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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傳 佛 教 疑 問 解 答 120題藏 傳 佛 教 就 是 以 藏 民 族 為 信 教 的 主 體 民 族 , 藏 語 文 為 主 要 施 教 、 學 修 工 具 , 在 特 殊 的 人 文 地 理 、 歷 史 環 境 中 形 成 的 具 有 濃 厚 藏 族 文 化 特 色 的 大 乘 顯 密 佛 教 。 從 公 元 7世 紀 初 引 進 到 現 在 , 藏 傳 佛 教 已 有 一 千 四 百 多 年 的 歷 史 。 藏 傳 佛 教 在 它 的 形 成 發 展 過 程 中 經 歷 了 初 傳、 中傳 、 鼎 盛 、 走 向 世 界 四 個 階 段 。 從 七 世 紀 初 松 贊 干 布 主 持 譯 經 、 建 立 佛 教 法 規 到 九 世 紀 中 葉 朗 達 瑪 滅 佛 為 藏 傳 佛 教 的 初 期 傳 播 階 段 。 從 十 世 紀 末大 譯 師 仁 欽 桑 波 譯 經 , 孟 加 拉 佛 教 大 師 阿 底 峽 進 藏 傳 法 到 十 四 世 紀 格 魯 派 誕 生 前 為 藏 傳 佛 教 中 興 期 。 噶 當 、 噶 舉 、 薩 迦 、 寧 瑪 、 希 結 、 覺 囊 、 綽 普 等 大 大 小 小 的 十 幾 個 藏 傳 佛 教 教 派 都 在 這 一 時 期 相 繼 誕 生 , 在 學 術 上 形 成了 百 家 爭 鳴 、 百 花 齊 放 的 繁 榮 景象。 從 十 四 世 紀 後 半 葉 宗 喀 巴 大 師 建 立 格 魯 教 派 起 到 二 十 世 紀 中 葉 , 為 藏 傳 佛 教 鼎 盛 期 ; 這 一 時 期 的 主 要 特 點 是 以 拉 薩 三 大 寺 為 首 的 數 千 座 大 大 小 小 的 學 院 式 喇 嘛 寺 在 甘 、 青 、 川 藏 地 區 和 蒙 古 草 原 相 繼 建 起 , 在 佛 教 顯 密 教 理 的 研 究 上 取 得 了 空 前 未 有 的 嚴 密 精 深 成 就 , 產 生 了 很 多 學 術 貢 獻 卓 著 、 名 載 史 冊 的 大 善 知 識 。 二 十 世 紀 中 葉 藏 傳 佛 教 逢 到 了 特 殊 歷 史 機 遇 , 沖 出 國 門 , 走 向 世 界 , 以 它 特 有 的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的 價 值 觀 念 和 精 深 的 哲 理 , 特 殊 的 修 持 密 法 , 豐 富 而 獨 具 特 色 的 文 化 內 涵 , 形 成 強 大 的 感 召 力 , 博 得 了 物 質 財 富 富 裕 , 精 神 財 富 相 對 貧 乏 的 西 方 世 界 廣 大 民 眾 的 喜 愛 , 在 短 短 半 個 世紀 以 來 , 藏 傳 佛 教 在 西 歐 、 北 美 等 西 方 國 家 形 成 了 遍 地 開 花 的 興 盛 局 面 。 在 這 種 新 的 信 仰 擊 波 的 影 響 下 , 港 台 和 內 地 各 階 層 人 群 中 信 仰 藏 傳 佛 教 的 人 數 以 驚 人 的 速 度 增 長 著 。 因 此 , 藏 傳 佛 教 雖 然 產 生 於 中 國 藏 區 , 但 它 並 非 藏 族 獨 有 的 信 仰 。 它 從 國 內 多 民 族 共 同 信 仰 , 發 展 成 了 覆 蓋 面 波 及 全 球 的 國 際 性 的 宗 教 。 2• 藏 傳 佛 教 和 漢 傳 佛 教 有 什 麼 不 同 ?
一 • 藏 傳 佛 教 和 漢 傳 佛 教 都 是 佛 教 , 因 此 , 都 有 佛 教 的 共 同 特 點 , 如 承 認四 法 印 , 皈 依 三 寶 , 四 眾 弟 子 都 按 律 部 規 定 受 戒 , 發慈 悲 心 , 抑 惡 揚 善 , 以 正 見 破 除 三 界 煩 惱 , 追 求 解 脫 苦 與 苦 因 等 等 。 3.“藏 傳 佛 教 ” 和 “藏 密 ”有 什 麼 不 同 ? “藏 傳 佛 教 ” 和 “ “藏 密 ”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觀 念 。 藏 傳 佛 教 包 括 顯 宗 菩 薩 乘 和 密 宗 金 剛 乘 兩 部 分 。 顯 宗 以 “三 藏 ”經 典 為 主 , 教 授 戒 定 慧 三 學 , 成 就 顯 宗 四 身 佛 ; 密 宗 以 “四 續 ” 經 典 為 主 , 教 授 四 部 瑜 珈 , 成 就 密 宗 雙 合 七 支 持 金 剛 佛 。 雖 然 藏 傳 佛 教 從 總 的 方 面 來 講 , 都 主 張 先 顯 後 密 , 顯 密 結 合 , 但 各 教 派 也 有 不 同 的 側 重 點 , 如 噶 當 派 主 修 菩 提 道 , 不 提 倡 學 密 ; 薩 迦 、噶 舉 、 寧 瑪 等 主 修 密 法 ; 只 有 格 魯 派 才 主 張 顯 密 並 舉 , 雙 翅 齊 飛 。 因 此 , 以 “ 藏 密 ” 稱 呼 “藏 傳 佛 教 ”, 並 不 確 切 。 4.有 人 說 ﹕ “紅 教 重 修 持 , 黃 教 重 教 理 研 究 。 ”這 話 對 嗎 ? 所 謂 “ 紅 教 重 修 持 ”,言 下 之 意 是 說 “紅 教 不 重 視 教 理 學 習 ” ; 所 謂 “ 黃 教 重 教 理 研 究 ” 其 言 下 之 意 是 說 “ 黃 教 不 重 視 修 持 ”。 這 種 說 法 是 不 切 合 實 際 的 。以 理 管 事 , 以 事 整 理 。 任 何 一 種 高 層 次 的 修 持 , 都 不 能 不 以 掌 握 相 應 的 高 深 理 論 來 進 行 指 導 ;同 樣 , 一 個 重 視 研 究 , 掌 握 高 深 教 理 的 教 派 , 也 不 可 能 不 懂 得 解 行 並 重 的 道 理 和 學 習 教 理 的 真 正 目 的 是 什 麼 。 要 知 道 正 確 的 修 持 離 不 開 正 確 的 理 論 指 導 ; 高 深 的 理 論 , 必 須 伴 隨 著 相 應 的 高 層 次 修 持 。 這 是 一 個 顯 而 易 見 的 辯 證 道 理 。 實 際 上 , 寧 瑪 的 真 正 的 大 德 高 僧 都 是 解 深 道 高 的 善 知 識 , 寧 瑪 派 的 大 圓 滿 、 車 确 、 托 嘎 的 修 正 離 不 開 教 理 正 見 的 指 導 ; 同 理 , 格 魯 派 不 但 在 經 典 教 理 的 研 究 上 獨 佔鱉 頭 , 在 密 法 的 修 持 方 面 也 是 博 采 眾 長 ,薈 萃 精 華 者 。 只 能 說 是 未 涉 足 深 海 的 人 , 不 知 海 底 有 寶 藏 罷 了 ! 5.藏 傳 佛 教 各 教 派 之 間 的 不 同 點 在 哪 些 方 面 ?
藏 傳 佛 教 各 教 派 之 間 的 主 要 不 同 點 有 以 下 兩 個 方 面 ﹕
佛 教 起 信 的 基 礎 是 信 念 和 智 慧。 龍 樹菩 薩 在 《 致 國 王 書 》 中 說 ﹕ “ 入 道 之 法 簡 言 之 , 就 是 信 念 和 智 慧 , 有 信 能 使 歸 向 法 , 有 智 能 夠 見 真 理 , 二 者 之 中 智 為 主 , 先 決 條 件 是 信 念 。 ” 這 里 說 得 很 清 楚 , 有 信 念 能 夠 歸 向 佛 法 , 有 智 慧 才 能 夠 明 見 真 理 。 這 “ 信 ” 字 有 三 種 含 義 ﹕ 一 是 真 心 喜 愛 , 二 是 堅 信 不 疑 , 三 是 堅 定 追 求 。 即 對 所 信 對 象 產 生 興 趣 , 真 心 喜 愛 , 並 堅 信 所 產 生 的 作 用 , 進 而 執 著 追 求 。 這 必 須 首 先 要 有 正 確 的 認 識 , 因 此 說 “ 智 為 主 ” 。 龍 樹 還 在 這 本 書 中 指 出 ﹕ “ 以 貪 心 歸 趨 , 嗔 恨 心 歸 趨 , 恐 懼 心 歸 趨 ,無 明 心 歸 趨 都 是 不 合 正 法 的 歸 趨 。 正 信 歸 趨 是 建 立 在 正 確 認 識 基 礎 上 的 符 合 理 性 的 信 歸 。 ” 這 是 佛 教 不 同 於 迷 信 的 根 本 標 誌 。
佛 教 大 乘 和 小 乘 , 在 教 義 、 度 化 對 象 、 價 值 觀 點 、 追 求 目 標 等 方 面 有 很 大的 區 別 。 首 先 小 乘 也 叫 聲 聞 緣 覺 乘 。 小 乘 的 度 化 對 象 主 要 是 智 力 低 下 , 胸 懷 狹 小 , 缺 乏 大 慈 大 悲 , 只 求 自 己 除 去 煩 惱 , 獲 得 斷 滅 涅 槃 的 小 機 眾 生 ; 而 大 乘 教 的 度 化 對 象 主 要 是 具 備 大 智 慧 、 大 慈 悲 心 , 具 有 利 眾 精 神 , 胸 懷 博 大 , 追 求 成 佛 的 菩 薩 種 根 基 的 大 機 眾 生 。 乘 是 運 載 工 具 之 名 , 如 車 船 。 大 乘 不 同 於 小 乘 的 有 七 大 特 點 ﹕
皈 依 佛 教 有 兩 種 皈 依 法 ﹕ 一 種 是 受 戒 皈 依 , 一 種 是 信 念 皈 依 。 受 戒 皈 依 就 是 皈 依 者 尋 找 一 個 懂 得 戒 律 、 自 身 受 過 相 應 的 戒 且 保 持 戒 行 清 淨 的 戒 師 , 按 律 部 的 儀 軌 , 請 求 傳 戒 。 信 念 皈 依 就 是 經 過 學 習 , 對 佛 法 產 生 信 念 , 立 志 皈 依 三 寶 , 並 按 皈 依 要 求 行 事 。 若 無 堅 定 的 信 念 , 不 堅 持 三 規 五 戒 和 十 善 戒 , 只 參 加 受 戒 儀 式 , 從 形 式 上 取 得 一 個 三 寶 弟 子 的 “ 資 格 ” , 不 能 算 真 正 的 皈 依 弟 子 , 何 況 , 現 在 有 很 多 戒 行 不 清 淨 的 傳 戒 者 , 不 按 戒 規 行 事 者 , 搞 所 謂 “ 遙 控 傳 戒 ” 、 “ 賣 皈 依 證 ” 等 , 還 有 進 行 違 法 活 動 的 江 湖 騙 子 也 不 少 , 皈 依 者 必 須 當 心 上 當 受 騙 。 真 正 的 皈 依 是 思 想 上 的 皈 依 , 信 念 上 的 皈 依 。 這 種 皈 依 表 面 雖 然 沒 有 皈 依 的 標 誌 , 也 不 搞 什 麼 形 式 , 但 信 念 和 思 想 行 為 符 合 佛 法 的 標 準 , 就 是 真 正 的 皈 依 弟 子 。 9.舉 行 皈 依 儀 式 、取 得 皈 依 證 件 就 算 皈 依 嗎 ? 上 問 中 已 說 過 , 真 正 的 皈 依 是 思 想 信 念 深 處 的 皈 依 , 按 律 舉 行 受 戒 儀 式 , 取 得 三 寶 弟 子的 資 格 , 僅 僅 是 一 種 形 式 皈 依 。 這 種 受 戒 皈 依 的 傳 戒 師 和 受 戒 者 的 要 求 若 符 合 佛 律 的 規 定 , 當 然 無 可 非 議 。 若 不 符 合 戒規 , 受 戒 者 思 想 上 沒 有 正 信 , 那 麼 這 種 皈 依 當 然 是 無 效 的 。 皈 依 證 真 假 難 分 , 不 足 以 證 明 持 證 者 的 思 想 信 念 和 戒 行 。 10.修佛 道 的 男 女 信 徒 必 須 要 出 家 嗎 ?
佛 家 受 戒 弟 子 有 出 家 在 家 兩 種 。 出 家 的 分 男 女 比 丘 、 男 女 沙 彌 、 正 學 女 等 五 類 ; 在 家 的 分 終 身 持 戒 的 男 女 居 士 和 定 期 持 戒 的 男 女 近 住 兩 類 。 佛 教 除 了 受 戒 的 男 女 弟 子 , 還 有 未 受 分 別 解 脫 戒 而 信 佛 的 大 量 善 男 信 女 。
對 灌 頂 師 的 要 求 , 在 《 時 輪 續 》 中 說 ﹕ “ 具 足 戒 者 為 上 。 ” 但 又 說 ﹕ “ 在 家 灌 頂 師 , 除 無 僧 人 的 標 誌 ( 袈 裟 等 ) 而 外 , 一 切 戒 行 要 求 與 比 丘 同 。 ” 這 說 明 灌 頂 師 以 受 具 足 戒 的 僧 人 為 上 , 但 並 沒 有 排 除 在 家 的 法 師 。 而 且 從 密 法 傳 承 上 看 , 印 藏 的 很 多 歷 代 密 法 傳 承 師 都 是 在 家 的 “ 白 衣 ” 居 士 , 有 家 室 , 但 當 灌 頂 師 必 須 具 備 灌 頂 的 資 格 ﹕ 一 .必 須 受 過 有 關 本 尊 的 入 壇 灌 頂 , 而 且 所 受 灌 頂 一 定 要 純 真 的 口 耳 相 傳 的 法 脈 , 否 則 無 效 ; 二 .向 別 人 所 灌 的 某 一 本 尊 的 頂 , 必 須 是 自 己 經 過 閉 關 修 煉 , 並 完 成 誦 咒 的 數 量 和 補 缺 燒 食 供 ; 三 .必 須 是 密 戒 戒 行 無 瑕 疵 ; 四 .必 須 掌 握 灌 頂 的 有 關 知 識 和 儀 軌 , 具 備 灌 頂 師 的 “ 雙 十 ” 條 件 。 12.講 經 傳 法 的 上 師 應 具 備 什 麼 樣 的 條 件 ?
講 經 傳 法 的 上 師 必 須 具 備 彌 勒 《 莊 嚴 經 》 中 說 的 十 個 條 件 ﹕ 13.開 壇 灌 頂 的 上 師 需 要 具 備 什 麼 樣 的 條 件 ?
開 壇 灌 頂 的 金 剛 上 師 需 要 具 備 《 上 師 五 十 頌 》 中 所 說 的 十 三 種 德 相 和 雙 十 知 識 。 十 三 種 德 相 是 ﹕ 進 入 佛 門 的 第 一 大 法 是 皈 依 法 。 三 寶 皈 依 法 是 三 乘 佛 教 的 入 門 法 , 也 是 包 羅 萬 象 , 一 有 俱 有 , 一 無 俱 無 的 根 本 法 。 三 乘 佛 法 , 歸 納 成 一 句 話 , 就 是 “ 皈 依 三 寶 ”。 但 這 個 “ 皈 依 ” 並 不 是 初 入 佛 門 的 人 們 所 理 解 的 那 種 粗 淺 意 義 上 的 皈 依 , 而 是 指 佛 法 所 包 括 的 本 源 、 道 路 、 目 標 等 在 內 的 深 層 次 意 義 上 的 思 想 信 念 的 皈 依 。 所 以 許 多 藏 傳 佛 教 大 師 曾 說 ﹕ “ 佛 教 從 入 教 、 發 心 到 成 佛 的 整 個 儿 過 程 都 是 皈 依 。 ” 真 正 皈 依 的 標 準 是 ﹕ 誠 信 三 寶 , 歸 靠 求 助 三 寶 , 一 切 思 想 言 行 符 合 佛 法 的 要 求 , 以 佛 為 導 師 , 以 聖 潔 的 僧 眾 為 修 行 的 榜 樣 。 15.有 人 說 ﹕ “ 佛 教 只 關 心 來 世 , 不 關 心 今 世 。 ” 這 話 對 嗎? 這 種 說 法 是 非 常 錯 誤 的 。 來 世 是 今 世 的 繼 續 , 今 世 是 過 去 世 的 來 世 。 三 世 是 一 個 相 對 的 概 念 , “ 三 世 ” 代 表 生 命 流 轉 的 全 過 程 。 佛 教 所 關 心 的 是 一 切 生 命 流 轉 中 解 脫 升 華 的 特 殊 過 程 。 “ 整 體 ” 觀 念 是 佛 教 哲 學 的 一 個 最 大 特 點 。 那 種 只 考 慮 今 世 利 益 而 不 考 慮 影 響 到 來 世 善 惡 結 果 , 只 考 慮 今 世 的 苦 樂 處 境 而 不 追 溯 過 去 世 的 姻 緣 , 是 一 種 “ 見 樹 不 見 林 ” 的 局 部 觀 念 。 世 俗 觀 念 的 階 段 性 和 支 離 破 碎 性 就 表 現 在 這 類 問 題 上 。 佛 教 來 世 的 幸 福 並 不 是 一 種 虛 幻 的 追 求 , 而 在 建 立 在 今 生 今 世 的 道 德 基 礎 上 的 造 福 行 為 。 這 種 造 福 的 高 尚 道 德 行 為 , 利 己 利 眾 行 為 。 本 身 是 立 足 於 現 實 , 有 利 于 自 己 和 社 會 的 今 世 見 效 行 為 。 如 人 的 高 尚 行 為 對 家 庭 社 會 造 成 的 利 樂 和 人 類 道 德 的 墮 落 所 引 起 的 犯 罪 行 為 對 自 己 和 社 會 造 成 的 禍 害 。 可 惜 世 俗 的 眼 光 只 覺 察 到 這 種 今 世 的 利 害 現 象 , 認 識 不 到 長 遠 的 利 害 關 係 , 因 而 也 就 無 法 從 根 本 上 解 決 這 類 問 題 。 16.有 人 說 ﹕ “ 佛 教 是 偶 像崇 拜 。 ”這 種 說 法 對 嗎 ?
說 “ 佛 教 是 偶 像 崇 拜 ” , 是 只 看 到 佛 教 的 表 面 現 象 , 不 了 解 佛 教 本 質 的 一 種 最 大 的 誤 解 和 歪 曲 。 17.有 人 說 ﹕ “ 佛 教 密 法 來 源 於 印 度 教 ,非 佛 說 ,不 是 正 宗 佛 教 。 ”這 種 說 法 有 道 理 嗎 ?
這 種 說 法 不 符 合 實 際 。 從 教 義 上 講 , “ 顯 密 ” 和 “ 密 法 ” 是 大 乘 佛 法 的 一 個 不 可 分 割 的 組 成 部 分 , 缺 乏 任 何 一 部 分 , 都 將 顯 得 殘 缺 不 全 , 理 論 和 修 煉 上 都 不 完 備 。 從 大 乘 佛 法 的 整 體 結 構 上 看 , 顯 密 是 密 法 的 基 礎 , 密 法 是 顯 密 的 究 竟 高 峰 。 如 像 二 乘 人 最 終 進 入 大 乘 道 一 樣 , 顯 乘 學 人 最 後 破 除 最 細 分 所 知 障 時 , 必 須 進 入 大 密 金 剛 禪 的 境 界 , 舍 此 , 無 力 破 障 。 因 為 , 在 顯 宗 中 只 講 破 細 分 所 知 障 , 但 從 來 沒 有 講 過 破 細 分 所 知 障 的 相 應 的 細 分 意 識 ; 另 外 , 佛 法 是 最 大 的 方 便 法 , 既 然 是 最 大 的 方 便 法 , 就 應 適 應 一 切 眾 生 , 如 果 佛 法 只 有 一 顯 , 一 禪 , 一 淨 , 怎 能 滿 足 所 有 眾 生 的 要 求 呢 ? 比 如 , 如 何 化 度 濁 世 的 大 欲 、 大 惡 之 人 ? 以 無 量 劫 來 計 算 修 道 進 程 的 普 通 道 路 , 是 否 適 應 一 般 眾 生 ? 壽 短 福 薄 的 濁 世 眾 生 能 不 能 一 生 成 佛 ? 在 顯 法 經 典 中 找 不 到答 案 , 難 道 佛 法 一 宗 一 派 , 或 禪 , 或 淨 , 不 知 道 《 華 嚴 經 》 中 的 “ 不 可 思 議 的 法 門 ” 是 何 義 , 少 見 多 怪 , 極 力 排 斥密 法 , 這 不 是 智 慧 通 達 之 相 , 也 非 戒 德 圓 滿 之 相 。 18.佛 教 中 的 “ 手 印 ” 一 詞 是 指 手 勢 動 作 嗎 ? “ 印 ” 所 指 的 是 一 種 思 想 原 則 和 實 物 的 法 則 。前 者 如 ﹕ 諸 行 無 常 、 有 漏 皆 苦 、 諸 法 無 我 、涅 槃 寂 靜 被 稱 作 四 法 印 , 後 者 如 “ 大 手 印 ” 是 指 諸 法 性 空 的 法 性 、 法 則 。 瑜 珈 部 的 三昧 耶 印 指 觀 想 , 業 印 指 手 勢 , 法 印 指 咒 法 , 大 印 指 空 觀 。 在 無 上 密 部 , 業 手 印 指 業 身 明 妃 , 慧 手 印 是 指 已 成 佛 的 真 空 行 母 , 大 手 印 是 指 性 空 正 見 。 所 以 “ 手 印 ” 一 詞 有 多 種 含 義 , 有 些 人 把 “ 大 手 印 ” 當 成 手 勢 動 作 , 那 是 大 錯 特 錯 。 19.“ 大 手 印 ” 是 噶 舉 派 特 有 的 傳 密 法 嗎 ? “ 大 手 印 ” 是 密 法 中 對 性 空 正 見 的 稱 謂 。 但 對 性 空 正 見 的 修 法 , 藏 傳 佛 教 各 教 派 有 各 自 不 同 的 名 稱 , 如 薩 迦 派 稱 “ 明 空 無 執 ” , 寧 瑪 派 稱 “ 大 圓 滿 ” ,達 布 噶 舉 稱 “ 俱 生 合 璧 ” , 香 巴 噶 舉 稱 “ 寶 盒 ” , 止 貢 噶 舉 稱 “ 五 支 法 ” 等 等 。 但 從 米 拉 日 巴 傳 下 來 的 噶 舉 派 , 總 的 稱 作 “ 大 手 印 ” 。 大 手 印 修 法 並 非 噶 舉 派 獨 有 , 格 魯 派 也 有 此 修 法 , 稱 “ 格 丹 大 手 印 ” 。 但 格 丹 大 手 印 在 四 世 班 禪 以 前 屬 耳 傳 絕 密 , 四 世 班 禪 時 將 此 法 寫 成 密 笈 , 傳 授 範 圍 有 放 寬 。 此 後 有 很 多 密 宗 大 師 , 著 有 修 此 法 的 方 法 與 心 得 的 文 書 , 在 內 部 秘 密 傳 授 。 但 外 界 至 今 鮮 為 人 知 。 所 以 外 界 只 以 為 “ 大 手 印 ” 是 噶 舉 派 獨 家 所 有 密 法 。 20.修 密 法 需 要 具 備 什 麼 樣 的 先 決 條 件 ?
大 乘 顯 乘 和 密 乘 是 大 乘 佛 教 的 不 可 分 割 的 兩 大 組 成 部 分 , 顯 法 是 基 礎 , 密 法 是 上 層 建 築 。所 謂 “ 無 顯 不入 門 , 無 密 不 成 佛 ” 就 充 分 說 明 了 顯 密 二 法 的 作 用 和 相 互 關 係 。 密 法 所 以 被 稱 作 “ 快 速 成 就 法 ” , 不 僅 密 法 本 身 具 有 許 多 殊 勝 方 便 修 法 , 而 且 , 對 修 學 者 的 智 慧 品 行 素 質 要 求 很 高 也 是 一 個 重 要 原 因 。 所 以 藏 傳 佛 教 界 有 一 句 俗 話 ﹕ “ 法 的 層 次 高 , 要 靠 人 的 層 次 高 。 ”
灌 頂 是 學 修 密 法 必 須 的 第 一 道 程 序 。 “ 灌 頂 ” 一 詞 的 梵 藏 文 含 義 是 “ 授 權 ” 、 “ 傳 道 ” 、 “ 培 育 ” 等 意 思 。 分 下 密 灌 頂 和 上 密 灌 頂 兩 種 。 前 一 種 有 水 灌 頂 、 佛 冠 灌 頂 、 鈴 杵 灌 頂 、 名 號 灌 頂 等 五 類 和 十 一 類 灌 頂 ; 後 一 種 有 瓶 灌 、 密 灌 、 慧 灌 、 語 灌 、 殊 勝 灌 頂 等 等 。 灌 頂 內 容 分 入 壇 、 宣 戒 、 傳 法 加 持 三 個 部 分 。
灌 頂 有 授 權 灌 頂 和 隨 許 灌 頂 兩 種 類 型 。 壇 城 中 主 本 尊 有 授 權 灌 頂 , 一 般 本 尊 和 護 法 類 只 有 隨 許 灌 頂 。 授 權 灌 頂 分 下 密 和 上 密 兩 種灌 頂 。 前 者 有 水 灌 頂 、 佛 冠 灌 頂 、 法 器 灌 頂 等 五 類 和 十 一 類 ; 後 者 有 瓶 灌 頂 、 密 灌 頂 等 四 類 或 五 類 。 “ 閉 關 ” 是 身 居 密 室 , 集 中 修 煉 的 一 種 方 式 。 閉 關 的 要 求 是 身 居 密 室 或 深 山 岩 洞 , 斷 絕 會 客 , 清 淨 眼 耳 等 六 根 , 集 中 精 力 修 持 瑜 珈 行 、 觀 想 、 誦 咒 , 完 成 規 定 程 序 , 獲 得 相 應 成 就 。 從 閉 關 時 間 分 , 有 七 日 至 二 十 一 日 的 “ 日 關 ” , 有 一 月 到 五 六 個 月 不 等 的 “ 月 關 ” , 還 有 一 至 三 年 的 “ 年 關 ” 。 從 閉 關 環 境 分 , 有 的 不 見 光 的 暗 室 中 修 的 “ 黑 關 ” 和 露 天 陽 光 下 修 的 “ 白 關 ” ; 有 室 內 修 的 “ 內 關 ”和 野 外 鷹 葬 場 、 泉 頭 等 處 的 “ 外 關 ” 等 等 。 燒 供 、 火 祭 , 音 譯 為 “ 護 摩 ” 。 是 在 繪 有 壇 城 花 紋 的 祭 壇 上 , 堆 起 柴 火 , 澆 上 酥 油 , 燃 起 熊 熊 烈 火 , 將 數 十 種 植 物 子 實 供 品 , 伴 隨 著 誦 咒 , 逐 個 投 入 火 中 , 進 行 燒 食 供 奉 的 一 種 祭 祀 方 法 。 根 據 其 目 的 作 用 分 為 息 災 消 業 燒 供 、 增 生 興 旺 燒 供 、 收 攝 歸 服 燒 供 、 殺 伐 邪 惡 燒 供 等 四 種 。 對 各 類 燒 供 的 祭 壇 形 狀 、 顏 色 、 柴 火 的 木 料 和 供 品 的 種 類 數 量 , 以 及 主 持 燒 供 的 法 師 的 修 持 條 件 都 有 不 同 的 規 定 。 “ 安 神 開 光 ” 是 按 照 密 法 儀 軌 , 對 塔 殿 、 佛 像 等 聖 物 進 行 的 一 種 裝 藏 開 光 的 加 持 活 動 。 按 照 密 教 的 說 法 , 新 造 的 塔 殿 佛 像 在 供 奉 前 必 須 經 過 裝 藏 、 安 神 開 光 等 符 合 儀 軌 的 加 持 , 否 則 , 形 同 擺 設 , 不 具 備 三 密 效 應 和 加 持 靈 氣 , 甚 至 還 會 邪 氣 附 體 , 產 生 副 作 用 。 “ 裝 藏 ” 就 是 在 立 體 像 中 按 佛 像 的 不 同 種 類 裝 進 經 過 特 殊 處 理 的 經 文 和 咒 文 。 安 神 開 光 法 包 括 驅 邪 、 洗 穢 、 觀 佛 、 迎 佛 、 供 養 、 誦 咒 、 化 形 、 安 神 、 開 光 、加 持 、 散 花 祝 福 等 內 容 , 儀 軌 有 繁 簡 多 種 。
修 密 法 必 須 受 持 三 種 戒 , 即 三 皈 戒 , 菩 薩 戒 , 密 宗 戒 。
密 法 “ 悉 地 ” 就 是 修 習 密 法 獲 得 的 成 就 。 密 法 成 就 分 世 間 和 超 世 間 兩 種 成 就 。 28.密 法 的 “ 光 身 ” 成 就 和 “ 幻 身 ”成 就 是 否 一 回 事 ? “ 光 身 ” 成 就 和 “ 幻 身” 成 就 不 是 一 回 事 。 “光 身 ”成 就 是 修 光 身 密 法 的 得 成 就 者 在 臨 終 時 肉 體 縮 小 , 靈 體 放 光 , 甚 至 有 的 靈 體 化 為 光 體 而 消 失 的 一 種 成 就 。 “ 幻 身 ”是 指 無 上 密 圓 滿 次 第 中 細 分 心 氣 幻 化 為 佛 陀 報 身 的 一 種 成 就 , 並 非 俗 眼 可 以 看 得 見 的 光 化 身 成 就 。 “ 幻 身 ” 如 夢 境 之 身 , 屬 自 證 境 界 , 並 非 色 相 。 只 有 同 等 層 次 的 高 成 就 者 才 能 感 知 別 人 的 幻 身 和 光 明 心 成 就 。 將 可 見 “ 光 身 ” 和 不 可 見 “ 幻 身 ” 混 為 一 談 , 是 對 密 法 所 知 甚 少 的 表 現 。 29.“ 密 法 ” 和 “ 密 宗 氣 功 ” 是 不 是 一 回 事 ? 佛 教 密 法 中 有 類 似 氣 功 的 修 煉 法 , 但 密 法 是 一 個 規 模 相 當 龐 大 而 內 容 又 十 分 豐 富 的 綜 合 佛 法 體 系 , 絕 非 氣 功 一 詞 所 能 代 表 的 東 西 。 首 先 , 佛 教 密 法 是 解 脫 生 死 輪 回 的 大 法 , 並 不 是 氣 功 之 類 的 世 間 神 通 和 健 身 修 煉 法 ; 其 次 , 密 法 修 的 是 大 乘 佛 教 的 思 想 精 神 、 智 慧 境 界 , 並 非 單 一 的 氣 脈 和 肉 體 功 能 的 鍛 練 ; 第 三 , 密 法 要 遵 守 嚴 格 的 傳 承 理 法 , 絕 不 允 許 世 人 自 創 ; 第 四 ,密 法 要 信 守 戒 律 , 以 修 德 為 本 , 不 重 法 術 ; 第 五 , 密 法 中 把 氣 功 只 當 作 打 開 脈 結 的 一 種 特 殊 手 段 , 並 不 把 它 當 作 破 悟 大 法 而 占 用 大 量 的 修 煉 時 間 。 還 有 一 點 必 須 說 明 , 這 里 所 說 的 “ 密 宗 氣 功 ” 指 的 是 出 自 密 續 中 的 氣 脈 明 點 特 殊 修 法 , 不 是 社 會 上 流 行 的 那 種 借 佛 法 名 義 胡 編 亂 謅 無 根 無 據 的 偽 氣 功 。 30.所 謂 的 “ 開 天 目 ” 和 佛 教 的 “ 開 悟 ” 是 不 是 一 回 事 ? 根 本 不 是 一 回 事 。 佛 教 無 論 顯 宗 、 密 宗 , 或 者 禪 宗 , 所 謂 “ 開 悟 ” , 指 的 就 是 見 道 開 悟 , 即 見 性 開 悟 , 是 經 過 修 資 糧 道 、 加 行 道 , 破 除 見 惑 、 明 見 性 空 的 超 世 第 一 智 初 生 境 界 。 這 種 定 中 智 是 無 色 相 如 虛 空 無 分 別 境 界 , 也 就 是 無 色 相 意 識 境 界 , 并 非 眼 睛 看 到 什 麼 東 西 。 所 以 , 經 論 中 稱 見 性 開 悟 境 界 為 “ 無 相 虛 空” 境 。 外 道 和 氣 功 師 宣 稱 的 所 謂 “ 開 天 目 ” 或 “ 開 慧 眼 ” 指 的 是 一 種 視 覺 神 經 和 聽 覺 神 經 的 特 異 功 能 。 因 為 他 們 宣 稱 所 謂 “ 開 悟 ” 的 標 誌 是 “ 看 見 特 異 景 物 和 光 , 聽 見 特 異 聲 音 ” 。 既 然 “ 見 光 ” 、 “ 聞 聲 ” 就 不 是 無 意 識 、 無 色 相 虛 空 境 界 , 怎 能 和 佛 門 的 “ 見 性 開 悟 ” 相 提 并 論 ? 31.有 人 說 ﹕“‘修 行 開 悟 ’特 征 是 看 到‘奇 異 的 光 ’,聽 到 ‘特 殊 的 聲 音 ’。 ” 這 種 說 法 對 嗎 ? 這 種 說 法 是 對 佛 法 一 竅 不 通 的 說 法 , 是 對 “ 開 悟 ” 一 詞 概 念 的 嚴 重 歪 曲 。 佛 法 無 論 大 乘 、 小 乘 、 顯 宗 、 密 宗 、 禪 宗 所 謂 的 “ 開 悟 ” , 指 的 均 是 修 禪 修 慧 , 達 到 分 別 心 息 滅 , 無 分 別 真 智 突 然 生 出 的 開 悟 , 見 性 是 指 在 定 中 見 到 萬 物 的 理 諦 “ 空 性 ”猶 如 虛 空 , 在 經 論 中 說 “ 定 中 所 見 如 虛 空 ( 無 色 無 相 ) , 定 後 所 見 如 幻 相 ( 色 相 如 幻 化 , 無 真 實 感 ) 。 ” 所 以 在 開 悟 見 性 的 境 界 中 , 無 任 何 色 相 , 也 無 任 何 視 覺 和 聽 覺 分 別 意 識 活 動 。 光 和 聲 音 無 論 是 一 般 的 和 特 殊 的 , 都 屬 於 色 蘊 。 聲 色 是 分 別 意 識 的 感 知 對 象 , 屬 世 俗 諦 範 圍 , 絕 非 超 世 見 性 智 慧 的 感 知 認 識 對 象 , 這 是 佛 教 理 論 中 最 基 本 的 常 識 之 一 。 “ 開 悟 ” 是 佛 教 獨 有 的 術 語 , 在 佛 教 經 論 中 , 只 有 上 面 所 說 的 一 種 解 釋 , 名 義 其 他 的 解 釋 。 把 開 悟 和 視 聽 覺 神 通 混 為 一 談 , 正 說 明 連 基 本 的 佛 教 常 識 都 不 懂 。 32.只 修 拋 瓦 法 , 就 能 往 生 佛 國 嗎 ? “ 拋 瓦 法 ” 俗 稱 搶 修 往 生 的 捷 徑 , 但 用 拋 瓦 ( 轉 移 意 識 ) 法 , 求 往 生 佛 國 淨 土 , 並 不 是 不 需 要 其 他 條 件 的 。 拋 瓦 法 轉 識 需 要 具 備 “ 三 乘 ” 和 “ 五 力 ” 。 三 乘 是 ﹕ 乘 念 力 、 乘 氣 力 、 乘 愿 力 ; 五 力 是 ﹕ 意 向 力 、 修 持 功 力 、 鏟 除 業 力 、 種 植 善 根 力 、 信 愿 力 。 三 乘 五 力 , 歸 結 起 來 是 三 點 ﹕ 一 .一 生 中 不 間 斷 地 悔 罪 行 善 , 培 植 善根; 二 .如 法 修 持 , 達 到 能 夠 轉 識 的 修 煉 程 度 ; 三 .具 有 誠 信 和 菩 提 發 心 為 根 基 的 愿 心 。 如 不 具 備 上 述 三 個 條 件 , 只 想 用 轉 識 法 術 往 生 佛 國 , 只 是 一 種 脫 離 實 際 的 空 想 。 不 僅 如 此 , 如 果 缺 乏 消 業 行 善 和 其 他 方 便 修 持 諸 緣 , 只 修 拋 瓦 法 , 還 會 損 壽 而 發 生 暴 死 。 因 此 , 奉 勸 那 些 憑 好 奇 心 亂 學 拋 瓦 法 的 人 們 , 珍 惜 難 得 的 人 身 , 愛 護 自 己 的 生 命 , 應 該 尋 找 那 種 比 拋 瓦 法 更 穩 妥 的 上 師 引 度 往 生 法 。 有。 小 乘 聲 聞、 緣 覺, 通 過 修 習 小 乘 戒、 定、 慧, 達 到 四 聖 果 的 破 悟 境 界; 大 乘 菩 薩 以 菩 提 發 心 入 道, 修 六 度, 即 福 慧 雙 資 糧, 達 到 破 悟 的 最 高 境 界 ___ 成 佛。 顯 宗 的 修 法 就 是 彌 勒 《 現 觀 莊 嚴 論》 和 宗 喀 巴 《 菩 提 道 次 第》 所 開 示 的 那 些 道 法。 漢 傳 佛 教 淨 土 宗, 也 是 一 種 顯 宗 的 修 法。 34. 漢 傳 佛 教 禪 宗 是 密 宗 還 是 顯 宗? 在 佛 教 中 的 “ 密 法 〞 一 詞 有 兩 種 含 義, 一 是 與 廣 行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 行 法 ) 相 對 的 深 密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 觀 法 ) 稱 密 法。 這 種 密 法 指 的 是 性 空 真 理。 只 有 銳 根 高 智 之 人 才 能 認 識 這 種 真 理, 普 通 弟 子 講 性 空 妙 理。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將 性 空 之 理 稱 作 深 密。 如 《 解 深 密 經》 所 說 的 “ 深 密 〞 就 指 這 種 情 況。 “ 禪 宗 〞 顧 名 思 義, 重 點 是 修 禪 悟 真, 所 謂 的 “ 悟 真 〞 和 “ 見 性 〞 的 “ 真 〞 和 “ 性 〞 就 是 指 實 物 的 本 來 面 貌, 萬 法 的 本 性, 就 是 般 若 經 所 開 示 的 中 觀 妙 理。 這 種 妙 理 雖 屬 深 奧 難 解 之 密 義, 但 從 法 理 上 講, 仍 然 屬 於 顯 法, 並 不 屬 於 金 剛 乘 密 法。 因 為 真 正 的 密 法, 有 一 套 與 顯 法 截 然 不 同 的 根、 道、 果 解 行 系 統。 35. 有 人 說﹕ “ 禪 是 中 國 人 發 明 創 造 的。 〞 這 種 說 法 對 嗎?
這 種 說 法 毫 無 根 據。 來 自 禪 宗 的 “ 見 性 成 佛 〞 這 句 話 並 不 完 全 對。 應 該 說, “ 見 性 〞 是 成 佛 的 必 要 條 件, 但 不 是 充 足 條 件。 因 為 成 佛 必 然 見 性, 見 性 未 必 成 佛。 理 由 是﹕ 一 . “ 見 性 〞 就 是 指 明 見 諸 法 性 空 之 理, “ 性 〞 指 人 和 萬 物 的 本 性。 這 種 本 性 就 是 空 性, 如 六 祖 《 壇 經》 所 說﹕ “ 汝 之 本 性, 猶 如 虛 空, 了 無 一 物 可 見, 是 名 正 見。 〞 這 種 “ 見 性 〞 成 就, 在 見 道 只 能 破 斷 見 惑, 斷 不 了 深 層 的 修 斷 煩 惱、 所 知 二 障, 要 成 佛 在 見 道 的 基 礎 上 還 要 經 過 十 地 修 道。 二 . “ 見 性 〞 的 “ 見 〞 是 指 智 慧 正 見, 它 只 是 成 就 的 斷 悟 智 慧 法 身 的 因 緣, 而 不 是 報 身、 化 身 的 因 緣。 所 謂 成 佛, 不 但 要 有 斷 悟 法 身 成 就, 還 必 須 要 有 報 身、 化 身 成 就。 這 報、 化 身 的 因 緣 是 施 舍、 持 戒、 修 忍 等 廣 大 利 益 眾 生 的 福 德 資 糧, 如 果 修 不 夠 色 身 因 緣 福 德 資 糧, 雖 然 見 性, 也 永 遠 成 不 了 佛。 這 是 一 切 大 乘 經 論 所 持 的 同 一 觀 點。 三 . 聲 聞、 緣 覺 二 乘 的 證 道 者, 也 能 得 到 見 性 成 就, 否 則 就 成 就 不 了 四 聖 果。 但 如 果 二 乘 人 條 成 佛, 還 必 須 從 大 乘 資 糧 道 修 起, 修 得 福 慧 雙 資 糧 圓 滿 後, 才 能 成 佛。 修 福 慧 二 種 資 糧, 成 就 佛 的 色 法 二 身, 這 是 大 乘 佛 教 的 共 同 規 律, 禪 宗 既 然 是 大 乘 佛 教, 就 不 可 能 違 背 這 條 基 本 成 佛 規 律。
從 善 惡 的 概 念 界 定 講, 導 致 快 樂 的 思 想 行 為 為 善, 導 致 苦 難 的 思 想 行 為 為 惡。
學 佛 法 能 解 決 別 的 法 解 決 不 了 的 大 問 題。 這 大 問 題 包 括 獲 利 和 一 切 眾 生 世 間 獲 利, 即 自 利 利 他 兩 種。 從 利 益 的 性 質 分, 又 可 分 為 眼 前 利 益 和 長 遠 利 益 兩 種。
佛 教 是 一 種 實 證 經 驗 為 基 礎 的 思 想 信 仰 體 系, 它 要 求 人 們 培 養 美 德, 開 發 真 智, 用 自 己 的 智 慧 抉 擇 是 非, 認 識 對 錯, 反 對 盲 目 迷 信。 佛 曾 對 弟 子 們 說﹕ “ 眾 比 丘, 善 知 識, 你 們 要 像 、 切、 磨、 試 黃 金 以 鑒 別 其 真 假 那 樣 對 我 的 言 教 進 行 鑒 別, 不 能 因 尊 重 我 而 盲 目 信 從。 〞 40. 學 法 獲 得 成 就 的 根 本 條 件 是 什 麼?
學 法 要 想 獲 得 成 就 要 具 備 以 下 幾 個 條 件﹕ 這 是 深 抱 偏 見, 有 意 誣 蔑 藏 傳 佛 教 的 胡 說 八 道。 藏 傳 佛 教 授 予 格 西 學 位 的 大 寺 院, 不 僅 僅 是 拉 薩 三 大 寺, 還 有 甘、 川、 滇 和 內 蒙 古、 蒙 古 等 不 下 數 百 座 寺 院。 雖 然 攻 讀 格 西 學 位 的 具 體 年 限 有 長 有 短, 有 的 十 三 四 年, 有 的 十 六 七 年。 但 攻 讀 的 科 目 都 一 樣, 要 讀 完 因 明、 般 若、 中 觀、 俱 舍、 律 論 等 五 部 大 論, 經 過 答 辯 考 試, 方 能 取 得 拉 然 巴、 多 然 巴、 嘎 居 等 相 應 的 格 西 學 位, 佛 教 這 個 清 淨 園 地, 在 過 去 還 從 沒 有 聽 說 過 有 走 後 門、 拉 關 系, 以 錢 買 學 位 這 樣 的 歪 風 邪 氣, 若 看 一 看 藏 傳 佛 教 史 上 成 百 上 千 的 著 名 格 西 的 著 作 和 傳 記, 所 謂 “ 以 錢 買 格 西 學 位 〞 這 類 謊 言 就 會 不 攻 自 破。 42. 學 佛 的 人 多 拜 師, 廣 求 學 問, 是 不 是 違 犯 戒 律? 佛 教 中 沒 有 只 能 皈 依 一 師, 學 習 一 法, 不 能 多 拜 師、 廣 求 法 這 樣 的 “ 戒 律 〞。 佛 是 具 有 遍 知 一 切 智 慧 的 覺 者 , 佛 教 是 教 人 們 修 養 善 德, 多 學 知 識, 開 發 智 慧, 求 得 遍 知, 以 利 眾 生 的 聖 教。 歷 史 上 的 高 僧 大 德 都 是 拜 師 廣 求 學 問 的 典 範。 如 藏 傳 佛 教 後 弘 期 複 興 大 師 阿 底 峽 尊 者 拜 師 153 位, 宗 喀 巴 大 師 也 有 30 多 位 上 師。 試 想, 一 個 不 拜 有 識 之 師, 孤 陋 寡 聞, 只 會 念 幾 卷 經, 念 幾 條 咒 語 的 庸 僧、 相 僧, 能 成 為 遍 知 一 切 的 佛 嗎? 誠 如 薩 迦 班 智 達 說﹕ “ 倘 若 不 學 成 遍 知, 因 果 之 說 其 非 妄? 〞 43. 有 人 說﹕ “ 藏 傳 佛 教 活 佛 的 地 位 是 靠 花 錢 買 來 的。 〞 ( 見 《 西 藏 佛 教 • 密 宗》 ) 這 種 說 法 對 嗎?
這 純 屬 胡 說。 這 是 歪 曲 藏 傳 佛 教 學 製 的 宣 傳, 沒 有 比 這 種 說 法 更 可 笑。 在 藏 傳 佛 教 的 歷 史 上 有 過 許 多 赴 印 度、 尼 泊 爾 尋 訪 高 僧、 獻 金 求 法 的 事 例, 但 並 不 是 那 些 高 僧 貪 財 賣 法, 而 是 為 了 顯 示 密 法 的 珍 貴 和 引 起 世 人 對 黃 金 換 取 的 密 法 的 重 視。 但 在 藏 傳 佛 教 寺 院 裡, 對 學 生 從 不 收 費, 學 僧 拜 見 上 師 的 見 面 禮, 也 只 是 一 條 哈 達。 進 入 各 寺 院 聞 思 學 院 的 學 生 的 老 師, 根 據 學 僧 的 水 平, 都 由 寺 院 安 排, 不 能 自 己 選 擇。 學 院 外 的 傳 法 灌 頂 師, 可 以 自 己 選 擇, 但 並 不 要 花 錢。 有 些 社 會 地 位 高、 供 養 多 的 上 師, 不 但 不 收 學 僧 的 供 養, 反 而 拿 出 供 養 錢, 資 助 學 僧 求 學。 這 是 一 個 非 常 普 遍 的 現 象。 如 果 是 靠 錢 求 學, 類 似 宗 喀 巴、 一 世 嘉 木 央、 米 拉 日 巴 等 靠 行 乞 求 學 的 千 千 萬 萬 僧 人 永 遠 也 登 不 上 大 善 知 識 和 大 成 就 師 的 寶 座。 要 想 了 解 藏 傳 佛 教 寺 院 的 學 製 和 學 僧 求 學 情 況, 就 要 查 閱 各 大 寺 院 的 歷 史 文 獻 和 活 佛 名 僧 的 傳 記, 不 能 相 信 這 類 別 有 用 心 的 歪 曲 和 宣 傳。 45. 在 家 學 佛 的 人, 如 何 對 待 家 庭 問 題? 佛 教 處 世 為 人 的 原 則 有 兩 條, 一 是 善, 一 是 智 慧。 善 德 的 核 心 是 利 他 心, 即 時 時 處 處 為 別 人 著 想, 把 自 己 的 幸 福 快 樂 讓 給 別 人, 別 人 的 痛 苦 自 己 承 受, 視 別 人 的 樂 為 自 己 的 樂, 視 別 人 的 苦 為 自 己 的 苦, 發 菩 薩 心, 為 別 人 創 造 快 樂, 以 慈 悲 心 對 待 別 人, 以 平 等 心 尊 重 別 人, 以 忍 心 忍 讓 別 人, 寬 容 別 人 等 等。 佛 門 智 慧 的 核 心 就 是 製 服 自 己 以 自 私 為 根 源 的 愛 恨、 喜 怒、 自 尊 心、 自 私 心、 虛 榮 心 等 感 情, 發 揮 理 智 的 作 用。 在 家 庭 和 人 際 關 系 上 若 出 現 矛 盾, 學 佛 的 人 首 先 應 該 從 自 身 找 根 源。 在 護 法 大 師 的 《 劍 輪 修 心 法》 中 有 這 樣 一 頌, 應 常 記 心 中﹕ 給 予 他 人 更 多 的 歡 樂, 即 使 眾 叛 親 離, 也 要 責 備 自 私, 承 擔 責 任。 〞 學 佛 的 人 做 任 何 事 也 不 能 違 背 佛 法 要 求 的 處 世 為 人 原 則, 即 佛 門 道 德 原 則。 大 乘 佛 教 追 求 的 善 德 的 最 高 原 則 是 一 切 為 利 樂 眾 生 著 想, 為 眾 生 的 利 益 做 無 私 的 奉 獻。 無 論 從 事 任 何 職 業, 都 不 能 違 背 利 眾 的 原 則, 要 有 為 社 會 和 一 切 眾 生 無 私 做 奉 獻 精 神, 兢 兢 業 業, 做 好 所 從 事 的 職 業, 處 處 以 美 德 飾 身, 事 事 以 智 慧 抉 擇, 把 方 便 讓 給 別 人, 把 困 難 留 給 自 己, 這 些 都 是 佛 法 所 提 倡 的 做 事 原 則。 佛 教 徒 可 以 經 商。 而 且 佛 陀 釋 迦 牟 尼 在 世 時 就 有 許 多 經 商 的 在 家 弟 子。 但 佛 教 弟 子 無 論 干 什 麼 事, 都 要 堅 持 佛 門 做 人 的 道 德 原 則, 社 會 公 德, 要 遵 紀 守 法, 要 講 公 平 合 理, 不 能 坑 害 群 眾, 危 害 社 會, 凡 經 商 都 是 為 了 謀 生 和 營 利, 沒 有 營 利 不 會 經 商。 但 佛 教 徒 在 營 利 方 面 要 把 握 一 個 道 義 上 法 律 上 允 許 的 合 理 合 法 的 尺 度, 否 則 就 會 變 成 惡 業, 招 來 惡 報。 48. 信 仰 佛 教 的 人 必 須 要 念 經 拜 佛 嗎? 真 正 的 信 仰 是 思 想 上 的 信 仰, 即 意 識 形 態 信 仰, 而 不 是 表 面 形 式。 因 而 說﹕ “ 上 智 修 心, 中 智 修 身, 下 智 修 口。 〞 所 謂 “ 上 智 修 心 〞, 就 是 指 思 想 意 識 的 修 養。 佛 和 魔, 凡 人 和 佛 菩 薩 的 根 本 界 線 是 “ 心 〞, 即 思 想 意 識, 不 是 外 形、 表 面。 而 且 這 外 形 表 面, 可 以 偽 裝, 不 能 當 作 信 與 不 信 的 標 誌。 真 正 的 佛 指 的 是 慈 悲、 智 慧 等 思 想 境 界, 不 是 有 形 的 東 西。 八 萬 四 千 法, 顯 密 與 禪 淨, 要 解 決 的 根 本 問 題 就 是 “ 去 染 還 淨 〞。 即 清 除 思 想 上 的 煩 惱 污 染, 顯 現 本 淨 佛 心。 “ 中 智 修 身 〞, 就 是 指 守 持 清 規 戒 律, 修 習 身 德、 言 德、 戒 惡 行 善。 “ 下 智 修 口 〞, 是 指 念 經、 誦 佛 號 咒 語。 但 這 並 不 是 說 念 經 沒 有 功 德 或 者 不 需 要 念 經, 而 只 是 說 明 三 種 修 法 的 不 同 層 次 和 適 應 對 象。 即 使 是 念 經、 念 咒 也 有 個 高 層 次 念 法 和 低 層 次 的 念 法。 高 層 次 的 念 經 是 口 念 經 文, 心 思 經 義, 以 求 思 想 行 為 和 經 義 相 合; 低 層 次 的 念 經 只 是 念 經 文, 不 想 經 義。 高 層 次 的 念 咒 是 心 觀 口 念, 一 心 不 亂; 低 層 次 的 念 咒 是 心 不 在 焉, 只 是 口 念 而 已。
佛 教 是 以 慈 悲 為 本, 禁 止 殺 生 的 宗 教, 從 道 理 和 禁 戒 的 角 度 上 說, 不 應 該 吃 眾 生 的 肉, 應 該 吃 素。 不 但 修 顯 宗 的 人 應 該 吃 素, 修 下 三 部 密, 特 別 是 修 觀 音、 度 母 法 的, 按 續 部 禁 戒 藏 傳 佛 教 也 要 求 吃 素。 有 人 也 許 會 說, 藏 傳 佛 教 為 什 麼 不 禁 止 吃 肉? 這 有 以 下 幾 個 原 因﹕ 50. 俗 家 弟 子 和 還 俗 的 僧 人 能 穿 袈 裟 嗎? 穿 三 衣、 剃 須 發、 起 法 號 是 受 戒 僧 人 的 標 誌。 因 此, 佛 陀 三 衣, 只 有 戒 行 清 淨 的 僧 人 才 有 資 格 穿, 沒 有 受 戒 的 俗 人 和 只 受 過 居 士 五 戒、 八 戒 的 男 女 居 士, 以 及 破 了 戒 的 沙 彌、 比 丘 都 沒 有 資 格 穿 佛 陀 的 聖 潔 的 三 衣。 藏 傳 佛 教 寧 瑪 派、 噶 舉 派 中 有 家 室 的 修 行 者 只 穿 白 色 的 袈 裟, 不 允 許 穿 紅 黃 二 色 袈 裟。 漢 地 在 家 居 士, 穿 紅 黃 袈 裟 是 違 律 行 為, 因 為 紅 黃 袈 裟 是 戒 體 清 淨、 不 沾 男 女 之 事 的 象 徵。 現 在 有 些 人 亂 穿 僧 衣, 就 像 小 偷 穿 警 察 服 裝 一 樣, 是 一 種 褻 瀆 神 聖 的 行 為。 有 些 騙 子 穿 僧 衣, 就 是 為 了 冒 充 僧 人, 進 行 詐 騙 行 為, 是 嚴 重 的 違 律 行 為。 佛 法 是 一 種 應 機 教 化 超 度 的 方 便 法, 沒 有 一 種 固 定 的 修 持 模 式。 把 佛 教 的 修 持 理 解 為 幾 種 狹 隘 的 固 定 模 式 或 者 教 條 主 義 的 方 法, 都 是 錯 誤 的。 佛 教 的 修 行 原 則 是 諸 惡 莫 做, 諸 善 奉 行, 調 服 心 性 三 條。 淨 化 心 靈, 徹 底 清 除 貪、 嗔、 痴、 慢、 邪 見 等 心 靈 污 染, 達 到 人 格 的 真、 善、 美 和 智 慧 的 最 高 境 界 就 是 佛。 修 行 的 方 法 有 千 萬 種, 其 目 的 只 有 追 求 幸 福 快 樂 的 人 身 和 成 佛 兩 條。 智 者 可 以 從 目 的 上 選 擇 一 種 最 佳 修 持 方 法, 在 家 的 學 修 者 不 能 生 搬 硬 套 出 家 人 的 方 法, 這 要 根 據 每 個 人 的 職 業 環 境 和 家 庭 等 情 況 決 定。 有 的 人 可 以 從 閱 讀 經 書, 加 強 思 想 修 養 入 手; 有 的 可 以 靜 坐, 修 定, 修 慧, 走 開 悟 之 路; 有 的 可 以 專 心 誦 經 念 咒; 若 要 想 迅 速 獲 得 修 證 成 就, 就 要 按 修 密 程 序 求 密 法, 堅 持 修 習。 無 論 什 麼 方 法, 修 哪 種 法, 都 要 有 上 師 的 指 導 和 清 淨 的 法 脈 傳 承。 不 能 憑 書 本 自 學, 不 能 相 信 不 符 合 佛 教 經 典 教 義 的 亂 傳 亂 說, 更 不 能 相 信 那 些 打 著 佛 教 旗 號 的 邪 門 歪 道, 巫 婆 神 漢, 以 及 形 形 色 色 的 裝 神 弄 鬼 自 稱 “ 佛 菩 薩 〞 行 騙 的 偽 氣 功 師 之 流。 52. 凡 上 師 的 話 都 要 無 條 件 地 服 從 嗎? 在 修 佛 的 道 路 上 拜 師 是 最 重 要 的 一 環, 因 此, 宗 喀 巴 大 師 的 《 菩 提 道 次 第》 中 稱 拜 師 是 道 本, 作 了 詳 細 的 論 述。 尊 師 重 教 是 文 明 社 會 的 美 德, 對 學 佛 的 人 來 說, 對 上 師 的 尊 敬 和 一 般 意 義 上 的 尊 師 還 有 所 不 同, 應 將 具 德 的 上 師 視 為 代 佛 傳 道 的 佛 的 化 身 和 三 寶 合 一 的 皈 依 對 象。 因 此, 對 上 師 尊 敬 與 否, 忠 誠 與 否 就 會 成 為 學 道 成 功 與 否 的 關 鍵 因 素。 因 此, 不 能 不 重 視 師 道, 在 拜 師 之 前 要 十 分 慎 重, 不 能 “ 見 廟 〞 就 燒 香, 要 從 品 德、 學 問、 教 派 傳 承 各 方 面 對 投 拜 對 象 進 行 了 解, 慎 重 決 定 取 舍。 上 師 的 品 德、 學 問 必 須 按 佛 教 的 標 準 衡 量。 不 能 靠 商 品 社 會 的 虛 假 廣 告, 要 經 過 可 靠 的 途 徑 了 解。 經 過 慎 重 選 擇 而 決 定 投 拜 的 上 師, 就 看 作 入 道 之 本, 加 持 之 源, 尊 敬 供 奉, 不 能 有 三 心 二 意。 只 要 上 師 所 做 所 為, 合 乎 教 義, 就 應 服 從 支 持。 如 果 有 些 上 師 的 行 為 不 合 教 義 法 規, 弟 子 應 該 像 子 女 對 待 父 母 的 錯 誤 那 樣, 善 言 奉 勸 改 正 製 止。 這 就 是 《 菩 提 道 次 第》 中 指 示 的 對 待 上 師 錯 誤 言 行 的 態 度。 這 有 以 下 經 典 根 據﹕ 《 律》 中 說 “ 所 說 背 離 教 義, 應 製 止 〞。 《 寶 雲 經》 中 說, “ 對 善 法 行, 應 隨 從 奉 行, 對 惡 行 為 應 當 背 棄 〞, 這 就 是 說, 對 上 師 的 服 從 並 不 是 無 條 件 的。
對 色、 聲、 香、 味、 觸 的 愛 欲, 在 佛 經 中 稱 五 欲。 貪 戀 五 欲 是 眾 生 墮 落 受 苦 的 根 源, 因 此, 節 製 五 欲 是 心 性 淨 化 成 佛 的 主 要 手 段。 但 佛 教 是 一 種 根 據 不 同 對 像, 采 取 不 同 方 法 的 靈 活 方 便 法 門。 對 於 小 機 人 適 應 戒 欲 離 欲 的 方 法, 對 大 機 人 並 不 適 應 戒 欲 的 消 極 方 法, 而 適 應 更 積 極 的 以 欲 止 的 方 便 法 門。 毒 藥 對 不 同 的 人 的 作 用 並 不 相 同, 有 的 吃 了 毒 藥 就 會 喪 命, 有 的 人 吃 了 毒 藥 也 不 會 中 毒, 甚 至 有 的 人 吃 了 毒 藥 會 變 得 更 加 強 壯。 學 佛 也 有 這 樣 三 種 根 器 的 人。 第 一 種 人 無 抗 毒 能 力, 只 能 遠 離 毒 害; 第 二 種 人 不 怕 毒 害, 沒 有 必 要 采 取 防 毒 措 施, 可 以 順 其 自 然; 第 三 種 人 可 以 以 毒 攻 毒, 化 毒 為 自 身 的 高 能 營 養。 這 三 種 人 依 次 是 學 顯 宗 小 乘, 學 菩 薩 乘, 學 無 上 密 的 根 器。 這 樣 大 根 器 的 人 猶 如 食 毒 的 孔 雀。 在 法 護 大 師 的 《 劍 輪 修 行 法》 中 有 偈 雲﹕ 傳 承 是 真 法 口 耳 相 傳, 一 脈 相 傳, 從 未 間 斷 的 法 脈 傳 遞 系 統。 主 要 有 戒 脈 傳 承, 經 學 傳 承, 灌 頂 隨 許 傳 承 等。 經 學 傳 承 又 分 經 輪 閱 讀 傳 承 和 講 解 傳 承。 如 《 菩 提 道 次》, 有 三 個 經 學 傳 承﹕ 一 . 是 世 尊、 文 殊、 龍 樹 一 脈 相 傳 的 深 密 正 見 傳 承; 二 . 是 世 尊、 彌 勒、 無 著 一 脈 相 傳 的 廣 大 菩 薩 行 傳 承; 三 . 是 持 金 剛、 文 殊、 大 勇 金 剛 一 脈 相 傳 的 修 習 加 持 傳 承。 這 三 個 純 真 無 瑕 的 菩 提 道 經 學 傳 承 到 了 宗 喀 巴 大 師, 大 師 將 以 上 三 個 法 流 巧 妙 地 結 合 在 一 起, 寫 出 了 曠 世 之 作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傳 承 必 須 是 口 傳 相 傳, 不 能 用 文 書 相 傳, 也 不 能 由 不 具 備 傳 授 資 格 的 人 代 替。 傳 授 戒 律 的 戒 師, 也 必 須 是 戒 行 清 淨, 具 備 戒 體 的 僧 人。 有 破 戒 行 為 的 任 何 人 都 沒 有 傳 戒 的 資 格。 灌 頂 上 師 除 具 備 從 持 金 剛 以 下 代 代 具 德 上 師 傳 承 未 斷 的 法 脈 外, 還 要 具 備 修 持 實 踐 和 作 金 剛 上 師 的 “ 雙 十 〞 條 件。 經 典 閱 讀、 講 解, 也 有 嚴 格 的 師 傳, 不 能 望 文 生 義, 任 意 理 解, 隨 意 發 揮。 否 則, 就 成 世 俗 見 解, 不 成 其 為 深 奧 的 佛 法。 佛 教 的 信 仰 是 建 立 在 系 統 完 整 精 密 的 知 識 理 論 基 礎 上 的 理 性 信 仰, 對 佛 教 的 起 信、 入 道、 證 果, 不 能 靠 神 靈 的 啟 示, 不 能 靠 盲 目 迷 信, 也 不 能 靠 幾 條 咒 語 和 盲 修 瞎 煉 的 幻 覺, 而 要 靠 系 統 正 確 嚴 密 的 教 理 和 修 證 理 論 的 指 導。 因 此, 無 論 是 藏 傳 佛 教 或 漢 傳 佛 教, 無 論 是 密 宗 還 是 禪 宗, 只 要 是 佛 教, 他 的 正 確 的 入 手 處, 理 所 當 然 的 是 拜 師, 學 習 掌 握 系 統 的 教 理, 按 聞 思 修 程 序 進 行。 由 於 這 個 原 因, 《 菩 提 道 次 第》 開 卷 第 一 章 就 是 “ 親 近 善 知 識 〞。 宗 喀 巴 等 藏 傳 佛 教 各 教 派 的 高 僧 大 成 就 師 所 走 過 的 歷 程, 可 以 歸 結 為 這 樣 一 個 模 式, 尋 師 求 法 艱 苦 修 持 獲 得 成 就 收 徒 傳 法, 著 書 立 說。 也 許 有 人 會 說﹕ 禪 宗 不 立 文 字, 不 主 張 經 教, 怎 能 說 所 有 的 佛 教 都 從 拜 師 學 習 理 教 入 手 呢? 我 認 為 這 是 對 正 宗 禪 門 教 理 的 嚴 重 歪 曲, 否 則, 六 祖 《 壇 經》 中 的 “ 不 可 沉 空 守 寂, 即 須 廣 學 多 聞, 識 自 本 心, 達 諸 佛 理 〞 ( 懺 悔 品 第 六 ) 這 段 話 如 何 解 釋? 既 然 “ 不 立 文 字 〞, “ 壇 經 〞 難 道 不 是 文 字 嗎? 既 然 不 需 要 經 教, 數 萬 言 《 壇 經》 講 的 不 是 經 教, 又 是 什 麼 呢? 中 國 的 禪 宗 走 上 偏 禪 的 道 路, 其 最 根 本 原 因 是 輕 視 經 教, 舍 本 求 遠 所 造 成 的。
對 待 教 派 問 題 有 兩 條 原 則。 57. 有 人 說﹕ “ 格 魯 派 教 理 研 究 方 面 功 底 深, 修 證 成 就 差; 寧 瑪 派 教 理 研 究 功 底 差, 修 證 成 就 高。 〞 這 話 對 嗎? 這 話 本 身 就 有 嚴 重 的 邏 輯 矛 盾, 如 果 前 半 句 是 真, 後 半 句 必 然 是 假, 也 就 是 說, 如 果 “ 教 理 研 究 功 底 深 〞 是 真, 那 麼 “ 修 證 成 就 差 〞 一 句 必 然 是 假, 如 果 “ 修 證 成 就 高 〞 是 真, 那 麼 “ 療 理 研 究 差 〞 必 定 是 假。 因 為 從 佛 教 來 說, 教 理 研 究 和 修 證 成 就 就 是 密 切 相 關 的。 教 理 研 究 不 能 脫 離 修 煉 實 踐, 很 多 教 理 要 通 過 修 煉 實 踐 來 體 會 驗 證 非 理 念 性 的 真 實 性 空 等; 同 樣, 以 思 想 意 識、 精 神 境 界 徹 底 轉 變 為 主 的 精 細 複 雜 的 修 煉 程 序 也 離 不 開 精 深 的 教 理 指 導。 因 此, 教 理 的 掌 握 和 修 持 緊 密 相 連, 是 不 能 脫 節 的 兩 個 有 機 組 成 部 分。 那 種 所 謂 不 掌 握 精 湛 教 理 的 高 深 修 證 成 就, 和 所 謂 沒 有 修 證 成 就 的 對 深 層 教 理 的 掌 握 理 解 都 是 十 分 外 行 的 說 法。 實 際 上 格 魯 派 不 但 具 有 重 視 教 理 研 究 的 良 好 傳 統, 也 具 有 經 續 中 所 說 的 那 種 共 不 共 修 證 高 深 成 就, 只 是 格 魯 派 戒 律 嚴 明, 密 修 成 就 嚴 格 按 密 戒 保 密, 不 向 外 界 公 開 宣 揚 而 已, 看 看 歷 代 格 魯 派 大 德 高 僧 的 密 傳 記 載 便 知。 同 樣, 寧 瑪 派 真 正 的 大 成 就 師 都 是 精 通 顯 密 教 理 的 大 善 知 識, 決 不 是 不 學 無 術, 盲 修 瞎 煉, 故 弄 玄 虛, 裝 神 弄 鬼 的 淺 薄 密 咒 士。
對 宗 喀 巴 的 教 義, 有 的 贊 同, 有 的 不 贊 同, 並 不 奇 怪。 不 贊 同 的 有 四 種 情 況, 一 . 是 外 道 門 不 贊 同; 二 . 是 受 教 派 偏 見 的 影 響, 說 不 出 正 當 理 由 的 不 贊 同; 三 . 是 對 佛 教 教 理 的 認 識 不 同 而 持 不 同 觀 點, 表 示 不 贊 同; 四 . 是 不 學 無 術, 高 奧 自 大, 目 空 一 切, 自 己 認 為 對 的 就 贊 同, 自 己 認 為 不 對 的 就 反 對, 除 了 “ 自 己 認 為 〞, 拿 不 出 任 何 合 理 的 理 由。 這 類 在 佛 教 中 稱 “ 無 知 狂 徒 〞。 從 此 人 除 肯 定 宗 師 的 重 視 戒 律, 其 余 一 概 否 定 反 對 的 說 法 來 看, 此 人 屬 於 第 二 類 和 第 四 類, 也 有 第 一 類 成 分。 第 三 類 是 屬 於 學 術 問 題, 表 示 贊 同 或 不 贊 同 者 應 該 是 有 一 定 知 識 學 問 的 學 人。 但 從 上 面 所 引 的 說 法 中, 有 幾 點 表 明 持 此 觀 點 的 人 並 非 精 通 佛 理 的 學 者。 59. 有 學 者 考 證, 《 現 觀 莊 嚴 論》 非 彌 勒 菩 薩 所 著。 請 問 藏 傳 佛 教 界 對 此 有 何 看 法?
首 先, 要 了 解 清 楚 這 “ 考 證 者 〞 是 什 麼 時 代 的 人? 是 教 內 學 人, 還 是 教 外 世 俗 學 人? 其 次, 要 搞 清 楚 他 的 否 定 此 論 非 彌 勒 所 著 的 根 據 是 什 麼? 不 能 只 憑 某 些 人 的 所 謂 “ 考 證 〞, 就 對 經 論 產 生 懷 疑。 作 為 世 俗 人 的 彌 勒 存 在 不 存 在 與 此 論 無 關, 因 為 真 般 若 並 非 世 人 的 悟 境。 作 為 獲 得 法 身 智 慧 體、 佛 菩 薩 類 的 彌 勒 的 存 在 就 和 文 殊、 地 藏、 虛 空 藏 等 大 菩 薩 的 存 在 一 樣, 要 否 定 就 得 全 盤 否 定 大 乘 佛 教。 “ 業 印 〞 指 具 有 業 力 形 成 人 身 的 具 備 修 密 條 件 的 女 子; “ 智 印 〞 指 已 證 智 慧 法 身 的 真 空 行 母。
對 器 世 界 存 在 狀 態 有 多 種 說 法, 大 乘 經 典 中 的 說 法 與 小 乘 經 典 中 的 說 法 不 一 樣, 密 教 經 典 中 的 說 法 又 和 大 乘 顯 教 經 典 中 的 說 法 不 一 樣。 《 俱 舍 論》 中 的 器 世 界 學 說 是 佛 教 中 比 較 普 遍 流 行 的 小 乘 教 的 說 法。 第 二 種 影 響 較 大 的 是 華 嚴 世 界 說, 此 說 認 為 宇 宙 廣 大 無 邊, 根 據 眾 生 的 業 力 所 現 的 器 世 界 也 形 狀 各 異, 多 如 微 塵。 這 個 娑 婆 世 界 屬 於 無 量 世 界 中 的 華 嚴 世 界。 華 嚴 世 界 體 系 主 體 是 雪 海 遍 照 如 來, 在 此 如 來 的 每 個 毛 細 孔 有 億 萬 世 界, 我 們 所 處 的 這 個 世 界 是 雪 海 遍 照 如 來 手 心 中 的 一 個 微 塵 世 界 的 億 萬 分 之 一 的 更 小 的 微 塵 世 界。 第 三 種 是 出 自 密 續 的 時 輪 世 界 說, 時 輪 的 大 瞻 部 洲, 形 狀 與 地 球 有 相 似 之 處, 時 輪 天 文 日 月 蝕 測 算 結 果 與 現 代 天 文 完 全 一 致。 藏 傳 佛 教 的 深 觀、 廣 行 與 漢 傳 佛 教 的 性 相 二 宗 並 不 相 同。 藏 傳 佛 教 的 “ 深 觀 〞 指 智 慧 正 見, “ 廣 性 〞 指 除 智 慧 正 見 以 外 的 一 切 善 行, 包 括 慈 悲、 發 心、 六 度 中 除 智 度 以 外 的 五 度, 以 及 境、 行、 果、 五 道 十 地 斷 悟 進 程 等 等。 佛 法 隨 廣, 但 其 核 心 和 精 華 是 《 般 若 經》, 般 若 稱 “ 佛 母 〞 是 因 為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圓 覺 佛 等 從 般 若 中 生, 離 開 般 若 智 慧 無 法 解 脫 成 佛。 對 《 般 若 經》 的 解 釋 在 印 度 出 現 了 兩 個 大 的 學 派, 一 是 以 龍 樹 為 首 的 深 見 般 若 學 派, 一 是 以 無 著 為 首 的 廣 行 般 若 學 派。 前 者 稱 中 觀 學 派, 後 者 稱 彌 勒 學 派。 《 彌 勒 五 論》 中 分 前 二 論 《 佛 心 論》、 《 現 觀 莊 嚴 論》 和 後 三 論 《 莊 嚴 經 論》、 《 辯 中 邊 論》、 《 辯 法 性 論》。 在 前 二 論 中 開 示 了 中 觀 見, 後 三 論 中 開 示 了 唯 識 觀。 無 著、 世 親 兄 弟 二 人 根 據 彌 勒 “ 後 三 論 〞, 開 創 了 唯 識 學。 藏 傳 佛 教 各 教 派 在 智 慧 正 見 方 面 以 龍 樹 學 說 為 主, 學 修 中 觀。 境、 行、 果 地 道 建 立 等 廣 行 般 若 以 無 著 的 彌 勒 學 為 主, 但 對 無 著、 世 親 學 說 中 的 唯 識 部 分, 持 批 評 態 度。 漢 傳 佛 教 性 宗 和 空 宗 屬 中 觀 學 派, 法 相 宗 屬 唯 識 學 派。 法 相 宗 除 了 正 見 以 外, 其 他 的 都 和 藏 傳 佛 教 顯 教 的 內 容 相 同, 有 差 別 也 只 是 對 其 理 論 的 認 識 上 的 差 別。 另 外, 藏 傳 佛 教 是 顯 密 合 一 的 佛 教 教 派, 與 漢 傳 佛 教 單 一 的 顯 教 在 整 體 教 義 理 論 和 修 行 實 踐 方 面 有 很 大 差 別。 真 假 二 諦, 智 慧 方 便 二 道, 色 法 二 身 果 是 兩 兩 相 對 的, 每 一 組 法, 都 是 統 一 對 立, 互 為 前 提, 互 相 依 靠, 失 去 一 方 另 一 方 也 不 能 獨 立 存 在。 “ 般 若 空 性 為 三 乘 之 母 〞 這 看 法 是 正 確 的。 那 麼 小 乘 法 不 能 成 佛, 大 乘 法 能 成 佛 的 真 正 原 因 究 竟 在 哪 裡 呢? 很 顯 然 不 在 智 慧, 而 在 方 便 法。 方 便 法 指 除 智 慧 以 外 的 一 切 善 行, 如 起 信, 修 慈 悲 心, 發 利 眾 菩 提 心, 修 六 度 四 攝 等 等。 《 現 觀 莊 嚴 論》 中 說 小 乘 羅 漢 入 菩 薩 道, 必 須 從 大 乘 資 糧 道 發 心 進 入, 無 法 從 更 高 位 進 入,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福 德 資 糧 不 足, 因 而 其 開 悟 的 程 度 要 以 受 福 德 資 糧 不 足 的 影 響 而 受 到 很 大 的 限 製。 唯 識 派 與 自 證 派 中 觀 家 認 為 小 乘 羅 漢 悟 不 到 法 無 我, 因 此, 悟 不 到 性 空。 應 承 派 中 觀 家 認 為, 要 徹 悟 人 無 我, 必 須 首 先 悟 到 法 無 我 ( 法 指 五 蘊 身 )。 既 然 證 得 羅 漢 位, 就 理 應 悟 到 法 無 我 空 性, 但 因 其 缺 乏 大 乘 無 量 方 便 法 門, 其 悟 性 並 不 圓 滿。 又 如 獲 得 具 足 良 緣 的 人 身 是 修 佛 的 基 本 條 件, 獲 得 具 足 良 緣 的 人 身, 獲 得 生 存 生 活 條 件 的 前 世 因 緣 是 守 淨 戒、 行 施 舍。 人 生 無 常, 生 命 短 促, 若 不 修 福 德, 甚 至 讓 惡 業 滋 長, 只 修 小 乘 似 的 空 慧, 假 若 在 沒 有 開 悟 前 死 去, 下 世 連 人 身 都 得 不 到, 還 有 開 悟 的 機 會 嗎? 再 從 入 道 的 角 度 講, 如 果 沒 有 正 發 心, 就 入 不 了 大 乘 菩 薩 道, 如 果 真 正 生 出 大 悲 心 為 基 礎 的 利 眾 菩 提 心, 把 身 邊 的 眾 生 視 為 墮 入 火 海 的 父 母 親 人, 放 下 火 海 的 父 母 不 救, 心 安 理 得 地 還 會 修 自 我 開 悟 嗎? 如 果 沒 有 急 切 救 度 眾 生 的 菩 薩 心, 光 靠 智 慧 永 遠 也 入 不 了 菩 薩 道。 再 者, 破 二 障 也 不 能 光 靠 智 慧, 要 靠 雄 厚 的 福 德 資 糧 做 後 盾。 智 慧 如 鋼 刀, 福 德 如 持 刀 的 大 力 士, 若 福 德 資 糧 不 足, 就 享 虛 弱 的 病 號, 無 力 舉 刀, 面 對 強 大 的 煩 惱 敵 人, 會 是 什 麼 樣 的 結 果 呢? 方 便 和 智 慧 是 體 和 用 的 關 系, 方 便 為 體, 智 慧 為 用。 方 便 生 出 智 慧, 智 慧 見 於 方 便。 離 開 智 慧 的 方 便 善 行 如 盲 人 騎 瞎 馬, 變 不 成 解 脫 成 佛 的 因 緣。 同 樣, 離 開 方 便 善 行 的 智 慧 如 有 眼 無 足 之 人, 寸 步 難 行, 只 能 待 在 原 地。 這 些 都 是 藏 傳 佛 教 根 據 了 義 經 典, 得 出 的 正 確 結 論。 那 種 先 修 慧 證 得 開 悟, 再 修 福 德 資 糧 的 說 法, 是 割 裂 智 慧 方 便 二 道, 輕 視 慈 悲 善 行 的 一 種 錯 誤 觀 點, 照 此 做 下 去, 別 說 菩 薩 道, 就 連 聲 聞 緣 覺 道 都 無 法 進 入。 這 這 說 法 和 藏 傳 佛 教 完 全 一 樣。 起 信 修 法 的 過 程 也 是 個 認 識 過 程, 認 識 必 須 從 有 形 的 現 象 入 手 逐 步 達 到 無 形 的 本 質。 “ 有 〞 和 “ 空 〞 是 一 件 事 物 的 兩 個 方 面, 世 俗 智 的 認 識 境 界 是 事 物 的 現 象 “ 有 〞, 超 世 智 ( 聖 智 ) 的 認 識 境 界 是 物 自 性、 法 性 “ 空〞, 若 不 承 認 以 世 俗 智 確 立 的 一 切 存 在, 輪 回、 解 脫、 因 果 業 報、 四 諦、 六 度、 根 道、 果 等 理 論 無 從 建 立。 因 而, 佛 和 佛 法 也 就 無 從 談 起。 同 時, 真 假 二 諦 也 是 對 立 統 一 體, 若 無 假 諦 的 “ 有 〞, 也 就 無 從 談 起 真 諦 的 “ 空 〞, 悟 “ 空 〞 的 真 境 是 沒 有 “ 有 〞、 “ 空 〞 分 別 見 的 “ 無 戲 境 〞。 在 菩 薩 戒 中 對 信 念 和 認 識 條 件 達 不 到 的 弟 子 宣 談 空 理 也 是 犯 戒 行 為。 原 因 是 根 基 差 的 弟 子 往 往 會 錯 誤 地 理 解 空 義 而 否 定 一 切 善 行, 反 而 遭 到 下 墮 的 惡 報。 宗 喀 巴 在 《 菩 提 道 次 論》 中, 把 修 止 觀 放 在 上 士 道 的 最 高 修 道 位 上, 除 了 六 度 的 先 後 次 序 和 認 識 上 的 難 度 外, 也 有 理 解 空 心 出 偏, 反 受 其 害, 待 到 思 想 成 熟 再 開 示 之 義。 65. 佛 教 的 人 生 觀、 宇 宙 觀 和 價 值 觀 是 什 麼? 和 其 他 宗 教 有 什 麼 區 別?
佛 教 的 人 生 觀、 宇 宙 觀 的 高 度 概 括 是 “ 四 法 印 〞, 即﹕ 諸 行 無 常, 有 漏 皆 苦, 諸 法 無 我, 涅 盤 寂 靜。 諸 行 無 常 的 “ 行 〞 指 一 切 有 為 之 法, 因 緣 形 成 的 一 切 事 物。 有 形 的 色 法 和 無 形 的 心 法 皆 屬 行 法。 “ 無 常 〞 粗 分 講, 有 生 就 有 滅, 變 化 無 常; 細 分 講, 任 何 事 物 都 無 一 剎 那 的 恆 常, 在 一 剎 那 之 間 起 著 生 滅 的 變 化。 前 一 剎 那 的 我, 已 非 此 一 剎 那 的 我。 生 即 是 滅, 生 中 飽 含 著 滅, 生 與 滅 之 間, 沒 有 剎 那 的 間 隔。 任 何 事 物 若 有 剎 那 的 不 變 狀 態, 就 意 味 著 “ 常 恆 〞。 “ 有 漏 〞 的 “ 漏 〞 指 貪 嗔 痴 慢 疑 等 煩 惱, 煩 惱 是 諸 苦 之 根 源。 大 海 行 船, 就 怕 船 上 漏 水, 漏 水 的 船, 若 不 及 時 堵 塞 漏 洞, 定 會 沉 船。 人 的 煩 惱, 就 是 使 人 下 墮 之 因, 下 沉 苦 海 之 因。 凡 受 煩 惱 心 影 響 的 任 何 思 想 行 為 都 結 苦 果。 諸 法 無 我 的 “ 我 〞, 指 一 切 事 物 的 不 依 因 緣 的 獨 立 自 性 和 實 際 存 在 的 規 定 性, 任 何 事 物 包 括 自 己 都 是 眾 緣 形 成 之 物, 並 無 任 何 自 性 ( 我 ) 實 際 存 在 的 規 定 性, 所 以 是 諸 法 無 我。 “ 涅 盤 〞 是 指 生 命 消 除 煩 惱, 脫 離 業 力 輪 回 的 自 由 平 靜 狀 態, 是 苦 海 的 彼 岸, 是 世 人 向 往 的 理 想 境 界。 66. 有 人 說﹕ “ 有 些 密 法, 不 經 過 傳 授 灌 頂, 只 要 有 信 心, 照 樣 可 以 自 修 並 修 出 成 就。 〞 這 種 說 法 對 嗎?
這 種 說 法 不 符 合 續 部 教 義, 決 不 可 相 信。 67. 不 受 戒, 但 依 戒 修 習, 能 否 成 佛? “ 佛 法 〞 的 “ 法 〞, 也 含 “ 法 規 〞 和 “ 法 則 〞。 要 想 修 佛 道, 必 須 按 經 典 法 規 辦 事, 一 般 情 況 下 沒 有 變 通 之 法。 經 中 說﹕ “ 善 戒 如 大 地。 〞 萬 物 生 長 離 不 開 大 地, 世 與 出 世 的 一 切 善 功 德 都 生 於 戒 地, 依 於 戒 地。 無 戒 地 一 無 所 成。 因 此, 進 入 佛 教 之 門 是 皈 依 受 戒。 無 論 大 小 乘 共 有 的 分 別 解 脫 戒, 還 是 大 乘 菩 薩 戒, 密 乘 密 戒 都 要 經 過 守 戒 的 程 序。 八 類 分 別 解 脫 戒 即 男 女 比 丘 戒, 男 女 沙 彌 戒, 男 女 居 士 戒, 正 學 女 戒, 一 日 戒 等 必 須 按 律 儀 法 規, 在 具 戒 德, 合 乎 傳 戒 條 件 的 戒 師 面 前 受 戒, 否 則, 無 戒 脈 傳 承, 不 生 戒 體。 不 經 過 接 受 的 自 動 持 戒 行 為 在 律 中 稱 作 非 善 非 惡 的 “ 中 性 法 〞, 不 具 備 善 戒 的 功 德。 對 於 菩 薩 戒 唯 識 和 中 觀 兩 派 主 張 不 同。 唯 識 派 主 張, 受 菩 薩 戒 必 須 先 受 分 別 解 脫 戒, 不 具 備 受 分 別 解 脫 戒 資 格 的 眾 生, 理 所 當 然 地 無 資 格 受 菩 薩 戒。 中 觀 派 傳 承, 沒 有 先 受 分 別 解 脫 戒 的 先 決 條 件, 授 戒 的 對 象 也 沒 有 限 製, 只 要 願 意 發 心 者 均 可 受 菩 薩 戒。 在 不 具 傳 戒 師 的 特 殊 情 況 下, 可 在 佛 像 前 按 儀 軌 自 己 發 心 受 戒, 密 戒 必 須 經 過 灌 頂, 在 上 師 與 佛 壇 前 受 戒, 恢 複 壞 戒 也 必 須 在 佛 壇 前 進 行 自 入 灌 頂。 無 論 顯 密 教, 不 守 戒 而 持 戒, 別 說 成 佛, 就 連 入 道 也 沒 門 兒。 這 些 都 是 經 續 中 的 規 定, 除 了 佛 陀, 誰 也 無 資 格 隨 意 修 改 法 規, 也 不 能 隨 意 解 釋, 搞 變 通。 從 總 的 方 面 來 說, 一 切 佛 法 都 是 成 佛 之 法, 但 有 些 是 直 接 成 佛 之 法, 有 些 是 間 接 成 佛 之 法; 有 些 是 主 要 法, 有 些 是 從 屬 法; 有 些 是 快 速 成 就 法, 有 些 是 常 速 成 就 法。 要 想 成 佛, 掌 握 成 佛 的 方 法, 首 先 要 認 清 什 麼 是 “ 佛 〞。 簡 單 地 說, “ 佛 〞 是 心 續 消 除 煩 惱 所 知 二 障, 達 到 徹 底 純 淨 的 狀 態。 這 種 狀 態 稱 法 身。 法 身 如 太 陽 的 光 明 本 質, 報 身 如 太 陽 的 本 體, 化 身 如 普 照 的 陽 光。 三 身 合 稱 色 法 二 身。 二 身 的 成 因 是 智 德 兩 種 資 糧 色 身 的 因 緣 是 福 德 資 糧, 法 身 的 因 緣 是 智 慧 資 糧, 二 資 糧 缺 一 也 成 不 了 佛。 福 德 資 糧 指 的 是 大 悲 心 引 起 的 菩 提 發 心 和 舍 戒 忍 等 般 若 大 行; 智 慧 資 糧 是 悟 緣 起 性 空, 修 二 無 智。 簡 而 言 之, 真 正 成 佛 之 道 只 有 兩 條, 即 菩 提 心 和 二 無 智 慧, 具 備 這 兩 個 條 件 就 能 成 佛, 不 具 備 這 兩 個 條 件 就 成 不 了 佛。 《 文 殊 親 教》 中 說﹕ “ 成 佛 之 道 雖 有 多 種, 但 最 根 本 的 只 有 三 條。 即 出 世 心, 菩 提 心, 性 空 智 慧。 〞 這 三 條 是 全 部 佛 法 的 精 華。 想 成 佛 就 要 修 這 三 根 本 道。 離 開 這 三 根 本 道, 再 好 的 法 也 成 不 了 佛。 69. 有 人 說﹕ “ 學 佛 應 從 讀 經 入 手, 不 應 從 讀 論 入 手。 〞 此 話 有 道 理 嗎? 持 這 種 觀 點 的 人 都 是 對 佛 教 缺 乏 深 入 了 解 的 人。 初 學 佛 的 人 直 接 讀 佛 經, 無 法 掌 握 佛 法 的 宗 旨 和 精 神 實 質, 會 把 特 定 環 境 下 對 特 定 對 象 所 說 的 法, 當 成 普 遍 原 則; 會 把 字 面 的 意 思 當 成 精 神 實 質, 會 把 局 部 當 做 全 面。 猶 如 瞎 子 摸 象, 會 把 象 鼻 當 作 象 身, 因 而 會 產 生 許 多 偏 見, 始 終 得 不 到 佛 法 的 全 貌 和 要 領。 原 因 是, 佛 時 對 不 同 層 次 的 度 化 對 象 說 不 同 的 法, 如 良 醫 治 病, 對 癥 下 藥。 因 此, 對 一 個 事 物, 有 時 說 有、 有 時 說 空、 有 時 說 非 空 非 有; 對 同 樣 的 行 為 有 時 肯 定、 有 時 否 定; 有 些 戒 行, 對 有 些 人 嚴 格 禁 止, 對 有 些 人 放 寬 或 開 許 等 等 等 等。 不 懂 佛 法 的 人 看 到 這 種 情 況 就 會 對 佛 法 產 生 不 正 確 的 看 法, 如 有 人 說 “ 佛 說 話 常 自 相 矛 盾 〞。 要 想 真 正 懂 得 佛 法, 首 先 必 須 學 習 龍 樹、 彌 勒、 無 著 等 總 結 歸 納 解 釋 佛 經 的 疏 論。 在 全 方 位 理 論 的 指 導 下, 再 讀 佛 經 就 不 至 於 迷 路 方 向, 混 淆 二 義。 如 彌 勒 《 現 觀 莊 嚴 論》 把 全 部 般 若 經 的 內 容 總 結 為 八 事 七 十 義 是 對 佛 法 理 論 的 高 度 概 括。 若 不 懂 《 現 觀 莊 嚴 論》, 而 直 接 讀 般 若 經, 雖 讀 得 頭 白 紙 黃, 也 只 有 讀 經 的 善 功 德 而 已, 對 般 若 深 廣 義 理 的 理 解 卻 沒 有 任 何 效 果。 除 非 有 龍 樹、 彌 勒、 無 著 的 博 學 天 才, 和 他 們 相 同 的 證 悟 地 道 位。
這 種 觀 點 是 非 常 錯 誤 的。 這 是 十 分 錯 誤 的 說 法。 錯 就 錯 在﹕ 一 . 對 因 明 的 真 理 標 準 缺 乏 正 確 的 認 識; 二 . 對 辯 論 中 的 理 由 應 具 備 什 麼 樣 的 條 件 缺 乏 認 識; 三 . 犯 了 一 個 自 己 沒 有 是 非 標 準 的 錯 誤。 由 此 才 產 生 了 以 上 這 種 看 法。 事 實 上, 因 明 的 真 理 標 準 是 客 觀 實 際, 凡 符 合 客 觀 實 際 的 認 識 才 是 正 確 的 認 識, 否 則 是 錯 誤 的 認 識, 如 在 天 空 中 看 到 一 個 月 亮 是 正 確 的, 兩 個 月 亮 是 錯 誤 的。 辯 論 的 對 方, 誰 的 理 由 符 合 客 觀 實 際 誰 就 有 正 確 的 理 由, 否 則 是 不 能 成 立 的。 其 次, 辯 論 的 雙 方 都 要 講 出 自 己 的 證 據 和 理 由, 不 是 隨 你 說 “ 無 常 〞, 他 說 “ 常 〞, 就 能 相 互 破 斥。 佛 家 說 “ 無 常 〞, 因 為 一 切 事 物 發 展 變 化 是 無 常, 有 生 必 有 滅 是 無 常。 一 切 事 物 都 是 無 常 的 客 觀 證 據。 建 立 論 式 如﹕ 一 切 事 物 都 是 無 常, 因 為, 一 切 事 物 都 是 因 緣 生 成 之 物, 凡 因 緣 生 成 之 物 都 是 無 常 之 物。 若 要 舉 例, 一 切 存 在 物 都 可 以 做 五 彩 正 當 例 子。 若 對 方 說﹕ “ 諸 法 是 ‵ 常 ’ ( 永 恆 不 變 ) 〞, 佛 家 會 說﹕ “ 請 你 拿 出 證 據, 擺 出 理 由。 〞 世 界 上 沒 有 永 恆 不 變 的 “ 常 〞 物, 因 此, 說 “ 常 〞 者 拿 不 出 任 何 合 乎 實 際 的 證 據 和 理 由, 若 雙 方 爭 執 不 下, 就 請 一 位 科 學 家 裁 判, “ 常 〞 和 “ 無 常 〞 哪 種 觀 點 合 理 不 就 清 楚 了 嗎? 再 次, 因 明 邏 輯 是 屬 於 世 俗 智 範 圍 內 的 思 想 認 識 理 論, 但 世 俗 智 認 識 範 圍 內 也 有 個 真 假 對 錯 之 分, 也 有 真 假 對 錯 的 分 辨 標 準, 並 非 各 有 各 的 理 由, 分 不 出 是 非 對 錯。 因 明 就 是 分 辨 這 種 是 非 對 錯 的 科 學。 並 不 是 “ 破 不 了 邪 顯 不 了 正 〞 的 無 用 知 識。 否 定 因 明 邏 輯 作 用 的 人, 在 佛 理 的 研 究 上 不 可 能 深 入 到 微 言 妙 理 的 境 界。 72. 有 人 說﹕ “ 佛 經 是 文 字 般 若, 對 開 悟 沒 有 作 用。 〞 這 種 說 法 對 嗎? 文 字 般 若 是 指 佛 經 和 一 切 講 解 般 若 義 理 的 佛 法 論 著 和 說 教 言 論; 道 般 若 是 指 修 證 般 若 的 實 踐 過 程、 五 道、 十 地 等; 實 相 般 若 是 指 佛 陀 獨 有 的 遍 及 一 切 的 最 高 智 慧。 文 字 般 若 如 地 圖 和 地 理 知 識, 既 不 是 行 走 的 實 踐, 也 不 是 達 到 目 的 地 的 真 景 實 物 的 感 受。 但 如 果 不 掌 握 地 理 知 識, 沒 有 地 圖, 怎 麼 確 定 方 向、 距 離、 路 線? 怎 能 保 證 不 入 歧 途 而 順 暢 到 達 目 的 地? 文 字 般 若 和 言 教 雖 不 是 真 般 若 智 慧, 但 它 都 是 開 發、 培 育 真 智 慧 的 不 可 缺 少 的 手 段, 輕 視 或 放 棄 文 字 般 若 就 等 於 想 去 大 海 彼 岸 的 人 輕 視 船 筏 一 樣 的 愚 蠢。 73. 在 學 法 途 中, 聞、 思、 修 之 間 是 什 麼 樣 的 關 系? 龍 樹 在 《 致 國 王 書》 中 說﹕ “ 合 理 的 聞 思, 使 驅 入 正 修。 〞 學 佛 是 一 種 改 變 思 想 認 識, 改 造 心 理 本 性, 提 高 品 德 素 質, 開 發 真 善 智 慧 的 一 個 自 我 完 善 的 系 統 工 程。 學 佛 不 能 單 靠 盲 目 的 信 仰 和 熱 情, 要 靠 聞 思 修 的 智 慧 和 相 應 的 實 修 行 為。 學 佛 的 修 煉 實 際 要 依 靠 複 雜 高 深 的 知 識 素 質, 這 種 知 識 不 是 來 自 神 靈 的 啟 示, 也 不 是 來 自 不 學 無 術 的 盲 修 瞎 煉, 而 是 來 自 合 乎 規 律 的 聞 思 途 徑。 聞 指 讀 書 學 習, 思 指 反 複 認 識 思 考。 通 過 合 理 的 聞 思 修 可 以 生 出 聞 得 智、 思 得 智 和 修 得 智 等 三 種 智 慧。 這 三 種 智 慧 之 間 具 有 因 果 關 系, 可 是 修 得 智 生 於 思 得 智, 思 得 智 生 於 聞 得 智。 也 就 是 說 如 果 沒 有 正 確 的 聞 得 智 和 思 得 智, 也 將 不 會 有 正 確 的 修 得 智。 因 此, 對 真 正 學 佛 的 人 來 說, 在 聞 思 修 三 個 環 節 中 缺 乏 任 何 一 個 環 節, 也 實 現 不 了 解 脫 成 佛 的 願 望。 正 因 為 因 明 學 是 佛 教、 外 道 世 俗 學 界 通 用 的 思 維 規 則 和 推 理 思 辯 的 科 學, 所 以 佛 教 才 能 充 分 利 用 它 共 同 承 認 的 推 理 思 辯 規 則, 論 證 教 義, 批 駁 邪 說, 以 理 宣 教 , 以 理 服 眾。 因 明 的 一 些 基 本 規 則, 雖 非 佛 門 獨 有, 但 在 因 明 學 理 論 的 完 善 和 提 高 方 面, 印 度 的 陳 那、 法 稱, 藏 地 的 薩 班、 宗 喀 巴、 賈 曹、 克 珠 等 佛 教 學 者 起 了 決 定 性 的 作 用, 而 且 他 們 將 因 明 的 推 理 思 辯 方 法 用 在 了 佛 教 教 理 的 論 證 方 面; 其 次 陳 那 的 《 正 理 經》 和 法 稱 的 《 釋 量 論》 等 因 明 七 論 中 對 佛 和 佛 法 的 正 確 合 理 性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論 證, 起 到 了 破 出 邪 說, 維 護 正 見 的 作 用。 正 如 克 珠 杰 說 的 那 樣﹕ “ 如 果 說 因 明 學 中 有 理 辯 性 的 內 容, 因 而 不 屬 於 內 學 的 話, 那 麼 大 部 分 佛 經 也 將 不 屬 於 內 學 了, 因 為 大 部 分 佛 經 中 含 有 理 辯 性 的 內 容。 〞 所 以, 藏 傳 佛 教 認 為 因 明 學 是 內 外 通 用 學 科, 離 開 因 明 的 思 維 推 理 方 法, 無 法 進 入 唯 識 和 中 觀 深 奧 哲 理 的 思 辯 境 界, 故 將 因 明 列 為 《 五 部 大 論》 之 首 位。 75. 續 部 的 “ 續 〞 是 什 麼 意 思? 什 麼 叫 “ 母 續 〞? 什 麼 叫 “ 父 續 〞?
續 部 的 “ 續 〞 是 連 續 和 續 流 之 義。 “ 根 續 〞 是 指 淨 化 的 對 象 眾 生 的 心 續; “ 道 續 〞 是 指 淨 化 的 方 法 途 徑 即 生 圓 二 道; “ 果 續 〞 是 指 佛 的 果 位。 開 示 根、 道、 果 三 續 的 經 典, 以 其 開 示 的 內 容 為 名, 人 稱 “ 續 部 〞。 76. 禪 宗 的 “ 見 性 成 佛 〞 和 密 宗 的 “ 即 身 成 佛 〞 有 什 麼 不 同? 禪 宗 的 “ 見 性 成 佛 〞 單 就 “ 見 性 〞 二 字 講, 指 獲 得 性 空 正 見。 獲 得 性 空 正 見 是 成 佛 的 必 要 條 件, 但 不 是 充 分 條 件。 佛 不 但 要 有 見 性 智 慧, 還 要 有 福 德 資 糧 為 因 緣 的 報 身 化 身, 即 色 身。 單 一 的 見 性 智 慧 是 大 小 乘 共 有 的, 只 能 破 除 粗 分 的 煩 惱 障, 獲 得 小 乘 的 四 聖 果。 成 佛 還 要 完 成 大 慈 大 悲 和 利 眾 成 佛 心 ( 菩 提 心 ) 為 動 力 的 六 波 羅 行, 即 菩 薩 大 行。 見 性 真 智 是 破 除 見 惑 獲 得 的 成 就, 在 見 道 時 就 可 以 獲 得, 但 其 圓 滿 在 佛 道, 即 無 學 道。 見 性 到 成 佛, 中 間 還 要 經 過 一 地 到 十 地 的 修 道。 按 《 現 觀 莊 嚴 論》 的 觀 點, 從 見 道 到 十 地, 要 經 過 兩 個 阿 僧 只 劫 的 修 持。 所 以 說, 成 佛 必 然 見 性, 見 性 未 必 是 成 佛。 密 宗 的 “ 即 身 成 佛 〞 是 “ 今 生 今 世 成 佛 〞, 這 “ 成 佛 〞 指 的 是 成 就 破 除 二 障、 具 備 色 法 二 身 的 真 佛, 而 不 是 指 單 一 的 “ 見 性 〞。 一 生 能 完 成 相 當 於 三 個 阿 僧 只 劫 的 福 慧 資 糧, 這 正 是 密 法 的 不 可 思 議 之 處。 但 即 身 成 佛 並 不 是 一 切 密 法 的 特 點, 在 四 部 密 法 中, 只 有 無 上 密 才 有 即 身 成 佛 的 殊 勝 法 門。 雖 然 無 上 密 有 即 身 成 佛 之 法, 但 修 無 上 密 的 人 未 必 都 能 成 佛, 原 因 是 即 身 成 佛 需 要 具 備 許 多 條 件, 並 不 是 隨 便 念 念 咒, 觀 想 觀 想 就 能 成 佛。 正 如 宗 喀 巴 大 師 說 的 那 樣﹕ “ 密 法 光 靠 法 的 殊 勝 不 行, 還 要 修 學 密 法 的 人 的 根 器 殊 勝。 〞 又 說﹕ “ 具 備 顯 法 三 根 本 修 證 基 礎 的 修 密 弟 子 成 就 的 速 度 比 單 修 顯 法 的 人 快, 不 具 備 顯 法 三 根 本 修 證 基 礎 的 修 密 的 人 成 就 的 速 度 反 而 比 修 顯 者 慢。 因 為, 顯 法 雖 然 成 佛 的 速 度 慢, 但 可 以 成 佛, 單 獨 修 密 法 成 不 了 佛。 〞 77. 所 謂 “ 自 創 的 佛 法 〞, 算 不 算 佛 法? 佛 法 是 指 佛 陀 所 傳 之 法。 佛 法 分 顯 密 兩 個 部 分, 顯 法 佛 經 稱 “ 三 藏 〞, 即 經、 論、 律 三 藏; 密 法 佛 經 稱 “ 四 續 〞 即 事、 行、 瑜 珈、 無 上 瑜 珈 等 四 續 經。 三 藏、 四 續 都 是 佛 陀 所 說, 或 大 菩 薩 所 說, 而 佛 陀 親 自 認 可 之 法, 是 佛 祖 示 寂 後, 由 菩 薩、 阿 羅 漢 大 弟 子 經 過 數 次 結 集, 整 理 成 文 字 資 料 流 傳 下 來, 後 來 又 翻 譯 成 各 種 文 字 的。 凡 是 顯 宗 佛 法 都 有 三 藏 經 典 和 龍 樹、 彌 勒、 無 著、 世 親 等 佛 陀 親 自 授 記 解 經 的 大 菩 薩 所 作 的 經 論 的 經 典 根 據; 凡 是 佛 弟 子 所 作 的 論 釋, 都 是 佛 經 的 解 說, 沒 有 一 樣 是 自 己 新 創 的; 凡 是 密 法 都 有 密 續 部 佛 經 的 根 據。 “ 佛 法 〞 只 有 立 教、 宣 傳 的 教 主 佛 陀 才 有 資 格 說, 因 為 佛 法 是 斷 二 障, 證 四 身, 獲 遍 知 的 無 漏 大 法, 只 有 親 斷 二 障, 親 證 無 上 果 位 成 就 的 佛 陀 才 有 現 量 經 驗 和 說 法 的 “ 四 無 礙 〞 和 “ 四 無 畏 〞 智 慧, 別 說 無 明 覆 蓋 的 凡 人, 就 連 十 地 菩 薩 都 沒 有 創 造 佛 法 的 資 格。 懂 得 這 個 道 理, 我 們 就 會 知 道, 那 些 所 謂 “ 自 創 〞、 “ 自 悟 〞 之 法, 都 是 魔 入 心 竅, 弄 虛 作 假, 亂 法 害 人 者 的 所 作, 一 律 不 可 信 奉。 若 三 寶 正 信 弟 子, 信 奉 宣 揚 此 類 “ 人 造 佛 法 〞, 虛 假 佛 法, 就 會 違 犯 三 皈 戒 律 而 毀 壞 善 根。 78. 有 人 自 稱 他 的 “ 法 〞 是 比 釋 迦 牟 尼 的 法 更 高 的 “ 佛 法 〞, 這 種 說 法 可 信 嗎? 凡 是 有 點 分 辨 頭 腦 的 人, 從 此 人 狂 妄 自 大, 目 空 一 切, 自 吹 自 擂, 不 知 羞 恥 的 德 行, 就 可 以 一 目 了 然 地 看 出 此 狂 言 者 是 否 具 佛 德、 通 佛 法。 凡 是 有 一 點 佛 法 常 識 的 人 都 知 道, 凡 是 佛 法, 都 是 揭 示 萬 物 終 極 法 性 的 無 礙 智 慧, 萬 物 現 象 雖 有 千 差 萬 別, 但 萬 物 的 共 性、 法 性 只 有 一 種。 佛 法 就 是 揭 示 這 一 種 終 極 法 性 的。 因 此, 佛 法 從 本 質 上 說 也 只 有 一 種。 佛 經 中 說﹕ “ 此 法 是 一 切 過 去 佛 所 說, 現 在 佛 在 說, 將 來 佛 都 要 說 的 如 來 大 法。 〞 “ 是 三 世 一 切 如 來 之 法 〞, 佛 雖 然 多 如 恆 河 沙 數, 但 佛 無 大 小 之 分, 佛 法 無 高 低 之 分。 分 高 低 大 小, 爭 強 好 勝 是 世 俗 的 無 明 心 態。 一 切 佛 都 是 成 佛 資 糧 平 等, 利 眾 事 業 平 等, 故 稱 “ 三 平 等 〞。 佛 法 分 八 萬 四 千 和 三 乘 顯 密, 都 是 根 據 不 同 根 器 眾 生 的 心 理 素 質 所 設 置 的 智 慧 方 便 法 門。 猶 如 投 藥 治 病, 藥 無 好 壞, 只 有 對 癥 與 不 對 癥 之 分 別。 佛 法 就 是 佛 法, 所 謂 “ 高 於 佛 法 的 佛 法 〞 這 種 說 法 本 身 不 合 邏 輯。 若 是 佛 說, 就 不 能 “ 高 於 佛 法 〞, 若 “ 高 於 佛 法 〞 就 超 出 了 佛 法 的 “ 概 念 〞 範 圍, 就 不 是 佛 法。 比 如 說 顏 色, 只 能 說 紅 色、 黃 色 或 扎 色, 不 能 說 “ 高 於 紅 色 的 紅 色 〞, “ 顏 色 〞 的 概 念 大 於 “ 紅 色 〞。 但 “ 顏 色 〞 不 是 “ 紅 色 〞, 這 是 正 常 人 所 要 具 備 的 最 起 碼 的 邏 輯 常 識。 連 一 個 概 念 都 無 法 表 達 清 楚, 無 法 擺 脫 邏 輯 矛 盾 的 人, 是 否 比 佛 陀 更 高 明, 不 是 一 目 了 然 嗎? 其 次, 佛 陀 思 想 的 博 大 精 深, 佛 陀 在 人 類 思 想 文 化 史 上 所 佔 的 崇 高 地 位 是 以 他 的 思 想 遺 產 和 歷 史 事 實 為 依 據 的, 東 西 方 思 想 文 化 界 共 認 的 客 觀 事 實, 現 代 科 學 的 發 展, 從 正 反 兩 方 面 對 佛 教 思 想 的 正 確 性 提 供 了 例 證。 著 名 的 現 代 物 理 學 家 F. 卡 普 拉 說﹕ “ 我 們 將 會 看 到 《 華 嚴 經》 這 部 古 老 的 宗 教 經 文 與 近 代 物 理 學 的 模 型 和 理 論 之 間 有 著 最 為 驚 人 的 相 似 之 處。 〞 ( 見 F. 卡 普 拉 著 《 物 理 學 之 道》 中 文 北 京 版 P.89 ) 在 這 本 書 中 他 發 出 感 嘆 說﹕ “ 雖 然 人 類 的 知 識 有 了 莫 大 的 增 強, 但 是 兩 千 年 來 並 沒 有 變 得 聰 明 多 少。 〞 與 佛 陀 時 隔 兩 千 多 年 的 今 天, 仍 有 人 在 繁 華 的 都 市 耗 資 億 萬 元, 建 造 起 他 的 一 座 座 宏 偉 的 金 像, 這 本 身 就 雄 辯 地 證 明 了 佛 陀 思 想 的 崇 高 地 位, 不 是 憑 佛 陀 自 己 吹 出 來 的, 也 不 是 一 群 狐 朋 狗 黨 和 無 知 愚 民 瞎 捧 出 來 的。 佛 陀 是 人 類 美 德 的 典 範。 他 非 常 謙 虛, 他 把 傲 慢 看 作 使 人 性 變 得 丑 陋 的 “ 五 毒 〞 之 一, 他 從 來 沒 有 過 “ 超 人 一 等 〞、 “ 高 人 一 頭 〞 的 妄 自 尊 大 的 言 行, 始 終 以 一 個 低 人 一 等 的 乞 食 者 的 身 份, 行 乞 度 化, 並 對 眾 弟 子 說﹕ “ 眾 比 丘, 善 知 識, 你 們 要 像 、 切、 磨 試 黃 金 鑒 別 其 真 假 那 樣 對 我 的 教 言 進 行 鑒 別, 不 要 因 尊 重 我 而 盲 目 信 從。 〞 他 還 說﹕ “ 我 所 行 者 為 三 世 一 切 如 來 之 道。 〞 而 從 來 沒 有 說 過 自 己 智 慧 見 解 “ 空 前 絕 後 〞。 佛 陀 思 想 的 深 得 人 心, 流 傳 久 遠, 憑 的 就 是 佛 陀 真 善 美 的 德 性 和 言 行 一 致 的 作 為, 當 今 世 界 上 想 學 佛 的 思 想 精 神 的 人 越 來 越 多, 但 自 不 量 力, 妄 自 尊 大, 自 吹 超 過 了 佛 陀 境 界 的, 除 個 別 利 令 智 昏, 喪 心 病 狂 者 而 外, 凡 理 智 健 全, 心 理 正 常 的 人 怎 敢 冒 天 下 之 大 不 韙, 口 出 如 此 狂 言?! 79. 有 人 說﹕ “ 學 佛 不 需 要 學 佛 經 〞, “ 佛 經 過 時 了。 〞 這 種 說 法 是 否 有 道 理? 所 謂 “ 學 佛 〞 就 是 指 “ 學 習 佛 法 〞, “ 學 習 佛 陀 為 人 處 世 的 思 想 行 為 〞。 佛 經 包 括 佛 陀 演 講 的 教 理 和 大 打 菩 薩 解 說 的 疏 論 兩 個 部 分。 佛 教 經 綸 是 一 切 學 人 研 究 佛 陀 思 想 的 根 據, 是 佛 門 弟 子 學 習 佛 法 教 義 的 教 課 書。 不 學 佛 便 罷, 倘 若 學 佛, 必 須 從 拜 師 求 法, 學 習 佛 教 論 經 開 始, 因 為 修 得 智 生 於 思 得 智, 思 得 智 生 於 聞 得 智, 所 謂 聞 得 智, 就 是 學 習 佛 教 經 論 所 獲 得 的 智 慧。 若 無 三 學 三 智, 怎 會 入 道、 證 道、 修 成 法 身 真 果 呢? 佛 法 不 是 僵 死 的 教 條, 而 是 智 慧 的 明 燈, 不 受 時 間 和 空 間 的 限 製, 任 何 地 區、 任 何 時 代、 任 何 文 化 環 境、 任 何 民 族 都 需 要 聰 明 智 慧, 都 追 求 美 好 的 願 望, 因 此 就 象 陽 光 和 雨 露 那 樣, 佛 教 的 理 想 和 智 慧 受 到 普 遍 的 歡 迎。 二 十 世 紀 三 十 年 代 以 後 發 展 起 來 的 現 代 物 理 學 領 域 粒 子 物 理 及 量 子 力 學 以 無 可 辯 駁 的 事 實 證 明 了 佛 教 哲 學 的 普 遍 真 理。 當 今 世 界 上 真 是 無 奇 不 有, 有 些 神 漢 巫 婆, 粉 墨 登 場, 冒 充 “ 佛 陀 〞、 “ 觀 音 〞, 打 著 佛 門 的 大 旗, 大 放 厥 詞, 說 什 麼 “ 佛 經 是 過 時 黃 歷 〞, 只 有 她 ( 他 ) 們 口 中 吐 出 的 才 是 “ 字 字 甘 露 〞, “ 句 句 法 寶 〞, 聞 聲 便 能 解 脫 成 佛。 但 打 開 她 ( 他 ) 們 的 所 謂 比 佛 法 更 高 超 的 “ 開 示 錄 〞、 “ 演 講 集 〞 之 類 的 東 西 一 看, 別 說 “ 精 通 佛 理、 高 於 佛 理 〞, 這 些 信 口 開 河 的 “ 仙 姑 〞、 “ 大 師 〞 們 就 連 佛 學 基 本 常 識 的 脫 盲 水 平 都 遠 未 達 到, 在 可 笑 之 余 也 令 人 產 生 對 其 空 虛 無 知 的 可 憐。 在 現 代 科 學 的 最 高 發 展 領 域 對 佛 陀 的 超 前 智 慧 奏 出 一 曲 曲 美 妙 贊 歌 的 同 時, 一 些 “ 文 盲 〞 和 “ 法 盲 〞 層 次 的 巫 婆、 神 漢 卻 做 著 “ 超 越 佛 陀 〞 的 美 夢, 夢 囈 著 “ 佛 法 的 過 時 〞。 天 底 下 哪 有 比 這 更 可 笑 而 又 可 悲 的 事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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