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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西藏的殖民與藏人的生存危機

達瓦次仁



   西 藏 問 題 是 五 十 年 代 開 始 產 生 的, 在 這 之 前 沒 有 什 麼 西 藏 問 題, 因 為 西 藏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國 家, 如 果 一 定 要 說 有 西 藏 問 題, 則 是 西 藏 與 當 時 中 國 政 府 國 民 黨 就 邊 境 問 題、 或 者 說 西 藏 人 為 收 複 失 土 而 先 後 與 中 國 軍 隊 發 生 的 軍 事 沖 突。
   但 自 從1949 年 開 始, 西 藏 陷 於 中 共 統 治 後, 西 藏 民 族 不 僅 遭 受 異 族 最 殘 酷 的 統 治, 而 且 在 中 國 統 治 者 有 意 識 地 通 過 暴 力 和 移 民 等 手 段 推 行 的 民 族 滅 絕 和 同 化 消 滅 政 策 下, 已 處 於 存 亡 絕 續 的 關 頭。 鑒 於 時 間 的 原 因, 在 此 我 想 就 中 共 對 西 藏 的 移 民 做 一 簡 單 的 介 紹。
   首 先 有 一 點 需 要 說 明 的 是, 不 管 是 從 民 族、 地 理、 歷 史、 文 化 或 是 生 活 在 這 一 土 地 上 之 人 民 心 理 認 同, 所 謂 的 “ 西 藏 ”, 指 的 無 疑 是 西 藏 民 族 世 世 代 代 居 住 的、 由 西 藏 文 明 所 含 蓋 的 那 塊 土 地, 即 所 謂 的 大 西 藏。
   而 所 謂 的 小 西 藏, 即 中 共 政 府 根 據" 分 而 治 之" 的 原 則 劃 分 的 所 謂 西 藏 自 治 區, 完 全 是 抱 著 極 不 正 當 且 敵 視 的 動 機 而 作 出 的 人 為 劃 分, 是 肆 意 割 裂 歷 史、 民 族、 文 化 之 聯 系 的 行 為, 充 其 量 只 是 一 個 行 政 單 位 的 概 念, 與 我 們 所 講 的 包 含 民 族、 文 化、 地 理 等 含 義 的 “ 西 藏 ” 或 藏 語BOD、 英 語Tibet 的 內 涵 與 外 延 是 完 全 不 同 的。
   在 西 藏, 除 了 西 藏 民 族 以 外, 現 今 還 有 其 他 民 族 居 住, 但 除 了 藏 人, 其 他 民 族 都 是 從 外 遷 移 進 入 西 藏 的, 即 除 了 西 藏 以 外, 其 他 都 不 是 西 藏 的 土 著 民 族。
   歷 史 上, 中 國 人 將 位 於 其 西 方 的 各 民 族 或 國 家 一 律 稱 之 為 “ 羌 ”, “ 羌 ” 僅 僅 是 一 個 泛 稱, 其 中 也 包 括 西 藏 民 族, 如 西 藏 最 原 始 的 六 大 姓 氏 中 的 “ 黨 ” 氏, 被 中 國 人 稱 為 黨 項 羌。
   雖 然 在 歷 史 上 有 外 族 短 暫 侵 入 的 歷 史, 但 至 到 十 三 世 紀 為 止, 西 藏 人 在 西 藏 的 土 地 上 一 直 保 持 了 民 族 的 單 一 性( 注1), 到 公 元 十 三 世 紀, 蒙 古 帝 國 橫 掃 世 界 時, 才 開 始 真 正 有 外 民 族 的 人 口 在 西 藏 土 地 上 定 居。

在 西 藏 青 海 湖 以 東 地 區 的 殖 民

   由 於 到 本 世 紀 為 止, 蒙 藏 而 外 的 外 族 移 入 西 藏 領 土, 主 要 是 現 所 謂 青 海 省 的 海 東 地 區, 那 也 是 自 十 八 世 紀 開 始, 一 直 由 滿 清 直 接 統 治 的 地 區。 就 以 那 一 地 區 而 言, 首 先 是 蒙 古 人 的 移 入, 現 被 稱 為 土 族 者, 有 許 多 學 者 認 為 是 蒙 古 與 藏 人 聯 姻 的 產 物。 另 有 幾 百 名 撒 瑪 耳 罕 的 男 性 也 遷 入 這 一 地 區, 他 們 在 接 受 了 藏 人 提 出 的 一 些 條 件 後, 迎 娶 西 藏 的 婦 女 並 在 這 一 帶 定 居 下 來, 形 成 了 現 在 的 撒 拉 族。 另 有 一 支 稱 為 西 域 回 紇 者 遷 入, 但 人 數 似 乎 並 不 多。
   總 之, 雖 有 這 些 外 族 的 遷 入, 但 在 這 一 地 區, 藏 人 和 蒙 古 人 平 分 秋 色, 一 直 佔 有 人 口 的 絕 對 多 數。 如 公 元1723 年 羅 卜 藏 丹 津 與 滿 清 的 戰 爭 結 束 後, 戰 勝 的 滿 清 將 佔 據 的 青 海 湖 以 東 地 區 劃 並 入 甘 肅 省, 設 立 西 寧 府, 下 轄 三 縣 三 廳( 另 有 循 化 廳 劃 入 蘭 州 府), 據<< 西 寧 府 新 誌. 田 賦>> 載1746 年 這 一 地 區 共 有245735 人。 其 中 包 括 大 量 的 蒙、 藏 族, 如: 滿 清 打 敗 羅 卜 藏 丹 津 後, 將 剩 余 的 兩 萬 余 戶、 約 十 萬 蒙 古 人 並 入 其 統 治 下, 而 西 藏 人 的 人 口 數 在 當 時 雖 無 明 確 記 載, 但 對 照 羅 卜 藏 丹 津 在 戰 場 上 動 員 二 十 余 萬 人 的 情 況, 不 難 看 出 當 時 在 這 一 地 區 的 蒙 藏 人 口 至 少 在 八 十 萬 以 上。 戰 爭 中 人 口 雖 遭 受 巨 大 損 失( 滿 清 出 師 十 五 日 內, 斬 首 八 萬 余--- 馮 浩 華 編<< 青 海 人 口>>57 頁), 但 不 至 於 毫 無 留 存。 又 根 據1810 年<< 西 寧 事 宜 節 略>> 記 載: 當 時 編 戶 人 口 中 藏 人 有1908 戶, 亦 即 十 萬 人 左 右。 再 加 上 土、 回、 撒 拉 等, 可 知 當 時 在 青 海 湖 以 東 地 區 漢 人 或 其 他 民 族 的 人 口 並 不 多, 主 要 應 是 以 兵 丁 為 主, 並 沒 有 形 成 聚 居 的 情 況。
   到 本 世 紀 初, 在 這 一 地 區 的 中 國 人 口 數 仍 然 是 不 多 的( 注 釋2)。 自 從1929 年 中 國 政 府 非 法 在 西 藏 領 土 上 建 立 所 謂 的 青 海 省 以 後, 中 國 移 民 的 人 口 才 稍 有 增 加。 其 中 變 化 最 大 的 是 蒙 古 人 口 的 銳 減 和 回 族 的 膨 脹( 注 釋3)
   而 從 五 十 年 代 開 始, 中 國 政 府 的 大 規 模 移 民 政 策, 使 這 一 地 區 在 短 短 的 十 幾 年 間, 漢 族 人 口 便 佔 有 了 絕 對 的 優 勢。<< 中 國 人 口: 青 海 分 冊>> 就 指 出: 到1959 年, 在 青 海 省 的 每 三 個 人 當 中, 就 有 一 個 人 是 從 外 省 遷 來 的。 然 而 這 一 數 字 正 如 該 書 說 明 的 那 樣, 僅 僅 是 一 個 由 後 往 前 推 算 的 估 計 數, 因 為 中 共 到1982 年 為 止, 並 未 在 青 海 進 行 過 人 口 普 查。 事 實 上, 這 一 估 計 仍 然 大 大 地 小 估 了 移 民 的 人 口 數。 如1959 年, 中 國 政 府 稱 當 時 所 謂 青 海 省 的 總 人 口 數 為2425097 人, 其 中 藏 人 已 從 原 來 的 八、 九 十 萬 減 少 到 當 時 的 四 十 余 萬( 注 釋4), 加 上 回、 撒、 蒙、 土 族 共 約 三 十 余 萬, 以 及50 年 前 就 在 青 海 的 二 十 萬 左 右 的 漢 族, 其 總 數 不 過 九 十 萬 左 右。 也 就 是 說, 實 際 上 最 少 有 三 分 之 二 的 人 口 是50 年 後 遷 移 進 來 的。 何 況 還 有 數 以 百 萬 計 的 人 口 以 軍 事 機 密 或 國 家 機 密 為 由 不 予 計 算, 如 勞 改 場 的 人 口 和 軍 事 企 業 的 龐 大 人 口 等 等( 注 釋5)。 如 此 遷 移 的 人 口 應 更 多。
  以 上 是 西 藏 東 北 部 青 海 湖 以 東 地 區 的 情 況。

對 衛 藏 地 區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殖 民

   再 說 所 謂 的 西 藏 自 治 區, 從1950 年 有 軍 事 部 門 進 駐 以 來, 大 量 的 軍 人 就 地 專 業, 到1959 年 完 全 掌 握 西 藏 後, 更 有 大 量 的 中 國 人 移 民 所 謂 的 西 藏 自 治 區。 據<< 中 國 人 口: 西 藏 分 冊>> 第76 頁 載: “ 從1965 年 至1985 年, 十 九 年 間 遷 入16.53 萬 人( 即 共 有18.85 萬 人 遷 入,2.32 萬 人 遷 出)。
  有 關 的 遷 移 情 況 該 書 還 介 紹 道:1965----1973 年 間, 由 於1965 年" 西 藏 自 治 區" 成 立, 開 始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經 濟 建 設, 尤 其 在 工 業 方 面, 為 了" 填 補 空 白", 陸 續 建 立 了 不 少 工 礦 企 業, 因 此 從 內 地 每 年 要 進 來 不 少 科 技 人 員、 行 政 干 部、 工 人 及 其 家 屬 子 女 和 親 戚, 此 外 還 有 一 些 知 識 青 年 來 西 藏 參 加 西 藏 的 建 設;1974----1979 年 間, 形 成 一 個 遷 入 高 峰, 因1976 年 後 內 地 大 學 畢 業 生 大 批 進 藏,1979 年 中 央 從 全 國 六 個 省 市 抽 調 了 三 千 多 名 干 部 進 藏;1980----1985 年 間, 遷 出 多 於 遷 入, 因 為 從1980 年 開 始 漢 族 干 部、 職 工 和 家 屬 大 批 內 調。
   從 以 上 的 解 釋 中 我 們 可 以 得 出 的 結 論 是:
   (1) 遷 來 的 全 是 中 國 人, 對 此<< 中 國 人 口: 西 藏 分 冊>> 第143 頁 以 “ 在 西 藏 人 口 的 遷 移, 除 了1959 年 的 特 殊 原 因 而 外, 具 有 波 動 大、 以 移 居 的 漢 族 為 主 的 特 點 ”, 該 書 繼 續 介 紹 道 “ 西 藏 人 口 的 遷 移, 大 多 數 是 由 國 家 組 織 的, 也 常 常 為 當 時 的 政 策 所 左 右 ”。
  (2)1982 年 中 共 人 口 普 查 的 結 果, 所 謂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中 國 人 僅 九 萬 余 的 說 法 是 站 不 住 腳 的。 因 為 僅 僅 是 這 些 年 的 遷 入 人 口, 其 人 口 也 在 十 六 萬 以 上。 而 不 管 是 中 共 的 經 濟 統 計 年 鑒 或<< 中 國 人 口>> 等, 均 載1965 年 前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已 有3.67 萬 名 中 國 人。 因 此, 即 使 將 上 述 數 字 簡 單 相 加, 而 不 考 慮 人 口 的 自 然 增 長、 以 及 幾 萬 名 投 親 靠 友 並 定 居 西 藏 而 未 計 入 者( 注 釋6), 到 八 二 年, 其 人 口 數 也 應 超 過 二 十 萬。
   這 中 間 應 該 還 不 包 括 軍 事 單 位 人 口 的 遷 入( 而 在 拉 薩 到 七 十 年 代 末 為 止, 即 使 最 簡 陋 的 皮 毛 等 手 工 做 坊 也 被 劃 並 入 軍 事 編 製 中, 顯 然 其 人 口 是 屬 於 機 密 範 圍 的)。
  至 於1990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中 共 更 是 進 一 步 搞 瞞 天 過 海 的 勾 當, 稱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的 中 國 人 總 數 不 過 八 萬 而 已。 這 八 萬 余 人 中, 在 校 生 近 萬 人, 在 業 人 口59285 人, 其 他 人 口 為 萬 余 人。 根 據 中 共 的 定 義, 在 業 人 口 是 包 括 個 體 戶 的( 注 釋7)。 但 人 們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看 到 的 中 國 個 體 戶 人 數 完 全 超 過 上 述 統 計 數。<< 西 藏 文 藝>> 上 曾 發 表 了 由 唐 晉 中、 丁 窮 夫、 周 紹 西 三 人 合 寫 的 報 告 文 學<< 商 品 大 潮 席 卷 下 的 西 方 淨 土>>, 其 中 寫 道 “ 正 當 國 家 干 部 人 心 思 走...... 時, 五 萬 多 戶 操 著 不 同 方 言 的 個 體 戶 卻 在 這 清 晨 的 曙 光 裡, 從 五 湖 四 海 雲 集 於 這 片" 高 原 之 巔" ”。 這 五 萬 多 戶 是 個 什 麼 樣 的 數 字? 僅 以 一 戶 有 兩 名 在 業 人 口 計 算, 其 在 業 人 口 的 總 數 也 在 十 萬 以 上。 而 根 據<<1991 年 經 濟 統 計 年 鑒>> 的 統 計, 僅 在 全 民 所 有 製 單 位 職 工 中, 即 有 五 萬 三 千 余 名 中 國 人; 還 有 所 謂 集 體 所 有 製 單 位 的 職 工, 又 會 有 多 少 呢? 因 此 中 共 的 所 謂 第 四 次 人 口 普 查 依 然 是 不 可 信 的, 其 數 字 依 然 是 中 國 政 府 根 據 其 政 治 需 要 而 作 了 改 造 的。
  對 所 謂 個 體 戶 的 移 民, 中 國 政 府 一 直 諱 莫 如 深。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中 國 政 府 雖 僅 進 行 了 兩 次 人 口 普 查, 但 在82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中 有 八、 九 項 調 查 項 目, 而 在1990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中, 二 十 一 個 普 查 項 目 中, 中 國 政 府 又 專 門 取 消 了 三 項 與 這 點 有 關 的 調 查 項 目。 即
   (1)1985 年7 月1 日 常 駐 地 狀 況;
   (2) 前 來 本 地 原 因;
   (3) 本 戶 戶 籍 離 開 本 縣 市 一 年 以 上 的 人 口 數, 可 見 其 中 有 名 堂。
   中 國 政 府 有 一 種 論 調, 說 這 些 個 體 戶 是 流 動 人 口, 不 會 長 期 定 居 西 藏。 海 外 有 人 說: 西 藏 高 寒, 沒 有 人 願 意 留 在 西 藏。
   流 動 人 口 和 個 體 戶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概 念, 個 體 戶 一 般 而 言 必 定 是 固 定 的, 當 流 動 人 口 找 到 他 認 為 適 合 的 地 方, 並 開 始 謀 生 時, 他 就 變 成 了 固 定 的 居 民、 或 者 說 是 個 體 戶。 因 此, 在 西 藏 有 許 多 是 流 動 人 口( 即 流 浪 者) 變 為 個 體 戶 的。 而 那 些 個 體 戶 賺 了 錢 就 會 回 去 的 說 法 當 然 是 自 欺 欺 人 的, 人 的 欲 望 是 無 盡 的, 而 且 他 們 首 先 是 由 於 在 家 鄉 難 於 立 足 才 出 來 討 生 活 的, 特 別 是 到 西 藏 的 絕 大 多 數 是 來 自 中 國 貧 窮 農 村 的 剩 余 人 口, 這 些 一 般 僅 僅 掌 握 著 底 層 次 的 生 存 機 能 或 毫 無 專 長, 卻 由 於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由 中 共 政 府 的 優 惠 和 在 政 府 任 職 的 親 友 老 鄉 或 關 系 套 關 系 的 護 持 下 才 大 有 作 為 的 個 體 戶, 他 們 離 開 西 藏 一 般 就 意 味 著 重 新 加 入 本 來 就 人 滿 為 患 的 盲 流 大 軍 中, 可 以 這 樣 說, 他 們 只 有 在 西 藏 才 能 夠 過 得 象 個 人 樣。 所 以, 他 們 雖 然 會 不 停 地 抱 怨 西 藏 的 氣 候 和 高 寒, 以 及 交 通 不 變 等, 但 利 害 相 較, 對 他 們 而 言, 留 在 西 藏 當 然 是 最 明 智 的 選 擇, 是 利 遠 遠 大 於 弊 的。 這 和 中 共 干 部 八 十 年 代 初 內 調 有 點 相 似, 開 始 大 家 不 興 高 采 烈----- 要 回 家 了 嗎! 可 不 過 幾 年, 他 們 就 發 現 與 西 藏 的 高 寒 和 交 通 不 變 一 道, 他 們 還 失 去 了 許 多 的 利 益, 包 括 高 待 遇、 實 權、 統 治 者 的 優 越 感 等 等。 於 是 利 害 相 較, 又 有 許 多 人 堅 持 要" 扎 根 邊 疆" 建 設 邊 疆" 支 援 邊 疆"。 這 些 人 回 去 好 歹 有 個 工 作, 個 體 戶 離 開 西 藏 就 意 味 著 從 頭 再 來, 談 何 容 易。
  所 以, 以 高 寒 為 借 口, 否 定 那 些 非 中 共 官 員 的 移 民 已 移 居 西 藏 的 事 實 是 難 於 成 立 的。 至 於 所 謂 這 些 人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沒 有 戶 口 的 說 法, 更 是 無 稽 之 談。 在 北 京、 天 津、 深 圳, 這 種 說 法 是 成 立 的。 因 為 中 國 政 府 不 想 讓 這 些 地 區 的 人 口 過 分 膨 脹。 但 在 西 藏 則 恰 恰 相 反, 中 國 政 府 竭 盡 全 力 鼓 勵 自 己 的 人 民 移 民 西 藏。 在 拉 薩, 每 過 一 兩 年 總 要 拉 開 陣 勢, 動 員 軍 警、 干 部 等, 驅 趕 那 些 朝 聖 後 滯 留 不 歸 的 西 藏 人, 卻 從 來 不 曾 聽 說 過 中 共 軍 警 在 軀 趕 來 自 中 國 的 盲 流。 相 反, 還 有 這 些 盲 流 到 縣、 州 政 府 靜 坐 示 威 要 求 解 決 戶 口 問 題 的 怪 事 出 現, 如 甘 南 合 作 鎮, 原 是 一 個 有 幾 百 名 藏 人 手 工 業 者 的 小 城 鎮, 中 共 進 入 後 大 量 移 民, 現 在 在 合 作 鎮, 藏 人 幾 乎 是 寥 若 晨 星。 在 合 作 鎮 周 圍 形 成 了 許 多 移 民 的 村 莊, 人 稱 黑 戶 莊, 全 是 沒 有 戶 口 的。 當 地 藏 人 雖 強 烈 反 對 這 些 大 興 土 木 非 法 留 居 在 他 們 土 地 上 的 移 民, 但 中 國 政 府 除 了" 防 止 分 裂 主 義 分 子 乘 機 興 風 作 浪" 而 外, 並 未 采 取 任 何 有 力 措 施。
  這 些 移 民 知 道 中 共 政 府 在 為 他 們 撐 腰, 竟 囂 張 地 與 附 近 藏 人 斗 歐, 到 縣、 州 政 府 靜 坐 示 威, 要 求 解 決 戶 口 和 土 地 問 題。
  

殖 民 政 策 危 害 藏 人 生 存

  所 謂 殖 民, 指 的 是 因 政 治、 經 濟 等 原 因, 由 佔 統 治 地 位 的 政 府 鼓 勵 或 促 成 的 本 國 人 民 遷 往 被 統 治 地 區 的 行 為。
  殖 民 行 為 一 直 是 聯 合 國 明 文 禁 止 的, 如1949 年 日 內 瓦 第 四 次 會 議 的49 號 決 議 中, 明 確 規 定 禁 止 佔 統 治 地 位 的 國 家 向 被 佔 統 治 地 區 移 民 或 將 土 著 遷 離 本 土。 同 年 的 聯 合 國 第5 號 補 充 決 議 中 又 進 一 步 闡 明: 佔 統 治 地 位 的 國 家 向 被 佔 領 地 區 移 居 非 軍 事 人 員, 也 是 違 背 日 內 瓦49 號 決 議 精 神 的。
  在 歷 史 上, 通 過 大 規 模 的 人 口 移 民 來 消 滅 土 著 民 族 是 有 無 數 前 例 可 尋 的, 大 的 如 原 美 洲 大 陸 的 主 人 印 地 安 人, 在 歐 洲 殖 民 者 的 龐 大 人 口 殖 民 下, 只 好 龜 縮 在 保 留 地, 一 蹶 不 振, 坐 以 待 斃。
  眼 前 的 例 子 如 現 中 共 統 治 下 的 滿 族, 曾 是 那 麼 強 大, 但 在 當 今 中 國, 除 了 統 計 數, 你 到 那 裡 去 尋 找 名 符 其 實 的 滿 族 人 呢? 實 際 上, 滿 族 已 經 是 歷 史 名 詞, 現 已 經 被 同 化 而 滅 亡。
  再 說 現 在 的 內 蒙 古, 在 中 國 政 府 的 殖 民 政 策 下, 一 千 七 百 萬 人 口 中, 蒙 古 人 不 過 二 百 萬, 據" 甘 南 州" 的 藏 文 雜 誌<< 達 色 爾>> 於 八 十 年 代 末 報 導: 在 內 蒙, 已 有 百 分 之 二 十 的 蒙 古 人 不 會 說 蒙 語, 百 分 之 二 十 的 人 雖 會 簡 單 的 蒙 語, 卻 以 漢 語 為 第 一 母 語。
  往 下 還 有 新 疆、 西 藏 等, 都 在 強 大 的 人 口 壓 力 下, 正 在 一 步 步 地 走 向 滅 亡。 以 我 前 述 的 西 藏 東 北 部 的 青 海 湖 以 東 地 區( 即 現 今 的 海 東 地 區) 為 例, 這 一 西 藏 人 時 代 居 住 的 地 方, 現 雖 仍 有 幾 十 萬 藏 人, 但 絕 大 多 數 人 在 環 境 的 強 勢 壓 力 下, 是 以 漢 語 為 第 一 語 言 的。 再 如 西 藏 佛 教 中 最 大 的 教 派---- 黃 教 的 創 始 人 宗 喀 巴 的 家 鄉 塔 爾 寺, 原 有 兩 千 余 寺 僧, 是 個 藏 人 聚 居 的 地 區, 現 今 這 一 地 區 已 被 完 全 漢 化。 寺 院 淪 為 觀 光 勝 地, 除 了 老 年 人, 當 地 已 鮮 少 會 使 用 藏 語 的。 在 西 藏 的 其 他 地 區, 這 一 情 況 隨 著 移 民 的 增 加 而 正 在 曼 延, 那 些 移 民 在 中 國 政 府 的 強 力 支 持 下, 不 僅 在 人 生 地 不 熟、 語 言 不 通 的 地 方 大 展 身 手, 而 且 完 全 壟 斷 了 西 藏 的 經 濟。
   對 這 一 現 象, 中 國 政 府 不 斷 地 喋 喋 不 休 地 稱 藏 人 沒 有 商 業 觀 念, 完 全 是 在 胡 說, 西 藏 民 族 一 直 是 一 個 有 著 經 商 傳 統 的 民 族, 其 商 業 的 觸 角 甚 至 曾 經 伸 到 加 裡 各 答 或 上 海、 天 津 等 地, 歷 史 上, 往 來 與 中 國 和 印 度 間 的 商 人 絡 繹 不 絕, 這 一 傳 統 在 流 亡 藏 人 中 表 現 的 很 明 顯, 在 印 度, 有 上 千 萬 來 自 各 國 的 流 亡 者, 但 只 有 流 亡 藏 人 中, 有 相 當 一 部 分 完 全 是 以 經 商 為 生, 而 幾 乎 絕 大 部 分 藏 人 都 進 行 商 業 活 動。 西 藏 的 寺 院 經 商 更 是 已 有 著 悠 久 歷 史 的。 但 是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現 在 的 情 況 卻 是 藏 人 主 要 分 布 在 農 牧 區, 除 了 以 遠 低 於 國 際 市 場 的 價 格" 交 售" 農 牧 產 品 並 以 高 於 正 常 價 格 購 買 中 國 移 民 出 售 的 產 品 而 外, 幾 乎 無 力 在 這 所 謂 的 商 品 大 潮 中 一 展 身 手, 藏 人 的 產 品 如 能 輸 入 到 近 在 咫 尺 的 印 度、 尼 泊 爾, 雖 可 得 較 高 的 利 潤 等, 但 這 卻 要 冒 坐 牢 的 危 險, 正 因 為 西 藏 人 的 產 品 交 售 或 生 產 資 料 的 購 買 渠 道 只 有 一 個, 所 以 除 了 承 受 被 壟 斷、 剝 奪 的 命 運 而 外 很 難 有 別 的 出 路, 在 這 絕 不 是 有 沒 有 商 品 觀 念 的 問 題。 移 民 的 中 國 人 由 於 完 全 把 持 著 作 為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中 心 的 西 藏 各 城 鎮, 從 而 使 他 們 可 以 利 用 對 藏 人 的 優 越 甚 至 壟 斷 的 地 位, 盡 情 地 盤 剝 西 藏 農 牧 民, 然 後 卻 反 指 藏 人 沒 有 商 業 意 識, 真 是 咄 咄 怪 事。 如 據<< 以 事 實 證 明 西 藏 的 真 相>> 載: 在 拉 薩 除 去 八 郭 街, 全 市 一 萬 兩 千 八 百 二 十 七 間 店 鋪 中, 由 藏 人 經 營 的 僅 三 百 余 家; 在 康 區 八 宿 的145 家 中, 由 藏 人 經 營 的 僅15 家; 在 昌 都840 家 中, 由 藏 人 經 營 的 僅92 家; 波 密 扎 木232 家 中, 藏 人 經 營 的 僅3 家。
  這 些 數 字 還 是 幾 年 前 的 統 計 數, 目 前 的 情 況 更 趨 嚴 重, 如 中 共 一 年 前 拆 毀 大 量 藏 人 建 築( 其 中 包 括 許 多 有 保 存 價 值 的 古 建 築) 而 平 整 出 的 布 達 拉 廣 場, 四 周 象 雨 後 的 春 筍 搬 開 出 的 近 千 家 各 類 商 店 中, 藏 人 經 營 的 僅 幾 戶 而 已。
   1995 年2 月, 新 華 社 宣 布 有 一 千 名 中 國 干 部 和 職 工 技 術 人 員 將 前 往 西 藏 工 作; 這 些 人 去 西 藏 後, 替 換 了 全 部 原 縣 一 級 任 黨 委 書 記 的 西 藏 人。
  在 此 之 前 的1994 年7 月, 在 第 三 次 西 藏 工 作 座 談 會 上, 中 國 政 府 第 一 次 承 認 了 向 西 藏 殖 民 的 事 實, 同 時 卻 強 調 要 給 予 特 殊 的 待 遇, 以 吸 引 複 員 專 業 的 軍 警 和 干 部、 職 工 留 居 西 藏。
  已 泄 密 的1993 年5 月12 日 在 成 都 召 開 的 秘 密 會 議 上, 曾 討 論 到 如 何 製 定 促 使 中 國 人 潮 水 般 移 民 西 藏 的 政 策 的 問 題。
  早 在1989 年3 月, 阿 沛 阿 旺 晉 美 就 曾 談 到: 現 在 大 量 的 漢 族 商 人 和 定 居 者 涌 入 西 藏, 僅 在 拉 薩 就 有 十 余 萬, 給 當 地 人 民 的 安 寧 帶 來 極 大 的 危 害。
  在 西 藏 東 北 部 的 安 多, 這 一 情 況 當 然 就 更 嚴 重, 如 安 多 拉 卜 楞 是 西 藏 黃 教 的 六 大 寺 院 之 一, 原 為 純 藏 人 區, 只 有 一 些 回 漢 流 動 商 人 前 來 經 商( 藏 人 領 袖 不 許 他 們 攜 眷 定 居), 但 現 在 原 寺 院 面 積 的 一 半 已 為 中 共 機 關 和 由 移 民 開 設 的 各 種 商 店 所 佔 據。 在 拉 卜 楞 寺 外 的 幾 千 家 商 店 中, 由 藏 人 經 營 的 不 過 幾 家 而 已。
  再 如 柴 達 木、 格 爾 木 等 地, 原 為 西 藏 人 時 代 居 住 的 地 方,1996 年5 月10 日 的<< 解 放 軍 報>> 就 刊 登 了 一 則 在 柴 達 木 發 現 千 座 藏 人 古 墓 的 新 聞, 但 現 在 在 這 一 地 區 的 藏 人 被 趕 到 更 高 寒 的 地 方, 然 後 中 國 政 府 在 那 裡 建 起 了 幾 個 完 全 由 移 民 組 成 的 城 市。
  總 之, 在 移 民 大 量 集 中 的 城 鎮, 西 藏 的 文 化、 語 言、 傳 統 正 在 喪 失, 而 在 農 牧 區, 雖 然 人 們 暫 時 還 講 著 藏 語, 但 不 僅 文 盲 充 斥, 還 受 到 中 國 政 府 和 移 民 的 雙 重 盤 剝, 貧 窮 而 落 後。 就 西 藏 和 西 藏 人 目 前 的 現 狀 而 言, 實 際 上 已 變 成 了 中 國 廉 價 的 原 材 料 生 產 基 地 或 生 產 者 以 及 不 公 平 的 貿 易 中, 傾 銷 其 產 品 的 場 所 或 對 象。
  隨 著 移 民 的 增 加, 西 藏 從 人 口、 文 化、 經 濟 等 諸 方 面, 正 在 逐 漸 走 向 滅 亡。 如 果 中 國 或 中 國 政 府 繼 續 奴 役 西 藏 民 族、 堅 持 殖 民、 同 化 西 藏 民 族 的 政 策, 如 果 中 國 民 運 或 中 國 人 民 繼 續 無 視 並 使 現 狀 持 續 發 展 下 去, 則 西 藏 很 可 能 就 沒 有 明 天。
  如 果 這 種 事 果 真 發 生, 這 不 僅 是 西 藏 的 不 幸, 而 且 也 是 人 類 的 不 幸。
  西 藏 的 滅 亡, 同 時 也 是 一 個 古 老 民 族 和 同 樣 古 老 而 獨 特 之 文 明 與 宗 教 的 滅 亡。
  我 想, 未 來 的 中 國 人 一 定 會 悔 恨, 一 定 會 為 中 國 在 人 類 發 展 史 和 文 明 史 上、 在 人 類 已 進 入 高 度 文 明 之 時, 犯 下 的 這 一 無 可 彌 補 的 罪 惡 而 感 到 遺 憾。
   毀 滅 西 藏 民 族, 不 僅 僅 是 中 國 政 府, 同 是 也 是 中 國 的 罪 惡。 中 國 人 民 有 責 任 阻 止 這 一 悲 劇 的 發 生。
  


注 釋

  • ( 注1): 歷 史 上, 中 國 西 漢 的 王 莽 曾" 拓 邊", 並 在 現 青 海 境 內 建 立 西 海 郡, 但 郡 製 不 久 即 廢, 這 些 地 區 又 為 當 時 被 中 國 人 稱 為" 羌" 的 西 藏 人 所 收 複。30 年 後( 公 元35 年), 東 漢 皇 帝:" 詔 武 威 太 守, 令 悉 還 金 城 客 民, 歸 者 三 千 余 口, 使 各 還 舊 邑"。
       至 於 七 世 紀 的 吐 谷 渾, 中 文 史 料 推 測 其 王 室 是 三 世 紀 由 陰 山 遷 來 的 鮮 卑 人, 不 管 是 否 屬 實, 其 國 內 的 主 體 民 族 依 然 是 西 藏 人。 西 藏 史 書 中, 記 載 的 衛 藏 與 吐 谷 渾 間 的 交 往, 並 未 談 到 其 王 室 是 屬 於 其 他 種 族 的 人。

  • ( 注 2): 中 文 資 料 記 載 的 人 口 數 僅 包 括 其 直 接 統 治 的 海 東 地 區, 即 所 謂 的 編 戶 人 口。 據<< 甘 肅 通 誌 稿. 民 族 誌>> 記 載:1908 年 西 寧 俯 所 轄 人 口 為361255 人, 到1928 年 人 口 增 長 到428605 人。 當 時 的 其 他 資 料 如<< 甘 肅 全 省 新 通 誌>> 以 及1912 年 的<< 內 政 年 鑒>> 都 作 了 相 近 的 記 載, 表 明 至1912 年, 現 海 東 地 區 的 總 人 口 為 三 十 六 萬 左 右。 由 於 移 民 的 漢、 回、 和 撒 拉、 土 族 等 非 藏 蒙 人 口 全 部 聚 居 在 這 一 地 區, 所 以 這 一 數 字 等 於 現 青 海 省 境 內 的 全 部 非 藏 蒙 人 口 數 和 這 一 地 區 的 藏 蒙 人 口 數, 而 根 據 中 共 的 統 計,1949 年 回、 撒 等 人 口 為 三 十 萬, 以 人 口 自 然 增 長 率 遞 減, 二 十 年 代 最 少 有 十 五 萬 以 上, 加 上 十 余 萬 藏 人 和 蒙 古 族 等, 可 見 非 上 述 民 族 的 人 口 甚 少。

  • ( 注 3): 1929 年 中 國 國 民 黨 政 府 第 三 次 會 議 通 過 決 議, 決 定 從 甘 肅 省 劃 出 西 寧 道 所 屬 之 西 寧、 大 通、 樂 都、 循 化、 巴 燕、 丹 噶 爾、 貴 德 七 縣, 建 立 所 謂 的 青 海 省。
       又:<< 化 隆 回 族 自 治 縣 概 況>> 載:1744 年, 藏 人 佔 該 縣 人 口 的 百 分 之 九 十 三 點 六 五...... 原 來 信 仰 佛 教 的 一 部 分 藏 族, 由 於 皈 依 伊 斯 蘭 教, 在 宗 教、 生 活 習 慣、 婚 葬 習 俗 方 面 成 為 現 在 的 回 族"。 說 明 化 隆 的 所 謂 回 族 是 信 仰 回 教 的 藏 人, 而 且 即 使 目 前, 這 一 地 區 的 所 謂 回 族 多 仍 以 藏 語 為 第 一 母 語。 又 在 風 土 調 查 集 中, 稱 “ 番 民 言 語 與 蒙 古 略 同, 近 年 為 漢 族 所 同 化 ” 顯 然 有 許 多 操 漢 語 的 西 藏 人 被 劃 入 漢 族 中, 如 湟 中 縣 是 黃 教 創 始 人 宗 喀 巴 誕 生 之 地, 該 地 有 西 藏 六 大 寺 院 之 一 的 塔 爾 寺, 但 據1932 年 的 統 計, 整 個 湟 中 縣 藏 人 人 口 僅 七 千 零 一 人, 嚴 重 不 實, 因 僅 寺 僧 就 有 幾 千 人, 塔 爾 寺 所 屬 藏 人 亦 應 超 過 此 數, 因 時 間 或 資 料 原 因 未 及 查 找, 留 下 存 疑。

  • ( 注 4): 有 關 藏 族 的 人 口 數,1985 年 出 版 的<< 青 海 風 土 概 況 調 查 集>>( 青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記 錄 了 二 三 十 年 代 國 民 黨 政 府 對 現 青 海 人 口、 風 土 等 的 調 查 情 況, 其 中 記 錄 時 間 應 在 四 十 年 代 的、 書 中 注 名 原 件 藏 南 京 檔 案 館 的<< 青 海 概 況>> 記 載: 青 海 人 口140 余 萬, 其 中 僅 保 安 十 二 族( 現 黃 南 熱 貢 為 中 心 的 藏 人)、 環 海 八 族( 圍 繞 青 海 湖 的 八 個 藏 族 部 落)、 果 洛( 現 果 洛 藏 族 自 治 州)、 玉 數 二 十 五 族( 現 玉 樹 藏 族 自 治 州) 的 藏 族 人 口 為 五 十 五 萬 余 人( 該 書 另 載: 有 郭 密 一 族, 在 黃 河 北 岸, 分 上 下 郭 密, 約 四 千 戶 約。 該 文 和 此 書 中 的 另 一 份 調 查 亦 稱: 番 人 分 布 各 地, 不 勝 記 載), 上 述 分 部 落 的 人 口 統 計 數 多 有 錯 誤, 如 玉 樹 人 口 記 載 為 僅 有 六 萬 七 千 余 人, 但 該 書 約 同 一 時 期 的 另 一 份 調 查 中 則 稱: 玉 樹 為 省 南 大 族, 其 人 口 不 少 於 二 十 萬。
       << 中 國 人 口: 青 海 分 冊>> 承 認 玉 樹 地 區 的 人 口,1964 年 比1953 年 減 少 百 分 之 二 十 三, 這 些 人 口 的 減 少 並 不 是 每 年 平 均 遞 減, 而 是 在58 年 平 叛 中 被 消 滅 而 減 少 的, 對 此<< 中 國 人 口: 青 海 分 冊>> 也 不 否 認, 多 次 談 到1958 年 的 特 殊 事 件, 造 成 人 口 的 大 量 損 耗。 即 使 在 人 口 如 此 減 少 的 情 況 下,1958 年 劫 後 余 生 的 玉 樹 人 口 仍 有132030 人( 見<< 中 國 藏 族 部 落>> 中 國 藏 學 出 版 社 出 版), 考 慮 到 中 國 政 府 一 直 極 力 試 圖 掩 蓋 藏 人 屠 殺, 如<< 中 國 人 口>> 中 多 次 談 到: 由 於 左 傾 思 想 的 影 響, 對(64 年 以 前 的) 死 亡 人 數 未 做 如 實 統 計。 故 當 時 玉 樹 人 口 在 二 十 萬 左 右 是 符 合 實 際 的。 也 就 是 說: 國 民 黨 的<< 青 海 概 況>> 中 僅 玉 樹 一 地 即 少 算 了 十 余 萬 人 口。
       又1949 年 國 民 黨 的<< 電 複 本 省 編 戶 保 甲 編 查 情 況>>( 摘 自<< 中 國 人 口>>, 書 中 稱 原 件 藏 南 京 檔 案 館) 載:1948 年 編 戶 人 口 為952671 人, 也 就 是 說 未 編 戶 人 口 為 五 十 三 萬(1949 年 青 海 省 統 計 局 稱 當 年 青 海 人 口 為1483282 人), 而 未 編 戶 人 口 為 藏 人, 所 以 加 上 已 編 戶 人 口, 藏 人 人 數 應 在 八. 九 十 萬。 因 為 即 使 不 考 慮 人 口 增 殖,1808 年 藏 人 編 戶 人 口 為 十 萬 人 左 右<< 青 海 事 宜 節 略>>, 加 上1936 年 出 版 的 國 民 黨<< 內 政 年 鑒>> 載1931 年 全 省 十 五 個 縣 的 人 口 為637965 人, 比1928 年 多 了 二 十 萬, 顯 然 是 人 口 統 計 範 圍 增 大 的 緣 故。 而 那 些 人 口 統 計 範 圍 增 大 的 地 區 全 部 是 藏 人 區, 故 其 增 加 的 二 十 余 萬 應 計 入 藏 人 人 口 數 中。 這 一 數 字 也 和 西 藏 安 多 著 名 的 領 袖---- 拉 卜 楞 的 阿 巴 額 羅( 又 名 黃 正 清, 曾 任 中 共 甘 肅 省 軍 區 司 令 員) 在 其 所 著 歷 史 中 指 出 的: 三 十 年 代 安 多 地 區 有 大 小 部 落 六 百 多 個, 人 口 約150 余 萬 的 說 法 相 吻 合。 因 為 根 據 人 口 分 布, 所 謂 青 海 省 的 安 多 人 口, 約 佔 安 多 總 數 的 一 半 左 右, 加 上 為 康 區 的 玉 樹 地 區 人 口 數, 在 現 青 海 省 境 內 的 藏 人 人 口 也 在 八. 九 十 萬 左 右。
       在 此 有 一 點 說 明 為 好, 即 果 洛 地 區, 果 洛 自 稱 果 洛 三 本。" 本" 是 藏 語 十 萬 之 義, 謂 果 洛 三 部 各 有 十 萬 人 口, 共 三 十 萬 人, 民 俗 調 查 記 載 有 四 十 萬 人 口。<< 中 國 人 口: 青 海 分 冊>> 承 認 從1954 至1964 年 間, 果 洛 人 口 減 少 百 分 之 七 十 八 點 九 六, 也 就 是 說: 果 洛 只 剩 下 老 人 和 兒 童 了, 青 壯 男 女 幾 乎 完 全 被 殺 光 了; 但 這 個 數 字 依 然 是 不 夠 的, 不 僅 因 為 剩 余 人 口 中 包 括 著 移 民 的 人 口 數, 而 且 因 為 中 共 計 算 的 果 洛 人 口 基 數 僅 僅 為 十 萬 人, 即 五 六 年 果 洛 人 口 十 萬 人 的 基 礎 上 減 少 了 百 分 之 七 十 余, 如 以 果 洛 實 有 人 口( 四 十 萬 左 右) 言 之, 則 中 共 對 西 藏 民 族 的 滅 絕 政 策 已 是 非 常 明 顯 的 了。 其 比 例 當 然 更 是 驚 人, 果 洛 已 經 到 了 斬 盡 殺 絕 的 地 步。 由 於 中 共 盡 力 掩 蓋 這 些 令 人 發 指 的 大 屠 殺, 而 在 其 控 製 的 人 口 統 計 數 字 上 做 了 許 多 的 手 腳。

  • ( 注5):<< 中 國 人 口: 青 海 分 冊>> 載:" 從1952 年 以 來, 全 國 部 分 省 市 的 部 分 犯 人 先 後 在 本 省 一 些 農 場、 工 廠 及 其 他 場 所 進 行 勞 動 改 造, 他 們 刑 滿 釋 放 後 百 分 之 六 十 的 人 自 願 留 在 青 海 就 業, 同 時 也 有 部 分 省 外 刑 滿 釋 放 人 員 自 願 來 青 海 就 業 的"。( 又: 在 青 海 至 少 有 十 九 支 隊 的 番 號, 說 明 最 少 有 十 九 個 勞 改 營)。
       又 據<< 中 國 人 口: 青 海 分 冊>> 記 載(210 頁): 全 省 耕 地 面 積872.99 萬 畝, 其 中 省 屬 國 營 農 場 約147.18 萬 畝, 其 他2.79 萬 畝, 兩 項 合 計 約150 萬 畝, 由 於 國 營 農 場 的 人 口 完 全 是 由 移 民 或 犯 人 所 組 成, 僅 此 點, 亦 可 窺 知 其 人 口 規 模。

  • ( 注 6): 據<< 中 國 人 口: 西 藏 分 冊>> 載:1979 至1985 年, 六 年 中, 非 農 業 人 口 增 加 二 十 一 萬, 其 中 出 生 增 加 僅 百 分 之 十 五, 遷 入 增 加 百 分 之 五 十 四 點 七, 農 轉 非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點 二。 該 資 料 還 顯 示: 職 工 家 屬 和 隨 軍 家 屬 農 轉 非 人 口 為 三 萬 人,1985 年 仍 有 近 萬 名 未 能 解 決 落 戶 問 題, 其 中 投 親 靠 友 者 佔 百 分 之 四 十 三 點 九。
      
  • ( 注7): 根 據 第 四 次 人 口 普 查 的 主 要 指 標 解 釋, “ 常 住 人 口 ” 一 欄 第 二 三 條 為" 在 本 縣 市 常 住 一 年 以 上, 常 住 戶 口 在 外 地 的 人"" 普 查 時 住 在 本 縣、 市, 常 住 戶 口 待 定 的 人"。 “ 在 業 人 口 ” 指 從 事 社 會 勞 動, 並 取 得 勞 動 報 酬 或 經 營 收 入 的 人(15 歲 以 上)"


本 文 原 載<< 中 國 之 春>>1998 年 總 第173 期, 是1997 年10 月 在 倫 敦 召 開 的'' 漢 藏 對 話'' 會 議 的 發 言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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