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壓 迫 下 的 西 藏
1999年 西 藏 人 權 報 告
一﹕ 言 論 自 由 被 嚴 格 控 製
國 際 法
中 國 法 律
言 論 與 思 想 自 由 遭 踐 踏
1999 年 中 國 政 府 對 言 論 自 由 進 行 嚴 格 控 製。 藏 人 的 一 切 和 平 活 動 都 被 認 為 具 有 政 治 性 而 遭 到 鎮 壓。 據 來 自 西 藏 的 可 靠 消 息﹕ 至 少 有130 名 西 藏 異 議 人 士 被 捕。 其 中 有115 名 是 以 和 平 方 式 表 達 自 己 的 政 治 觀 點 而 遭 到 逮 捕 的。
1999 年1 月, 中 國 政 府 宣 布 展 開 為 期 三 年 的 反 對 宗 教 和 達 賴 喇 嘛 的 活 動。1996 年4 月, 中 國 政 府 對 西 藏 的 各 寺 院 進 行 所 謂 的 嚴 打 活 動, 並 在 各 寺 院 進 行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嚴 打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攻 擊 和 辱 罵 達 賴 喇 嘛。 至 少 有11409 名 僧 尼 在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中 由 於 拒 絕 從 命 而 被 逐 出 寺 院。
1994 年, 中 共 第 三 次 西 藏 工 作 座 談 會 不 僅 確 定 攻 擊 達 賴 喇 嘛, 而 且 明 確 表 示 西 藏 的 宗 教、 文 化、 語 言 等 威 脅 國 家 的 穩 定。
1999 年, 人 權 觀 察 組 織 稱﹕ 中 共 政 府 嚴 格 控 製 言 論 自 由、 集 會、 組 黨、 宗 教 以 及 政 治 活 動, 並 逮 捕 和 拘 押 爭 取 國 家 獨 立 的 人 士。 中 國 政 府 繼 續 在 西 藏 以 破 壞 國 家 安 全 的 罪 名 對 待 行 使 言 論 自 由 權 的 西 藏 人。 聯 合 國 非 法 拘 押 監 督 小 組 指 出﹕ 中 國 政 府 雖 然 於1997 年10 月 將 刑 法 中 的 反 革 命 罪 名 取 消, 但 在 中 國 法 律 中, 個 人 行 使 言 論 與 思 想 自 由 將 會 被 控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的 罪 名。 中 國 政 府 解 釋 說﹕ 聯 合 國 《 世 界 人 權 宣 言》 和 《 公 民 權 利 和 政 治 權 利 公 約》 中 不 僅 承 認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為 違 法, 而 且 也 指 出 要 依 據 國 家 法 律。 然 而, 非 法 關 押 監 督 小 組 指 出﹕ ( 西 藏 自 治 區 ) 有 關 法 規 將 這 些 ( 散 發 資 料、 發 表 言 論、 鼓 吹 被 認 為 危 害 社 會 的 分 裂 思 想 等 ) 等 同 或 指 控 為 反 革 命 宣 傳 煽 動 罪 是 違 背 上 述 兩 個 公 約 精 神 的。
1999 年, 中 國 政 府 在 西 藏 和 中 國 組 織 了 一 些 重 大 活 動, 為 了 防 止 西 藏 的 各 大 城 市 在 此 期 間 發 生 政 治 事 件 而 進 行 了 嚴 密 控 製。1999 年11 月, 中 國 政 府 發 出 的 通 知 中 指 出200 名 以 上 群 眾 聚 集 時 必 須 經 公 安 機 關 批 準。 這 次 的 戒 備 主 要 是 為 了 阻 止 法 輪 功 學 員 聚 集 以 及 其 它 因 經 濟 原 因 引 發 的 抗 議 活 動, 但 這 些 在 西 藏 卻 損 害 了 藏 人 行 使 言 論 自 由 的 權 利。
國 際 法
《 國 際 人 權 宣 言》 第 十 九 條 中 明 文 規 定﹕ 人 人 有 自 由 發 表 意 見 的 權 利; 此 項 權 利 包 括 尋 求、 接 受 和 傳 遞 各 種 信 息 和 思 想 的 自 由, 也 不 論 口 頭 的、 書 寫 的、 印 刷 的、 采 取 藝 術 形 式 的、 或 他 所 選 擇 的 任 何 其 他 媒 介 等。
中 國 法 律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憲 法》 第 三 十 五 條 規 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國 民 有 言 論、 新 聞、 集 會、 結 社、 示 威、 反 抗 等 權 利。
中 國 憲 法 雖 然 還 規 定 了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維 護 人 格 尊 嚴、 禁 止 任 意 逮 捕、 會 見 親 屬 的 權 利、 提 出 批 評 等 項 權 利。 但 中 國 領 導 人 卻 將 所 謂 的 視 為 頭 等 大 事 而 非 依 法 辦 事。 在 英 國 倫 敦 的 西 藏 信 息 中 心 指 出﹕ 中 國 政 府 雖 然 聲 稱 中 國 的 法 律 和 刑 法 經 過 修 改 已 經 得 到 改 善, 但 對 發 表 不 同 政 見 的 西 藏 異 議 人 士 的 控 製 卻 較 原 來 更 為 嚴 厲。
踐 踏 言 論 自 由
1999 年, 在 三 • 一 十 西 藏 民 族 起 義 紀 念 日 和10 月1 日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國50 周 年 到 來 之 際, 中 國 政 府 無 辜 逮 捕 了 一 些 被 認 為 有 政 治 嫌 疑 的 西 藏 人, 他 們 分 別 被 關 押 數 天 乃 至 數 月。 據 消 息 來 源 指 出﹕ 僅 在 拉 薩 就 有80 余 名 西 藏 人 被 捕。 另 據 消 息 來 源 指 證﹕ 中 國 政 府 為 防 止 在 上 述 兩 個 紀 念 日 發 生 政 治 問 題, 中 國 安 全 部 門 奉 命 在 此 之 前 就 對 認 為 可 能 有 政 治 嫌 疑 的 藏 人 強 製 進 行 調 查 控 製, 並 準 備 了 防 暴 器 材。
期 間, 為 防 止 拉 薩 八 廓 街 一 帶 發 生 暴 亂, 拉 薩 公 安、 武 警、 派 出 所 奉 命 進 行 高 度 戒 備, 命 令 拉 薩 市 民 在 上 述 敏 感 日 期 不 許 有 兩 人 以 上 聚 集。 各 學 校 和 單 位 得 到 在 上 述 敏 感 日 期 只 能 待 在 學 校 和 單 位 的 命 令, 運 輸 行 業 從 業 人 員 必 須 獲 得 有 關 部 門 的 特 別 許 可 方 能 經 營 業 務。 而 部 分 單 位 的 西 藏 人 則 被 迫 奉 命 參 加 官 方 的 慶 祝 活 動。
1999 年3 月10 日, 堆 龍 德 慶 縣 達 隆 寺 僧 澎 措 列 莫 (16 歲 ) 和 南 卓 (21 歲 ) 在 拉 薩 進 行 了 數 分 鐘 的 和 平 示 威 游 行 後 被 中 國 軍 警 逮 捕, 他 們 在 逮 捕 過 程 以 及 其 後 在 拉 薩 公 安 局 看 守 所 拘 押 期 間, 遭 到 極 為 殘 酷 的 毒 打。1999 年7 月, 西 藏 自 治 區 拉 薩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以 分 裂 國 家、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等 罪 名, 分 別 判 處 澎 措 拉 木 三 年 徒 刑, 南 召 四 年 徒 刑。 和 他 們 同 屬 一 個 寺 院 的 僧 人 阿 旺 才 珠 (21 歲 ) 也 於1999 年8 月20 日 在 進 行 和 平 示 威 以 呼 吁 西 藏 獨 立 時 遭 到 逮 捕 和 毒 打。
另 據 消 息 來 源 指 稱﹕ 在 拉 薩 舉 行 第 六 屆 少 數 民 族 運 動 會 時, 曾 有 一 些 僧 人 在 中 共 領 導 人 面 前 高 呼 西 藏 獨 立 的 口 號 後 被 捕。
1999 年 達 賴 喇 嘛 誕 生 日 來 臨 之 前, 中 國 政 府 發 出 通 告, 禁 止 藏 人 進 行 紀 念 活 動。 通 告 指 紀 念 達 賴 喇 嘛 誕 生 日 是 非 法 的, 因 為 達 賴 喇 嘛 自1959 年 離 開 西 藏 以 來, 一 直 是 國 外 達 賴 集 團 的 領 袖, 從 事 分 裂 國 家 的 活 動 等 等。 認 為 西 藏 人 舉 行 紀 念 達 賴 喇 嘛 誕 生 日 的 活 動 是 在 宣 傳 從 中 國 分 裂 以 及 扇 動 群 眾 反 對 中 國 政 府 的 活 動。 並 威 脅 不 遵 守 上 述 通 告 者 將 視 若 無 視 國 法 而 予 懲 罰。 當 達 賴 喇 嘛 誕 生 紀 念 日 來 臨 時, 嚴 密 控 製 拉 薩 人 口 流 動, 在 平 常 舉 行 紀 念 儀 式 ( 沖 拉 亞 歲 ) 的 納 金 村 布 滿 安 全 人 員, 禁 止 藏 人 接 近, 拉 薩 上 密 院 僧 人 洛 桑 確 佩 在 前 往 沖 拉 亞 歲 的 途 中, 被 中 國 安 全 人 員 逮 捕 並 遭 毆 打。 另 有 一 60 多 歲 的 西 藏 老 人 途 徑 納 金 村 時, 遭 到 安 全 人 員 的 強 行 搜 查, 在 查 出 攜 帶 有 糌 粑 後 即 行 逮 捕 和 毆 打。
- 1999 年10 月31 日, 西 藏 康 區 現 四 川 省 甘 孜 州 的3000 多 名 西 藏 人, 為 尋 求 盡 快 釋 放 格 西 索 南 澎 措 和 他 的 兩 名 助 手 而 進 行 和 平 示 威 游 行 時, 中 國 安 全 部 門 隨 意 開 槍 鎮 壓, 前 後 有 八 十 余 人 被 捕。 格 西 索 南 彭 措 及 其 兩 個 助 手 阿 加 次 仁 和 索 南 確 派 是1999 年10 月24 日 因 政 治 嫌 疑 而 被 捕。
- 1999 年7 月20 日, 甘 孜 大 金 寺 的11 位 僧 人 因 在 寺 內 張 貼 西 藏 獨 立 標 語 而 遭 到 逮 捕, 這 些 僧 人 被 控 用 紅 漆 在 寺 院 大 門 上 書 寫 西 藏 是 一 個 獨 立 國 家 的 標 語。
- 拉 薩 堆 龍 德 慶 縣 達 隆 寺 僧 阿 旺 丹 增 (21 歲 ) 堅 參 項 確 (21 歲 ) 南 召 確 丹 (22 歲 ) 等 因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50 周 年 紀 念 大 會 期 間 舉 行 和 平 游 行, 高 呼 西 藏 獨 立 口 號 而 遭 到 逮 捕, 在 逮 捕 過 程 中, 中 國 軍 警 實 施 暴 虐 殘 酷 毒 打 他 們, 他 們 被 捕 後 至 今 下 落 不 明。
- 西 藏 康 區 現 四 川 省 道 孚 縣 尼 措 寺 僧 扎 巴 (23 歲 ) 和 熱 絡 (22 ) 被 指 控 在 道 孚 縣 城 散 發 傳 單 而 於1999 年6 月 被 捕。 現 押 道 孚 看 守 所。
- 西 藏 安 多 現 四 川 省 阿 壩 縣 格 底 寺 僧 洛 桑 關 確 ( 別 名 卻 達,23 歲 ) 被 控 在 阿 壩 縣 城 內 張 貼 有 關 西 藏 獨 立 的 標 語 而 被 捕, 並 被 馬 爾 康 法 院 判 處5 年 徒 刑。
小 結
1999 年, 中 國 政 府 繼 續 在 西 藏 踐 踏 藏 人 的 言 論 自 由。 不 能 容 忍 西 藏 人 以 和 平 方 式 表 達 他 們 的 不 滿 和 訴 求, 並 將 其 稱 為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罪, 這 完 全 違 反 了 中 共 自 己 的 法 律 和 國 際 法。 中 國 政 府 強 製 西 藏 人 參 加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50 周 年 紀 念 活 動。 然 而 對 信 仰 佛 教 和 崇 敬 達 賴 喇 嘛 的 西 藏 佛 教 徒 進 行 殘 酷 迫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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