱 扎 布 奇 監 獄)。 盡 管 對 西 藏 普 通 教 徒 的 壓 製 與 前 些 年 相 比 有 所 減 輕, 但 總 體 而 言, 對 西 藏 宗 教 自 由 的 壓 製 依 然 嚴 重。 一 般 來 說, 西 藏 自 治 區 以 外 藏 族 地 區 受 到 的 限 製 要 少 一 些。 被 指 控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的 人 士 在 這 一 年 當 中 不 斷 受 到 騷 擾。 據 報 告, 一 些 被 控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的 尼 姑 和 僧 侶 遭 到 監 禁 和 虐 待。 在 敏 感 的 紀 念 日 和 節 日 期 間, 有 些 地 區 進 一 步 加 強 了 保 安 措 施, 有 些 活 動, 包 括 慶 祝 某 些 宗 教 節 日 的 活 動, 因 被 視 為 表 達 不 同 政 見 的 手 段 而 遭 到 壓 製。 有 報 告 說, 在 一 些 藏 族 地 區, 發 生 了 小 規 模 的 政 治 抗 議 活 動。

1 月26 日, 藏 人 洛 讓 鄧 珠(Lobsang Dondrup) 因 被 指 控 參 與2002 年 在 四 川 省 發 生 的 一 系 列 爆 炸 事 件 而 遭 到 處 決。 受 到 同 樣 指 控 的 佛 師 丹 增 德 勒(Tenzin Deleg) 被 判 死 刑, 緩 期 兩 年 執 行。 對 他 們 兩 人 的 審 判 被 以" 國 家 機 密" 為 由 不 予 公 開, 他 們 也 未 能 享 有 正 當 司 法 程 序, 包 括 沒 有 得 到 充 分 的 律 師 代 表。 洛 讓 鄧 珠 在 四 川 省 高 級 人 民 法 院 駁 回 他 的 上 訴 的 當 天 就 被 處 以 死 刑, 而 國 家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也 未 像 對 外 國 官 員 所 承 諾 的 那 樣 複 審 此 案, 這 些 引 起 國 際 社 會 的 嚴 重 關 注。3 月 份, 有 報 告 說, 兩 名 藏 人 因 向 外 國 人 提 供 導 致 洛 讓 鄧 珠 和 丹 增 德 勒 被 判 死 刑 的 四 川 省2002 年 爆 炸 案 的 調 查 情 況 而 被 捕。 據 報 告, 與 丹 增 德 勒 一 起 被 捕 的 四 個 人 於4 月 獲 釋。 據 一 些 非 政 府 組 織 的 報 告, 另 有 二 人, 次 仁 鄧 珠(Tsering Dondrub) 和 扎 西 彭 措(Tashi Phuntsog)7 月 獲 釋, 但 有 關 官 員 否 認 曾 經 放 人。 年 底 時, 他 們 仍 然 下 落 不 明。

1 月, 僧 侶 格 桑 頓 珠(Kalsang Dondrub) 和 阿 旺 頓 珠(Ngawang Dondrub) 因 進 行 非 暴 力 政 治 活 動 被 冠 以"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的 罪 名, 在 青 海 省 被 判 刑。

據 西 藏 人 權 和 民 主 中 心(Tibetan Center for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報 告,4 月11 日, 甘 肅 省 甘 南 州 扎 西 奇 拉 卜 楞 寺(Labrang Tashikyil Monastery) 的 兩 名 僧 侶 貢 覺 曲 培(Kunchok Choephel Labrang) 和 晉 美 江 珠(Jigme Jamtruk) 因 持 有 刊 載 達 賴 喇 嘛 講 話 的 小 冊 子 而 被 捕。 據 報 告, 晉 美 江 珠 在 被 扣 押13 天 後 交 保 釋 放; 截 至 年 底, 貢 覺 曲 培 仍 然 下 落 不 明。6 月27 日, 拉 薩 政 協 委 員 益 西 嘉 措(Yeshi Gyatso) 和 西 藏 大 學 學 生 達 瓦 扎 西(Dawa Tashi) 被 以" 分 裂 祖 國、 破 壞 民 族 團 結 和 違 反 憲 法" 的 指 控 逮 捕。 政 府 官 員 說, 達 瓦 扎 西" 作 了 坦 白 交 代", 因 而 獲 釋。 益 西 嘉 措 被 判 處6 年 徒 刑, 但11 月 在 惡 劣 的 健 康 狀 況 下 獲 釋。

8 月, 政 府 宣 布,1980 年 代 因 參 加 哲 蚌 寺(Drepung Monastery) 一 個 藏 獨 組 織 而 被 監 禁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監 獄 的 兩 名 僧 侶 強 培 祥 確(Jamphel Jangchub) 和 阿 旺 韋 澤(Ngawang Oezer) 分 別 獲 三 年 和 兩 年 減 刑。

8 月29 日, 五 名 僧 侶 和 一 位 未 知 姓 名 的 平 民 畫 師 因 被 指 控 從 事 分 離 主 義 活 動 而 分 別 被 判 處1 至12 年 徒 刑, 他 們 的" 分 離" 活 動 包 括 畫 藏 旗、 擁 有 達 賴 喇 嘛 的 肖 像 和 散 發 呼 吁 西 藏 獨 立 的 材 料。 這 五 名 僧 侶 都 來 自 四 川 省 阿 壩 州 康 瑪 寺(Khangmar Monastery), 他 們 是 索 巴(Zoepa)、 措 平(Tsogphel)、 夏 饒 達 杰( 夏 達)Sherab Dargye(Sherdar)、 韋 澤(Oezer) 和 明 秋(Migyur)。

10 月2 日, 尼 措 寺(Nyatso) 僧 侶 尼 瑪 扎 巴(Nyima Dragpa) 在 被 押 期 間 去 世, 據 說 是 遭 毒 打 受 傷 而 死。

年 底 時 仍 有 很 多 政 治 犯 在 押, 包 括 因 政 治 罪 服 長 期 徒 刑 的 藏 族 尼 姑 平 措 尼 珠(Phuntsog Nyidrol)、 因 領 導 抗 議 活 動 於1999 年 被 捕 的 四 川 省 甘 孜 縣 佛 師 索 南 彭 措(Sonam Phuntsog)、 在2002 年 被 判" 從 事 間 諜 活 動 和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罪 的 拉 薩 孤 兒 院 主 辦 人 晉 美 丹 增(Jigme Tenzin) 和 尼 瑪 曲 忠(Nyima Choedron)、 以 及2002 年10 月 在 四 川 省 甘 孜 市 被 關 押 的 與 海 外 佛 教 徒 贊 助 的 達 賴 喇 嘛 長 壽 儀 式 有 關 的 大 約10 人。 另 有 兩 名 尼 姑 強 久 卓 瑪(Jangchub Drolma) 和 確 珠 卓 瑪(Chogdrub Drolma) 年 底 時 仍 去 向 不 明。 先 前, 曾 有 消 息 證 實 她 們 被 監 禁 在 扎 布 奇 監 獄。

因 透 露 挑 選 斑 禪 喇 嘛 消 息 被 監 禁6 年 半 之 久 的 恰 扎 活 佛(Chadrel Rinpoche) 於2002 年1 月 被 釋 放。 據 報 告, 他 仍 被 軟 禁 在 拉 薩 附 近。

由 於 沒 有 單 獨 同 囚 犯 接 觸 或 探 訪 監 獄 的 機 會, 因 此 難 以 確 定 藏 族 政 治 犯 的 確 切 人 數 和 評 估 他 們 遭 受 虐 待 的 廣 度 和 程 度。 據 西 藏 信 息 網(Tibet Information Network) 估 計, 大 約 有150 名 藏 人 因 政 治 原 因 被 監 禁, 其 中75% 是 僧 侶 和 尼 姑。 大 約 有60 名 政 治 犯 是 由 於 現 已 被 廢 止 的 反 革 命 罪 而 在 拉 薩 西 藏 自 治 區 監 獄 服 刑。 西 藏 信 息 網 的 分 析 表 明, 大 多 數 藏 族 政 治 犯 被 囚 禁 在 拉 薩 和 川 西 地 區 的 監 獄 裡。 雖 然 西 藏 自 治 區 內 的 政 治 囚 犯 人 數 在1996 年 的 最 高 峰 以 後 有 所 下 降, 但 從1999 年 以 來, 四 川 省 某 些 地 區, 特 別 是 在 甘 孜 自 治 州, 政 治 囚 犯 人 數 上 增。

有 可 信 的 報 告 說, 囚 犯 繼 續 受 到 虐 待。 例 如, 據 報 告,5 月 從 尼 泊 爾 遣 返 回 中 國 的 藏 人 遭 到 酷 刑, 包 括 電 擊、 挨 凍 和 毒 打, 並 被 強 製 從 事 沉 重 的 體 力 勞 動。 他 們 的 家 屬 也 被 要 挾 要 為 親 人 獲 釋 而 行 賄。 囚 犯 定 期 參 加" 政 治 調 查" 會, 如 被 認 為 對 國 家 不 忠, 就 會 受 到 懲 處。 西 藏 自 治 區 監 獄 中 不 悔 過 的 政 治 犯 被 關 入" 禁 閉 間" 半 年 至 一 年, 為 的 是" 使 他 們 低 頭"。

與 在 中 國 其 他 地 區 一 樣, 被 拘 押 或 監 禁 的 藏 人 享 有 的 法 律 保 障 既 不 健 全, 也 沒 有 得 到 充 份 落 實。 多 數 法 官 只 有 極 少 或 完 全 沒 有 法 律 專 業 背 景。 當 局 正 在 通 過 提 供 更 多 的 法 律 教 育 機 會 來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政 府 稱, 自2001 年 西 藏 第 一 所 法 律 服 務 中 心 開 辦 以 來, 已 有149 起 案 件 — — 包 括101 起 刑 事 案 — — 的 涉 案 人, 從 該 中 心 得 到 法 律 幫 助。 但 是, 對 多 數 被 指 控 犯 政 治 罪 的 被 告, 審 判 草 率, 而 且, 若 案 件 涉 及 國 家 安 全 問 題, 則 審 判 不 予 公 開。 按 照 中 國 法 律,"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和" 分 裂 國 家" 這 樣 的 罪 行 每 條 罪 狀 最 長 可 判15 年 徒 刑, 總 刑 期 最 長 不 超 過20 年。 這 類 案 件 主 要 涉 及 被 認 為 是 支 持 西 藏 獨 立 的 活 動, 而 這 些 活 動 即 使 是 非 暴 力 的, 也 可 被 定 為 非 法, 並 且 被 判 重 刑。

計 劃 生 育 政 策 允 許 藏 人, 如 同 其 他 少 數 民 族 一 樣, 比 漢 人 生 育 更 多 的 子 女。 城 市 藏 族 居 民, 包 括 共 產 黨 員 在 內, 一 般 可 生 兩 胎。 政 策 鼓 勵 農 村 地 區 的 藏 人 限 生 三 胎, 但 並 不 作 硬 性 規 定。 上 述 規 定 並 未 得 到 嚴 格 執 行。

政 府 對 外 國 人 前 往 西 藏 自 治 區 實 施 管 理, 要 求 旅 行 者 必 須 購 買 政 府 指 定 的 旅 行 社 旅 所 安 排 的 旅 行 路 線 才 可 入 藏, 而 進 入 自 治 區 內 的 某 些 地 區 還 需 事 先 獲 得 許 可。 官 方 訪 問 受 到 嚴 密 監 視, 代 表 團 成 員 極 少 有 機 會 在 未 經 地 方 當 局 事 先 同 意 的 情 況 下 與 當 地 人 會 晤。 外 國 人 和 外 國 非 政 府 組 織 人 員 的 旅 行 受 到 嚴 密 監 視, 不 過 一 些 外 國 非 政 府 組 織 說, 對 他 們 的 旅 行 限 製 比 前 些 年 有 所 減 少。

一 些 藏 人 仍 然 報 告 說, 他 們 難 以 得 到 護 照, 特 別 是 在 農 村 地 區。 在 敏 感 的 紀 念 日 和 活 動 期 間, 政 府 對 藏 人 的 行 動 也 實 行 限 製, 並 加 強 對 邊 境 地 區 的 控 製。 有 報 告 說, 從 尼 泊 爾 返 回 西 藏 的 人, 特 別 是 僧 侶, 受 到 任 意 拘 押。 拘 押 時 間 一 般 長 達 數 月, 而 且 在 多 數 情 況 下, 沒 有 提 出 正 式 指 控。

5 月31 日, 中 國 政 府 成 功 地 迫 使 尼 泊 爾 政 府 將 包 括 幾 名 少 年 在 內 的18 名 藏 人 遣 返 中 國, 這 些 藏 人 顯 然 是 希 望 通 過 尼 泊 爾 前 往 印 度。 與 正 規 做 法 相 反, 聯 合 國 難 民 事 務 高 級 專 員 公 署(UNHCR) 駐 加 德 滿 都 辦 事 處 此 次 未 被 允 許 會 見 這 些 藏 人。 這18 名 藏 人 被 強 迫 上 了 汽 車, 送 回 中 國 境 內。 他 們 返 回 中 國 後, 先 被 拘 押 在 一 個 邊 防 站, 後 又 被 關 押 在 日 喀 則 的 一 所 監 獄 裡。 據 非 政 府 組 織 報 告, 其 中 多 達 七 人 至 少 被 關 押 到11 月。 據 報 告, 他 們 在 押 期 間 遭 受 酷 刑, 其 中 僧 侶 遭 到 比 其 他 人 更 多 的 毒 打。 多 數 人 還 受 到 行 賄 要 挾。 中 國 官 員 說, 有14 人 在 被 遣 返 中 國 後 不 久 即 獲 得 釋 放。 有 關 官 員 說, 有 二 人 留 在 邊 防 站 接 受 治 療, 另 有 二 人 涉 嫌 有 犯 罪 行 為 被 拘 押 了 一 段 時 間, 但 沒 有 對 任 何 人 提 出 刑 事 起 訴, 官 員 並 且 說, 到 年 底 時, 所 有 人 已 全 部 釋 放。 據 非 政 府 組 織 的 報 告, 年 底 時, 約 有400 至500 名 在 邊 境 交 界 處 被 捕 的 藏 人 被 拘 押 在 設 於 日 喀 則 的" 西 藏 新 收 容 所" 監 獄。

據 報 告, 在 一 些 監 獄、 拘 留 所、 勞 教 所 和 使 用 囚 犯 的 工 地 有 強 迫 勞 動 現 象。 按 照 中 國 法 律, 可 要 求 犯 人 每 天 勞 動 長 達12 小 時, 每 兩 個 星 期 休 息 一 天。 但 是, 這 些 規 定 往 往 沒 有 得 到 執 行。 在 很 多 場 所, 囚 犯 若 完 成 或 超 額 完 成 勞 動 定 額, 可 以 得 到 一 些 報 酬 或 獲 得 減 刑。 有 報 告 說, 在 拉 薩 西 藏 自 治 區 監 獄, 男 囚 犯 在 菜 地 或 工 廠 勞 動。 女 囚 犯 打 掃 廁 所, 也 參 加 縫 紉、 清 潔、 紡 織 和 分 揀 用 來 編 織 地 毯 和 羊 毛 衫 的 羊 毛。

宗 教 自 由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對 宗 教 的 總 體 壓 製 程 度 仍 然 嚴 重, 盡 管 對 普 通 信 徒 的 壓 製 比 前 幾 年 有 所 放 松。 政 府 繼 續 對 很 多 寺 院 和 僧 尼 實 行 嚴 格 控 製。 盡 管 當 局 允 許 在 西 藏 進 行 某 些 傳 統 的 宗 教 活 動 和 以 公 開 的 方 式 表 達 信 仰, 但 對 被 他 們 認 為 是 表 達 不 同 政 見 的 活 動 實 行 立 即 和 強 力 的 壓 製, 例 如, 被 視 作 宣 揚 西 藏 獨 立 或 任 何 形 式 的 分 離 主 義( 中 國 政 府 稱 其 為" 分 裂 主 義") 的 宗 教 活 動。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和 西 藏 以 外 的 其 他 藏 族 地 區, 每 當 達 賴 喇 嘛 的 生 日 或 敏 感 的 紀 念 日 和 節 慶 時 期, 都 加 強 保 安 措 施。 在 西 藏 以 外 很 多 地 區, 藏 傳 佛 教 徒 從 事 宗 教 活 動 的 自 由 受 到 較 少 的 限 製。

西 藏 以 外 藏 族 地 區 的 大 多 數 寺 院 住 持 和 僧 侶 報 告 說, 比 起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僧 徒 來, 他 們 無 論 在 宗 教 敬 拜、 宗 教 培 訓、 還 是 在 管 理 寺 院 事 務 方 面 都 有 更 多 的 自 由; 但 是, 各 種 限 製 仍 然 存 在。 有 報 告 說, 有 些 在 國 外 與 在 印 度 的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有 過 接 觸 的 僧 侶, 被 阻 止 返 回 原 先 所 在 的 寺 院。

在2002 年 及 在 本 報 告 年 度, 中 國 政 府 都 邀 請 達 賴 喇 嘛 的 特 使 訪 問 西 藏 和 中 國 的 其 他 地 區。2002 年9 月, 分 別 擔 任 達 賴 喇 嘛 駐 美 國 和 歐 洲 的 代 表 洛 第 嘉 日(Lodi Gyari) 和 克 桑 加 贊(Kelsang Gyaltsen) 前 往 北 京、 拉 薩 和 其 他 城 市 訪 問, 並 會 見 了 一 些 政 府 官 員。 這 是 自1993 年 以 來 達 賴 喇 嘛 的 代 表 與 中 國 政 府 的 首 次 正 式 接 觸。2003 年6 月, 他 們 再 度 前 往 中 國 會 見 了 中 國 官 員, 並 訪 問 了 上 海、 北 京 和 雲 南 省 的 藏 族 地 區。 此 外, 達 賴 喇 嘛 的 哥 哥 嘉 樂 頓 珠(Gyalo Thondup) 於2002 年7 月 前 去 訪 問, 這 是 他1959 年 離 開 西 藏 後 首 度 返 回 家 鄉。 中 國 政 府 聲 言, 對 話 和 談 判 的 大 門 是 敞 開 的, 條 件 是 達 賴 喇 嘛 公 開 宣 布 西 藏 地 區 和 台 灣 是 中 國 領 土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9 月, 在 達 賴 喇 嘛 訪 問 美 國 期 間, 政 府 又 恢 複 了 老 一 套 做 法, 嚴 厲 指 責 它 所 認 為 的 達 賴 喇 嘛 的 政 治 活 動 及 其 對 流 亡 政 府 的 領 導 作 用。

政 府 官 員 表 示, 擁 有 或 展 示 達 賴 喇 嘛 的 肖 像 不 屬 於 非 法, 但 是 主 要 寺 院 並 沒 有 公 開 展 示 達 賴 喇 嘛 的 肖 像。 人 們 無 法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公 開 買 到 達 賴 喇 嘛 的 肖 像。 過 去, 曾 有 人 因 擁 有 達 賴 喇 嘛 的 肖 像 而 被 捕; 因 此, 西 藏 的 藏 人 在 展 示 達 賴 喇 嘛 肖 像 方 面 極 其 謹 慎。 外 交 觀 察 人 士 在 西 藏 以 外 的 藏 族 地 區 看 到 過 很 多 公 開 展 示 的 藏 族 宗 教 人 物 的 肖 像, 其 中 包 括 達 賴 喇 嘛 的 肖 像。 但 是,8 月 間, 發 生 了 一 起 身 份 不 明 人 士 將 受 禁 的 藏 族 獨 立 旗 幟 懸 掛 在 廣 播 發 射 塔 上 的 事 件, 此 後 數 月, 在 四 川 省 兩 個 縣 的 城 區, 民 間 展 示 的 達 賴 喇 嘛 肖 像 遭 到 沒 收。

自1990 年 代 初 以 來, 平 均 每 年 有2500 名 藏 人 為 逃 脫 西 藏 的 境 況 而 進 入 尼 泊 爾 尋 求 避 難。 據 聯 合 國 難 民 事 務 高 級 專 員 公 署 的 報 告, 本 年 度 前 往 該 公 署 駐 尼 泊 爾 辦 事 處 登 記 的 藏 人 有2248 名, 其 中1815 人 的 情 況 被 確 定 為" 令 人 關 注", 並 得 到 了 基 本 援 助; 其 余433 人 前 往 印 度, 因 而 不 由 難 民 公 署 登 記 或 辦 理 手 續。9 月, 西 藏 自 治 區 公 安 局 官 員 對 一 個 來 訪 的 外 國 代 表 團 說, 每 年 有1000 名 西 藏 居 民 獲 得 護 照, 每 年 出 國 的 居 民 達2000 至3000 人 次。 但 是, 有 些 藏 人, 特 別 是 農 村 地 區 的 藏 人, 繼 續 報 告 很 難 申 請 到 護 照。 一 方 面 由 於 申 請 護 照 困 難, 另 一 方 面 由 於 很 多 藏 族 中 國 公 民 難 以 獲 得 印 度 的 入 境 簽 證, 所 以 藏 人 為 宗 教 目 的 前 往 印 度 相 當 困 難。 但 有 很 多 藏 人, 包 括 僧 尼 在 內, 經 第 三 國 前 往 印 度, 並 在 短 暫 停 留 後 返 回 中 國。 返 回 西 藏 的 流 亡 者 不 得 不 避 免 談 及 敏 感 的 政 治 問 題。

中 國 官 員 稱 西 藏 自 治 區 有46380 名 佛 教 僧 尼 和1787 座 寺 院、 廟 宇 和 宗 教 場 所。 政 府 官 員 自1996 年 以 來 幾 乎 一 直 使 用 同 樣 的 數 字, 然 而, 由 於90 年 代 中 期 的" 愛 國 教 育" 運 動 以 及 很 多 僧 尼 因 拒 不 譴 責 達 賴 喇 嘛 或 被 認 為" 政 治 不 合 格" 而 被 逐 出 寺 廟, 很 多 地 方 的 僧 尼 人 數 實 際 上 比 過 去 減 少。 這 些 數 字 僅 包 括 僧 尼 人 數 受 到 嚴 格 控 製 的 西 藏 自 治 區; 據 有 根 據 的 估 計, 有15 萬 以 上 的 僧 尼 居 住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以 外 的 藏 族 地 區。

政 府 繼 續 監 督 主 要 寺 院 的 日 常 事 務。 政 府 並 不 為 寺 院 的 日 常 事 務 提 供 經 費, 但 卻 通 過 民 主 管 理 委 員 會 和 地 方 宗 教 事 務 局 掌 控 寺 院 管 理。 有 關 條 例 將 很 多 寺 院 民 主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領 導 權 限 由" 愛 國、 虔 誠" 的 僧 尼 掌 控, 並 規 定 委 員 會 的 所 有 成 員 必 須 得 到 政 府 的 批 準。 在 某 些 寺 院, 政 府 官 員 任 委 員 會 委 員。

近 年 來, 在 一 些 大 型 寺 院, 民 主 管 理 委 員 會 不 將 出 售 入 門 券 所 得 及 朝 佛 敬 香 者 的 捐 獻 用 於 資 助 進 行 全 日 製 宗 教 學 習 的 僧 侶。 其 結 果 是, 部 分 原 先 得 到 完 全 資 助 的" 佛 學 僧 侶" 現 在 必 須 從 事 創 收 活 動。 有 些 專 家 擔 心, 這 將 使 未 來 能 擔 任 合 格 佛 學 教 師 的 僧 侶 人 數 減 少。 西 藏 自 治 區 和 其 他 藏 族 地 區 宗 教 教 育 質 量 的 下 降 繼 續 是 令 人 關 注 的 焦 點。 西 藏 和 其 他 藏 族 地 區 的 高 級 宗 師 從 質 量 到 人 數 均 不 足; 很 多 教 師 流 亡 在 外, 年 長 教 師 無 人 替 代, 而 那 些 在 西 藏 以 外 藏 族 地 區 的 教 師 很 難 獲 準 到 西 藏 自 治 區 任 教。

此 外, 在 很 多 地 方, 特 別 是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政 府 繼 續 阻 止 寺 院 的 增 加, 政 府 稱 增 加 寺 院 會 耗 費 地 方 資 源 並 被 西 藏 流 亡 人 士 用 作 政 治 滲 透 的 渠 道。

政 府 聲 稱, 對 各 大 寺 院 的 僧 侶 人 數 未 加 限 製, 每 座 寺 院 能 容 納 多 少 僧 侶 由 本 寺 院 的 民 主 管 理 委 員 會 自 行 決 定。 但 是, 很 多 寺 院 的 管 理 委 員 會 受 政 府 控 製, 實 際 上, 政 府 對 很 多 主 要 寺 院, 尤 其 是 西 藏 自 治 區 寺 院 的 人 數 嚴 加 限 製。 政 府 有 權 否 決 任 何 人 的 出 家 入 寺 申 請; 不 過 對 這 些 限 製 的 實 施 程 度 不 一。 在 某 些 地 區,18 歲 前 進 住 寺 院 屬 於 違 規, 但 仍 有 一 些 男 童 在11 歲 就 進 住 寺 院。

政 府 官 員 說,1996 年 開 始 的" 愛 國 教 育" 運 動 在 本 報 告 期 前 已 告 結 束。 但 有 關 官 員 承 認, 對 僧 尼 的 強 製 性 政 治 教 育 或" 愛 國 教 育" 仍 在 宗 教 場 所 繼 續 定 期 進 行。 這 類 學 習 班 的 目 的 在 於 加 強 對 政 府 規 章 製 度 的 遵 守, 恐 嚇 或 清 除 不 接 受 黨 的 指 示、 繼 續 擁 護 達 賴 喇 嘛 的 僧 尼。 僧 尼 們 常 被 要 求 簽 署 表 示 愛 國 的 聲 明﹕ 同 意 擯 棄 西 藏 獨 立, 不 接 受 被 達 賴 喇 嘛 認 可 的 男 童 根 敦 確 吉 尼 瑪(Gundun Choekyi Nyima) 為 第 十 一 世 班 禪 喇 嘛, 拒 絕 並 譴 責 達 賴 喇 嘛, 承 認 西 藏 是 中 國 的 一 部 份, 並 保 證 不 收 聽 美 國 之 音(Voice of America) 或 自 由 亞 洲(Radio Free Asia) 電 台 的 廣 播。 在 愛 國 教 育 運 動 期 間, 一 些 不 服 從 的 僧 尼 被 逐 出 宗 教 場 所; 還 有 一 些 僧 尼 因 不 願 譴 責 達 賴 喇 嘛 而 寧 願 離 開 寺 院。 政 府 對 佛 教 教 職 人 員 和 寺 院 的 這 些 控 製 導 致 反 政 府 情 緒 繼 續 高 漲。

據 報 導,5 月27 日, 有 關 當 局 拘 押、 隨 後 釋 放 了 僧 侶( 扎 彭) 丹 真(Tamding)、 拜 增(Palzin) 和 項 堆(Shongdu) 及 平 民 司 機 俄 珠(Ngodup), 理 由 是, 他 們 參 加 了2002 年12 月 舉 行 的 針 對 拆 除 四 川 省 甘 孜 自 治 州 色 達 佛 學 院(Serthar Buddhist Study Institute; 又 稱 喇 榮 噶 爾 佛 法 修 習 營,Larung Gar monastic encampment) 建 築 的 抗 議 活 動。 當 局 自2001 年 拆 除 該 佛 學 院 的 建 築 並 驅 逐 數 千 名 僧 尼 以 來, 繼 續 對 這 一 佛 法 修 習 營 實 施 嚴 格 的 控 製。 當 局 只 允 許 大 約1000 名 僧 侶 和 尼 姑 留 在 佛 學 院, 嚴 格 限 製 漢 族 修 習 者 的 人 數, 不 準 對 該 設 施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建 設 和 維 修。 政 府 聲 稱, 縮 小 中 國 這 所 僧 尼 人 數 最 為 集 中 的 設 施 的 規 模 是 出 於 健 康 和 衛 生 原 因。 外 國 觀 察 人 士 認 為, 政 府 之 所 以 針 對 這 所 學 院 采 取 行 動, 是 由 於 它 的 規 模 和 它 富 有 感 召 力 的 創 始 人 堪 布 晉 美 彭 措(Khenpo Jigme Phungtsog) 的 影 響 力。

大 多 數 藏 人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信 仰 佛 教。 很 多 藏 族 政 府 官 員 和 共 產 黨 員 也 不 例 外。 僅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就 有 大 約615 名 藏 族 佛 教 人 士 擔 任 地 方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代 表 和 中 國 人 民 政 治 協 商 會 議 地 方 委 員 會 委 員。 但 政 府 繼 續 要 求 共 產 黨 員 和 政 府 高 級 官 員 必 須 堅 持 黨 的 無 神 論。 政 府 干 部 的 例 行 政 治 培 訓 繼 續 宣 傳 無 神 論。 有 關 當 局 還 繼 續 通 過 政 治 學 習 和 開 除 公 職 的 威 脅 來 對 政 府 公 職 人 員 施 加 壓 力, 要 求 他 們 表 態 效 忠 國 家, 不 從 事 可 被 視 為 公 開 或 暗 中 支 持 達 賴 喇 嘛 的 活 動。 據 報 告, 政 府 工 作 人 員 還 受 到 不 要 把 子 女 送 到 印 度 學 習 的 壓 力。

在 宗 教 事 務 局 的 工 作 人 員 中, 非 藏 人 佔 很 大 比 例, 而 且 所 有 工 作 人 員 都 是 共 產 黨 員。

7 月6 日, 藏 人 被 禁 止 大 事 慶 祝 達 賴 喇 嘛 的 生 日。 但 是, 默 朗 木 節(Monlam)、 薩 嘎 達 瓦 節(Sagadawa) 和 哲 蚌 寺 雪 頓 節(Drepung Shodon) 等 主 要 宗 教 節 日 的 慶 祝 活 動 在 較 為 開 放 的 氣 氛 中 進 行, 在 場 的 安 全 人 員 也 有 所 減 少。

9 月,2002 年 被 拘 押 的 噶 瑪 巴 喇 嘛 的 兩 名 侍 僧 被 釋 放。 藏 傳 佛 教 噶 瑪 噶 舉 派 領 袖、 藏 傳 佛 教 中 最 有 影 響 的 人 物 之 一 噶 瑪 巴 烏 金 赤 列 多 杰(Urgyen Trinley Dorje) 於1999 年12 月 秘 密 離 開 西 藏 前 往 印 度。 噶 瑪 巴 喇 嘛 在 幾 次 公 開 聲 明 中 說, 他 之 所 以 離 開 西 藏 是 因 為 他 的 行 動 受 到 控 製, 政 府 既 不 允 許 他 去 印 度 受 訓 於 他 的 佛 師, 又 不 允 許 他 的 佛 師 來 到 他 的 身 邊。 本 年 度, 當 局 繼 續 限 製 人 們 前 往 噶 瑪 巴 喇 嘛 的 駐 寺 楚 布 寺(Tsurphu Monastery)。 據 西 藏 信 息 網 報 導, 楚 布 寺 未 被 允 許 接 收 新 僧 侶。

自 噶 瑪 巴 喇 嘛1999 年 出 走 以 後, 當 局 加 強 了 對 尋 訪 和 培 養 轉 世 喇 嘛 過 程 的 控 製。 政 府 在2000 年1 月 批 準 了 第 七 世 熱 振 活 佛(Reting Rinpoche), 但 據 報 導, 熱 振 寺(Reting Monastery) 的 很 多 僧 侶 因 達 賴 喇 嘛 沒 有 承 認 這 位 男 童 為 轉 世 靈 童 而 不 接 受 他 為 熱 振 活 佛。 另 一 名 於1994 年 得 到 噶 瑪 巴 喇 嘛 承 認 的 年 幼 轉 世 喇 嘛, 帕 沃 活 佛(Pawo Rinpoche) 在 政 府 嚴 格 的 監 管 下 生 活 在 內 朗 寺(Nenang Monastery)。 非 政 府 組 織 報 告 說, 他 無 法 見 到 他 的 佛 師, 而 且 必 須 在 一 所 普 通 的 中 國 學 校 上 學。 在 本 年 度 內, 沒 有 外 國 代 表 團 獲 準 參 觀 內 朗 寺。

班 禪 喇 嘛 是 藏 傳 佛 教 中 地 位 僅 次 於 達 賴 喇 嘛 的 最 重 要 人 物。 政 府 堅 持 認 定1995 年 選 擇 的 男 童 堅 贊 諾 布(Gyaltsen Norbu) 為 第 十 一 世 班 禪 喇 嘛。 堅 贊 諾 布 於8 月 在 有 關 方 面 高 度 精 心 安 排 下, 第 二 次 訪 問 了 藏 族 地 區。 在 他 公 開 露 面 時 都 有 大 批 安 全 人 員 在 場。 政 府 不 承 認 被 達 賴 喇 嘛 選 定 的 另 一 名 男 童 根 敦 確 吉 尼 瑪 為 班 禪 喇 嘛。 這 名 男 童 於1995 年 失 蹤, 時 年6 歲。 政 府 對" 正 式 的" 班 禪 拉 嘛 的 生 活 加 以 全 面 的 嚴 格 控 製。8 月5 日, 政 府 宣 布 根 敦 確 吉 尼 瑪" 現 為 一 名 學 生, 學 習 良 好", 但 繼 續 禁 止 人 們 展 示 這 名 男 童 的 肖 像, 並 拒 絕 了 國 際 社 會 提 出 要 與 他 見 面 以 證 實 他 的 下 落 和 他 安 然 無 恙 的 一 切 要 求。 絕 大 多 數 藏 傳 佛 教 徒 仍 然 承 認 根 敦 確 吉 尼 瑪 為 班 禪 喇 嘛。 共 產 黨 號 召 黨 員 支 持" 正 式 的" 班 禪 喇 嘛, 地 市 級 政 府 當 局 印 製 了 這 名 男 童 的 肖 像 供 人 們 作 公 開 和 私 下 的 宗 教 展 示; 不 過, 他 的 肖 像 很 少 得 到 展 示, 人 們 更 多 見 到 的 是 十 世 班 禪 喇 嘛 的 肖 像, 一 些 外 國 觀 察 人 士 認 為, 這 說 明 人 們 不 承 認 堅 贊 諾 布。

中 國 政 府 稱, 自1949 年 以 來, 政 府 為 修 複 西 藏 歷 史 建 築 物 提 供 了6 億 元 人 民 幣, 其 中 包 括 在 文 化 大 革 命 以 前 和 文 化 大 革 命 期 間 遭 到 破 壞 的1400 個 藏 傳 佛 教 場 所。 政 府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以 外 的 藏 族 地 區 也 進 行 了 類 似 的 修 複 工 作, 但 有 關 的 總 數 不 詳。 然 而, 有 好 幾 百 所 寺 廟 從 未 被 修 複, 還 有 一 些 寺 廟 仍 處 於 半 廢 墟 狀 態。 政 府 出 資 進 行 的 修 複 表 面 上 是 為 支 持 宗 教 活 動, 但 部 分 原 因 也 是 為 了 促 進 西 藏 旅 游 業 的 發 展。 最 近 的 修 複 工 作 大 多 是 靠 民 間 籌 資, 盡 管 有 些 宗 教 場 所 的 重 建 工 程 也 得 到 政 府 資 金。

經 濟 發 展 與 文 化 遺 產 保 護

據 中 國2000 年 的 人 口 調 查,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藏 族 人 口 為2,427,168 人。 西 藏 自 治 區 以 外 各 自 治 州 和 自 治 縣 的 藏 族 人 口 為2,927,372。 西 藏 自 治 區 是 中 國 最 貧 窮 的 地 區 之 一, 藏 族 是 最 貧 窮 的 民 族 之 一。 中 央 政 府 和 中 國 其 他 省 向 西 藏 自 治 區 提 供 大 量 的 經 濟 資 助。 據 政 府 的 官 方 統 計, 在 過 去10 年 中, 西 藏 經 濟 以 平 均 每 年10% 以 上 的 速 度 增 長。 西 藏 自 治 區90% 以 上 的 預 算 經 費 來 自 外 部,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居 民 受 益 於 經 濟 和 稅 收 政 策 方 面 的 多 種 優 惠。 西 藏 自 治 區 以 外 的 藏 族 自 治 地 區 也 在 不 同 程 度 上 受 益 於 類 似 的 優 惠 政 策。 政 府 的 發 展 政 策 幫 助 提 高 了 多 數 藏 族 人 的 生 活 水 平, 特 別 是 通 過 改 善 交 通 和 通 信 設 施。 然 而, 盡 管 藏 族 人 的 整 體 生 活 水 平 得 到 提 高, 但 他 們 的 實 際 收 入 仍 大 大 低 於 中 國 其 他 地 區 居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漢 族 人 從 政 府 在 藏 族 地 區 實 施 的 發 展 政 策 中 所 獲 得 的 好 處 要 大 得 多。 藏 族 作 為 中 國55 個 少 數 民 族 之 一, 在 婚 姻 和 計 劃 生 育, 以 及 在 較 小 程 度 上, 在 大 學 入 學 政 和 在 政 府 任 職 等 方 面, 都 受 到 較 少 的 政 策 限 製。 據 政 府 的 官 方 統 計 數 字,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政 府 全 體 工 作 人 員 中 有79.4% 是 藏 族。 盡 管 如 此, 許 多 具 有 政 治 權 威 的 職 務 卻 由 漢 人 擔 任,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多 數 重 大 決 定 也 由 漢 人 做 出。 西 藏 自 治 區 以 外 的 藏 族 地 區 也 是 相 同 的 情 形。

達 賴 喇 嘛、 藏 族 專 家 及 其 他 觀 察 人 士 都 表 示 擔 心,1994 年 開 始 並 在2001 年" 第 四 次 西 藏 工 作 會 議" 上 再 次 強 調 和 擴 大 的 發 展 項 目 以 及 其 他 中 央 政 府 的 政 策, 其 中 包 括 青 藏 鐵 路 工 程, 會 繼 續 促 使 漢 民、 回 民 和 其 他 民 族 的 人 口 大 量 涌 入 西 藏。 他 們 擔 心, 這 將 嚴 重 沖 擊 西 藏 傳 統 文 化 和 藏 族 人 口 的 主 體 地 位。

有 些 藏 人 報 告 說, 他 們 在 一 些 城 市 職 業 的 就 業 中 受 到 歧 視, 並 說 許 多 職 業 優 先 雇 用 漢 人, 從 事 同 一 工 作 的 漢 人 得 到 的 報 酬 高 於 藏 人。 例 如, 參 加 修 築 青 藏 鐵 路 的38000 人 中, 藏 人 只 有6000 人。 有 些 藏 人 報 告 說, 藏 人 比 漢 人 難 於 得 到 開 辦 企 業 的 許 可 和 貸 款。 此 外, 城 市 地 區 和 很 多 企 業 的 許 多 工 作 普 遍 要 求 使 用 漢 語, 從 而 限 製 了 許 多 藏 人 的 就 業 機 會。 國 際 勞 工 組 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 所 承 認 的 基 本 勞 工 權 利, 包 括 組 織 起 來 和 集 體 談 判 的 權 利, 在 藏 族 地 區 和 在 中 國 其 他 地 區 一 樣, 普 遍 受 到 剝 奪。

中 國 官 員 稱,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正 式 登 記 的 人 口 中, 藏 族 佔92%, 但 他 們 承 認, 這 些 數 字 不 包 括 大 量" 臨 時" 戶 口 的 漢 族 居 民, 其 中 有 軍 隊 和 準 軍 事 部 隊 及 其 家 屬, 這 些 人 口 中 有 許 多 人 已 經 在 西 藏 生 活 多 年。 而 且, 全 國 人 口 流 動 自 由 的 擴 大、 政 府 承 辦 的 發 展 項 目 和 西 藏 自 治 區 展 示 的 經 濟 機 會 前 景, 都 促 使 中 國 大 量 流 動 人 口 成 為 尋 求 新 的 經 濟 機 會 而 進 入 拉 薩 市 和 其 他 城 鎮 地 區 的 流 動 民 工, 導 致 西 藏 城 鎮 中 的 穆 斯 林 回 民 和 漢 民 等 非 藏 族 人 口 大 量 增 加。 這 些 流 動 人 口 大 多 聲 稱 自 己 是 臨 時 居 民, 但 是, 由 漢 人 和 回 民 經 營 的 以 飯 館 和 零 售 商 店 為 主 的 小 型 商 家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幾 乎 所 有 的 城 市 裡 都 佔 據 了 主 導 地 位。 許 多 觀 察 人 士 估 計, 拉 薩 半 數 以 上 的 人 口 為 漢 人, 即 使 按 照 官 方 的 估 計, 在 拉 薩409500 總 人 口 中, 漢 族 臨 時 居 民 人 口 也 佔 了100000 以 上;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其 他 地 區, 漢 族 人 口 比 例 要 小 得 多。 在 農 村 地 區, 漢 族 人 數 微 乎 其 微。

經 濟 的 迅 速 增 長、 旅 游 業 的 日 益 擴 大, 以 及 更 多 的 現 代 文 化 的 影 響 也 侵 擾 了 西 藏 的 傳 統 生 活 方 式 和 習 俗, 對 藏 人 的 傳 統 文 化 構 成 威 脅。 在 拉 薩, 漢 族 文 化 的 影 響 既 明 顯, 也 普 遍。2002 年, 受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保 護 的 拉 薩 市 中 心 地 區 的 很 多 傳 統 藏 式 建 築 被 拆 毀。 漢 語 廣 為 使 用, 大 多 數 商 業 和 官 方 通 訊 往 來 使 用 漢 字。

雖 然 西 藏 自 治 區 政 府 於2002 年3 月 通 過 一 項 法 律, 規 定 藏 語 和 漢 語 為 地 位 平 等 的 自 治 區 官 方 語 言, 並 推 動 藏 語 發 展, 但 漢 語 在 政 府、 商 務 和 學 術 界 佔 據 的 主 導 地 位 影 響 了 年 輕 一 代 藏 人 說、 讀 本 民 族 語 言 的 能 力。

據 政 府2002 年 的 官 方 數 據, 西 藏 自 治 區32.5% 的 人 為 文 盲 或 半 文 盲。 但 有 些 地 區 的 文 盲 和 半 文 盲 比 例 高 達90%。 據 政 府 的 統 計 數 字,85.8% 的 適 齡 兒 童 入 學 讀 書。 政 府 宣 布, 計 劃 到2005 年 使 西 藏 自 治 區95% 的 兒 童 獲 得 六 年 義 務 教 育; 但 實 際 上, 農 村 地 區 有 很 多 小 學 生 只 得 到 一 至 三 年 的 教 育。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和 其 他 藏 族 地 區, 很 多 鄉 村 小 學 使 藏 語 教 學 大 綱。 據 地 方 教 育 官 員 說, 藏 語 是 西 藏60% 中 學 的 主 要 授 課 語 言, 尤 其 是 在 更 邊 遠 的 地 區, 雖 然 也 有 一 些 專 門 的 課 程 用 漢 語 授 課。 但 一 些 非 政 府 組 織 認 為, 官 方 數 字 不 準 確, 得 到 藏 語 授 課 的 西 藏 兒 童 人 數 沒 有 那 麼 多。 西 藏 自 治 區 大 多 數 高 中 生 繼 續 用 藏 語 學 習 一 些 課 程, 但 是 漢 語 知 識 非 常 重 要, 因 為 大 多 數 課 程 都 用 漢 語 講 授。 少 數 地 區 的 高 中 采 用 藏 語 教 學。 政 府 繼 續 撥 款 供 藏 族 中 學 生 到 中 國 其 他 地 方 的 中 學 上 學。 根 據 政 府 公 布 的 數 字, 西 藏 自 治 區 目 前 有13000 名 藏 族 學 生 在 中 國26 個 地 方 的 大 約100 所 學 校 就 學。 掌 握 漢 語 通 常 為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所 必 須, 雖 然 有 些 專 為 少 數 民 族 設 立 的 學 院 允 許 用 藏 語 進 行 某 些 課 程 的 教 學。 一 般 來 說,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以 外 的 藏 族 地 區, 有 更 多 的 機 會 上 民 辦 的 藏 語 學 校 或 接 受 傳 統 的 藏 語 宗 教 教 育。

據 西 藏 人 權 和 民 主 中 心 報 告,7 月29 日, 當 局 關 閉 了 位 於 四 川 省 阿 壩 州 的 阿 壩 格 德 寺 院 所 屬 學 校(Ngaba Kirti Monastic School), 並 將 其 主 要 贊 助 人 索 巴 那 格(Soepa Nagur) 傳 喚 到 省 會 成 都。 這 所 於1994 年 用 民 間 資 金 建 立 起 來 的 學 校 向 農 村 居 民 傳 授 藏 語 和 佛 學 知 識, 它 在1998 年 引 起 地 方 當 局 的 注 意。 當 局 強 行 讓 學 校 改 名, 要 求 在 教 學 大 綱 中 包 含 非 宗 教 課 程, 並 最 後 將 該 校 與 附 近 另 一 所 學 校 合 並。

有 報 告 說, 當 局 要 求 教 授, 特 別 是 來 自 被 視 為 有 可 能 成 為 不 同 政 見 發 源 地 的 西 藏 大 學 藏 語 系 的 教 授, 參 加 政 治 學 習, 並 為 防 止 校 園 內 發 生 分 離 主 義 的 政 治 活 動 和 宗 教 活 動 而 對 課 程 和 教 材 施 加 限 製。 許 多 典 籍 或 宗 教 課 本 因 政 治 原 因 而 被 禁 止 在 教 學 中 使 用。 西 藏 大 學 是 為 地 方 教 育 系 統 培 養 藏 族 教 師 而 成 立 的, 但 漢 族 學 生 人 數 和 漢 族 教 師 人 數 遠 遠 超 過 他 們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總 人 口 中 所 佔 的 比 例。 雖 然 藏 人 在 錄 取 方 面 受 到 優 待, 但 是, 漢 族 學 生 由 於 漢 語 能 力 和 教 育 背 景 較 強 而 在 入 學 考 試 中 得 分 較 高, 因 此 往 往 得 到 錄 取。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很 多 地 區, 藏 族 兒 童 營 養 不 良 的 狀 況 仍 很 普 遍, 農 村 地 區 更 是 如 此, 導 致 出 現 高 比 例 的 兒 童 發 育 不 良。 據 說 因 缺 乏 營 養 而 引 起 的 疾 病, 如 缺 碘 引 起 的 甲 狀 腺 腫 大、 缺 少 維 生 素A 引 起 的 夜 盲 癥 和 佝 僂 病 等, 在 某 些 地 區 的 兒 童 中 比 較 普 遍。 政 府 機 關 和 非 政 府 組 織 在 某 些 地 區 發 起 了 一 些 專 門 項 目 來 解 決 這 些 問 題。

如 同 中 國 其 他 地 方 一 樣, 西 藏 的 賣 淫 問 題 日 趨 嚴 重。 拉 薩 有 數 百 家 半 公 開 的 妓 院。 僅 在 拉 薩 一 地, 就 可 能 有 多 達10000 人 從 事 賣 淫。 一 些 賣 淫 活 動 發 生 在 共 產 黨、 政 府 或 軍 隊 所 屬 的 設 施 內。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大 多 數 妓 女 是 來 自 四 川 的 漢 族 婦 女。 但 是, 有 些 藏 人, 主 要 是 來 自 農 村 或 游 牧 地 區 的 女 孩 子, 也 從 事 賣 淫。 藏 族 地 區 妓 女 感 染 艾 滋 病 病 毒/ 艾 滋 病 的 情 況 不 詳, 但 是, 由 於 缺 少 有 關 艾 滋 病 病 毒 傳 播 的 知 識, 也 由 於 賣 淫 者 迫 於 經 濟 壓 力 而 進 行 沒 有 保 護 的 性 行 為, 艾 滋 病 病 毒 的 感 染 率 很 可 能 上 升。

7 月, 西 藏 自 治 區 旅 游 局 證 實, 解 雇 了 一 些 在 印 度 或 尼 泊 爾 受 過 教 育 的 藏 族 導 游, 在 夏 季 旅 游 季 節, 從 外 省 招 收 了100 名 導 游 到 西 藏 工 作。 政 府 官 員 說, 所 有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工 作 的 導 游 都 必 須 向 旅 游 局 申 請, 並 通 過 旅 游 專 業 和 政 治 思 想 考 試 才 能 取 得 導 游 執 照。 政 府 聲 稱, 解 雇 一 些 藏 族 導 游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確 保 所 有 導 游 都 向 游 客 表 達 政 府 反 對 西 藏 獨 立 和 反 對 達 賴 喇 嘛 的 活 動 的 立 場。 西 藏 旅 游 局 對 導 游 工 作 的 壟 斷 沒 有 延 及 西 藏 以 外 的 藏 族 地 區。 據 報 告, 一 些 在 國 外 受 過 教 育 的 導 游 轉 向 其 他 藏 族 地 區, 在 那 裡 他 們 可 以 比 較 自 由 地 向 游 客 提 供 服 務。

美 國 之 音、 自 由 亞 洲 電 台 以 及 設 在 奧 斯 陸 的 西 藏 之 聲(Voice of Tibet) 電 台 的 藏 語 廣 播 所 使 用 的 頻 率 同 它 們 的 中 文 廣 播 一 樣, 受 到 中 國 當 局 的 干 擾。 不 過, 西 藏 人 至 少 在 有 些 時 候 能 夠 聽 到 這 些 廣 播。 自 由 亞 洲 電 台 說, 藏 人 會 因 收 聽 外 語 廣 播 受 到 威 脅 和 罰 款。

雖 然 中 國 政 府 近 些 年 來 做 出 努 力, 恢 複 在 文 化 大 革 命 期 間 被 破 壞 或 摧 毀 的 代 表 藏 傳 佛 教 和 藏 族 文 化 的 某 些 建 築 和 其 他 一 些 內 容, 但 是, 對 社 會 和 政 治 的 壓 製 性 控 製 繼 續 限 製 藏 人 的 基 本 自 由, 並 且 威 脅 到 西 藏 獨 特 的 文 化、 宗 教 和 語 言 傳 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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