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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少數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


   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放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方針和政策,党和國家對民族自治機關賦予與一般地方國家機關所沒有的自治權利。賦予自治機關的自治權利能否行使,取決于這個地區少數民族幹部群眾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本人就如何增強提高少數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問題談幾點粗淺的認識,供領導和同行們參考。

一、增強、提高少數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是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內在因素。

    所謂自治意識是指﹕對改變本民族地區落後面貌,實現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的強烈願望。通常說的即民族使命感。自治水平是指對發展本民族地區經濟文化,提高本民族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能力。即怎樣行使和運用自治權的問題。
    党和國家賦予的自治權利要靠本民族的人民去行使,過去我們只強調了“賦予”,忽視了“行使”。賦予的權利能否行使,怎樣行使,都取決于這個地區的少數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
    〈一〉自治意識來源于民族自尊心和自強心。
    一般來講,任何一個民族的成員大都具有熱愛自己的民族,在任何時候自己是本民族的一員而感到自豪,時刻記得每一個人的成長都獲思于養育自己的民族這樣一個共同心理。在此基礎上構成民族凝聚力,形成民族自尊心。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產生于這個源泉,來源于這個根基。一個民族能否世世代代不斷創造自己嶄新的歷史,能否擠身于先進民族之列、充滿生機和活力地生存下去,也同樣決定這個民族是否具有自尊、自強、奮發、向上的進取意識。
    〈二〉是否注重本民族在祖國大家庭中的地位、形象,是衡量自治意識強弱的標治。
    衡量一個民族幹部是否具有自治意識,主要看他注不注重本民族在祖國大家庭中的地位現象。凡是熱愛祖國、熱愛自己民族、關心本民族前途命運的人,他始終要激勵本民族的所有成員勤奮向上,努力工作,為祖國和民族的發展繁榮多作貢獻。這樣的幹部,他不僅能懂得繼承、發揚本民族優良、進步的傳統美德,也能發現本民族身上存在的劣根性東西,同時善于吸取其他民族先進的東西歸為己有。
    〈三〉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是少數民族幹部德才的主要標準。
    少數民族群眾把幹部當成本民族的代言人,而給予信服期望,將他們推舉到各級自治機關的領導崗位上,這就決定了民族幹部對本民族的發展進步具有緊迫感、責任感,敢于真實反映本民族群眾的合理要求和願望,在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的前提下,敢于維護本民族的利益。由此可見﹕一個民族幹部,除必須熱愛党、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和貫徹党在各個歷史時期的方針、政策,有堅定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信念外,還必須熱愛自己的民族,要有濃厚的自治意識,這就是民族幹部的“德”。有帶領群眾改革開放,發展民族經濟,改變本民族的落後面貌的組織領導能力,善于用好、用活、用夠自治權利,這就是民族幹部的“才”

。 二、增強少數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提高自治水平有利于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

    〈一〉國家利益與各民族利益的一致性
    強調少數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是否意味著不顧國家整體利益呢?當然不是。因為各民族的發展進步取決于祖國的繁榮富強,祖國的繁榮富強要依靠各民族共同發展進步和團結和睦,兩者是相互相存、緊密聯係、互為促進的關係。我們強調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為的是煥發少數民族幹部的自尊、自強和進取、向上的民族自強精神,為改變本民族的落後面貌而勤奮務實、艱苦創業、無私奉獻,過去在“左”的思想影響下,不敢講自治意識,不敢提熱愛自己的民族,甚至把維護本民族合法利益,如實反映本民族群眾的合理要求和意見的民族幹部被示為“民族情緒”、“地方民族主義”。極大地傷害了各族幹部的革命熱情和工作積極性,對民族地區的各項工作帶來不應有的消極因素。
    〈二〉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是我們党和國家對待民族問題上的根本願望。
    民族地區的改革與建設、進步與發展,要依靠當地的人民自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党和國家賦予的自治權利和優惠政策好比是一個舞台,各少數民族要依靠自己的聰明才智能夠在這個舞台上演出令人刮目相看的活劇來。也就是說,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必須通過增強提高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來實現。
    〈三〉增強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提高自治水平有利于党同群眾的聯係。
    少數民族幹部是党和國家與少數民族群眾聯係的橋梁與紐帶,是党和國家大政方針、法律法規在民族地區的實踐者。党在各個歷史時期制定的民族政策、統戰政策、宗教政策由他們去貫徹實施;各個民族地區制定的自治條例由他們去貫徹落實;本民族人民的合理要求、願望和存在的問題由他們向上級党和政府領導機關反映。由此可見﹕一個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的高低,直接關係到党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和民族政策在民族地區能否正確貫徹執行,關係到能否如實向上反映本民族人民的合理要求願望,以加強党同少數民族人民的聯係,增強民族團結的重大任務。

三、對如何增強和提高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的幾點建議。


    第一、要樹立民族自強精神
    建國以來,我國少數民族幹部無論從數量、素質到整體結構等方面,均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績,這是值得肯定的。但從整個民族地區經濟文化發展與全國的發展速度存在較大差距的現實來分析,除了歷史遺留、自然條件以及體制等諸多因素外,我們民族幹部沒有用好自治權或不敢大膽行使自治權利有關。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有待于強化提高。
    自治意識不強和自治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在各少數民族經濟文化相當落後、民主意識薄弱的社會條件下建立的。就藏族來講,它是從封建農奴制社會躍進到社會主義社會。由于跨時代的原因,少數民族人民的民族意識、法律規則和制度觀念普遍低下;
   二是由于種種原因,少數民族幹部的文化水平、知識、閱歷、管理才能較其他先進民族幹部差一些;
    三是由于過去在較長的時期內,一些敢于如實反映本民族願望和要求的人被打成“地方民族主義”,蒙受冤屈,遭到不公正的對待,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的事,在很多民族幹部頭腦中記憶猶新,許多人消極地接受了這個教訓,不敢理直氣壯地反映本民族人民的要求願望,不敢大膽地行使自治權,養成了“照章辦事、因循守舊”的被動思維方式。
    為了加快改革開放的步伐,加快民族地區經濟文化發展,使之逐步與全國的發展相適應,首先﹕民族幹部務必要學會善于理直氣壯地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學會用自己的腳走路。用法律、法規和制度為主要手段,不斷地向人民群眾灌輸社會主義民主意識,使各族人民在自治的實踐中不斷增強自治意識、提高自治水平,這是實現民族當家作主的長遠之計。其次﹕要放手讓他們工作,做到有職有權,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在工作上大膽放手,不要把正當的、合法合理的民族感情,民族意識與狹隘的地方民族主義混同起來,要提倡和鼓勵民族幹部如實反映本民族的願望、意見,准許他們發表不同意見,并對他們提出的合理要求、意見、建議,得到上級部門的理解、尊重、重視和解決。第三﹕敢于面臨和迎接生存競爭這一不可阻擋的社會潮流,堅持改革開放,下最大決心克服“等、靠、要”的惰性思想,樹立自力更生、艱苦創業、自強奮發的思想。
    第二、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進取向上
    我國各少數民族大都具有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豐富的遺產,為創造中華民族文明史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偉大功績。他們具有勤勞勇敢、誠實善良、吃苦耐勞、和睦團結的傳統美德。這些傳統成為一個民族自尊心、自豪感的精神支柱,這種美德無疑是值得發揚光大的。但任何一個民族的傳統,無論是歷史傳統、文化傳統、生活傳統、還是社會生產傳統,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而需要更新。就我們藏族的傳統主要表現是﹕1、勤勞勇敢,但忽視智力投資,容易沿襲生產上的單一性;2、誠實善良,但過于崇上禮讓,容易帶來追求上的滯後性;3、勤儉持家,但于知足,輕視高層次目標的追求;4、團結和協,凝聚力強,但容易滋長思想上的排外性;5、創造財富、愛惜財富,但過于積蓄儲存,缺少商品經濟觀念;6、推崇傳統,但缺乏開拓精神,容易產生思維上的守舊性。對上述這些傳統,占主導地位起積極作用的優良進步的要發揚光大;占次要地位起消極作用的應當更新。這樣做,有利于強化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提高自治水平。
    第三、要向先進民族學習
    一個民族如果想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獲得自己應有的席位,擠身于先進民族之列,就必須善于向先進民族學習,主動吸收別人一切先進進步的東西占為己有;舍得革除影響本民族進步的、不符合歷史潮流的一切糟粕。遠在公元七世紀初藏族建立的強盛的吐蕃王朝,一段時間稱雄于東亞,藏族的經濟、宗教、文化、軍事、外交、科技等,在當時得到空前的發展,就是因為當時吐蕃的君、臣和百姓們,積極吸收中原、印度、尼泊爾以及被它兼併、融化、統一了的週邊民族、附國部落的先進文化知識和科學技術歸為己有,不斷給自己的繁榮強盛注入新的因素。這個成功的經驗應該值得借鑒。向先進民族學習可采取以下三個途徑﹕
    一是從書本上學;二是通過各種傳遞信息學;三是派人到實地去學。1、有計劃、有目的地選派幹部到經濟技術比較發達的沿海、內地任職鍛煉;2、派往上級機關、綜合部任職學習;3、有計劃地組織他們到國外考察進修;4、提倡、鼓勵自費出國留學。
    第四、要用好、用活、用夠自治權利
    自治機關的各級幹部,應該珍惜賦予給自治地區的自治權利,不僅要學會善于運用、敢于大膽行使,而且要用好、用活、用夠。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在實踐過程中,要加強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第一要采取各種渠道盡快提高現有幹部的科學文化水平和管理技術水平。目前對培養少數民族幹部所采取的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徑作法是行之有效的,深受大家的歡迎,希望能堅持下去。第二少數民族幹部必須瞭解本民族的社會歷史、宗教文化、自然地理和風俗習慣。目前民族幹部中既不懂本民族的歷史,又不瞭解他民族的歷史的大有人在。有些民族幹部甚至連本民族的語言都不會。一個民族幹部不了解本民族的歷史淵源和社會發展情況,就等于不瞭解自己的家史家譜,當然就不容易當好這個“家”。第三要把各級幹部從整天忙于具體事務、會議、公文和解決內耗的白忙中解脫出來,讓他們有一定的時間從事調查研究、瞭解民情、考慮大事和考察學習。第四要加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樹立當官為民的思想;第五要積極主動地爭取上級機關的指導、關心重視。
    我們不怕落後,不怕愚昧,不怕無知,只怕不努力,不學習,不上進!四十年的實踐證明了一個真理﹕國家和漢族老大哥的幫助是十分必要、十分有效的,但如果不與我們本民族幹部群眾自治意識和水平水平相結合,其作用是極為有限的。因此,增強、提高民族幹部的自治意識和自治水平是振興民族地區,實現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的有效途徑。
    澤仁鄧珠
    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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