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 論
苯 教 始 祖 辛 繞 在 西 藏 南 部 的 象 雄 ( 今 阿 里 ) 一 帶 所 創 立 的 苯 波 教 是 西 藏 最 早 的 一 種 原 始 宗 教 。 後 來 隨 著 佛 教 盛 行 于 西 藏 使 苯 教 開 始 趨 向 衰 落 , 但 至 今 仍 保 留 和 繼 承 下 來 。 流 亡 期 間 , 在 印 度 和 尼 泊 爾 等 地 新 建 立 的 各 種 修 行 和學 習 苯 波 教 理 論 中 心 。也 正 積 極 地 進 行 著 這 一 古 老 宗 教 的 傳 承 工 作 。 西 藏 的 扎 西 門 仁 寺 、 惹 拉 雍 仲 寺 、 高 拉 寺 等 均 屬 苯 波 教 世 系 主 寺 。 誠 然 , 很 多 佛 教 的 特 點 影 響 了 苯 波 教 ; 同 樣 , 佛 教 中 的 某 些 儀 軌 也 受 到 了 苯 波 教 的 影 響 。
自 公 元 七 世 紀 , 西 藏 的 政 治 中 開 始 滲 入 了 宗 教 的 力 量 , 同 時 佛 教 也 得 以 盛 興 。 到 公 元 一 六 四 二 年 , 五 世 達 賴 喇 嘛 掌 握 西 藏 政 教 大 權 , 從 而 創 立 了 “ 政 教 合 一 ” 制 度 的 政 府 。 至 此 三 百 多 年 間 , 由 歷 代 達 賴 喇 嘛 掌 握 著 西 藏 政 教 的 最 高 權力 。
歷 代 藏 王 和 喇 嘛 執 政 期 間 , 國 家 和 人 民 享 有 充 分 的 利 益 。 佛 教 對 西 藏 而 言並 非 僅 僅 是 一 個 宗 教 , 而 是 構 成 文 化 、 民 族 特 征 以 及 生 活 方 式 等 的 基 本 因 素 , 甚 至 影 響 著 西 藏 人 每 天 的 衣 食 住 行 。 從 而 成 為 整 個 西 藏 社 會 的 基 礎 , 不 僅 如 此 , 佛 教 並 對 顯 示 西 藏 人 是 一 個 明 確 的 民 族 和 獨 立 的 國 家 等 方 面 無 疑 也 起 重 要 的 作 用 。
多 少 世 紀 以 來 , 西 藏 人 不 僅 修 持 、學 習 、 愛 護 、 弘 揚 佛 教及 領 會 其 對 社 會 所 帶 來 的 益 處 , 並 包 括 蒙 古 在 內 的 其 它 亞 洲 地 區 也 共 同 享 用 著 這 一 西 藏 的 獨 特 文 化 , 十 四 世 達 賴 喇 嘛 曾 說 ﹕ “ 經 典 要 義 為 根 基 的 寶 貴 文 化 得 以 發 展 , 乃 是 不 少 世 紀 中 , 腎 哲 們 為 造 就 西 藏 獨 特 文 學 藝 術 和 文 化 理 論 的 興 旺 所 奉 獻 的 禮 物 。 至 今 仍 在 這 個 世 界 上炫 耀 它 的 巨 大 貢 獻 。 ”
西 藏 全 國 的 村 村 寨 寨 不 僅有 很 多 僧 尼 寺 院 、 經 堂 、 寶 塔 、 禪 院 、 神 廟 、 泥 像 殿 等 ; 而 且 不 論 貧 富 每 家 每 戶 或 多 或 少 都 供 有 佛 像 、 坲 經 及 佛 塔 。 拉 薩 的 哲 蚌 寺 、 色 拉 寺 、 噶 丹 寺 、 日 喀 則 的 扎 什 倫 布 寺 、 薩 迦 寺、 拉 薩 西 北 的 楚 普 寺 、 山 南 的 閺 珠 林 寺 、 安 多 的 塔 爾 寺 和 拉 卜 愣 寺 、 昌 都 絳 把 林 ( 昌 都 寺 ) 、 理 塘 的法 輪 寺 ( 理 塘 寺 ) 等 規 模 宏 大 的 很 多 寺 院 均 為 研 習 宗 教 的 中 心 。 公 元 一 九 五 九 年 , 西 藏 有 六 千 二 百 五 十 九 座 寺 廟 , 其 中 僧 侶 達 五 十 九 萬 兩 千 五 百 五 十 八 人 , 在 這 些 寺 廟 中 所 保 存 的 絕 非 僅 僅 是 佛 教 典 籍 , 而 且 保 存 有 藏 民 族 的 醫 學 、 歷 算 、 技 藝 、 政 治 、 文 學 藝 術 等 難 以 計 數 的 各 類 著 作 。 是 整 個 西 藏 人 民 燦 爛 文 化 的 寶 庫 。
西 藏 國 家 的 性 質 與 佛 教 兩 者 是 無 法 彼 此 分 開 的 。 藏 人 每 天 的 生 活 、 每 個 的 節假 日 、 每 一 種 職 業 , 不 管 從 每 個 家 庭 瑣 事 或 國 家 要 事 , 皆 無 不 受 佛 教 的 教 誨 , 無 不 與 佛 教 有 聯 係 。 一 九 五 九 年 中 國 未 侵 佔 西 藏 以 前 , 西 藏 是 一 個 完 全 獨 立 的 佛 教 國 家 , 西 藏 也 有 少 數 信 仰 伊 斯 蘭 教 的 人 和 不 少 伊 斯 蘭 教 堂 。 此 教 也 如 同 佛 教 一 樣 遭 到 中 共 的 嚴 重 破 壞 。 當 然 , 藏 區 信 奉基 督 教 和 印 度 教 的 人 也 得 到 同 樣 的 待 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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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 重 破 壞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 公 元 1949— — 1979年 )
中 國 政 府在 侵 佔 西 藏 的 時 期 , 曾宣 稱 不 限 制 信 仰 宗 教 自 由 。 在 一 九 五 一 年 , 簽 訂 的 所 謂 “ 十 七 條 協 議 ” 中 , 中 國 政 府 也 保 證 尊 重 西 藏 的 宗 教 。這 一 協 議 中 還 保 證 達 賴 喇 嘛 固 有 地 位 及 職 權 不 予 變 更 , 以 及 保 護 全 國 政 協 會 議 上 所 決 定 的 保 證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的 一 系 列 政 策 。
然 而 , 制 定 這 個 協 議 不 久 , 中 國 政 府 不 僅 對 西 藏 獨 特 的 社 會 制 度 和 宗 教 進行 詆 毀 、 誣 蔑 、 還給 人 民 灌 輸 ﹕ “ 宗 教 是 唯 物 主 義 的 敵 人 , 信 仰 宗 教 是 迷 信 , 你 們 不 僅 不 能 信 仰 宗 教 , 而 且 應 批 判 和 反 對 宗 教 ” 等 思 想 。 在 中 國 憲 法 保 護 西 藏 人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這 一 最 初 的 承 諾 中 , 雖 然 表 面 上 做出 了 西 藏 人 享 有 宗 教 自 由 的 姿 態 , 但 實 際 他 們 欲 消 滅 宗 教 的 計 劃 卻 早 已 決 定 。 在 中 共 的 一 份 文 件 中 竟 公 開 指 出 ﹕ “ 共 產 黨 的 觀 點 和宗 教 永 遠 無 法 共 處 ” 。 又 繼 續 稱 ﹕ “ 宗 教 和 科 學 的 區 別 是 黑 暗 與 光 明 、 謬 誤 與 真 理 的 關 係 , 正 因 為 宗 教 和 科 學 是 對 立 的 , 所 以 世 界 觀 無 論 何 時 都 是 無 法 統 一 的 。 ” 中 共 這一 認 識 決 定 了 他 們 的 全 部 實 質 , 毛 澤 東 在 講 話 中 也 稱 ﹕ “ 宗 教 是 毒 , 它 有 兩 大 弱 點 , 阻 礙 民 族 興 旺 和 國 家 發 展 , 西 藏 和 蒙 古 兩 地 已 中 毒 極 深 且 廣 。 ”
公 元 一 九 五 零 年 間 , 中 國 的 領 導 者 們 已認 識 到 宗 教 是 他 們 統 治 西 藏 的 最 大 障 礙 , 因 此 于 一 九 五 六 年 便 從 康 和 安 多 地 區 進 行 所 謂 的“ 民 主 改 革 ” , 到 一 九 五 九 年 逐 步 推 行 至 衛 藏 一 帶 。 開 始 對 全 西 藏 的 寺 廟 、 佛 堂 、 各 文 化 中 心 的 所 有 珍 貴 文 物 進 行 有 計 劃 的 打 、 砸 、 搶 、 燒 等 活 動 。 他 們 最 初 派 了 一 個 文 物 考 研 小 組 調 查 各 寺 廟 保 存 的 各 種 珍 品 的 數 量 , 然 後 又 派 來 有 關 專 家 對 各 類 金 屬 珍 品 進 行 調 查 後 , 調 動 大 批 武 裝 車 隊 把 這 些 金 屬運往 中 國 。 甚 至 使 用 爆 炸 物 砸 毀 各 寺 廟 的 建 築 物 後 , 把 大 梁 柱 子 等 材 料 也 拿 走 。 毀 壞 和 搶 奪 各 種 名 貴 泥 佛 像 , 最 後 連 寺 廟 廢 墟 上 的 碎 石 、 朽 木 等 統 統 掃 走 。 從 西 藏 運 往 中 國 的 千 萬 噸 非 常 珍 貴 的 塑 像 、 唐 卡 、 以 及 用 金 銀 鑄 造 而 成 的 多 種 珍 品 , 一 部 分 運 往 國 際 古 董 市 場 上 去 出 售 , 一 部 分 由 中 國 國 內 的 鑄 造 場 熔 煉 。 一 個 漢 族 幹 部 在 北 京 告 訴 一 九 八 二 年 至 一 九 八 三 年 來 中 國 收 集 西 藏 殘 留 文 物 的 小 組 成 員 ﹕ 運 入 中 國 的 各 類 文 物 絕 大 部 分 已 徹 底 毀 盡 了 , 金 銀 之 佛 像 和 佛塔 是 見 不 到 的 , 黃 銅 、 響 銅 等 銅 器 運 到 中 國 後 出 售 給 上 海 。 四 川 、 北 京 、 天 津 等 地 的 鑄 造 廠 。 北 京 郊 區 的 幾 家 工 廠 收 購 了 來 自 西 藏 的 六 百 多 噸 各 種 手 工 藝 品 。 這 個 小 組 還 得 知 , 其它 的工 廠 所 收 購 的 絕 大 部 分此 類 物 品 也 糟 踏 殆 盡 。
中 國 在 消 滅 宗 教 的 同 時 , 連 那 些 各 類 經 典 著 作 也 一 同 燒 盡 掃 入 垃 圾 堆 。 並 強 迫 不 願 還 俗 的 僧 侶 們 還 俗 , 還 強 逼喇 嘛 們 ﹕ “ 顯 示 神 通 ”等 , 進 行 了 百 般 折 磨 和 迫 害 。 不 僅 如 此 , 而 且 把各 寺 廟 經 堂 改 為 宰 場 , 豬 圈 、 牢 房 、 倉 庫 等 , 甚 至 無 理 折 磨 受 饑 餓 的 僧 侶 們 , 很 多 天 不 準他 們 進 食 , 並 嘲 弄 說 ﹕ “ 你 們 佛 陀 會 給 你 們 送 飯 來 ! ” 等 , 每 此 在 人 們 聚 會 之 地 對 宗 教 信 仰 進 行 大 肆 譏 諷 和 誣 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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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 毀 和 掠 奪 西 藏 文 物大 多 在 “ 文 化 革 命 ” 前 發 生
雖 然 中 國 聲 稱 ﹕ “ 文 革 期 間 西 藏 的 宗 教 與 文 化 受 到 破 壞 ” , 但 事 實 上 破 壞 西 藏 人 的 宗 教 、 文 化 絕 大 部 分 卻 發 生 在 一 九 五 五 年 至 一 九 六 一 年 之 間 。 所 謂 “ 西 藏 自 治 區 人 民 政 府 ” 副 主 席普 窮 曾 于 一 九 八 七 年 七 月 十 七 日 在 一 次 記 者 會 上 說 ﹕ “ 文 革 時的 破 四 舊 運 動 中 , 破 壞 的 只 是 在 這 之 前 未 能 破 壞 的 殘 存 剩 余 而 已 。 ” 當 時 極 其 凶 殘 地 用 盡 了 徹 底 消 滅 宗 教 的 一 切 手 段 。 從 中 國 侵 佔 西 藏 到 一 九 七 九 年 之 間 , 六 千 二 百 五 十 九 座 僧 尼 寺 廟 中 只 剩 下 八 座 外 , 其 余 全 部 成 為 廢 墟 。 這 些 遭 到 空 前 破 壞 的 寺 廟 中 包 括 西 藏 著 名 的 古 老 寺 院 桑 耶 寺 、 格 魯 派 的 第 一 大 名 寺 噶 丹 寺 、 薩 迦 派 的 薩 迦 寺 , 噶 舉 派 主 寺楚 布 寺 、 寧 瑪 派 的 閺 珠 林 和 竹 慶 寺 、 苯 波 派 最 古 老 的 名 寺 門 仁 寺 等 等 。 五 十 九 萬 兩 千 五 百 五 十 八 名 僧 侶 中 , 有 十 一 萬 人 被 折 磨 迫 害 至 死 , 二十 五 萬 人 被 強 迫 還 俗 。
第 十 世 班 禪 于 一 九 八 八 年 在 北 京 召 開 的 藏 學 研 究 中 心 成 立 大 會 上 談 到 有 關 中 共 毀 滅 宗 教 的 情 形 時 說 ﹕ “ 凡 西 藏 人 居 住 區 百 分 之 百 的 寺 廟 遭 到 破 壞 。 其 中 百 分 之 九 十 九遭 到 毀 滅 性 的 破 壞 , 幸 存 下 來 的 只 剩 七 、 八 座 , 其 中 沒 有 一 座 是 完 好 無 損 的 , 稍 好 一 點 的 算 布 達 拉 宮 , 但 布 達 拉 宮 也 曾 遭 受 過 破 壞 。所 以 , 這 也 是 我 敢 說 ‘ 百 分 之 百 ’ 的 寺 廟 遭 到 破 壞 的 原 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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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仰 自 由 或 法 事 自 由
( 1977— — 1992)
從 一 九 七 七 年 中 國 便 開 始 對 西 藏 執 行 所 謂 的 “ 放 寬 政 策 ” , 並 擺 出 “ 有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的 姿 態 , 選 出 限 定 數 量 的 寺 廟 , 允 許 恢 復 。 也 允 許 群 眾 進 行 一 些 如 ﹕ 磕 頭 、 轉 經 、 誦 經 、 轉 經 銅 、 燒 香 、 立 經 幡 、 點 供 燈 等 外 在 的 、 表 面 形 式 上 的 佛 事 活 動 。
眾 所 週 知 , 佛 教 主 要 是 培 養 心 念 , 從 而 圓 滿 完 成 學習 和 修 持 整 個 佛 教 的 教 義 。 然 而 中 共 的 實 質 無 疑 是 把 西 藏 的 這 一 具 有 嚴 密 科 學 體 系 的 學 問 , 千 方 百 計 地 變 成 一 種 愚 痴 、 迷 信 的 東 西 。 達 賴 喇 嘛 在 一 九 八 七 年 紀 念 “ 三 . 十 ” 講 話 中 指 出 ﹕ “ 中 共 所 謂 的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只 是 習 俗 和 信 仰 的 外 在 形 式 而 已 , 對 佛 教 在 深 度 、 廣 度 上 真 正 攻練 , 學 習 、 弘 揚 等 方 面 , 采 取 公 開 或 秘 密 、 直 接 與 間 接 等 方 式 加 以 反 對 和 否 定 。 因 此 , 這 如 同 中 共 所 認 為 的 一 切 宗 教 都 是 迷 信 一 樣 , 佛 教 也就 變 成 了 一 種 迷 信 。 ” 中 國 對 宗 教 政 策 的 目 的 的 實 質 是 想 徹 底 毀 滅 西 藏 的 宗 教 和 文 化 , 使 西 藏 改 變 為 一 個 沒 有 文 化 的 愚 昧 區 域 , 他 們 向 來 認 為 “落 後 是 進 行 改 革 、 統 治 的 唯 一 基 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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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 復 與 維 修
中 國 政 府 所 謂 恢 復 部 分 西 藏 寺 廟 的 工 作 是 經 過 嚴 格 篩 選 的 , 尤 其 是 為 他 們 的 政 治 和 經 濟 目 的 而 服 務 的 。 這 不 僅 不 是 為 延 續 、 發 展 西 藏 人 的 文 化 和 宗 教 而 辦 的 , 只 是 用 來 為 國 外 的 遊 客 參 觀 的 一 個 文 物 展 覽 館 而 已 。 同 樣 , 中 國 為 恢 復 寺 廟 而 所 謂 的 “ 國 家 專 管 ” , 實 際 上 是 由 西 藏 人自 願 負 責 。 無 論 從 經 濟 上 、 勞 力 上 均 自 己 出 錢 、 出 力 而 恢 復 和 維 修 這 些 寺 廟 的 。 中 共 為恢 復 寺 廟 而 撥 的 款 項 , 只 是 整 個 維 修 開 支 的 一 小 部 分 。 反 而 , 朝 拜 寺 院 者 的 捐 款 和 外 國 遊 客 及 其 它 朝 聖 者 所 購 的 全 部 門 票 收 入 均 由 中 共 政 府 使 用 。 不 僅 如 此 , 恢 復 、 維 修 寺 院 得 請 示 所 謂 自 治 區 的 “ 宗 教 事 務 委 員 會 ” , 否 則不 準 動 工 , 實 際 上 得 到 這 一 批 準 相 當 困 難 。 雖 允 許 寺 廟 里 留 部 分 僧 侶 , 但 這 只 是 為 了 讓 外 人 參 觀 或 保 護 寺 廟 所 用 而 已 , 絕 非 為 了 修 行 、 學 法而 留 之 。
西 藏 獨 立 時 期 , 亞 洲 大 多 數 國 家 的 人 曾 到 西 藏 的 一 些 寺 院 里 進 行 修 行 或 研 習 宗 教 和 文 化 。 這 些 寺 院 中 有 三 千 到 一 萬 僧 侶 , 宗 教 教學 程 度 從 十 四 到 四 十 五 歲 之 間是 相 當 嚴 格 的 , 寺 院 的 學 習 由 各 僧 院進 行 負 責 管 理 ,一 座 寺 院 里 至 少 有 兩 所 僧 院 。 這 些 僧 院 就 是 學 習 佛 教 知 識 的 基 地 ; 各 僧 院 均 備 有 經 典 、 經 師 、 管 理 部 門 等 。 多 少 世 紀 以 來 , 這 些 寺 院 豐 富 和 發 展 了 許 許 多 多 具 有 研 究 和 創 新 價 值 的 觀 點 和 學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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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對 各 宗 教 場 所 的 控 制
雖 然中 國 政 府 在 形 式 上 開 放 了 部分 西 藏 寺 廟 。 但 西 藏 獨 特 的 、 屬 寺 院 中 成 為 主 要 學 習 場 所 的 各 類 僧 院 至 今 未 獲 開 放 , 對 入 寺 僧 侶 的 數 量 也 作 了 限 制 。 中 國 未 侵 佔 西 藏 以 前 , 色 拉 寺 有 僧 侶 七 千 九 百 九 十 七 名 , 而 現 在 只 有 三 百 多 名 ; 哲 蚌 寺 的 一 萬 多 名 僧 侶 中 , 如 今 只 有 四 百 多 名 ; 噶 丹 寺 原 有 五 千 六 百 多 名 , 而 目 前 只 有 一 千 五 十 多 名 。 不 僅 如 此 , 這 些 寺 院 的 議 事 日 程 管 理 得 由 所 謂 “ 統 戰 部 ” 、 “ 西 藏 自 治 區 宗 教 事 務委 員 會 ” 、 “ 西 藏 佛 教 協 會 ” 、 “ 寺 院民 主 管 理 委 員 會 ” 、 “ 社 會 主 義 教 育 小 組 ” 、 “ 治保 會 ” 等 單 位 直 接 掌 握 。
以 下 是 中 共 對 出 家 人 僧 尼 們 所 規 定 的 一 些 條 件 。 “ 年 齡 十 八 歲 以 上 , 熱 愛 國 家 、 熱 愛 共 產 黨 、 征 得 父 母 同 意 , 並 以 民 主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批 準 為 先 決條 件 , 還 需 獲 得 所 在 地 區 州 、 縣 及 公 安 等 有 關 部 門 的 批 準 。 入 寺 者 及 其 父 母 的 政 治 歷 史 要 清 白 , 應 屬 寺 院 所 在 地 的人 , 要 學 習 馬 克 思 主 義 、 認 清 唯 心 與 唯 物 兩 者 對 立 的 世 界 觀 ” 等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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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 有 政 治 歷 史 清 白 方 可 入 寺
僧 侶 入 寺 的 指 導 性 決 議 說 ﹕ “ 我 們 要 在 所 有 的 宗 教 中 , 培 養 大 批 堅 持 社 會 主 義 制 度 、 擁 護 黨 和 政 府 的 領 導 、 擁 護 國 家 和 民 族 團 結 的 愛 國 人 士 。 對 歸 依 入 寺 者 需 要 進 行 嚴 格 考 核 , 愛 國 及 文 化 合 格 者 允 許 入 寺 。 ” 這 些 規 定 見 《 我 們 國 家 在 社 會 主 義 歷 史 時 期 實 行 有 關 宗 教 政 策 的 基 本 意 見 》 ( 由 藏 文 音 譯 — — 譯 者 ) 和 寺 管 會 的 章 程 等 。 西 藏 ( 所 謂 西 藏 自 治 區 ) 、 青 海 、 甘 肅 、 四 川 、 雲 南 ( 安 多 和 康 的 部 分 地 區 分 別 劃 在 這 些 中 國 省 中 ) 等 省 中 還 專 設 了 一 個 特 別 委 員 會 。 這 個 委 員 會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貫 徹 執 行 國 家 的 有 關 政 策 , 對 僧 尼 進 行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 指 導 寺 院 的 管 理 等 工 作 。
此 外 , 有 關 對 宗 教 傳 授 聆 聽 和 弘 揚 發 展 等 方 面 的 其 它 限 制 則 有 ﹕ 發 行 批 判 宗 教 的 書 籍 和 刊 物 ; 限 制 教 議 傳 授 ; 對 西 藏 青 年 進 行 馬 克 思 主 義 教 育 使 他 們 消 除 對 宗 教 的 信 仰 。 寺 院 中 沒 有固 定 的 授教 課 程 , 缺 乏 書 籍 和 師 資 , 並 要 求 僧 侶 們 為 觀 光 旅 遊 者 跳 神 , 寺 院 里 安 置 警 察 和 軍 人 。 對 有 自 由 意 識 的 僧 侶 進 行 歐 打 壓 制 和 拘 留 逮 捕 , 其中 秘 密 設 置 通 風 報 信 的 人 , 並 禁 止 達 賴 喇 嘛 所編 著 的 經 文 在 寺 院 誦 讀 和 流 傳 。 正 因 為 如 此 嚴 加 管 束 , 班 禪 大 師 于 一 九 八 九 年 二 月 講 到 ﹕ “ 中 國 政 府 應 該 減 少 干 涉 西 藏 和 西 藏 人 居 住 區 的 有 關 宗 教 方 面 的 管 理 工 作 , 從 事 宗 教 事 務 方 面 的 有 關 責 、 權 要 交 給 西 藏 人自 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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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而 今 , 中 國 政 府 雖 然 沒 有 為 毀 滅 寺 廟 派 來 紅 衛 兵 和 使 用 炸 藥 , 但 欲 徹 底 消 滅 西 藏 的 宗 教 和 文 化 之 罪 惡 目 的 未 曾 停 止 過 。 這 一 點 尤 其 在 中 國 官 方 文 件 ﹕ 甘 孜 州 宣 傳 部 于 一 九 九 零 年 所 發 的 《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政 策 》 ( 音 譯 ) 中 能 清 楚 地 看 到 。 該 文 件 中 指 出 ﹕ “ 由 于 社 會 主 義 制 度 的 確 立 , 所 謂 的 宗 教 將 會 自 行 消亡 ” 。 又 在 一 九 九 一 年 的 所 謂 ﹕ 《 對 民 族 和 宗 教 方 面 的 政 策 意 見 》 ( 意 ) 中 指 出 ﹕ “ 要 對 一 切 利 用 宗 教 和 民 族 問 題 從 事 分 裂 祖 國 活 動 的 人 進 行 門 爭 。 在 任 何 一 個 地 方 利 用 民 族 問 題 製 造 政 治 動 亂 的 人 應 受 到 堅 決 的 、 嚴 厲 的 制 裁 。 要 用 國 家 的 政 治 力 、 法 制 力 , 甚 至 用 武 裝 力 量 來 進行 平 息 , 無 論 哪 里 燃 起 動 亂 的 火 苗 , 將 會 迅 速 徹 底 撲 滅 之 , 這 是 毫 不 遲 疑 的 。 ”
中 國 在西 藏 不 僅 徹 底 違 背 了 國 際 人 權宣 言 , 並 無 視 以 國 際 宗 教 信 念 為 主 的 消 除 民 族 區 分 和 各 種 無 法 容 忍 的 行 徑 之 公 告 , 為 毀 滅 西 藏 的 宗 教 , 使 用 極 其 殘 酷 的 各 種 手 段 。 一 九 五 九 年 至 一 九 六 零 年 國 際 律 師 協 會 專 門 設 立 的 有 關 西 藏 問 題 調 查 小 組 所 作 的 報 告 中 指 出 ﹕ “中 國 政 府 為 了 毀 滅 藏 人 即 宗 教 團 體 , 竟 進 行 了 毀 滅 其 民 族 運 動 。 這 種 做 法 是 不 符 合 任 何 法 律 的 毀 滅 民 族的 運 動 。 ” 這 便 是 這 個 小 組 得 到 的 結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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