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 愛 心 架 越 漢 藏 鴻 溝
于 大 海
按 照 印 度 教 的 說 法, 喜 瑪 拉 雅 山 是 神 仙 出 沒 的 地 方。 九 九 年 一 月, 我 應 邀 偕 妻 子 訪 問 了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的 所 在 地、 地 處 喜 瑪 拉 雅 山 低 峰 中 的 印 度 達 蘭 薩 拉。 九 六 年 不 再 擔 任 《 北 京 之 春》 主 編 後, 一 直 忙 於 經 濟 學 的 研 究 和 教 學, 民 運 及 社 會 活 動 已 較 少 參 加, 但 訪 問 達 然 薩 拉 機 會 難 得, 所 以 權 衡 下 來 還 是 去 了。 此 行 的 一 個 重 頭 節 目, 是 去 拜 訪 達 賴 喇 嘛 這 尊 許 多 藏 人 心 目 中 的 活 佛。 我 是 在 無 神 論 的 環 境 中 長 大 的, 盡 管 來 美 國 留 學 後 深 受 基 督 教 的 影 響, 信 仰 的 中 心 至 今 還 是 孔 子 的 仁 義 忠 信 那 一 套。 但 我 同 情 藏 人 的 苦 難 訴 求, 尊 重 藏 人 的 文 化, 對 有 機 會 拜 見 藏 人 的 佛 當 然 也 很 感 榮 幸。
此 行 除 拜 訪 達 賴 喇 嘛 外, 也 拜 訪 了 噶 夏 ( 內 閣 ) 主 席 松 南 多 嘉 、 流 亡 政 府 的 其 他 官 員 以 及 青 年 會、 婦 女 協 會 的 負 責 人, 參 觀 了 兒 童 村、 成 人 學 校、 難 民 招 待 所、 文 物 檔 案 館、 醫 學 院、 議 會、 文 化 中 心 ( 諾 布 林 卡 )、 大 昭 寺 及 一 處 尼 姑 庵。
流 亡 藏 人 的 成 就 值 得 民 運 學 習
在 達 蘭 薩 拉 的 五 天, 給 我 留 下 了 深 刻 印 象。 我 的 第 一 點 感 想, 是 藏 人 在 流 亡 中 取 得 的 成 就 值 得 民 運 去 研 究、 學 習。 五 九 年 達 賴 喇 嘛 和 八 萬 余 藏 人 逃 往 印 度 等 國 時, 得 到 了 國 際 社 會 的 同 情 和 贊 助, 這 是 有 利 條 件。 但 要 在 一 個 陌 生、 氣 候 與 家 鄉 迥 異 的 環 境 中 生 存 下 來, 仍 遠 非 易 事。 藏 人 不 僅 生 存 了 下 來, 而 且 很 快 建 立 起 具 民 主 色 彩 的 流 亡 政 府。 這 個 政 府 得 到 藏 人 的 廣 泛 支 持, 其 財 政 收 入 的 一 部 分 來 自 流 亡 藏 人 自 願 交 來 的 “ 稅 ”。 幾 十 年 來, 在 達 賴 喇 嘛 和 流 亡 政 府 的 出 色 領 道 下, 藏 人 建 立 起 一 個 包 括 學 校、 議 會、 民 間 團 體 在 內 的 相 當 完 整 的 小 社 會。 印 度 流 亡 藏 人 的 生 活 水 平 并 不 算 高, 比 起 印 度 人 卻 要 好 得 多。 兒 童 村 的 孩 子 不 少 是 孤 兒。 他 們 穿 得 有 些 單 薄, 玩 具 也 比 較 少, 但 他 們 的 生 活 是 有 保 障 的, 大 人 也 給 了 他 們 盡 可 能 多 的 關 照 和 疼 愛。 我 在 德 里 見 到 了 數 不 清 的 印 度 乞 者, 在 達 然 薩 拉 也 見 到 一 些, 但 從 未 發 現 一 個 藏 人 乞 者。 相 比 於 德 里 和 印 度 的 其 他 一 些 地 方, 藏 人 集 居 的 達 然 薩 拉 渾 然 是 一 片 人 間 樂 土。 近 年 來, 藏 人 的 訴 求 獲 得 了 國 際 社 會 的 普 遍 關 注, 特 別 是 眾 多 西 方 普 通 民 眾 的 支 持。 而 在 世 界 各 地 流 亡 的 藏 人 加 在 一 起 也 不 過 是 十 幾 萬, 人 數 與 以 “ 六 四 ” 為 理 由 獲 得 西 方 國 家 居 留 權 的 留 學 生 及 家 屬 差 不 多, 比 數 以 千 萬 計 的 華 僑 要 少 得 多。
相 比 之 下, 海 外 民 運 的 光 景 就 差 多 了。 八 九 民 運 後, 國 際 上 對 民 運 也 很 支 持, 一 些 民 運 領 袖 在 西 方 國 家 受 到 國 賓 式 的 禮 遇。 可 是 民 運 不 久 就 開 始 滑 坡。 原 因 何 在 呢? 我 看 最 重 要 的 原 因, 是 國 內 民 眾 對 民 主 的 認 同 程 度 仍 比 較 低。 現 在 的 中 共 當 權 者 迎 合 漢 人 講 實 惠 的 心 態, 把 自 己 打 扮 成 大 家 發 財 的 保 證 人。 照 我 們 看, 民 主 才 是 國 家 長 治 久 安、 繁 榮 強 盛 的 可 靠 保 證。 但 民 主 的 觀 念 在 國 內 至 今 根 不 深 蒂 不 固, 許 多 人 看 不 到 民 主 與 自 己 生 活 中 的 關 係。 八 九 民 運 是 民 運 史 最 光 輝 的 一 頁, 當 時 參 與 民 運 活 動 的 人 達 到 數 百 萬。 但 以 中 國 人 口 基 數 之 大, 這 數 百 萬 人 仍 不 過 是 總 人 口 的 很 小 一 個 百 分 比。 相 比 之 下, 對 “ 擺 脫 異 族 統 治 ” 的 訴 求, 藏 人 的 認 同 程 度 要 高 得 多。 五 九 年 時, 藏 人 可 謂 “ 全 民 皆 反 ”。 面 臨 認 同 程 度 高 低 的 民 眾, 民 運 需 要 本 著 實 事 求 是、 推 心 置 腹 的 態 度, 以 最 大 的 耐 心 去 宣 講 民 主 制 度 的 優 越 性。 這 也 就 是 《 北 京 之 春 》 雜 誌 這 些 年 來 努 力 的 方 向。
民 運 滑 坡 的 另 一 個 原 因, 是 內 斗 不 斷, 遲 遲 建 立 不 起 一 個 公 認 的 領 導 核 心。 藏 人 有 經 營 政 府 的 經 驗 , 有 傳 統 久 遠 的 公 認 領 袖 達 賴 喇 嘛, 這 是 他 們 的 優 勢。 民 運 既 然 沒 有 這 些 優 勢, 就 應 當 去 創 造 條 件, 彌 補 不 足。 可 惜 的 是, 這 方 面 的 努 力 在 海 外 基 本 都 以 失 敗 告 終。 在 體 制 方 面, 八 三 年 中 國 民 聯 成 立 時, 本 來 開 了 個 好 頭, 可 是 八 九 年 初 的 一 場 內 斗, 又 創 下 了 隨 意 曲 解 章 程 和 為 了 目 的 不 擇 手 段 的 先 例。 從 八 九 年 “ 六 四 ” 後 不 久 直 到 九 三 年, 我 曾 正 式 參 與 民 聯 的 工 作。 在 這 段 時 間 里, 雖 然 民 運 內 斗 也 未 嘗 中 斷, 由 於 “ 大 局 為 重 ” 的 思 想 占 了 上 風, 民 聯 及 其 兄 弟 組 織 民 陣 基 本 上 是 能 按 照 規 則 運 作 的。 九 三 年 那 次 出 現 了 退 場、 退 選 的 華 盛 頓 大 會, 標 志 著 海 外 民 運 在 體 制 建 設 方 面 的 大 倒 退。 此 後 民 運 組 織 不 但 山 頭 林 立, 而 且 因 人 昜 法 的 事 例 屢 見 不 鮮, 幾 乎 到 了 翻 手 為 雲、 覆 手 是 雨 的 地 步。 結 果 大 家 在 體 制 方 面 的 共 同 語 言 越 來 越 少, 有 心 支 持 民 運 的 人 因 搞 不 清 楚 各 組 織 間 的 恩 怨 高 低 只 好 敬 而 遠 之。
在 領 導 核 心 方 面, 不 但 藏 人 有 達 賴 喇 嘛, 許 多 國 家 的 反 對 運 動 亦 有 公 認 的 領 袖 人 物, 如 南 非 曼 德 拉, 波 蘭 有 瓦 文 薩, 緬 甸 有 昂 山 蘇 姬 等。 “ 六 四 ” 後 不 少 人 希 望 嚴 家 其 扮 演 一 段 類 似 的 角 色, 但 九 一 年 我 出 任 中 國 民 聯 主 席 前, 他 在 民 陣 中 就 已 經 不 起 主 導 作 用 了, 而 當 時 離 “ 六 四 ” 還 不 滿 兩 年。 九 二 年 民 聯、 民 陣 圍 繞 著 組 織 合 并 問 題 出 了 嚴 重 分 歧。 當 時 正 值 王 若 望 來 美, 我 便 在 舊 金 山 的 一 次 會 議 上 首 先 提 議 大 家 支 持 他 出 任 合 并 後 組 織 的 主 席。 我 當 時 并 不 很 了 解 王 若 望, 也 聽 不 懂 他 講 的 上 海 話。 但 我 覺 得 他 畢 竟 是 民 運 的 一 面 旗 幟。 而 且 剛 來 到 國 外, 沒 有 介 入 派 系 之 爭, 應 能 起 到 緩 和 矛 盾 的 作 用。 當 時 很 多 人 表 示 贊 成 我 的 提 議, 可 是 後 來 我 發 現, 有 的 人 自 己 另 有 小 算 盤, 表 示 贊 成 是 假 意 的。 當 然 可 能 有 人 確 實 是 看 法 變 了。 但 一 些 人 由 擁 戴 變 到 攻 擊 的 速 度 太 快, 是 不 能 見 容 於 “ 忠 信 ” 的。 去 和 這 種 人 共 事、 交 朋 友 就 很 麻, 因 為 說 不 定 哪 一 天 他 們 會 翻 臉 不 認 人, 突 然 來 個 “ 反 戈 一 擊 ”。 自 從 有 了 王 若 望 出 任 主 席 的 說 法, 對 他 的 攻 擊 就 一 波 高 似 一 波。 後 來 王 若 望 擔 任 了 民 運 協 調 會 召 集 人。 這 本 來 是 個 虛 而 又 虛 的 職 位, 可 是 九 五 年 他 又 被 從 這 個 職 位 上 拉 了 下 來, 誰 勸 都 沒 用。
正 象 國 家 需 要 公 認 的 首 腦 一 樣, 民 運 也 需 要 公 認 的 領 袖。 推 舉 一 位 領 袖 也 不 是 說 要 讓 他 永 遠 在 位, 只 要 能 有 那 么 幾 年 的 穩 定 就 夠 了。 推 不 出 公 認 的 領 袖 也 不 是 說 要 讓 他 永 遠 在 位, 只 要 能 有 那 麼 么 幾 年 的 穩 定 就 夠 了。 推 不 出 公 認 的 領 袖, 反 映 出 民 運 的 幼 稚 。 也 讓 人 對 民 運 是 否 有 力 擔 負 起 天 下 興 亡 產 生 懷 疑。 談 到 較 有 條 件 當 領 袖 的 人, 連 一 些 出 以 公 心 的 民 運 朋 友 也 會 馬 上 挑 出 一 大 堆 毛 病, 說 此 人 這 個 觀 點 不 對, 那 件 事 處 理 得 不 妥。 他 們 忽 略 的 一 點 是, 許 多 看 起 來 關 乎 原 則 的 分 歧, 比 起 大 家 對 民 主 理 念 的 共 同 追 求 來, 幾 乎 是 微 不 足 到 的。 有 人 說 中 國 人 有 九 件 事 意 見 相 同、 一 件 事 意 見 不 同 時, 也 會 互 相 杯 葛 , 不 去 合 作 干 任 何 一 件 事。 我 看 到 民 運 內 無 謂 的 爭 吵 時 常 想 到, 這 個 說 法 用 到 一 些 民 運 朋 友 身 上 倒 是 滿 合 適。 至 於 日 常 事 務 的 處 理, 誰 也 難 免 有 差 錯。 一 味 強 調 甚 至 夸 大 這 些 差 錯 , 也 是 目 光 狹 窄 的 表 現。 花 些 時 間 去 幫 助 同 志 避 免 或 減 少 差 錯, 對 民 運 要 有 益 得 多。 這 些 關 於 領 袖 的 道 理 藏 人 很 明 白, 可 是 民 運 中 的 一 些 聰 明 人 就 是 弄 不 懂。
現 在 海 外 民 運 在 重 演 “ 捉 放 王 若 望 ” 那 一 幕, 只 不 過 主 角 換 成 了 魏 京 生。 一 些 人 對 他 的 攻 擊, 又 上 升 到 新 的 高 度。 有 人 甚 至 附 和 中 共 的 說 法, 說 魏 京 生 七 九 年 泄 露 國 家 機 密, 使 民 運 蒙 羞。 民 運 的 體 制、 領 袖 問 題, 至 今 仍 待 解 放。
達 賴 喇 嘛 可 去 中 原 傳 教
我 的 第 二 點 感 想 是, 藏 人 在 傳 揚 佛 教 方 面 可 以 對 中 原 文 化 作 出 重 要 貢 獻。 中 共 多 年 來 對 宗 教 的 仇 視 是 有 目 共 睹 的。 范 文 瀾 在 反 映 當 權 者 觀 點 的 《 中 國 通 史 簡 編》 第 三 編 中 說﹕ “ 佛 教 是 一 種 宗 教, 即 是 宗 教 就 永 遠 與 真 理 背 道 而 馳, 只 能 做 蠹 國 殃 民 的 事 ” ( 北 京 1965 年 版 第 599 頁 )。 文 革 結 束 時, 藏 區 的 寺 廟 大 部 分 遭 到 破 壞, 中 原 的 宗 教 活 動 也 幾 乎 絕 了 跡 。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宗 教 在 各 地 都 有 所 恢 復, 基 督 教 的 發 展 尤 其 迅 速。 這 反 映 出 在 共 產 主 義 意 識 形 態 破 產 後, 民 眾 對 信 仰 的 渴 望 和 追 求。 藏 傳 佛 教 由 於 始 終 有 流 亡 人 的 維 持, 是 佛 教 中 保 存 比 較 好 的 一 支。 如 果 達 賴 喇 嘛 去 中 原 傳 教, 相 信 很 多 人 會 接 納 藏 傳 佛 教, 而 這 對 其 它 教 派 的 發 展 也 會 有 所 推 動。
對 達 賴 喇 嘛 去 中 原 傳 教, 不 少 漢 人 有 強 烈 的 低 觸 情 緒 。 我 的 看 法 是, 思 想、 宗 教 自 由 的 理 念 落 實 到 實 踐 上, 即 意 味 著 的 允 許 乃 至 鼓 勵 各 重 宗 教 的 和 平 競 爭。 我 不 是 佛 教 徒, 但 我 願 意 看 佛 教 以 及 其 它 宗 教 的 傳 揚。 當 今 世 界 上 的 主 流 宗 教 都 貫 穿 著 仁 愛 精 神, 所 以 宗 教 的 發 展 對 社 會 的 和 諧 與 進 步 是 有 益 的。 西 方 國 家 對 宗 教 活 動 給 以 減 稅 待 遇, 也 是 基 於 這 個 考 慮。
中 共 政 策 可 能 逼 出 分 裂
我 的 第 三 點 感 想 是, 中 共 的 強 硬 政 策 可 能 導 致 中 國 的 四 分 五 裂。 這 一 點, 九 五、 九 六 年 中 共 對 臺 灣 的 “ 武 嚇 ” 就 是 證 據。 武 嚇 的 結 果, 是 助 長 了 臺 獨 主 張 的 社 會 基 礎, 打 擊 了 從 “ 民 族 大 義 ” 出 發 推 動 兩 岸 統 一 的 人 土。
成 吉 思 汗 的 時 代 早 已 過 去。 當 今 世 界 上, 最 強 大 的 武 器 是 民 意, 相 比 之 下 武 力 征 服 和 武 力 威 脅 的 功 效 要 差 得 多。 孔 子 說﹕ “ 為 政 以 德, 譬 如 北 辰 , 居 其 所, 而 眾 星 拱 之 ”。 就 是 說, 想 叫 別 人 心 悅 誠 服, 要 靠 德 政 而 不 是 武 力。 作 為 一 種 理 想, 孔 子 的 話 在 民 意 至 上 的 今 天 特 別 值 得 人 們 去 追 求。 海 峽 兩 岸 的 統 一 本 來 有 相 當 基 礎。 中 共 九 五、 九 六 年 飛 彈 一 打, 再 想 統 一 就 難 多 了。 中 共 再 蠻 干 下 去, 就 真 可 能 逼 出 臺 灣 獨 立 來。 西 藏 的 問 題 也 有 類 似 的 一 面。 由 於 有 鄧 小 平、 胡 耀 邦 較 為 溫 和、 善 意 的 態 度, 達 賴 喇 嘛 本 已 在 斯 特 拉 斯 堡 提 出 西 藏 留 在 中 國 內 的 構 想。 中 共 後 來 的 強 硬 態 度, 反 而 使 北 京 與 達 然 薩 拉 的 關 係 陷 入 僵 局, 使 西 藏 問 題 的 解 決 又 變 得 遙 遙 無 期。
鴻 溝 要 靠 愛 心 和 智 慧 去 架 越
我 訪 問 達 然 薩 拉 的 最 後 一 點 感 想 是, 漢 藏 兩 族 人 民 之 間 存 在 著 巨 大 的 鴻 溝, 要 靠 愛 心 和 智 慧 去 架 越。 中 共 的 強 硬 政 策 是 解 決 西 藏 問 題 的 巨 大 障 礙。 但 即 使 這 一 障 礙 不 存 在 了, 由 於 漢 藏 兩 族 間 的 鴻 溝, 西 藏 問 題 也 未 必 應 刃 而 解。 許 多 漢 人 聽 到 “ 獨 立 ” 二 字 便 會 怒 發 沖 冠。 一 些 人 在 給 《 北 京 之 春 》 的 投 書 中 說, 如 果 民 主 意 味 著 西 藏 獨 立, 那 么 還 是 民 主 好。 在 我 們 看 來, 政 治 也 好, 國 家 也 好, 都 要 以 民 意 為 基 礎, 以 民 生 為 歸 依。 但 這 種 “ 寧 要 統 一 的 專 制, 不 要 分 離 的 自 由 ” 的 不 理 智 心 態 在 漢 人 中 很 有 市 場, 不 是 很 快 能 消 除 的。 達 賴 喇 嘛 在 和 我 們 會 面 時 提 到, 盡 管 他 一 直 願 意 與 漢 人 交 朋 友, 但 “ 六 四 ” 以 前 甚 至 民 運 人 土 也 不 願 與 他 接 觸。
另 一 方 面, 藏 人 也 有 自 己 的 問 題。 我 在 漢 人 中 屬 於 比 較 同 情 藏 人 的 苦 難 和 訴 求 的。 但 我 對 藏 人 的 不 少 說 法 贊 同。
最 突 出 的 問 題, 是 “ 西 藏 ” 一 詞 的 地 理 定 義。 我 在 達 然 薩 拉 看 到 的 所 有 地 圖 上, “ 西 藏 ” 都 是 漢 人 有 時 說 的 “ 大 西 藏 ” ’ 即 包 括 漢 人 定 義 中 的 青 海 以 及 四 川、 甘 肅、 雲 南 之 一 部 分, 總 面 積 約 是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兩 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版 圖 的 四 分 之 一。 我 多 次 聽 藏 人 講, 藏 人 的 觀 念 里 沒 有 大 西 藏、 小 西 藏 之 分, 他 們 所 說 的 西 藏 都 是 指 大 西 藏。 在 談 歷 史 時 講 大 西 藏 ( 這 里 姑 用 漢 人 的 詞 匯 ) 是 不 成 問 題 的。 我 看 過 一 些 上 世 紀 未 和 本 世 紀 上 半 葉 西 方 人 繪 制 的 地 圖, 上 面 的 “ 西 藏 ” 雖 然 沒 有 藏 人 講 的 那 么 大, 比 西 藏 自 治 區 倒 確 實 大 得 多。 但 藏 人 并 非 僅 在 談 歷 史 時 才 講 大 西 藏。 藏 人 主 張 的 西 藏 獨 立, 實 際 是 大 西 藏 的 獨 立。 在 八 九 年 出 版 的 《 西 藏 法 律 地 位 》 一 書 的 前 言 中, 流 亡 政 府 新 聞 與 國 際 關 係 部 部 長 洛 弟 嘉 利 說﹕ “ … … 本 書 中 的 各 種 意 見 均 證 實, 西 藏 今 天 的 地 位 是 一 個 在 非 法 占 領 下 的 獨 立 國 家。 ” 我 從 流 亡 政 府 得 到 的 一 本 “ 西 藏 之 聲 ” 編 的 小 冊 子, 題 目 就 叫 “ 西 藏﹕ 一 個 共 產 中 國 非 法 占 領 下 的 獨 立 國 家 ”。 “ 非 法 占 領 下 的 獨 立 國 家 ” 這 個 提 法, 隱 含 著 ( 大 ) 西 藏 獨 立 或 曰 恢 復 獨 立 之 訴 求。
這 就 引 出 了 一 個 難 題。 今 天 在 大 西 藏 境 域 中 生 活 的 人, 漢 人 多 於 藏 人。 主 張 大 西 藏 獨 立 的 人, 因 此 需 要 回 答 一 個 問 題, 即 獨 立 後 這 些 漢 人 怎 么 辦。 與 獨 立 宗 旨 相 容 的 答 案 只 有 兩 個, 一 是 讓 漢 人 當 二 等 公 民, 二 是 把 他 們 送 回 中 原。 我 認 為, 這 兩 個 答 案 都 是 不 能 接 受 的。 從 理 念 上 說, 漢 人 也 是 人 , 應 享 有 與 藏 人 同 等 的 人 權 和 政 治 權 利。 中 共 的 移 民 政 策 與 大 西 藏 漢 人 人 口 的 增 加 有 直 接 關 係, 但 移 居 的 漢 人 本 身 是 無 辜 的。 從 感 情 上 說, 作 為 一 個 漢 人, 我 對 漢 人 的 命 運 當 然 關 心。 幾 年 前 一 批 福 建 農 民 乘 “ 金 色 冒 險 號 ” 非 法 來 美 時, 我 和 一 些 朋 友 還 出 於 手 足 之 情 為 改 善 他 們 的 境 遇 呼 吁。 如 果 有 人 要 區 別 對 待 已 在 大 西 藏 扎 下 根 的 漢 人, 我 當 然 無 法 贊 同。
我 以 前 和 現 在 都 不 希 望 獨 立。 但 我 在 思 索 後 意 識 到, 一 個 主 張 民 主 的 漢 人, 只 要 接 受 民 族 自 決 的 原 則 才 能 自 圓 其 說。 反 對 民 族 自 決 的 原 則, 邏 輯 上 的 終 結 便 是 訴 諸 非 正 當 強 力, 也 就 是 對 民 主 的 異 化。 不 過, 要 將 民 族 自 決 的 原 則 落 實 成 一 個 可 操 作 的 方 案, 有 不 少 具 體 問 題 需 要 討 論。 九 四 年 我 曾 在 《 北 京 之 春 》 發 表 過 “ 關 於 西 藏 和 民 運 的 民 族 政 策 ” 一 文, 試 圖 將 自 決 的 原 則 具 體 化。 我 的 結 論 是, 應 當 “ 允 許 西 藏、 新 疆 這 兩 個 地 區 自 決。 如 果 公 民 投 票 ( 按﹕ 指 不 分 民 族 的 投 票 ) 贊 成 獨 立, 則 允 許 獨 立, 條 件 是﹕ 一、 新 建 國 家 里 的 人 權 ( 尤 其 是 漢 人 的 權 力 ) 有 切 實 保 障; 二、 接 受 現 有 邊 界 ( 按﹕ 指 自 治 區 邊 界 ); 三、 中 國 的 戰 略 利 益 得 到 照 顧。 對 留 在 中 國 內 的 少 數 民 族 居 住 區, 允 許 高 度 自 治。 ” 我 現 在 仍 認 為 這 三 個 條 件 是 合 理 的。
就 西 藏 而 言, 我 提 出 “ 接 受 現 在 邊 界 ”, 是 因 為 自 治 區 境 內 藏 人 仍 占 絕 大 多 數, 有 實 行 民 族 自 決 的 條 件。 而 在 大 西 藏 實 行 ( 藏 人 ) 民 族 自 決, 就 缺 乏 條 件 了。 我 在 同 一 文 章 中 指 出﹕ “ 中 共 做 了 許 多 對 不 起 藏 人 的 事, 但 這 個 責 任 不 應 讓 那 些 被 強 迫 送 到 藏 區 漢 人 承 擔。 有 些 事 情 盡 管 不 合 理, 但 既 然 已 經 發 生 了, 要 想 完 全 徹 底 地 消 除 其 影 響 就 象 想 使 時 光 倒 轉 一 樣, 是 不 可 能 的。 ” 有 人 提 出, 既 然 是 民 族 自 決, 為 什 么 漢 人 也 參 加 投 票? 這 個 問 題 的 答 案 其 實 很 簡 單。 民 族 自 決 權 是 人 權 的 廷 伸。 行 使 人 權, 條 件 是 不 直 接 損 害 他 人 的 權 利。 同 樣, 行 使 自 決 權 也 不 能 直 接 損 害 他 族 成 員 的 權 利。
有 些 同 情 藏 人 的 文 章, 對 藏 人 是 否 有 自 決 的 權 利 避 而 不 談。 又 有 些 贊 成 自 決 的 文 章, 對 邊 界 問 題 避 而 不 談。 其 實, 真 要 解 決 西 藏 問 題, 這 兩 個 問 題 都 是 無 發 避 開 的。
或 許 有 人 會 說 繼 續 提 大 西 藏 獨 立 的 訴 求, 與 中 共 談 判 才 有 籌 碼。 我 的 看 法 是, 藏 人 沒 有 說 服 漢 人 接 受 大 西 藏 獨 立 的 任 何 可 能, 因 而 直 接、 問 接 地 堅 持 這 個 訴 求 只 會 強 化 漢 人 的 反 感, 是 不 明 智 的。
在 同 達 賴 喇 嘛 的 交 談 中, 我 發 現 他 是 很 現 實 的。 達 賴 喇 嘛 很 明 確 地 表 示, 如 果 藏 人 能 真 正 自 治, 不 獨 立 也 有 很 多 好 處。 我 贊 賞 達 賴 喇 嘛 的 這 一 立 場。 達 賴 喇 嘛 多 次 提 到 解 決 西 藏 問 題 要 走 中 道 ( 中 間 道 路 )。 我 在 贊 成 之 余, 還 認 為 “ 有 條 件 的 自 決 ” ( 加 上 自 治 區 以 外 藏 區 的 自 治 ) 是 初 始 的 中 道, 而 “ 自 治 但 不 獨 立 ” 或 可 成 為 較 理 想 條 件 下 的 第 二 段 中 道。
既 然 談 到 了 藏 人 的 訴 求, 就 不 妨 再 多 幾 句。 中 共 當 局 說 西 藏 自 古 以 來 就 是 中 國 領 土, 并 以 此 證 明 西 藏 不 能 獨 立, 這 當 然 是 荒 謬 的。 歷 史 上 怎 么 樣, 并 不 能 證 明 今 天 該 怎 么 樣。 但 我 在 達 然 薩 拉 發 現, 流 亡 政 府 在 宣 傳 中 對 歷 史 同 樣 談 得 太 多。 流 亡 政 府 的 小 冊 子 《 以 事 實 證 明 西 藏 的 真 相 》, 就 用 了 很 大 篇 幅 講 西 藏 與 唐 元 明 清 各 朝 關 係。 其 實, 歷 史 上 的 歸 屬, 是 很 難 講 清 的。 一 些 西 方 人 寫 的 歷 史 書, 與 藏 人 自 己 的 講 法 就 有 很 大 出 入。 依 我 看, 藏 人 在 爭 取 自 治、 自 決 的 斗 爭 中, 只 須 強 調 以 下 三 點﹕ 一、 藏 人 的 語 言、 習 俗、 宗 教 與 漢 人 不 同。 二、 藏 人 曾 在 拉 薩 有 自 己 的 政 府, 五 零 年 以 前 的 幾 十 年 里 處 於 實 際 獨 立 狀 態。 ( 這 里 講 “ 實 際 獨 立 ” 就 夠 了。 如 果 講 “ 法 律 上 獨 立 ”, 也 會 引 出 不 必 要 的 問 題。 比 如 藏 人 常 將 中 國 政 府 曾 與 英 國、 西 藏 政 府 以 平 等 身 份 參 加 過 一 九 一 四 年 的 西 姆 拉 會 議, 作 為 中 國 間 接 承 認 過 西 藏 獨 立 的 證 據, 并 將 英、 藏 簽 署 而 中 國 拒 簽 的 協 議, 作 為 國 際 上 承 認 西 藏 獨 立 的 證 據。 這 些 說 法 其 實 是 很 有 問 題 的。 首 先, 英、 藏 簽 署 的 協 議 規 定 中 國 為 西 藏 的 宗 主 國, 這 一 規 定 僅 因 中 國 的 拒 簽 才 未 生 效。 換 言 之, 協 議 表 明 西 藏 是 願 意 接 受 中 國 的 宗 主 國 地 位 的。 其 次, 協 議 也 規 定 將 “ 內 藏 ” 和 “ 外 藏 ” 區 別 對 待。 最 後, 英 國 對 西 姆 拉 會 議 的 參 與 甚 具 強 權 色 彩, 對 此 漢 人 是 普 遍 反 感 的, 因 為 歷 史 上 英 國 曾 倚 仗 洋 槍 洋 炮 攻 殺 過 漢 人。 ) 三、 過 去 五 十 年 里, 藏 人 在 中 共 統 治 下 受 盡 了 苦 難。 把 自 治、 自 決 的 訴 求 建 立 在 對 歷 史 的 特 定 解 釋 上, 就 難 以 獲 得 漢 人 的 認 同, 同 樣 是 不 明 智 的。
還 有, 藏 人 在 與 其 他 少 數 民 族 力 量 聯 合 時, 尺 度 要 把 握 好。 各 少 數 民 族 的 人 權 當 然 都 應 得 到 尊 重, 但 在 自 治、 自 決 的 條 件 方 面, 各 族 有 根 本 性 差 別。 我 從 流 亡 政 府 得 到 的 一 本 《 共 同 聲 音 》, 是 九 二 年 由 “ 東 土 耳 其 斯 坦、 蒙 古、 滿 洲 和 西 藏 各 人 民 聯 合 委 員 會 ” 編 的, 其 編 輯 和 助 理 編 輯 都 是 藏 人。 按 照 刊 物 的 說 明, 這 個 委 員 會 “ 是 為 了 實 現 以 上 國 家 人 民 的 目 標 建 立 的, 委 員 會 以 達 賴 喇 嘛 為 知 導 力 量 和 共 同 發 言 人 ”。 這 里 “ 以 上 國 家 ” 的 提 法, 我 認 為 是 傷 害 所 有 漢 人 感 情 的。 說 西 藏 是 個 國 家 還 有 所 依 據, 但 “ 東 土 耳 其 斯 坦 ” ( 新 疆 ) 和 蒙 古 ( 這 里 明 顯 是 指 內 蒙 古 ) 早 已 算 不 上 國 家, 而 且 歷 史 發 展 到 今 天, 內 蒙 古 已 是 漢 人 占 多 數, 連 ( 蒙 ) 民 族 自 決 的 可 能 性 都 沒 有 了。 至 於 滿 洲, 三、 四 十 年 代 確 實 有 過 一 個 國, 不 過 那 個 “ 滿 洲 國 ” 是 靠 日 本 人 的 刺 刀 建 立 的。 滿 洲 國 的 建 立, 逼 得 許 多 漢 人 流 浪 到 關 內, 我 的 祖 父 就 是 那 時 被 迫 拋 離 在 吉 林 的 妻 兒 隨 國 民 政 府 南 撤, 最 後 跑 到 重 慶 的。 我 贊 成 藏 人 在 爭 取 基 本 人 權 的 斗 爭 中 與 其 他 民 族 聯 合 起 來。 但 藏 人 以 任 何 形 式 把 自 己 的 奮 斗 目 標 與 滿 洲 國 或 內 蒙 古 國 聯 系 到 一 起, 都 至 少 是 十 分 不 明 智 的。
我 認 為, 在 爭 取 漢 人 同 情 方 面, 藏 人 應 向 臺 灣 學 習, 九 八 年 臺 灣 海 基 會 董 事 長 辜 振 甫 訪 間 大 陸 時, 提 出 兩 岸 統 一 要 以 大 陸 的 民 主 化 為 條 件。 這 個 說 法 區 分 了 中 共 當 權 者 與 大 陸 人 民, 對 爭 取 大 陸 人 民 的 認 同 十 分 有 利。 中 共 當 局 不 敢 象 反 駁 大 西 藏 獨 立 那 樣 反 駁 辜 振 甫 的 說 法, 因 為 反 駁 的 結 果 只 能 是 暴 露 自 己 專 制 的 本 質。 流 亡 政 府 盡 管 人 力 有 限, 還 是 應 能 堅 持 將 中 共 當 權 者 與 廣 大 漢 族 民 眾 區 分 開 來 的。 作 為 朋 友, 我 期 待 著 流 亡 政 府 在 這 方 面 的 成 功。 反 對 中 共 專 制 的 斗 爭, 只 有 以 漢 人 為 主 體 才 能 成 功。
( 原 載 《 北 京 之 春 》 雜 誌 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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