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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民和我的土地--

第十三章:現在與未來

   我們一到達印度的第一個村鎮,即受到從來未曾有過的同情和關懷。我們再在來到公路或鐵路線之前,得走上一周左右,還得穿越幾道關隘。但我在路上見到了以前相識,和陪同我前次印度之行的聯絡官和翻譯。之後,我收到一封來自尼赫魯先生熱忱的電報。他說:「我和我的同事們歡迎您,並問候您的安全到達印度。我們將很高興地向您、您的家人和您周圍的隨從人員提供居住印度的必要條件。那些崇敬您的印度人無疑依然對您懷有傳統的崇敬。良好的祝願。」當我們到達它滋澤火車站,我震驚地收到上千份向我表達良好祝願的電報,大約一百名代表世界各地報紙的新聞記者和攝影師,來到這遙遠的地方見我,聽取他們所稱之的當年大事。我感動於對我的命運如此之多的關注,但我那時 不能毫無保留地跟他們交談。我尚沒有這樣的思想準備,我為了尚在西藏的我的人民,我對每一個字都得深思熟慮。所以,我只發布了一則聲明,概述了我在本書上一節所講述的故事。聲明說,我很感激於這封至沓來的祝願的音信,感激於印度政府的歡迎。聲明還補充說(那是以第三人稱書寫的),達賴喇嘛此刻所想到的一切只是他們對在西藏發生的悲劇深表遺憾,並熱烈祈願,這些動亂會在沒有更多的流血犧牲中盡快地過去。

   兩天後,北京發表聲明,起頭說:「所謂達賴喇嘛聲明……是一道笨拙的文件,理屈詞窮,滿紙謊言,漏洞百出。」聲明從中共的觀點描述了那一事件,並強詞奪理,說我是為拉薩和反叛者所誘拐,並指出,我僅僅是反映了帝國主義分子的願望,並指出我並沒有親自發布那則聲明。中國在那些日子,對「帝國主義和印度擴張主義分子」惱羞成怒。如果一個人不顧及事實,則言語中傷是件易事,而膚淺的鑿有其詞,也不為難。一位印度政府發言人作了針鋒相對的反擊。但我不可能把自己卷入中國人不過純為漫罵的爭執之中。由於他們這一顛倒事實,我在五天後對新聞界發布了一則簡短的聲明,指出,我對第一則聲明負責,並堅持。

   中國在這一暴動的後面,對於他們所可以想象的任何人進行指責,再一次使我震驚----我們象一只受傷的狗對任何人狂吠。他們曾在不同的時候,試圖指責純屬想象的帝國主義者,包括居住在印度的西藏人,印度政府以及現在成為對我的政府的描繪的西藏「統治集團」。他們不容許自己來認識這一事實:即只是人民自己自然而然地發起暴動反抗他們所宣稱的解放,而西藏統治階級遠比人民樂意於接受這一協議。

   我到達它滋澤不久,印度政府派來一列專車,把我們所有人帶到德裡之北、喜馬拉雅山麓的瑪索裡,並在那裡安排我暫住。那是幾天的路,也是值得回憶而難以忘懷的經歷。每當火車停下,大批人聚結著朝我們歡呼。我記起前次來訪時,印度人民對我的歡迎,但自然現在更加熱烈。那溫暖了我的心,使我想起一則西藏諺語:「痛苦乃歡樂之量尺。」他們顯然不只是來看看我----他們是來表達對西藏的同情。

   我們一路如此,十分高興地到達了瑪索裡,終於從那月的旅程和精神緊張狀態中得以休息,在平靜之中考慮我們的問題。我在瑪索裡住了一年,直到印度政府向我提供了一個可以住到必要的時候,即我至今仍居住著的一楝平房,它座落在印度的西北邊緣,一個叫達藍薩拉的地方。

   在我到達瑪索裡不久,尼赫魯先生前來看望我,而我高興於能和他再作一次長談。我在六月新聞界發布了另一則聲明。至此,我從沒有公開嚴厲地指責中共,因為我知道中國也有許多優點,而且無法以為中國完全不能理性地進行談行談判。但難民們涌出西藏,而我對他們的遭遇感到恐怖。我得認識到,中國已決心以純屬殘酷的手段來徵服西藏。我不得不在發言上強烈得多。我說,我原以為北京政府並不了解他們的代表的所作所為---我確實依然無法相信毛澤東會贊許。我提議,如果他們同意讓一個國際委員會去調查事實,我和我的政府將樂意接受其裁決。我們依然意願達成一項合理的協定,我們確實一直保持著這種意願。但中國對此提議從來不加以理睬。

   我也在那一次新聞大會上正式否認「十七條協議」。我自己率先這麼作;但我在瑪索裡,第一次有機會踫上國際法專家們;他們確定,那樣做是正確的。

   到目前為止,我們似乎足以自證我們事業的正義性;但我想到,如果別的一切失敗,我們也許得要求聯合國考慮我們的案情。我決心這一決定不可操之過急;但糾纏的法律問題顯然變得重要。我知道,盡管我們有過三十八年完全的自主權,他們還會宣稱一直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且,如果他們能夠證實那一宣稱,他們便會爭執說,對西藏的入侵只是聯合國不可干預的內政。

   我在瑪索裡時,國際法學家委員會檢閱了我已解釋過的本世紀初期的條約,並結論,我們是完整的獨立主權的國家,即事實上和法理上獨立於中國控製之外。

   委員會以這一結論出發,繼續考慮到十七條協議。表面上,當我們簽署這一協議,我們已交出了自己的主權。我們可以爭議說,我們代表是在暴力和未來的對西藏采取軍事行動威脅下簽署的。但我們會被反駁,被簽署的條約並不永遠使這項條約作廢---比如,戰後條約就是在強迫之下,為失敗者所簽署的。

   但是,如果條約為其中的一方打破,它便可以為另一方合法地否認,那麼該條約不再生效。中國當然打破了這十七條協議,我們願意證實這一點。現在,我否認了這一協議,它不再束縛我們,而我們對主權的聲明,一如協議簽署前的一樣。

   把我們的案情呈交聯合國有另一個明顯的困難---爭執的雙方都不是它的成員。我們不是,因為我們一直固守孤立,中國不是,因為中國為台灣的蔣介石政府所代表。

  但是,我著手把我們的案情引起成員國的注意。

   國際法學家委員會並不代表我,或者西藏----它並不代表政府和國家。它只是一個獨立的、由五十八個國家的三萬名律師所支援的一個法官、律師和法律教師的協會;它的宗旨在於培植法律規則,以及,當法律規則受到體系化的侵犯時,溝通世界法律界輿論。但是,使我高興的是,委員會開始了對西藏事件活躍的、客觀的研究,僅僅因為它感到有責任這麼做。

   委員會在調查期間,檢閱了中國和西藏的每一則聲明,並派出訓練有素的人去采訪西藏難民,並以此揭示了比我所聽到的更駭人聽聞的事。我想,多數人都不想讀到有關極端的殘酷,我也不想寫這些,但為了我的人民的公義,我必須概述為那一公正的調查所昭示的迫害。

   我們上萬的人民遭到殺害,不僅是在軍事行動中,也是單別地,蓄意地邁木謀殺。他們被屠殺,沒有經過審判,因為他們有反共的嫌疑,或者因為積蓄錢財,或者僅僅因為他們的地位,或者沒有任何原因。但他們受到殺害的主要的和最根本的是因為他們不肯放棄他們的宗教信仰。他們不僅僅是被槍殺,而是被毒打至死、釘死、活活燒死、淹死、活剝、餓死、掐死、絞死、煮死、活埋、剖腹和斬首。這些殺害都是公開進行的。那些犧牲者的村人、朋友和鄰居都被迫在傷觀看,他們被慢慢地殺死。孩子們甚至被迫槍殺他們的父母。

   喇嘛們尤其受到迫害。中國人說他們不勞而獲,吃人民的飯。中國人設法侮辱他們,特別是年長而極受尊敬的喇嘛,在刑訊他們之前,把他們拖套著去耕田,把他們當馬騎,鞭笞和拷打他們,以及別的罪惡得不堪言狀的手段。當他們把喇嘛們漸漸弄死時,他們褻瀆他們的宗教,叫他們表演神通,把自己從痛苦和死亡中拯救出來。

   除了這些公開的殺害之外,大批西藏人監禁,或集合在一起,送到不明方向的地方,大批人死於殘酷和強迫勞動的苦難,許多人在絕望與悲慘中自殺。男人們被迫到山中當游擊隊員,留在村子裡的女人們和孩子們則為機關槍所掃射。

   數以千計從十五歲的兒童到尚在襁褓中的嬰兒都被迫從他們父母手中拿走,從來沒有再露面。那些抗議的父母親則受到監禁,或者槍殺。中國人說什麼,沒有孩子,父母可以更好地工作;要不說,孩子們要送到中國去接受合適的教育。

   許多西藏男女都相信,中國人使他們絕育。他們獨立地向國際委員會描述了一種痛苦的手術。委員會並沒有引用他們的證據來作決定,因為那一種手術並不符合任何為印度醫學專業者所熟悉的絕育方法。但另一方面,不可能有別的解釋。在委員會的報告完成之後,新的證據被提出,這使我信服,中國確實在一些村莊使男人和女人們絕育。

   除了這些反人民的罪惡外,中國人還摧毀我們上百的寺院,他們拆毀寺院殺害喇嘛,把僧人們送到勞改營,命令他們在死亡的痛苦之下,打破獨身的戒律,並且把那些空置的寺院用作軍營和馬廄。

   國際委員會在收集所有這些證據之後,認為中國人的罪惡是任何個人或民族可被指控的最重大的罪行----那就是,種族滅絕,「蓄意於完全,或是部分地摧毀這樣一個民族的、道德的、人種的、或是宗教的群體。」他們同意,中國人企圖摧毀西藏的佛教徒。

   我在回顧中相信,人們可以看中國犯下這一罪惡的原因。

  他們最初垂涎於西藏的原因有三。第一,盡管我們國土廣大,但只有七到八百萬西藏人;而中國人有六億多,他們的人口每年都在數百萬地增長。他們時常受餓荒,企圖把西藏當作額外的生存空間。事實上,他們已在西藏安置了大批中國農民。我不懷疑,他們會希望有一天西藏人會成為一支並不重要的少數民族。目前,西藏農民的境況比之佔領者的漢族農民要差得多。西藏自有歷史記載以來從沒有過餓荒,但現在有了。

   第二,我們國家無疑礦藏豐富。我們從來沒有加以開采,因為我們尚沒有很大的對世間財富的欲望。中國人聲言西藏有重大發展,我敢說這是真實的;但這一發展並非有益於西藏,而只是為了中國的富強。

   第三,中國人企圖徵服亞洲,如果尚不是為他們許多人坦率地說出的要徵服世界,而徵服西藏便是這進程中的第一步。我還不是一個軍事專家,但常識說明,沒有任何亞州國家,擁有西藏的戰略重要性。配合現代化武器,這些山脈幾乎成為不可攻取的大本營,並可從此發起向印度、緬甸、巴基斯坦和東南亞國家的進攻,以控製這些國家,摧毀他們的如同我們正在被摧毀的宗教,而更廣泛地傳播無神論的教條。據報道,中國人己在西藏建成了十八座飛機場和貫穿全國的軍事公路綱。由於他們最清楚不過地知道,印度毫無意圖進攻他們,這些軍事準備的唯一可能是用來作為未來擴張的一個基地。

   現在,我相信,十年前中國人第一步入侵西藏時,他們多多少少有這樣的動機。但是,他們認為可以只馮著虛假的法律和武力威脅來徵服西藏。但這三個目的,尤其是後者,使他們不可避免地實行徵服,即使他們明白,他們得在物質、生命和罪惡上付出多麼大的代價。

   面對我的人民和他們賴以生存的一切的被催毀,我流亡於海外,努力於剩下來的唯一的方針:通過聯合國,現在通過我這本書向世界提醒西藏發生過和正在發生的事;照顧那些跟隨我一起投奔自由的西藏人;以及策劃未來。

   在我離國後,大約有六萬名西藏人跟隨著我流亡海外,盡管在穿越喜馬拉雅山脈和避過中國哨兵上,困難重重。他們並非來自一個單純的階級,他們是我們人民的真正代表。在他們之間有在我國卓有聲譽的喇嘛們,淵博的學者們、大約五千名僧人、一些政府官員、商人和士兵以及佔大多數的卑微的農民、牧民和工匠。許多人由遠比我們艱難和危險的道路上逃亡。有些人好不容易帶來了他們的家人;有些孩子死於穿越群山時的艱險;但在他們中間,大批男人們在戰門期間與他們的家人分離,而且更悲哀地得知,他們的妻子和兒女都落在中國人的手裡。

   這些難民都分散在印度、不丹、錫金和尼泊爾的社區之中。持不同政見的印度領導人們建立起一支「西藏難民救濟中央委員會」,他們與印度政府合作,以幫助我們的人民。許多別國的誌願救濟組織以金錢、糧食、衣服,或醫藥來幫助我們。英國、美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政府送來禮物,協助我們教育孩子們,南越西貢政府給我們送來了大米作禮物。我們衷心感激於所有這些善意;那對協助我們重新定居是無可估價的。但然,我們不想過長地依賴施舍;我們要盡可能快地自立。

   印度政府為此協助我們多數體魄健全的人找到工作。現在,他們許多人,包括大批僧人們都在築路。但在酷熱的印度平原,這對山地人們是件極不健康的工作。我們得到印度政府的同情,分居在氣候與我們國家並無大分別的地區。為了這一目的,我們設法在大吉嶺和達哈西建立手工藝中心,兩者都在喜馬拉雅山麓,還約有六百人在學習有用的職業技能。約有四千人已在邁松和阿薩姆成立農村社區,還有在別的合適的地方也已成立。其余的年長人士漸漸找到農活、開伐森林和奶製品的工作。而且,我們盡可能多地訓練介於十六和二十五歲的青年,那種我們在過去完全缺乏的機械知識。

   孩子們使我們尤其焦慮。這裡有五千名十歲以下的孩子們。離鄉別井,並被突然帶進一個全然不同的環境,這對孩子比對大人們更難受。許多孩子早些時日死於食物和氣候的轉變。我們得采取一些果斷的借施去保護他們的健康,還有他們的教育也是極其重要的一件大事。我們知道西藏的孩子從父母手裡被奪走並被培養成中國共產黨員,而不是西藏佛教徒。我已講到過西藏孩子們是如何拒絕接受中國的信仰;但是,想像孩子們在嬰兒時被帶走而不會成長為共產主義者是沒有用的----如果中共能維持得如此之久。所以,在印度的下一代兒童也許會是十分重要的人物,是我們所願望新取得和平的宗教生活的核心。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在山麓一帶建立了大約有一千名兒童的寄宿學校;我們正為所有兒童安排足夠的學校。所有難民父母們都急於把孩子送到這些學校,他們可以在這裡健康地成長,成長為真正的西藏人。他們以藏文、宗教知識和西藏歷史作為主課;同時,學習英語、印地語、數學、地理、世界歷史和科學。

   學齡前的兒童們是另一個問題。他們最大地遭受了印度氣候和在西藏所沒有的傳染病的痛苦。他們的父母最了解,他們無法適當地照料他們。因此,我給他們所有人給予我個人的保護。我決定設立一個幼兒院,並把它交到我姐姐手裡。為此,印度政府在我現時達蘭薩拉的住處附近借給我們兩棟空置的平房。結果卻讓人應接不暇。幾乎在我們尚未安頓一切之前,已有800名兒童送交我們護理。我姐姐和她的誌願助手們不得不因 陋就簡,為了這個龐大的家庭準備最起碼的生活必需品。我們依然不能給這些兒童們最低限度的享受,但我們可以保證,他們得到愛護,並保持健康與幸福----在難民的兒童範圍內的幸福。印度政府向我們提供的給養,別的個人和誌願救濟組織也在諸多方面幫助我們。我們逐漸把稍大的兒童送到我們別的學校。現在,我們在達藍薩拉擁有300名兒童---全都在七歲以下。

   我在1950年安放於錫金的金條和銀綻,對於這種工作,以及維持一個小型的政府核心起了極其巨大的作用。我們把這些財物賣掉換現錢,而這些尚不足以用於我和政府為了難民和西藏未來所想的和必須作的工作。

   對我和所有難民而言,實行我們的宗教依然與在一個陌生的世界開創我們的物質之路的門爭一樣重要。我們一如既往地舉行宗教儀式,當然,只是我們無法帶給這些儀式以古老的色彩和華麗。但這些在過去過於豪華,而現在樸素一些,也許並不是一樁壞事。我繼續自己的宗教學習,此外學英文,並盡可能廣泛地閱讀,把我自己帶進現代世界。我再次開始了那次為政府夭折了的印度朝聖之旅。我還前往一些基督教、印度教和耆那教的聖地,並與這些其他宗教的人士進行談論。我欣慰地發現,在我們之間有許許多多的共同點。在我去菩提伽耶和比納日朝聖期間,我為162名西藏僧人授比丘戒,或者即寺院戒律中的具足戒。我是第一次主持傳戒儀式。而我想到,我能在佛陀弘法之地傳法是多麼的幸運,況且現時佛陀的教導正在西藏受迫害。

   這樣,在許多朋友的幫助之下,生活對於隨我逃亡的人們而言已變得可以忍受。但是,絕大多數西藏人沒有及時逃亡,他們現在又無法逃脫。在喜馬拉雅山的後面,西藏就象一座大監獄。我唯一能為他們所作的努力是使他們不被遺忘。西藏與世隔絕,別的國家有它們自己的恐懼和麻煩。我們可以理解,也許有一種傾向想把西藏事件變為一段過去的歷史。然而,西藏就存在於這個地球上。西藏人是人類;他們在自己的生活方式上極其文明;他們無疑感受到痛苦。我能說,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沒有人比他們受過更多的苦;而他們的苦難還沒有結束,還在一天天繼續下去,而且會一路持續到中國人離開我們的國家,或者直到西藏人作為一個民族或一個宗教群體已徹底滅亡為止。因此,我永遠堅持,通過把我們的案情帶進聯合國,來提醒世界有關我們的命運。我自己並不知道如何開展執行這一任務,我的西藏顧問們也不知道。起始,印度政府勸我們不要這麼作。但我去德裡與政府和幾個別國大使們討論。聯合國兩名成員愛爾蘭和馬來西亞贊同我們的申訴,並在1959年全體代表大會第十四次會議召開之前的指導委員會中得到討論。關於代表大會是否考慮西藏問題進行了投票,結果十一票贊成,五票反對,四票棄權。但蘇聯代表團對會議程提出反對,捷克斯洛伐克要求重新投票。這一次有十二票贊成,六票棄權,沒有反對票。

   因此,西藏事件在全體代表大會上提出,最終作出了這一項決義:

  聯合國全體代表大會。

   基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聯合國總憲章和為聯合國全體代表大會所接受的「世界人權宣言」中有關基本人權和自由的原則,

   認為西藏人民如同所有其他人民一樣享有被賦予的基本人權和自由,包括一視同仁的公民和宗教自由。

   同時注意到西藏人民獨特的文化和宗教傳統以及他們傳統上享有的自治權,

   嚴重關注到有關之各項報告包括達賴喇嘛宗座的官方聲明中有關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被剝奪之後果。

   正當有責任的領袖作出誠懇和積極的努力以緩和緊張氣候,改善國際關系之際,對於這些事件的惡果嚴重增加了國際緊張,惡化了人民之間的關系深表遺憾。

   一堅守此一信念即尊重「聯合國總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的原則是基於法治精神之和平世界秩序演進之根本。

   二呼吁尊重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權和他們獨特的文化與宗教生活。

第834次全體會議

1959年10月21日

   本決議有:四十五票贊成,九票反對,二十六票棄權。

   我曾希望中國會顧及國際輿論,但這一決議案對他們並沒有發生顯著的作用。但是,對任何不正義的抗議總是正確的,不管抗議能否中止這種不正議;而我們為能受到如此多國家的代表支援我們的申訴而受到鼓舞。但遺憾的是,我們的事件只被視作冷戰的一部分。這在當今的世界是不可避免的,但事實上並非是這樣的。對西藏的人侵並非共產主義者的根行為。早些時的中國政府也曾侵略過我們,或企圖如此。國民黨政府曾在三十年代就作過從勞無功的嘗試。中國之轉變為共產主義的事實僅僅是令侵略更有成效,更加無情,以及對西藏人民更富於排斥性。但在聯合國也有這種影響即其他共產國家迫不得已而投票支援中國。盡管我無法相信,他們所有人都贊同中國的所作所為。

   這一決議案的受到支持,使我極其滿足,但我並不認為可以停留在那裡。當此一決議案被通過時,國際法學家委員會的第二份報告還沒有發表 ;而聯合國全體代表大會的成員們尚沒有得知中國暴行的詳情和委員會關於在西藏所實行的種族滅絕的結論。因此在1960年,在亞非會議的寶貴的支持下,這一議題被再次提到聯合國大會的議事日程上,這一次由泰國和馬來西亞動議,愛爾蘭和議。聖薩爾瓦多也願意和議。但是,非洲事件在這次會議中優先列人討論;而對西藏問題的審議卻被一天天地推遲,聯合國終於在有時間討論我們的問題之前休會了。

   我仍會在聯合國繼續努力,使我們的案情有效,因為我相信聯合國是被壓迫的少數民族,和事實上整個世界唯一希望的源泉。我們必須永遠不許一種信念在海外滋長,即西藏將會默認中共的控製,因為我知道,它永遠不會。

   無疑,西藏永遠難複舊觀,但我們也並不想其如此。它永遠不再從世界孤立出去,它不可能回複到古老的封建製度。我已講到在中國人製止我之前,我們作出的改革。現在,在海外流亡,我在國際法專家們的協助下,基於佛陀的教義和「世界人權宣言」之原則,為西藏起草了一部站嶄新的自由與民主的憲法,並以此把那些改革帶到一個邏輯性的結論。這項工作方興未艾。當這事結束,我將先提交給一個國際專家委員會,然後提交給我的海外人民和我盡可能多地接觸到的西藏人民。之後,我希望,我的人民選出一個代表大會,為他們自己製訂出一個我們所渴望看見的自主國家的臨時憲章。

   我建議設立一院國會。議院應完全由人民代表,與及特別利益的代表所組成。新法律應當得到議院的大多數人通過,而憲法修改案應得到四分之三的大多數。選舉應在國際成人選舉權,包括僧侶在內的基礎上進行。這在西藏將不成問題。我們人口少,而人民聰明。盡管我們人民在過去對政府不感興趣,他們無疑得在過去的十年中心形成自己的意見。

   從可追溯的年代開始,西藏便是一統的國家,而中央集權在西藏人民和政府所面臨的新的情況裡更為必要。我反對任何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加劇我們人民之間的沖突,或者傾向於犧牲民族利益的憲法的確立。因為我們的基本目的,永遠是:我們應當是一個團結的民族。

   我得到建議,最好不設立國會首長,而寧可采用總統製度。在這製度下,噶廈(即內閣)基於安全保障,將由作為國家元首的達賴喇嘛指派,安全警衛。因此,我提議,達賴喇嘛應該指定他的噶倫們;他們可在國會自由地發言,但不是投票。國會應可以請求噶倫解職。如果達賴喇嘛在這個問題上不同意國會決定,那麼最高法院的決定應當製裁兩者。

   最高法院應被依於如同任命內閣一般之保障方式而指定。達賴喇嘛自己應服從為了最高的國家利益,通過憲法規定的立法和司法程序服從對他的權利的剝奪。

   在達賴喇嘛年幼期間,或者當他由於圓寂、喪失能力或被剝奪的原因而停止實施權力時,他的地位則應經由三分之二國會多數指派三到五名成員組成攝政委員會代行職務。

   這一憲法及其相關的問題現已比較詳細地得到實行,但這些遠不是最終的、甚至我所提供的大綱也可以會改變。許多事情有待去作,而這還有待於西藏人民的贊同,或者表達他們自己的意見。但我自己堅信,政府永遠應當是由人民的意願並通過人民的合作而組成的。我樂於努力去作我的人民要求於我的任何事,但我對個人權力或財富並無執著。我毫不置疑,在這種精神裡,在我們宗教的指導下,我們將共同解決任何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創造出一個嶄新的西藏,使其在現代的世界裡也一如往日孤立的西藏一樣地幸福。

   這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未來。回顧昔日,我毫不遺憾於直到最終,我所遵從的非暴力政策。從我們所有的宗教重要觀點來看,這是唯一的可能的政策。我依然相信,如果我的人民一直跟我遵從這一點,西藏的情況至少要比現在好。人們可能會把我們的處境相比於一個盡管什麼罪也沒有犯,卻遭到逮捕的人。他的本能也許是門爭,全他法可逃脫。他在反抗一個佔絕對優勢的力量;最終,他最好還是安安靜靜地走,置他的信仰於最終的正義的力量。但在西藏,這根本辦不到。我的人民就是無法接受中國人,或者他們的教條,而他們斗爭的本能是難以抑製的。

   盡管中國人在我國犯了凶殘的罪惡,我的心裡卻絕對沒有對中國人的仇恨。我相信,因為個別人的罪惡而指責整個民族是現今時代的一個災禍和危險。我認識許多可欽佩的中國人。我猜想,世人沒有人比最好的中國人更文明,更有魅力,也沒有人比最壞的中國人更殘酷、更罪惡。西藏的凶暴是為生殺予奪的權力思想所敗壞的最低級的中國人、士兵和共產主義官員所犯下的。多數中國人假使得知這些行為,將會自愧不已 ;然而,他們當然不知道這些。我們不應當報複於那些向我們犯過罪的人,以別的罪惡來回報他們的罪惡。我們應當想到,由於業力果報原則,他們處於將降生為一個低微的悲慘的主命的危險之中。而我們對他們的責任,如同對每一位眾生一樣,是去幫助他們到達涅盤的境地,而不是讓他們沈淪到下三道的輪回之中。中國的共產主義持續了二十五年;但我們的信仰持續了二千五百年,我們擁有釋迦牟尼佛的諾言,在由另一位到來的佛陀更新之前,佛法將會跟以前持續得一樣長久。

   在現時軍事力量席卷一切的日子裡,不論男女僅能依賴希望生存下去。如果享有和平之家庭的福氣,他們希望能維持這些和看到他們的孩子們幸福地成長。如果他們和我們和一樣,喪失了家園,他們對希望和信仰的需求會甚至更大。最後分析,所有人類的希望不過只是為了心境的平靜。我的希望又寄 於西藏人民的勇氣和尚存在於人類心靈之中的對於真理和正義的熱愛,而我的信仰存在於佛陀的慈悲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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