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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 力 壓 迫 下 的 漫 漫 長 夜

人 間 地 獄 (1949----1979 )

  中 共 的 一 份 秘 密 文 件 證 實, 1952 至 1958 年 中 共 軍 隊 在 西 藏 安 多 拉 卜 楞 ( 現 劃 並 中 國 甘 肅 省, 稱 甘 南 州 ) 地 區 平 叛 作 戰996 起, 殲 滅 判 匪 萬 餘 人。 (1 )
  在 西 藏 安 多 果 洛 地 區,1956 年 有140000 多 名 藏 人, 到 1964 年 只 剩 下 70000 人。 (2 ) 第 十 世 班 禪 喇 嘛 說: 『 如 果 將 在 青 海 地 區 的 暴 行 拍 成 電 影, 觀 眾 會 被 驚 呆。 在 果 洛 地 區, 殺 了 很 多 藏 人 後, 尸 體 從 山 頂 滾 到 山 下 挖 好 的 阬 中 埋 葬, 而 且 軍 人 強 迫 他 們 的 親 人 在 死 者 的 屍 體 上 跳 舞 以 慶 祝 殲 滅 叛 匪, 然 後 用 機 關 槍 將 他 們 全 部 集 體 屠 殺 』。 他 還 說: 『 在 康 區、 安 多, 對 人 民 的 暴 虐 難 以 言 表, 十 個 或 二 十 人 一 批 地 被 集 體 屠 殺 』。 (3 )
  在 拉 薩, 從1959 年 3 月 10 日 開 始, 中 國 軍 隊 在 鎮 壓 藏 人 抵 抗 運 動 的 三 天 內 屠 殺 了 一 萬 到 一 萬 五 千 人。 中 共 軍 方 內 部 資 料 顯 示, 1959 年 3 月 至 1960 年 10 月 為 止, 僅 在 拉 薩 附 近 就 屠 殺 藏 人 八 萬 七 千 餘 人。 (4 )
  在 後 來 的 二 十 年 中, 有 無 數 的 西 藏 人 死 于 中 國 的 監 牢 和 勞 改 營。1959 年 至 1960 年, 有 七 萬 餘 名 藏 人 被 送 到 蘭 州 北 部 的 勞 改 營 中, 其 中 有 一 半 以 上 的 藏 人 死 在 監 獄 中。 (5 ) 六 十 年 代 初, 有76 名 西 藏 人 被 送 到 甘 肅 省 九 泉 地 區 的 章 角 ( 音 譯 ) 勞 改 營, 最 後 只 有 21 人 活 著 離 開 那 裡。 (6 )
  安 多 地 區 是 中 共 設 立 勞 動 營 最 多 的 地 區, 在 該 地 區 有 幾 十 萬 西 藏 人 和 中 國 人 被 強 制 服 苦 役, 他 們 被 軀 趕 著 進 行 修 建 鐵 路、 公 路、 開 發 礦 藏、 核 試 驗 基 地、 開 墾 軍 隊 農 場、 牧 場 等 勞 役。 其 中 共 有 二 十 萬 人 由 於 饑 餓 等 原 因 死 在 勞 改 營 中。 (7 )
  一 位 西 藏 安 多 阿 壩 僧 人 告 訴 《 中 國 的 秘 密 饑 荒》 的 作 者 的 說: 『 在 他 的 家 鄉 三 分 之 二 的 男 人 被 中 共 逮 捕, 他 們 大 部 分 被 送 到 成 都 附 近 的 灌 縣 勞 改 營, 而 且 其 中 百 分 之 八 十 以 上 的 都 死 在 勞 改 營。 』
  從 西 寧 市 往 西 乘 車 走 十 小 時 左 右 的 地 方 有 一 個 叫 「 委 沃 」 的 勞 改 營, 送 往 那 裡 的 三 萬 名 犯 人 中, 有 一 萬 四 千 名 人 死 在 勞 改 營, 其 中 百 分 之 十 是 藏 人。 (9 ) 在 「 沈 姆 」 勞 改 營, 一 萬 兩 千 名 犯 人 中 有 六 千 多 人 非 正 常 死 亡。 (10 )
  以 上 勞 改 營 的 犯 人 大 多 數 是 1958 年 至 1962 年 中 國 發 生 大 饑 荒 時 死 亡 的。 期 間 在 西 藏 的 安 多 地 區 約 有 九 十 萬 藏、 漢 人 由 於 當 局 的 暴 行 而 非 正 常 死 亡。
  阿 瑪 阿 德 在 其 《 奇 怪 的 解 放》 一 書 中 講 述 西 藏 犯 人 在 達 澤 多 ( 康 定 ) 勞 改 營 中 的 情 況 時 寫 道: 在 監 獄, 中 國 工 作 人 員 平 均 每 天 要 用 九 至 十 輛 車 運 送 和 埋 葬 屍 體。 和 她 一 起 關 押 的 三 百 餘 名 女 性 犯 人 中, 活 下 來 的 只 有 一 百 名 左 右, 這 些 暫 時 倖 存 者 後 來 被 押 送 到 一 個 叫 果 唐 嘉 波 的 地 方 開 採 鋁 礦, 鋁 礦 的 犯 人 大 多 是 藏 人 和 中 國 國 民 黨 的 人 … … 開 采 鋁 的 地 方 非 常 大, 千 千 萬 萬 的 犯 人 像 螞 蟻 一 樣 多, 在 我 左 右 都 可 以 看 到 很 多 藏 人, 他 們 的 狀 況 和 達 澤 多 的 犯 人 一 樣 身 體 非 常 虛 弱, 同 樣 受 到 饑 餓 的 折 磨, 很 多 犯 人 只 能 靠 拐 杖 行 走。 和 我 一 起 送 到 該 勞 改 營 的 一 百 名 女 性 犯 人 中 最 後 出 了 包 括 我 在 內 的 四 個 人 而 外 其 餘 全 部 非 正 常 死 亡。1962 年 該 勞 改 營 的 中 國 負 責 人 進 行 調 換 時, 阿 瑪 阿 德 的 一 個 朋 友 親 耳 聽 到 原 勞 改 營 負 責 人 向 接 任 者 介 紹 說 在 三 年 內 已 經 有 12019 名 犯 人 死 亡。
  曾 被 關 押 在 查 瓦 邦 達 ( 現 『 西 藏 自 治 區 』 昌 都 地 區 境 內 ) 勞 改 營 中 的 阿 普 噶 嘎 回 憶 說: 『1959 年 該 勞 改 營 關 有 8100 名 西 藏 犯 人, 到 1961 年 只 剩 370 名, 其 餘 全 部 死 亡。 』 (11 )
  在 衛 藏 扎 什 監 獄 ( 拉 薩 ),1960 至 1965 年 之 間 先 後 有 一 萬 多 西 藏 籍 犯 人 死 亡。 (12 ) 其 他 如 羌 ( 西 藏 北 部 那 曲 地 區 ) 硼 沙 礦、 納 金 電 站、 工 布 各 伐 木 隊 等 監 獄 和 勞 改 營 中 都 有 成 千 上 萬 的 西 藏 犯 人 悲 慘 地 死 去。 一 位 在 羌 硼 沙 礦 場 服 刑 的 西 藏 犯 人 證 實, 據 那 曲 一 位 中 國 官 員 向 犯 人 們 發 表 演 講 時 稱:1959 年 至 1961 年 中, 由 於 饑 餓 和 繁 重 的 勞 役, 羌 硼 沙 勞 改 營 至 少 有 四 萬 伍 千 名 西 藏 犯 人 非 正 常 死 亡。 (13 ) 在 工 布 伐 木 隊 勞 改 的 多 吉 證 實, 在 監 獄 中 的 工 作 人 員 將 死 亡 的 犯 人 之 尸 體 湊 夠 一 定 數 量 後 一 起 用 火 焚 燒。 (14 ) 也 曾 被 關 押 在 這 個 勞 改 營 的 阿 尼 巴 欽 在 講 述 個 人 經 歷 時 說: 犯 人 們 的 尸 體 開 始 時 被 拋 棄 在 寺 院 背 後 的 山 坳 里, 沒 過 多 久 山 坳 里 堆 滿 了 尸 體。 所 以, 以 後 的 尸 體 都 投 到 雜 曲 ( 瀾 滄 江 ) 和 怒 江 中。 在 那 個 山 坳 中 堆 積 的 尸 體 很 長 時 間 都 沒 有 被 狗 和 鷹 吃 完, 因 此 後 來 由 於 尸 體 腐 爛 發 臭 味 而 讓 人 無 法 到 該 地 附 近。 (15 )
  對 當 時 犯 人 的 情 況 班 禪 喇 嘛 在 《 七 萬 言 書》 中 寫 道: 『 監 管 人 員、 工 作 人 員 對 犯 人 進 行 恐 嚇 和 隨 意 毆 打。 故 意 多 次 調 動 地 域、 氣 候 差 距 大 的 地 方 使 犯 人 遇 到 水 土 和 飲 食、 衣 服、 帳 篷 漏 水、 食 物 短 缺 等, 而 且 加 上 早 起 晚 睡 的 勞 動。 同 時 讓 這 些 人 進 行 最 重 最 苦 的 勞 動。 所 以, 他 們 的 身 體 虛 弱、 多 疾 病、 休 息 時 間 不 充 足、 醫 療 不 完 善 等 使 大 量 的 犯 人 非 正 常 死 亡。 』 (16 )
  西 藏 女 尼 阿 尼 巴 欽 在 回 憶 錄 中 描 述 她 在 西 藏 昌 都 色 特 康 監 獄 中 的 情 況 時 寫 道: 『 裝 滿 犯 人 的 汽 車 開 入 監 獄 時, 我 看 到 鐵 絲 網 後 面 站 著 人, 當 我 們 走 近 時 才 發 現 那 些 犯 人 都 是 皮 包 骨 頭。 臉 上 皮 膚 乾 枯 而 雙 眼 深 深 地 陷 進 去, 活 像 是 一 個 還 可 以 晃 動 的 骼 髏。 給 我 的 影 響 特 別 深 的 是 那 些 犯 人 的 手 臂 如 枯 柴 又 細 又 長, 沒 有 一 絲 力 量 地 在 身 體 的 兩 側 擺 動 著。 一 個 人 抬 頭 看 著 我, 我 感 到 極 為 震 驚, 我 在 他 的 臉 上 看 到 有 生 命 氣 息 的 就 只 有 那 一 對 眼 眶。 其 他 犯 人 的 眼 睛 大 而 濕 潤, 似 乎 眼 睛 是 整 個 身 體 唯 一 有 生 命 的 部 分。 』 (17 )
  從 以 上 的 例 子 不 難 看 出 當 時 的 西 藏 犯 人 和 藏 人 所 經 歷 的 苦 難, 那 段 時 期 是 西 藏 歷 史 上 最 悲 慘、 最 黑 暗 的 時 期。 集 體 屠 殺 人 民 以 及 摧 毀 寺 院 成 為 那 個 年 代 的 標 誌。 西 藏 人 認 為 那 個 年 代 是 顛 倒 黑 白、 在 人 間 經 歷 地 獄 之 苦 難 的 西 藏 歷 史 上 最 為 悲 慘、 最 為 苦 難 的 年 代, 並 對 此 進 行 紀 念。 據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的 研 究 表 明, 在 此 期 間 有 一 百 二 十 萬 西 藏 人 因 中 共 的 入 侵 和 統 治 而 非 正 常 死 亡。

短 暫 的 「 休 養 生 息 」 (1979---1986 )

  毛 澤 東 死 後, 中 國 政 府 掌 權 者 一 方 面 擺 出 寬 容 的 姿 態, 表 示 達 賴 喇 嘛 可 以 返 回 西 藏 等。 一 方 面 開 始 改 變 原 來 在 西 藏 實 施 的 極 左 政 策。1978 年 3 月, 被 關 押 十 四 年 之 久 的 第 十 世 班 禪 喇 嘛 獲 釋, 從1979 年 開 始, 中 國 政 府 在 全 國 範 圍 施 行 改 革 開 放 的 寬 鬆 政 策, 在 西 藏 也 開 始 公 佈 這 些 政 策, 在 極 左 政 策 得 到 修 正 的 時 期, 許 多 被 關 押 了 二 十 年 的 西 藏 囚 犯 開 始 獲 得 釋 放, 同 時 開 始 允 許 流 亡 藏 人 與 境 內 藏 人 相 互 探 親, 而 且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代 表 團 也 參 觀 了 西 藏。
  1980 年 中 共 總 書 記 胡 耀 邦 視 察 拉 薩 時, 他 呼 吁 應 該 給 予 『 西 藏 自 治 區 』 事 實 上 的 自 治 權。 這 是 中 共 統 治 西 藏 以 來 西 藏 人 第 一 次 獲 得 喘 息 的 機 會。 通 過 胡 耀 邦 的 視 察, 西 藏 人 對 中 國 政 府 徹 底 修 正 在 西 藏 的 暴 政 以 及 大 力 推 行 改 革 等 方 面 有 著 殷 切 的 期 望, 利 用 這 個 時 機, 西 藏 人 也 開 始 為 西 藏 的 自 由 和 權 利 而 舉 行 示 威 游 行, 這 是 藏 人 天 賦 之 權 利 與 自 由 發 展 的 必 然 趨 勢。
  遺 憾 的 是, 在 西 藏 的 極 左 統 治 集 團 不 僅 繼 續 存 在 並 頑 固 地 抗 拒 上 述 的 改 革, 而 且, 他 們 公 然 堅 持 毛 澤 東 時 代 的 極 左 政 策。 1982 年 5 月, 當 局 以 走 私 或 其 他 刑 事 罪 名 逮 捕 了 115 名 從 事 西 藏 獨 立 運 動 等 政 治 活 動 的 藏 人, 之 後 又 繼 續 逮 捕 一 些 藏 人 並 以 公 判 大 會 進 行 恐 嚇, 期 間 一 些 藏 人 被 判 處 死 刑。 到1983 年 11 月 為 止, 僅 在 西 藏 首 都 拉 薩 的 「 嚴 打 」 中 就 逮 捕 了 750 名 藏 人。
  1986 年 中 共 總 書 記 胡 耀 邦 垮 台。 胡 耀 邦 垮 台 的 原 因 有 很 多, 其 中 最 大 的 罪 行 是 對 西 藏 施 行 開 明 政 策 以 及 同 情 和 支 持 中 國 的 民 主 運 動。 期 間, 中 國 政 府 對 達 賴 喇 嘛 和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的 政 策 等 也 發 生 變 化, 開 始 公 然 用 文 化 大 革 命 式 的 語 言 攻 擊 和 侮 蔑 達 賴 喇 嘛。
  總 之, 境 內 外 藏 人 對 八 十 年 代 初 中 共 新 領 導 人 所 寄 予 的 微 弱 希 望, 到 八 十 年 代 中 期 就 被 極 左 統 治 者 撲 滅。 中 國 政 府 的 上 述 一 系 列 前 後 不 一、 言 行 不 一 的 政 策 和 手 法, 不 僅 使 藏 人 對 中 國 政 府 的 改 革 完 全 喪 失 信 心, 而 且 積 累 的 怨 恨 也 開 始 噴 發。

抗 議、 逮 捕 與 暴 虐 (1987-1994 )

  1987 年 9 月 21 日 西 藏 政 教 領 袖 達 賴 喇 嘛 在 美 國 國 會 人 權 會 議 上 公 布 了 五 點 和 平 計 劃。 中 共 政 府 不 僅 沒 有 對 此 做 出 任 何 積 極 的 回 應, 反 而 通 過 官 方 的 報 紙、 電 視 和 廣 播 等 對 西 藏 政 教 領 袖 達 賴 喇 嘛 大 肆 進 行 污 蔑 和 攻 擊。 此 外, 中 國 政 府 以 卑 劣 的 手 段 除 了 企 圖 策 動 拉 薩 人 民 反 對 達 賴 喇 嘛 的 五 點 和 平 計 劃, 此 外 為 了 殺 雞 儆 猴 以 恐 嚇 西 藏 人 民, 當 局 還 在 拉 薩 體 育 場 召 集 一 萬 五 千 餘 名 藏 人 對 十 一 名 抗 議 中 國 政 府 的 藏 人 舉 行 宣 判 大 會, 其 中 兩 名 藏 人 被 處 死。
  這 一 切 更 加 激 起 了 西 藏 人 的 憤 怒,1987 年 9 月 27 日, 在21 名 西 藏 哲 蚌 寺 僧 人 的 帶 頭 下, 西 藏 首 都 拉 薩 爆 發 了 抗 議 中 國 統 治 的 大 規 模 示 威 游 行, 示 威 者 從 八 廓 街 行 至 『 西 藏 自 治 區 』 政 府 前 時, 中 國 警 察 逮 捕 僧 侶 和 五 名 參 加 示 威 者。 (18 )
  但 抗 議 的 聲 浪 並 沒 有 因 此 停 止,10 月 1 日 中 共 國 慶 節, 色 拉 寺 的 23 名 僧 人 帶 領 人 民 高 舉 西 藏 國 旗, 高 呼 『 西 藏 獨 立 』 等 口 號 舉 行 示 威 游 行。 中 國 政 府 在 鎮 壓 示 威 的 過 程 中 逮 捕 了 所 有 僧 人 和 其 他 參 加 示 威 的 三 十 餘 名 藏 人。 被 捕 者 在 八 廓 派 出 所 內 遭 到 慘 無 人 道 的 暴 虐 和 毒 打。 (19 ) 中 國 軍 警 還 向 手 無 寸 鐵 的 游 行 者 開 槍, 至 少 造 成 七 人 死 亡。 (20 ) 其 後 中 國 軍 警 還 在 西 藏 搜 捕 其 他 參 加 示 威 游 行 的 藏 人。
  1987 年 10 月 6 日, 西 藏 首 都 拉 薩 再 次 發 生 抗 議 中 共 的 示 威 游 行, 在 大 約50 名 哲 蚌 寺 僧 人 的 領 導 下, 示 威 者 要 求 釋 放 上 次 游 行 中 被 逮 捕 的 藏 人。
  由 此 至 今, 在 西 藏 抗 議 中 國 統 治 的 示 威 游 行 等 活 動 從 未 間 斷 過。
  1988 年7 月, 中 國 政 法 委 書 記 喬 石 在 拉 薩 對 中 國 軍 警 下 令 要 殘 酷 鎮 壓 藏 人 的 反 抗 運 動。 (21 )
  同 年 12 月 10 日, 藏 人 在 拉 薩 大 昭 寺 前 舉 行 的 一 場 聲 勢 浩 大 的 抗 議 示 威 游 行 時, 中 國 軍 警 向 人 群 開 槍, 至 少 打 死 15 名 抗 議 者, 另 有150 多 人 受 傷, 另 有 眾 多 藏 人 被 逮 捕。 當 時, 一 位 外 國 記 者 在 現 場 親 眼 目 睹 並 聽 到 一 名 中 國 警 方 指 揮 官 下 令 殺 死 示 威 者 的 情 景。
  1989 年3 月5 日 至7 日, 西 藏 首 都 拉 薩 暴 發 更 大 規 模 的 抗 議 游 行。 示 威 者 高 呼 西 藏 獨 立 等 口 號。 中 共 政 府 再 次 用 暴 力 鎮 壓 了 這 次 的 示 威 游 行, 期 間 中 共 軍 警 甚 至 進 入 藏 人 民 居 中 肆 意 掃 射。 在 這 次 鎮 壓 活 動 中, 有 關 藏 人 的 傷 亡 情 況 眾 說 紛 紜, 一 般 認 為 有80-400 名 藏 人 被 中 國 軍 警 殺 害。 中 共 政 府 則 只 承 認 槍 殺 了11 名 藏 人。 根 據 當 時 在 現 場 的 中 國 記 者 唐 達 獻 披 露, 中 國 軍 隊 對 藏 人 抗 議 示 威 的 鎮 壓 造 成 四 百 名 藏 人 被 殺, 數 千 人 受 傷, 另 有 三 千 餘 名 藏 人 被 捕。 (22 )
  3 月7 日, 中 國 國 務 院 宣 佈 在 西 藏 實 施 軍 事 管 制, 對 西 藏 的 鎮 壓 更 加 殘 酷, 西 藏 的 情 勢 也 變 的 更 加 嚴 峻。
  1990 年 5 月 1 日 中 共 宣 布 解 除 戒 嚴。 然 而,1991 年 7 月 到 拉 薩 訪 問 的 澳 大 利 亞 政 府 人 權 代 表 指 出, 1990 年 的 所 謂 解 除 軍 事 管 制 不 過 是 名 以 上 的, 實 際 上 在 西 藏 的 戒 嚴 和 鎮 壓 仍 在 繼 續 進 行。 國 際 大 赦 組 織 1991 年 的 年 度 報 告 也 指 出 在 西 藏 的 中 國 軍 警 無 法 無 天, 隨 意 濫 權 逮 捕 和 拘 押 藏 人。
  為 了 舉 行 所 謂 的 『 西 藏 和 平 解 放 』 四 十 週 年 紀 念 活 動, 1991 年 4 月 10 日 中 國 政 府 以 各 種 罪 名 逮 捕 了 146 名 西 藏 人, 之 後 又 陸 續 逮 捕 了 一 些 藏 人, 並 對 他 們 舉 行 公 判 大 會。 在 所 謂 的 『 紀 念 』 日, 對 整 個 拉 薩 發 布 了 特 殊 戒 嚴 令。
  從1992 年 2 月 開 始, 中 國 軍 警 以 十 人 為 一 組, 強 行 闖 入 拉 薩 藏 人 家 中 進 行 搜 查, 凡 查 出 達 賴 喇 嘛 照 片、 有 關 達 賴 喇 嘛 的 錄 音 錄 像 磁 帶、 書 籍 者 都 以 顛 覆 國 家 的 罪 名 逮 捕, 當 時 有 200 多 名 藏 人 因 此 被 捕 入 獄。
  面 對 中 國 政 府 的 殘 酷 鎮 壓, 藏 人 的 抗 議 並 沒 有 因 此 停 止, 1993 年 5 月 24 日, 拉 薩 再 次 暴 發 有 約 上 萬 人 參 加 的 抗 議 示 威 活 動, 這 次 的 示 威 活 動 在 持 續 兩 天 後, 中 國 軍 警 趁 藏 人 晚 上 回 家 的 機 會 被 殘 酷 地 鎮 壓 下 去。
  這 此 期 間, 抗 議 活 動 還 波 及 西 藏 的 農 村 地 區, 僅1993 年 就 有240 多 名 藏 人 在 西 藏 各 地 的 農 村 由 於 進 行 抗 議 中 國 統 治 的 活 動 而 被 逮 捕。 其 中 僅 西 藏 的 安 多 地 區 在1993 年 7----9 月 間 就 有80 名 西 藏 獨 立 運 動 人 士 被 逮 捕。
  國 際 大 赦 組 織 1990 年 的 報 告 中 稱: 『 任 意 逮 捕 藏 人、 禁 止 外 人 接 觸 的 關 押、 失 蹤 和 立 即 處 決 等 的 證 據 非 常 齊 全。 』 該 報 告 還 指 出: 『 自 1989 年 3 月 在 拉 薩 施 行 戒 嚴 以 來, 中 國 政 府 共 逮 捕 了 1000 名 西 藏 持 不 同 政 見 者。 部 分 人 據 報 道 被 立 即 處 決。 到1989 年, 隨 意 逮 捕、 未 經 審 判 而 長 期 關 押 以 及 實 施 酷 刑 等 侵 犯 人 權 的 行 為 從 未 中 斷 而 繼 續 存 在。 』 當 時, 禁 止 與 外 界 接 觸 的 關 押 是 非 常 普 遍 的 現 象, 許 多 失 蹤 者 的 家 人 需 要 通 過 多 方 探 尋 才 能 知 道 自 己 的 兒 女 或 親 人 的 下 落。 (23 )
  1990 年, 中 國 在 西 藏 的 一 位 高 級 法 院 負 責 人 說: 『 黨 對 法 院 的 領 導 是 法 院 從 事 審 判 工 作 的 基 本 保 障 』 (24 ) 這 說 明 不 管 是 否 違 反 法 律, 所 有 違 背 了 黨 的 政 策 和 立 場 的 言 行 都 要 進 行 鎮 壓。 統 治 者 在 實 施 鎮 壓 時, 不 需 要 想 人 民 解 釋 為 什 麼 要 進 行 逮 捕, 也 沒 有 人 被 告 知 法 律 所 保 障 的 權 利, 執 行 逮 捕 時 持 有 法 院 批 准 逮 捕 令 的 更 是 寥 寥 無 幾。
  西 藏 人 動 輒 得 咎, 他 們 被 逮 捕 或 關 押 期 間 得 不 到 任 何 法 律 保 護, 罪 名 可 以 隨 意 指 控, 比 如, 藏 人 和 外 國 游 客 接 觸 交 談、 唱 愛 國 歌 曲、 張 貼 標 語、 觀 看 有 關 達 賴 喇 嘛 傳 記 或 弘 法 內 容 的 書 籍 或 磁 帶、 搜 集 政 治 犯 和 被 迫 害 致 死 藏 人 的 名 單 等 都 會 被 認 為 是 犯 罪 而 遭 到 逮 捕 和 關 押。
  1992 年 國 際 大 赦 組 織 報 告 指 出: 『 在 西 藏, 中 國 政 府 對 持 不 同 政 見 者 和 政 治 犯 提 出 不 公 正 的 指 控 並 判 處 徒 刑, 對 他 們 施 行 各 種 暴 虐, 在 沒 有 法 院 判 決 的 情 況 下 隨 意 處 死 藏 人 … … 在 西 藏 施 行 的 中 國 憲 法 和 法 律 不 僅 沒 有 保 障 人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和 自 由, 而 且 還 限 制 這 些 權 利。 更 沒 有 像 國 際 法 一 樣 保 護 人 權。 』 (25 )
  中 國 政 府 對 舉 行 示 威 和 持 不 同 政 見 者 以 及 表 達 令 中 國 政 府 不 滿 的 情 緒 者, 不 論 其 是 否 堅 持 和 平 的 方 式, 一 律 被 控 分 裂 之 罪 名, 並 對 領 導 者 和 參 予 者 進 行 暴 力 鎮 壓 等 是 極 為 普 遍 而 最 常 用 的 手 段。 (26 )
  國 際 大 赦 組 織1993 年 的 報 告 指 出: 『 在 西 藏, 中 國 政 府 繼 續 逮 捕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者, 目 前 至 少 有200 餘 名 參 加 政 治 活 動 者 和 至 少100 餘 名 持 不 同 政 見 者 被 關 押 在 中 共 監 獄 中。 他 們 中 有 參 加 示 威 游 行 的 僧 尼 和 收 藏 愛 國 文 件 的 俗 人, 他 們 中 的 一 些 人 因 不 公 正 的 指 控 而 被 判 刑, 另 一 些 人 則 在 未 提 出 任 何 指 控 和 未 經 法 院 判 決 的 情 況 下 被 送 到 勞 改 營。 』

新 的 鎮 壓 (1995--2001 )

  1987 年 至 1994 年, 中 國 政 府 在 西 藏 的 鎮 壓, 主 要 是 針 對 西 藏 人 民 在 西 藏 展 開 自 由 運 動, 表 達 自 由 意 願 或 行 為 採 取 的 措 施。 而 從 1994 年 年 底 以 後, 中 共 在 西 藏 實 施 的 更 大 力 度 的 鎮 壓 運 動, 是 尋 求 在 藏 人 尚 未 進 行 抗 議 活 動 之 前 就 消 滅 在 萌 芽 階 段 的 新 的 鎮 壓 行 動。 這 一 新 鎮 壓 運 動 是 1994 年 第 三 次 西 藏 工 作 會 議 上 做 出 的 通 過 暴 力 手 段 反 對 達 賴 喇 嘛 和 反 對 分 裂 的 原 則 所 產 生 的。 會 議 指 出: 『 我 們 和 達 賴 間 的 斗 爭 性 質 不 是 信 教 與 不 信 教, 自 治 與 不 自 治 的 問 題。 是 維 護 祖 國 統 一 和 反 對 分 裂 的 問 題。 … … … 任 何 人 都 不 能 忽 視。 這 一 問 題 是 生 死 攸 關 的 斗 爭, 所 以 要 以 重 大 問 題 來 對 待。 『 西 藏 自 治 區 』 政 協 常 委、 各 級 法 院 深 入 研 究 我 們 在 反 分 裂 行 為 時 遇 到 的 困 難, 而 且 要 在 法 律 上 要 堅 持 實 事 求 是。 如 果, 在 法 律 上 沒 有 明 確 的 規 定 時, 司 法 部 門 及 時 提 出 意 見 和 規 定 新 的 規 章 制 度 來 防 止 分 裂 行 為, 建 立 地 方 法 和 規 章 的 適 用 性。 進 行 嚴 打 是 為 了 全 面 保 護 人 民 安 全 的 重 大 措 施。 所 以, 各 級 法 院 專 門 管 理 對 各 地 方 公 安 部 門 認 真 調 查 在 這 些 地 區 和 問 題 關 係 到 那 里。 並 解 決 那 些 地 區 的 重 要 問 題。 還 有 在 執 行 公 安 事 務 時, 我 們 要 作 到 信 任 有 關 公 安 部 門 和 廣 大 人 民 群 眾。 』
  在 這 些 政 策 和 手 段 下, 對 整 個 西 藏 的 鎮 壓 更 加 嚴 酷, 所 謂 的 安 全 工 作 手 段 更 是 五 花 八 門, 除 了 重 新 恢 復 在 文 化 大 革 命 時 期 就 已 經 存 在 的 居 民 監 督 機 制, 在 各 單 位、 學 校、 寺 院、 居 民 區 和 民 居 中 設 立 監 控 網 絡。 為 方 便 相 互 交 流 而 安 裝 電 話 等。
  1995 年, 當 局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新 的 措 施 以 恐 嚇 政 治 異 議 人 士, 其 中 包 括 對 嫌 疑 人 頻 繁 進 行 逮 捕, 每 周 關 押 兩 天 左 右, 期 間 除 了 嚴 厲 的 審 訊, 還 普 遍 實 施 各 種 不 會 留 下 傷 痕 的 體 罰, 比 如 強 迫 在 炎 熱 天 裸 體 站 立, 在 冬 天 的 嚴 寒 中 強 迫 長 時 間 站 立 在 涼 水 中 以 及 強 制 長 時 間 保 持 令 人 痛 苦 的 姿 勢 如 彎 腰、 單 腿 獨 立 等。
  從 2000 年 開 始 中 國 安 全 部 門 又 有 了 新 的 方 法, 那 就 是 把 政 治 嫌 疑 犯 秘 密 綁 架 到 旅 店 或 其 他 地 方, 通 過 各 種 恐 嚇 或 刑 訊 體 罰 進 行 審 訊, 在 關 押 一 至 六 個 月 以 後, 如 果 沒 有 得 到 證 據 或 口 供, 則 威 脅 受 審 者 不 許 向 外 泄 漏 後 再 予 釋 放。 中 國 政 府 這 樣 做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防 止 西 藏 的 信 息 被 外 界 知 道。 很 多 藏 人 被 釋 放 後, 由 於 無 法 證 明 其 被 關 押 的 地 點 和 綁 架 者 的 身 分, 加 上 擔 心 再 次 遭 受 厄 運 而 大 都 選 擇 三 緘 其 口, 甚 至 有 一 些 人 屈 服 于 暴 力 淫 威 而 在 沒 有 選 擇 的 情 況 下 被 迫 為 中 國 安 全 人 員 效 力。
  1996 年, 中 國 政 府 開 始 在 西 藏 推 行 所 謂 的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精 神 文 明 教 育 和 嚴 打 等 政 治 運 動, 加 強 對 西 藏 的 鎮 壓 和 暴 虐。 這 三 項 活 動 是 根 據 中 共 第 三 次 西 藏 工 作 會 議 的 安 排 執 行 的。 在 西 藏 境 內 推 行 的 這 些 暴 力 推 行 的 運 動 與 中 國 本 土 的 活 動 完 全 是 兩 回 事 情。 如 在 中 國 本 土 的 嚴 打, 主 要 針 對 的 是 領 導 層 的 貪 污、 腐 敗 以 及 社 會 上 的 殺 人、 搶 劫、 販 毒 等 犯 罪 活 動, 而 在 西 藏, 上 述 行 為 的 目 的 都 是 針 對 打 擊 分 裂 主 義 和 消 除 達 賴 喇 嘛 的 影 響。
  1996 年 5 月 6 日, 在 西 藏 拉 薩 召 開 的 嚴 打 動 員 大 會 上, 『 西 藏 自 治 區 』 黨 委 副 書 記 熱 地 宣 稱 這 一 運 動 是 針 對 分 裂 主 義 者 進 行 的 措 施。 他 還 說: 西 藏 是 反 分 裂 斗 爭 中 的 首 要 地 區。 維 護 社 會 穩 定 和 祖 國 統 一 是 我 們 肩 負 的 重 要 政 治 任 務。 我 們 要 高 度 重 視 這 個 斗 爭, 要 以 嚴 厲 的 打 擊 防 範 違 法 行 為。 (27 )
  1996 年 6 月 17 日, 《 西 藏 日 報》 刊 登 的 所 謂 『 西 藏 自 治 區 』 法 院 院 長 拜 扎 的 署 名 文 章 稱: 要 加 大 嚴 打 力 度, 對 犯 罪 分 子 要 進 行 嚴 厲 懲 罰。 即 使 需 要 判 處 死 刑 也 要 嚴 格 執 行。
  拜 扎 在 宣 讀 的 一 份 報 告 中 指 出, 1996 年 法 院 審 理 了 2126 起 案 件, 其 中977 件 案 件、1726 名 犯 人 已 完 成 一 審 判 決。 在 被 關 押 的 犯 人 中60 •3 % ( 1047 人 ) 被 判 處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無 期 徒 刑 和 死 刑。 37 •34 % ( 645 人 ) 判 處 五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1 • 36 % ( 24 人 ) 進 行 寬 大 處 理。 0 • 43 % ( 8 人 ) 無 罪 釋 放。 (28 )
  拜 扎 在 1998 年 5 月 的 法 院 報 告 中 說: 在 過 去 的 五 年 中 各 級 法 院 對 6291 名 犯 人 進 行 了 法 庭 審 理 時, 對 0 •73 % 進 行 了 無 罪 釋 放。 對 超 過 一 半 的 罪 犯 判 處 五 年 以 上 直 至 死 刑 的 判 決。
  對 有 政 治 嫌 疑 的 西 藏 人 在 被 起 訴 之 前 為 獲 得 口 供 而 刑 訊 逼 供 則 是 極 為 平 常 的 現 象。 在 達 蘭 薩 拉 的 西 藏 人 權 與 民 主 促 進 中 心 提 出 的 報 告 中 指 出: 西 藏 人 在 監 獄 中 遭 受 的 暴 虐 包 括 吊 打、 戴 手 銬 腳 鐐、 電 擊、 寒 冷 天 脫 光 衣 服、 放 警 犬 嘶 咬、 強 奸、 用 電 棍 插 擊 女 性 犯 人 的 陰 道 或 男 性 犯 人 的 口 中、 長 期 單 獨 囚 禁 在 暗 室 或 小 間 禁 閉 室 內、 強 制 觀 看 充 滿 恐 怖 情 節 的 影 片、 長 時 間 罰 站、 長 時 間 不 讓 吃 喝 或 睡 覺 等。
  1998 年 國 際 特 赦 組 織 焦 慮 地 指 出: 西 藏 監 獄 或 勞 改 營 對 藏 人 實 施 暴 虐 和 侮 辱 的 問 題 非 常 嚴 重, 甚 至 常 有 藏 人 因 此 被 暴 虐 致 死 的 情 況 發 生。 (29 )
  國 際 醫 師 人 權 協 會 的 報 告 中 也 指 出, 中 國 政 府 經 常 對 西 藏 政 治 犯 實 施 精 神 折 磨、 毆 打、 強 奸、 電 擊、 長 期 不 讓 吃 喝 等 暴 虐。 (30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 刑 法》 第 247 條 規 定: 『 司 法 工 作 人 員 對 犯 罪 嫌 疑 人、 被 告 人 實 行 刑 訊 逼 供 或 者 使 用 暴 力 逼 取 證 人 證 言 的, 處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拘 役。 致 人 傷 殘、 死 亡, 依 照 本 法 第 二 百 三 十 四 條、 第 二 百 三 十 二 條 的 規 定 定 罪 從 重 處 罰。 』 但 是, 當 面 對 政 治 性 案 件 時, 這 些 法 律 條 款 完 全 被 丟 到 九 霄 雲 外, 所 作 所 為 公 然 違 背 法 律。 國 際 保 護 受 虐 待 委 員 會 1999 年 的 報 告 中 指 出: 『 1994 年 《 中 國 監 規 紀 律》 第 14 條 規 定 監 管 人 員 不 許 虐 待 犯 人。 但 是, 為 了 使 犯 人 承 認 罪 行 進 行 暴 虐、 欺 辱、 毆 打 等 的 情 況 繼 續 存 在。 』 (32 )
  現 在, 中 國 政 府 較 以 往 更 注 意 國 際 社 會 的 批 評, 因 此 中 國 政 府 也 隨 之 改 變 了 對 西 藏 的 鎮 壓 手 段。 其 中 的 一 個 變 化 是: 現 在 對 西 藏 政 治 犯 判 處 死 刑 的 人 數 減 少 了。 每 當 西 藏 的 政 治 情 勢 嚴 峻 時, 中 國 政 府 就 以 處 死 刑 事 犯 的 方 式 來 達 到 阻 嚇 試 圖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的 西 藏 人, 同 時 也 可 以 避 免 或 減 緩 國 際 社 會 的 指 責。 對 政 治 犯 而 言, 雖 然 很 少 被 判 處 死 刑, 但 當 局 通 過 對 政 治 犯 進 行 拷 打 等 長 期 的 身 心 摧 殘 和 強 迫 從 事 超 量 的 體 力 勞 動 等 方 式 造 成 西 藏 政 治 犯 被 迫 害 致 死。 據 西 藏 人 權 與 民 主 促 進 中 心 頒 布 的 資 料 顯 示, 1987 年 至 今, 至 少 有69 名 西 藏 政 治 犯 因 此 死 在 監 獄、 醫 院 或 在 臨 死 前 匆 忙 宣 佈 釋 放 而 死 在 監 獄 外 邊 等。
  在 此 期 間, 中 國 政 府 在 西 藏 嚴 厲 推 行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運 動, 對 宗 教 事 務 進 行 嚴 格 控 制, 查 禁 達 賴 喇 嘛 的 照 片, 規 定 即 使 在 家 庭 等 私 人 領 域 藏 人 都 不 得 擁 有 達 賴 喇 嘛 的 照 片; 禁 止 學 生 到 宗 教 場 所 或 進 行 祈 禱, 對 違 規 者 以 開 除 學 籍 作 為 懲 罰; 強 硬 命 令 藏 人 幹 部 和 黨 員 領 回 在 印 度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學 校 和 寺 院 中 就 學 的 子 女; 對 藏 人 歡 慶 藏 歷 新 年、 達 賴 喇 嘛 生 日 以 及 『 薩 噶 達 瓦 』 等 傳 統 節 日 進 行 嚴 格 的 控 制。 如 1999 年 有 三 名 西 藏 人 于 達 賴 喇 嘛 生 日 那 天 在 尼 藏 邊 境 章 木 舉 行 煨 桑 ( 火 祭 祈 禱 ) 儀 式 而 被 逮 捕。
  中 國 政 府 還 相 信 從 印 度 學 成 返 回 西 藏 的 藏 人 是 分 裂 主 義 的 根 源, 認 為 他 們 在 誘 惑 藏 人 和 外 國 遊 客。2000 年 6 月 1 日, 中 國 政 府 頒 布 了 針 對 無 護 照 非 法 往 來 邊 界 者 的 新 法 規,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為 了 打 擊 從 印 度 學 成 後 返 回 西 藏 的 藏 人。 (33 )
  據 在 英 國 倫 敦 的 西 藏 信 息 网 發 布 的 消 息, 中 共 對 回 國 的 藏 人 進 行 審 訊、 並 對 他 們 的 親 人 住 房 進 行 搜 查、 審 問 等。 一 西 藏 安 多 的 藏 人 在 印 度 學 習 兩 年 後 返 回 西 藏 時 在 邊 界 城 市 章 木 遭 到 中 共 逮 捕, 在 審 訊 和 關 押 了 20 天 後, 被 命 令 在 回 到 家 鄉 後 還 要 繼 續 接 受 審 訊。 (34 ) 有 許 多 從 印 度 返 回 西 藏 的 藏 人 被 判 處 兩 至 三 年 不 等 的 徒 刑。
  2000 年 中 國 政 府 強 行 解 雇 了 所 有 從 印 度 返 回 西 藏 從 事 導 遊 工 作 的 藏 人, 為 了 阻 止 從 印 度 學 成 返 回 西 藏 的 藏 人 從 事 導 遊 工 作, 中 國 政 府 規 定 從 事 導 遊 工 作 者 必 須 要 有 中 國 國 內 的 中 學 畢 業 證。 2000 年 夏, 『 西 藏 自 治 區 』 旅 遊 局 法 規 管 理 部 門 對 西 藏 首 都 拉 薩 市 的 18 家 旅 遊 服 務 機 構 進 行 調 查, 查 看 是 否 有 從 印 度 回 國 的 導 遊。2000 年7 月, 日 喀 則 當 局 在 對 旅 遊 服 務 部 門 進 行 調 查 後 解 雇 了 29 名 從 印 度 返 回 的 藏 人。 (35 )
  中 國 政 府 還 刻 意 打 壓 和 孤 立 獲 釋 的 西 藏 政 治 犯, 試 圖 讓 這 些 政 治 犯 在 社 會 長 期 處 于 貧 窮 和 孤 立 狀 態。 西 藏 政 治 犯 被 釋 放 後 被 強 制 驅 趕 到 鄉 下 原 籍, 不 許 從 事 以 前 的 工 作 或 進 入 以 前 的 寺 院, 不 允 許 任 何 單 位、 寺 院 和 學 校 給 予 前 政 治 犯 工 作 的 機 會, 甚 至 對 他 們 從 事 個 體 小 本 經 營 的 申 請 也 會 受 盡 刁 難, 政 治 犯 的 家 人 和 朋 友 經 常 遭 到 搜 查 或 傳 詢 等 騷 擾, 以 迫 使 他 們 和 前 政 治 犯 斷 絕 往 來。 如 果 家 人 或 朋 友 拒 絕 屈 服, 則 他 們 就 有 被 指 控 同 情 或 與 分 裂 分 子 進 行 勾 結 而 遭 懲 罰 的 危 險。
  中 國 政 府 平 時 經 常 騷 擾 政 治 犯 家 人 的 家 庭 生 活 和 社 會 活 動, 經 常 以 各 種 藉 口 懲 罰 他 們, 包 括 降 職、 開 除 他 們 的 公 職 或 子 女 的 學 籍 等 等。 總 之, 如 果 一 個 西 藏 人 由 於 政 治 問 題 而 被 逮 捕 後, 他 和 其 家 人 及 朋 友 都 會 遭 到 全 方 位 的 各 種 排 擠 和 孤 立。 被 釋 放 的 西 藏 政 治 犯 指 證, 許 多 政 治 犯 被 釋 放 後 的 生 活 比 在 監 獄 還 要 艱 難。 所 以, 他 們 唯 一 的 選 擇 就 是 冒 著 生 命 危 險 翻 越 喜 瑪 拉 雅 山 脈 流 亡 印 度, 尋 找 新 的 人 生 前 途。
  由 於 中 共 對 西 藏 的 恐 怖 統 治 和 殘 酷 的 鎮 壓, 西 藏 雖 然 已 經 很 難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抗 議 活 動, 但 人 民 對 中 國 政 府 的 敵 視 和 離 心 情 緒 卻 在 日 益 增 長。 例 如, 在 監 獄 中 的 政 治 犯 的 抗 議 和 牴 觸, 被 捕 的 僧 人 非 常 清 楚 自 己 即 使 被 釋 放 也 沒 有 機 會 進 入 寺 院, 所 有 的 政 治 犯 都 知 道 由 於 自 己 從 事 了 政 治 活 動, 因 此 在 中 國 統 治 下 將 不 會 有 任 何 前 途, 一 生 將 處 于 中 國 特 務 的 監 視 和 控 制 下, 尤 其 是 眼 看 著 西 藏 的 文 化、 宗 教 和 民 族 特 性 日 趨 消 亡, 由 於 上 述 的 絕 望 狀 態, 因 此 很 多 西 藏 人 即 使 在 監 獄 中 也 敢 于 義 無 反 顧 地 抗 拒 中 共 的 統 治.
  在 過 去 的 幾 年 中, 不 少 西 藏 政 治 犯 不 僅 在 監 獄 中 抗 拒 獄 卒 的 暴 虐, 而 且 參 加 宗 教 祈 禱 儀 式、 發 布 效 忠 達 賴 喇 嘛 和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的 言 論、 對 中 國 政 府 的 愛 國 主 義 教 育 提 出 不 同 的 看 法 等 進 行 各 種 抗 議 活 動, 因 而 經 常 遭 到 中 國 政 府 的 暴 力 虐 待。
  1998 年 5 月, 英 國、 奧 地 利、 盧 森 堡 駐 中 國 大 使 館 的 代 表 以 歐 洲 聯 盟 的 名 義 訪 問 西 藏 時, 拉 薩 附 近 扎 什 監 獄 的 西 藏 政 治 犯 由 於 高 呼 『 西 藏 政 教 領 袖 達 賴 喇 嘛 萬 歲! 』 『 西 藏 獨 立! 』 等 口 號 而 遭 到 中 國 政 府 的 暴 力 鎮 壓, 在 鎮 壓 過 程 中 至 少 有 十 名 政 治 犯 被 迫 害 致 死, 其 中 帶 頭 高 呼 口 號 的 噶 瑪 達 瓦 被 當 場 槍 殺, 其 他 參 加 抗 議 行 動 的 藏 人 分 別 被 加 刑 四 至 五 年。 (36 )
  小 規 模 的 抗 議 活 動 遍 布 整 個 西 藏, 由 於 中 國 政 府 逮 捕 所 有 有 政 治 嫌 疑 的 西 藏 人, 因 此, 西 藏 政 治 犯 的 人 數 增 長 了 三 倍。
  1993 年 之 前, 西 藏 的 自 由 運 動 主 要 發 生 在 『 西 藏 自 治 區 』 的 22 個 縣 和 其 他 西 藏 地 區 的 9 個 縣。 1993 年 之 後, 發 展 到 『 西 藏 自 治 區 』 的 31 個 縣 和 其 他 藏 區 的 21 個 縣。 (37 ) 這 一 事 實 證 明, 在 中 國 政 府 的 高 壓 下, 西 藏 的 自 由 反 抗 運 動 卻 在 『 西 藏 自 治 區 』 增 長 了 百 分 之 四 十, 自 治 區 以 外 的 西 藏 地 區 則 增 長 了 百 分 之 一 百 三 十。 同 時 這 一 時 期 西 藏 政 治 犯 在 拉 薩 市 增 加 百 分 之 十 五, 有 500 至 600 人。 拉 薩 之 外 西 藏 的 其 他 地 區 則 增 加 了 百 分 之 二 百 五 十, 人 數 為 100 至 350 人。
  為 了 鎮 壓 西 藏 農 牧 區 的 反 抗 運 動, 『 西 藏 自 治 區 』 副 書 記 熱 地 于1998 年 1 月 1 日 稱: 達 賴 集 團 在 屢 次 遭 到 失 敗 後, 最 近 他 們 改 變 手 法, 開 始 加 緊 在 農 牧 區 推 行 分 裂 活 動。 所 以, 黨 認 為 逐 漸 地 農 牧 區 將 會 成 為 反 分 裂 斗 爭 的 主 要 區 域 是 具 有 非 常 重 大 意 義 的。 (38 )
  同 年, 中 國 政 府 開 始 在 西 藏 農 牧 區 安 插 當 局 信 任 的 人, 並 對 基 層 組 織 進 行 改 革。1998 年 11 月 15 日 熱 地 向 人 民 發 表 的 講 話 中 稱: 在 農 牧 區 的 基 層 幹 部 要 加 大 團 結 群 眾 的 力 度, 在 反 分 裂 斗 爭 中 創 造 前 進 的 有 效 環 境, 這 有 益 于 農 牧 區 的 穩 定。1998 年 7 月 15 日 《 西 藏 日 報》 文 章 指 出, 從 1995 開 始, 對 『 西 藏 自 治 區 』650 個 城 鎮 黨 組 織 和3602 個 黨 支 部 進 行 了 改 革 和 整 頓。
  同 時, 中 國 政 府 還 在 西 藏 新 建 或 擴 建 監 獄。1997 年 在 拉 薩 東 北 部 新 建 了 一 所 防 範 極 為 嚴 密 的 監 獄 和 審 訊 處。 據 西 藏 信 息 網 消 息, 這 所 監 獄 關 押 的 主 要 是 政 治 反 對 人 士 和 犯 罪 的 中 共 西 藏 高 級 官 員。 同 年 中 國 政 府 還 擴 建 了 扎 什 監 獄 和 桑 玉 監 獄。1993 年 以 前, 西 藏 政 治 犯 一 般 集 中 關 押 在 拉 薩 的 各 監 獄 中, 後 來 由 於 政 治 犯 人 數 增 多, 現 在 各 地 或 大 部 分 的 縣 監 獄 中 都 關 押 有 西 藏 政 治 犯。
  雖 然 西 藏 的 人 權 問 題 已 經 非 常 嚴 重, 但 由 於 中 國 政 府 加 強 了 對 信 息 流 通 的 控 制, 國 際 社 會 了 解 西 藏 人 權 遭 踐 踏 的 狀 況 變 的 更 加 困 難。 國 際 上 的 人 權 觀 察 家 不 知 道 西 藏 政 治 犯 確 切 人 數, 而 中 國 政 府 聲 稱 在 西 藏 只 有 一 百 名 破 壞 國 家 安 全 的 罪 犯。 (39 )
  研 究 中 國 歷 史 的 美 國 學 者Tom Grunfeld 于 2000 年 4 月 發 表 的 論 文 中 指 出: 『 現 在 在 西 藏 有 一 千 名 政 治 犯, 其 中 大 多 數 是 以 和 平 的 方 式 抗 議 中 國 統 治 的 西 藏 人 』。 他 還 指 出, 由 於 中 國 政 府 中 的 頑 固 派 不 僅 加 強 了 對 西 藏 的 鎮 壓, 並 且 鼓 勵 漢 人 移 民 西 藏, 對 西 藏 寺 院 進 行 嚴 格 控 制, 強 制 對 西 藏 僧 侶 和 藏 人 公 務 員 進 行 政 治 教 育, 因 而 藏 人 中 敵 視 中 國 統 治 的 力 量 在 增 加。 同 時 熱 愛 西 藏 以 及 愛 國 思 想 也 在 空 前 的 曼 延。 (40 )
  一 位 西 藏 幹 部 向 中 國 作 家 透 露, 八 十 年 代 末 西 藏 社 會 很 穩 定 的 說 法 是 錯 誤 的, 那 時 參 加 抗 議 活 動 大 部 分 是 僧 侶 和 少 數 不 知 情 的 青 年 人。 現 在, 幹 部、 知 識 分 子 和 勞 動 人 民 都 變 的 不 喜 歡 政 府。 現 在 我 們 所 看 到 的 穩 定 不 過 是 外 相, 當 有 一 天 鎮 壓 力 量 衰 弱 時, 肯 定 會 有 比 八 十 年 代 更 多 的 人 參 加 抗 議 運 動。 (41 )
  可 見, 中 國 政 府 對 西 藏 的 鎮 壓 越 殘 酷, 越 不 利 于 中 國 的 穩 定。

注 釋:

1、 《 中 國 人 民 解 放 軍 步 兵 十 一 師 軍 戰 史》 (1952- 1958 年 )。

2、 《 餓 鬼, 中 國 的 秘 密 饑 荒》,171 頁, 倫 敦 1996 年。

3、 在 北 京 召 開 的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上 所 作 的 指 示。 1987 年 3 月 28 日。

4、 西 藏 軍 區 政 治 部 文 件 (1960 年 10 月 1 日 )。

5、John Avertor 《IN EXILE FROM THE LANDUOS NOWS》, 263 頁。

6、John Avertor 《IN EXILE FROM THE LANDUOS NOWS》 第 263 頁。DAVID PATT 《 奇 怪 的 解 放》, 美 國 索 奴 拉 岩,1992 年 第 179 頁。

7、 《 餓 鬼, 中 國 的 秘 密 饑 荒》,Jasper Baker 著,LONDON,JOHN MURRAY1996 年 第 162 頁。

8、 《 餓 鬼, 中 國 的 秘 密 饑 荒》, Jasper Baker 著 著,LONDON,JOHN MURRAY 1996 年 第 170 頁 )。

9、John Avertor 《IN EXILE FROM THE LANDUOS NOWS》 第 263 頁。

10、 《 餓 鬼, 中 國 的 秘 密 饑 荒》, Jasper Baker 著,LONDON,JOHN MURRAY,1996 年 第 187 頁。

11、PAVL INGRAM: 《 西 藏 的 真 實 問 題》 第 30 頁。

12、PAVL INGRAM: 《 西 藏 的 真 實 問 題》 第 30 頁, 印 度 西 藏 青 年 佛 教 會,1990 年。

13、 對 索 夏 仲 仁 波 切 和 圖 丹 塔 欣 老 師 的 採 訪。

14、PAVL INGRAM: 《 西 藏 的 真 實 問 題》 第 30 頁。

15、 尼 姑 巴 青 和Adelaide Donnelley 合 著 《 苦 難 之 山》161 頁, 倫 敦 扎 巴 阿 拉 扎 ( 音 譯 )2000 年。

16、 班 禪 仁 波 切 於1987 年 在 北 京 召 開 的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上 講 到 《 七 萬 言 書》 並 沒 有 把 藏 人 所 遭 受 的 苦 難 全 部 都 寫 出 來。 17、 尼 姑 巴 青 和Adelaide Donnelley 合 著 《 苦 難 之 山》161 頁, 倫 敦 扎 巴 阿 拉 扎 ( 音 譯 )2000 年。 18、 榮 雪 瓦 雜 《 反 抗 之 輪-- 藏 人 抗 議 活 動 中 的 通 常 政 治 行 為》, 倫 敦 海 爾 沙 哲 . 安 扎 甘 巴 乃 ( 音 譯 )1994 年。

19、 榮 雪 瓦 雜 《 反 抗 之 輪-- 藏 人 抗 議 活 動 中 的 通 常 政 治 行 為》。

20、 國 際 法 學 專 家 支 持 西 藏 組 織 編 印 的 《 美 國 與 西 藏, 二 十 世 紀 關 係 歷 程 解 釋 性 文 件》1994 年 第 二 次 版。

21、 美 國UPI 新 聞 社 ( 1988 年 7 月 20 日 )。

22、 中 國 新 聞 記 者 唐 達 獻 《 刺 刀 直 指 拉 薩》, 倫 敦 『 西 藏 信 息 中 心 』1990 年 6 月 15 日 刊 登。

23、 《 由 於 拒 絕 服 從 龍---- 西 藏 與 中 國 人 權》33 頁,LAO ASIA, 西 藏 信 息 中 心, 倫 敦, 1991 年 3 月。

24、 西 藏 人 權 與 民 主 促 進 中 心 《 嚴 厲 的 控 制》17 頁, 1999 年。

25、 倫 敦 國 際 大 赫 組 織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大 赦 組 織 對 西 藏 的 擔 憂》, 1992 年 1 月。

26、 華 盛 頓 市 『 亞 洲 觀 察 小 組 』 的 報 告 《 殘 酷 無 情 的 鎮 壓-- 西 藏 人 權 狀 況》3 頁, 1990 年 5 月。

27、 《 西 藏 日 報》1996 年 5 月 11 日。

28、 這 份 報 告 於 1997 年 5 月 20 日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第 六 屆 人 大 第 五 次 會 議 上 作 了 呈 述。

29、 《 倫 敦 國 際 特 赦 組 織 的 報 告》 第 132 頁, 倫 敦,1998 年。

30、 『 國 際 醫 生 人 權 』 的 報 告 《 嚴 厲 打 擊--- 在 西 藏 的 暴 虐》 第 45 頁,1999/6。

31、 該 條 於1979 年 7 月 1 日 召 開 的 全 國 人 大 五 屆 二 次 會 議 通 過, 1997 年 3 月14 日 在 第 八 屆 全 國 人 大 第 五 次 會 議 上 做 了 修 改。

32、 『 國 際 受 害 者 康 復 協 會 』 的 報 告 《1949- 1999 年 間 西 藏 境 內 的 迫 害》18 頁, 1999 年。

33、 倫 敦 『 西 藏 信 息 中 心 』 《 新 聞 評 論》20 頁, 2000 年。

34、 倫 敦 『 西 藏 信 息 中 心 』 《 新 聞 評 論》18 頁, 2000 年。

35、 西 藏 人 權 于 民 主 促 進 中 心 報 告 《 人 權 狀 況》2000/8, 達 蘭 薩 拉。

36、 倫 敦 『 西 藏 信 息 中 心 』 《 新 聞 評 論》24 頁, 2000 年。

37、STEWE MARSHALL 『 敵 對 勢 力--- 1987- 1998 年 對 西 藏 政 治 犯 的 調 查 』, 第6 頁, 倫 敦 『 西 藏 信 息 中 心 』 1999 年。

38、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委 副 書 記 熱 地 于1998 年 1 月 1 日 的 講 話, 載 《 新 聞 評 論》, 倫 敦 『 西 藏 信 息 中 心 』。

39、 新 化 網 載 新 華 社 評 論 《 西 藏 境 內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的 罪 犯 在 減 少》。 XHIAUNNET。

40、 《 對 藏 政 策 研 究》 引 自 『 外 交 論 壇 』 網 站,2000 年4 月。

41、 王 力 雄 《 達 賴 喇 嘛 是 解 決 西 藏 問 題 的 鑰 匙》, 2000 年 5 月 至 7 月 寫 於 拉 薩、 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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