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壓 迫 下 的 西 藏
1999年 西 藏 人 權 報 告
1999 年 西 藏 人 權 報 告 概 要
1999 年, 中 國 政 府 舉 辦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50 周 年 和 所 謂 解 放 西 藏40 周 年 紀 念 活 動。 在 此 期 間 在 西 藏 進 行 了 大 規 模 的 嚴 格 控 製 和 戒 嚴。
中 共 當 局 為 了 維 持 極 權 統 治, 在 中 國 和 西 藏 社 會 全 面 加 強 了 鎮 壓 力 度。 對 挑 戰 國 家 權 力 者 進 行 慘 無 人 道 的 殘 殺 或 非 法 逮 捕、 關 押。 許 多 法 輪 功 練 習 者 被 指 稱 是 邪 教 而 遭 到 隨 意 逮 捕 和 迫 害。
在 上 述 紀 念 活 動 期 間, 西 藏 雖 遭 到 軍 警 的 嚴 密 控 製, 但 仍 有 西 藏 人 通 過 和 平 非 暴 力 方 式 在 中 共 所 謂 解 放 西 藏40 周 年 紀 念 大 會 期 間 行 使 言 論 自 由 的 權 利。
在 康 區 甘 孜 地 區,3000 多 名 藏 人 舉 行 示 威 游 行, 表 明 對 中 共 統 治 的 不 滿, 其 中 有80 余 人 遭 隨 意 逮 捕。
98 年5 月 扎 西 監 獄11 名 西 藏 人 由 於 反 抗 中 共 統 治 而 死 亡。 另 有12 名 西 藏 政 治 犯 遭 到 不 同 年 限 的 加 刑。
在 中 共 侵 佔 西 藏 的40 年 裡, 一 直 無 視 和 全 面 踐 踏 西 藏 的 人 權, 因 此, 國 際 各 組 織 繼 續 譴 責 中 共 暴 行。
中 國 政 府 極 力 宣 稱 在 中 共 統 治 下,40 年 來 西 藏 社 會 得 到 發 展, 人 權 狀 況 得 到 改 善。 但 對 每 年 有 幾 千 人 為 擺 脫 中 共 統 治 而 流 亡 國 外 的 事 實 卻 沒 有 任 何 解 釋。 在 過 去 的 一 年 中, 有2474 名 藏 人 流 亡 印 度, 其 中1115 名 是 不 滿18 周 歲 的 少 年 兒 童。 對 於 藏 人 基 本 的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和 繼 承 傳 統 文 化 等 方 面, 中 國 政 府 不 僅 不 予 支 持, 反 而 將 其 視 為 否 定 中 國 政 府 的 主 要 基 礎, 對 行 使 言 論 自 由 權 利 者 隨 意 逮 捕 和 長 期 拘 押。
中 國 政 府 在 西 藏 推 行 大 規 模 移 民 政 策, 對 移 民 西 藏 的 中 國 人 給 予 特 殊 的 照 顧 或 關 照, 因 此, 目 前 有 大 量 中 國 人 移 居 西 藏, 從 而 嚴 重 威 脅 到 西 藏 民 族 特 質 的 維 護。
西 藏 人 與 移 民 中 國 人 之 間 貧 富 差 距 懸 殊。
從1987 年 起 西 藏 連 續 發 生 和 平 示 威 游 行 後, 中 共 加 強 了 對 西 藏 的 控 製 力 度。96 年 中 共 政 府 在 西 藏 各 寺 院 進 行 愛 國 主 義 教 育,11000 多 名 反 對 工 作 組 立 場 的 西 藏 僧 尼 被 驅 逐 出 寺 院。
世 界 各 國 被 中 國 的 經 濟 和 貿 易 所 吸 引, 對 西 藏 問 題 缺 乏 實 質 性 的 支 持。 在 瑞 士 日 內 瓦 召 開 的 聯 合 國 第55 屆 人 權 大 會 上, 由 於 歐 洲 聯 盟 沒 有 支 持 美 國 提 出 的 議 案, 從 而 使 議 案 擱 置。 中 共 領 導 人 江 澤 民 訪 問 歐 洲 各 國 時, 各 國 政 府 對 和 平 示 威 的 西 藏 人 和 支 持 西 藏 者 進 行 嚴 格 管 製。 那 一 次 的 訪 問, 法 國 和 英 國 等 從 中 國 得 到 很 大 的 商 貿 利 益。 同 時 也 使 西 藏 人 權 活 動 遭 到 很 大 挫 敗。
世 界 銀 行 給 予 中 國 西 部 扶 貧 項 目 的 大 筆 貸 款, 表 明 一 個 國 際 組 織 認 同 和 支 持 中 國 對 西 藏 的 移 民 政 策。1999 年 有 兩 名 研 究 這 一 項 目 的 外 國 專 家 和 一 名 西 藏 翻 譯 遭 到 中 共 逮 捕。1999 年, 國 際 政 治 環 境 中 有 關 自 決 權 的 實 施 得 到 很 大 發 展, 科 索 沃 和 東 蒂 汶 的 事 件 以 及 俄 羅 斯 近 期 對 車 臣 少 數 民 族 實 行 暴 力 鎮 壓 時, 聯 合 國 和 國 際 社 會 為 和 平 解 決 問 題 而 在 促 使 雙 方 對 話 和 解 決 問 題 等 方 面 積 極 提 供 協 助 與 方 便。 如 此 尊 重 自 決 權 力 的 良 好 國 際 環 境 對 西 藏 問 題 也 給 予 了 前 所 未 有 的 啟 示 並 開 闢 了 新 的 途 徑。
言 論 自 由
在 西 藏 言 論 自 由 受 到 當 局 的 嚴 密 控 製。 凡 發 表 與 當 局 不 同 觀 點 的 異 議 人 士 都 以 分 裂 分 子 的 罪 名 隨 意 逮 捕 拘 押。1999 年 至 少 有115 名 西 藏 人 由 於 通 過 和 平 方 式 發 表 自 己 的 思 想 言 論 而 被 逮 捕。
從1996 年 展 開 所 謂 的 嚴 打 活 動 以 來, 在 西 藏 各 寺 院 中 開 始 實 施 消 滅 信 仰 或 對 達 賴 喇 嘛 和 達 賴 喇 嘛 所 確 認 的 班 禪 喇 嘛 以 及 對 西 藏 獨 立 保 持 信 心 之 藏 人 的 運 動。
任 意 逮 捕 和 關 押
據 悉1999 年 至 少 有130 名 西 藏 人 被 中 國 當 局 逮 捕。 他 們 都 是 在 非 法 狀 態 下 被 中 國 政 府 隨 意 逮 捕、 在 未 被 審 理 前 長 期 關 押 以 及 沒 有 合 法 的 審 理 的 情 況 下 判 刑, 判 刑 後 被 告 沒 有 上 訴 的 權 利。
1997 年 中 共 對 刑 法 進 行 修 改。 但 所 謂 修 改 並 不 符 合 國 際 法。 只 是 將 以 前 的 反 革 命 罪 名 改 為 破 壞 國 家 安 全 罪。 事 實 上 仍 在 繼 續 逮 捕 那 些 與 當 局 持 不 同 政 見 的 西 藏 異 議 人 士。
政 治 犯
目 前 至 少615 名 西 藏 政 治 犯 仍 在 中 共 監 牢 中 承 受 暴 虐, 其 中156 是 婦 女。 有 至 少62 名 政 治 犯 被 判 有10 年 以 上 重 刑。 在 政 治 犯 中, 百 分 之 七 十 九 是 僧 尼。 雖 然 西 藏 政 治 犯 的 實 際 人 數 遠 遠 超 過 上 述 數 字, 但 由 於 中 國 當 局 嚴 密 封 鎖 有 關 消 息 外 傳, 因 此, 有 很 多 的 西 藏 政 治 犯 仍 不 為 外 界 所 知。
中 國 政 府 繼 續 秘 密 扣 押 達 賴 喇 嘛 確 認 的 十 一 世 班 禪 喇 嘛 及 其 父 母 兄 弟。 雖 然 有 很 多 國 家 和 國 際 組 織 追 查 尋 問, 但 中 國 當 局 一 直 沒 有 任 何 明 確 的 說 明; 甚 至 聯 合 國 人 權 專 員 邏 賓 遜 夫 人 於1998 年 訪 問 西 藏 時 要 求 會 見 班 禪 喇 嘛 亦 遭 到 中 國 當 局 的 拒 絕。
根 據1999 年 的 消 息,1998 年 5 月 扎 什 監 獄 抗 議 事 件 發 生 後 已 有 十 名 西 藏 政 治 犯 因 此 喪 生, 其 它 政 治 犯 遭 到 酷 刑 或 單 獨 拘 押 等。 以 女 政 治 犯 阿 旺 松 卓 為 首 的12 名 政 治 犯 被 加 刑。
西 藏 政 治 犯 達 納 久 邁 桑 布、 阿 旺 卻 培、 澎 措 尼 仲、 阿 旺 普 相、 羅 桑 丹 增、 澎 措 旺 迭、 堅 參 卓 嘎、 久 邁 嘉 措 等 仍 在 關 押 中。
監 獄 和 看 守 所 中 的 酷 刑
中 國 當 局 對 付 反 對 者 時 通 常 以 酷 刑 暴 虐 消 滅 之。 酷 刑 是 監 獄 和 看 守 所 常 常 采 用 的 手 段。 從 開 始 逮 捕 在 正 式 關 押、 以 及 在 審 問 時 都 有 酷 刑。
中 國 政 府 采 用 酷 刑 的 行 為 事 實 上 違 反 了 中 國 法 律。 酷 刑 包 括 毆 打、 電 棒 擊 打、 放 犬 咬 人、 捆 綁、 強 製 操 練、 單 獨 關 禁 閉 室、 不 讓 睡 眠、 不 給 吃 穿、 不 提 供 醫 療 條 件 等 等。
中 國 政 府 在 聯 合 國 禁 止 使 用 酷 刑 文 件 上 簽 了 字, 是 一 個 同 意 執 行 該 法 律 的 國 家。 但 從 1996 年 同 意 執 行 該 法 律 至 今 至 少 有 69 名 西 藏 人 死 於 中 國 軍 警 的 酷 刑 下。 1999 年 至 少 有 6 名 西 藏 人 死 於 中 國 軍 警 的 酷 刑 下。
對 宗 教 的 鎮 壓
由 於 西 藏 獨 立 之 觀 念 言 論 與 佛 教 修 習 關 系 密 切, 因 此 中 國 政 府 為 了 消 除 西 藏 獨 立 觀 念 而 迫 害 佛 教 信 徒。
1996 年4 月 中 國 政 府 進 行 的 所 謂 嚴 打 活 動 中, 中 國 當 局 的 工 作 隊 進 駐 西 藏 各 寺 院 推 行 所 謂 的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運 動, 強 製 向 僧 尼 灌 輸 中 共 政 治 觀 念, 強 製 僧 尼 攻 擊 和 污 辱 達 賴 喇 嘛; 並 將11409 名 不 肯 接 受 中 共 觀 念 或 拒 絕 從 命 的 僧 尼 和440 名18 歲 以 下 的 僧 尼 被 驅 逐 出 寺 院, 另 有541 名 僧 尼 被 捕。
1999 年 又 有49 名 僧 人 因 拒 絕 和 反 對 當 局 的 所 謂 的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而 被 逮 捕, 另 有1432 位 僧 尼 被 當 局 工 作 隊 逐 出 寺 院。
從1996 年 至1999 年, 至 少 已 經 在261 座 寺 院 中 推 展 了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運 動。 中 國 當 局 還 通 過 專 設 的 寺 院 民 主 管 理 委 員 會 和 地 方 宗 教 局 對 宗 教 事 務 進 行 嚴 格 控 製, 並 規 定 入 寺 年 齡 限 製 等。
婦 女 權 利 與 強 製 絕 育
中 國 憲 法 雖 規 定 西 藏 婦 女 享 有 平 等 權 利。 但 中 國 政 府 仍 在 繼 續 踐 踏 西 藏 婦 女 的 權 利。 在 中 國 憲 法 中 甚 至 規 定 少 數 民 族 婦 女 享 有 特 殊 照 顧, 但 對 西 藏 婦 女 強 製 實 施 墮 胎、 避 孕 和 絕 育 等 手 段 推 行 計 劃 生 育 政 策。 超 生 的 孩 子 屬 於 非 法 而 不 僅 喪 失 學 習、 醫 療、 戶 口 等 權 利。 而 且 其 父 母 還 要 承 受 恐 嚇 與 罰 款 等 處 罰。1999 年, 一 些 西 藏 婦 女 在 被 迫 進 行 絕 育 手 術 後 因 未 得 到 妥 善 醫 治 而 喪 生。
中 共 的 這 一 政 策 的 目 的 是 想 減 少 西 藏 人 口。
兒 童 權 益
中 共 在 聯 合 國 兒 童 權 益 法 上 簽 了 字, 因 此 有 義 務 執 行 此 法 律。 由 於 大 量 移 民 西 藏, 使 西 藏 的 文 化、 宗 教 遭 到 衰 敗。 因 此 使 西 藏 兒 童 喪 失 完 整 接 受 和 學 習 文 化 的 權 利。 從 而 更 加 深 了 西 藏 民 族 特 性 面 臨 毀 滅 的 威 脅。 由 於 在 西 藏 的 西 藏 孩 子 必 須 要 學 習 中 文 和 中 國 的 習 俗 等。 因 此 很 多 孩 子 的 父 母 為 了 讓 孩 子 接 受 西 藏 文 化 而 將 孩 子 送 到 印 度 學 習﹕1999 年 有1115 名18 周 歲 以 下 的 少 年 兒 童 被 迫 離 開 家 鄉 親 人 而 被 送 到 印 度 來 接 受 西 藏 文 化 的 教 育。
西 藏 兒 童 沒 有 言 論 自 由 和 信 仰 自 由 的 權 利, 仍 有 至 少 兩 名 十 八 歲 以 下 的 少 年 政 治 犯 在 關 押 中。 另 至 少 有21 名 西 藏 政 治 犯 在 逮 捕 時 都 是 少 年 兒 童。1999 年 至 少 有244 名18 歲 以 下 的 僧 尼 被 逐 出 寺 院。
大 量 移 民
對 西 藏 的 大 規 模 移 民 造 成 西 藏 民 族 和 文 化 生 存 的 危 機。 加 上 中 國 政 府 繼 續 在 西 藏 推 行 計 劃 生 育, 使 西 藏 人 在 西 藏 已 成 為 少 數 民 族。
由 於 大 量 中 國 人 移 民 西 藏, 因 此 在 西 藏 的 經 濟 和 社 會 等 各 部 門 中 西 藏 人 已 成 為 少 數 民 族。 如 果 中 共 的 西 部 扶 貧 項 目 得 到 世 界 銀 行 的 援 助 貸 款, 則 西 藏 安 多 都 蘭 縣 的 西 藏 人 口 比 例 將 要 下 降 到 總 人 口 的15 % 至22 % 以 下。
危 害 生 存 權 利
中 國 政 府 宣 稱 西 藏 經 濟 得 到 很 大 發 展。 據 本 中 心 得 到 的 資 料, 經 濟 發 展 和 建 設 成 果 被 中 國 移 民 所 享 有。 在 聯 合 國 發 展 計 劃 組 織 記 錄 的160 個 發 展 中 國 家 中, 西 藏 處 於 第131 至153 之 間。
由 於 在 西 藏 農 牧 民 中, 不 均 衡 地 強 製 徵 收 稅 費, 使 他 們 的 生 存 面 臨 危 機。 中 國 地 方 官 員 強 製 徵 稅 和 強 製 徵 召 勞 役 等 行 為 踐 踏 了 西 藏 人 民 的 自 由。 西 藏 人 無 法 享 受 最 基 本 的 住 房 和 醫 療 衛 生 等 權 利。
失 蹤
據1999 年 消 息, 至 少 有 16 名 西 藏 人 失 蹤。 其 中12 名 西 藏 人 是1998 年 失 蹤 的。 仍 有 三 名 西 藏 人 至 今 下 落 不 明。 中 國 政 府 在 逮 捕 和 拘 押 上 述 人 員 後, 不 通 知 家 屬 或 對 被 捕 者 家 屬 也 保 密。 十 一 世 班 禪 喇 嘛 被 中 國 政 府 綁 架 後 失 蹤。
民 族 歧 視
中 共 簽 暑 了 聯 合 國 《 消 除 一 切 形 式 種 族 歧 視 國 際 公 約》。 但 對 包 括 西 藏 民 族 在 內 的 各 少 數 民 族 實 施 區 別 對 待。 由 於 西 藏 人 並 沒 有 真 正 名 副 其 實 的 政 治 地 位, 因 此 在 學 習、 工 作、 醫 療、 住 房 等 方 面 遭 到 區 別 對 待。 由 於 大 量 中 國 移 民 在 西 藏 的 經 濟 和 工 作 等 方 面 享 有 特 殊 機 會, 因 此, 西 藏 人 在 西 藏 社 會 實 際 成 為 二 等 公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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