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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 一 國 兩 制 ” 的 失 敗

“ 和 平 解 放 ”
兩 難 “ 統 戰 ”
西 藏 的 反 抗
“ 平 叛 ”
行 不 通 的 “ 一 國 兩 制 ”
註 釋


   吹 捧 鄧 小 平 的 人, 把 “ 一 國 兩 制 ” 說 成 是 鄧 小 平 為 解 決 香 港 問 題 所 做 的 天 才 構 想, 是 開 天 闢 地 的 歷 史 首 創。 但 是 “ 一 國 兩 制 ” 的 發 明 權 並 不 屬 於 鄧 小 平。 香 港 與 中 國 的 “ 一 國 兩 制 ” 目 前 剛 剛 開 始, 西 藏 與 中 國 的 “ 一 國 兩 制 ” 卻 是 從 一 九 五 一 年 就 已 經 實 行, 在 維 持 了 八 年 之 後, 最 後 以 戰 爭 和 流 血 告 終。
   中 共 推 出 西 藏 的 “ 一 國 兩 制 ” 和 香 港 的 “ 一 國 兩 制 ”, 目 的 都 是 為 了 解 決 主 權 問 題。 香 港 的 “ 一 國 兩 制 ” 是 否 能 成 功, 還 需 要 時 間 觀 察, 而 西 藏 的 “ 一 國 兩 制 ”, 歷 史 已 經 證 明 是 一 個 失 敗。
1、 “ 和 平 解 放 ”
  一 九 五 ○ 年 秋 天, 中 共 解 放 軍 在 藏 東 昌 都 一 戰 消 滅 了 藏 軍 主 力, 顯 示 了 對 西 藏 的 絕 對 優 勢 之 後, 隨 之 又 作 出 和 平 姿 態。 他 們 對 藏 軍 俘 虜 友 好 款 待, 將 連 排 軍 官 八 十 五 人、 士 兵 二 千 五 百 六 十 二 人 遣 散 釋 放, 發 給 俘 虜 回 家 路 費 銀 元 二 萬 多, 馬 匹 五 百 一 十 匹 〔1〕。 這 種 大 剛 大 柔 兼 而 有 之 的 形 象 對 藏 人 同 時 產 生 了 懾 服 和 籠 絡 的 效 果, 使 其 失 去 繼 續 抵 抗 的 信 心 和 意 志。 被 遣 返 的 俘 虜 把 中 共 的 好 名 聲 帶 到 西 藏 各 地, 同 時 中 共 又 避 免 了 管 理 關 押 數 千 戰 俘 的 負 擔。
   昌 都 戰 役 後 中 共 停 止 了 軍 事 行 動, 一 方 面 等 待 西 藏 高 原 不 宜 作 戰 和 行 軍 的 冬 天 過 去, 一 方 面 看 昌 都 戰 役 的 教 訓 是 否 會 說 服 西 藏 當 局 進 行 談 判, 接 受 中 共 提 出 的 “ 祖 國 統 一 ” 之 要 求。 這 期 間, 面 對 國 際 社 會 指 責 解 放 軍 “ 侵 略 ” 西 藏, 中 共 在 其 對 外 公 告 中 表 現 出 的 態 度 極 為 輕 蔑﹕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願 明 確 宣 佈﹕
   西 藏 是 中 國 領 土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西 藏 問 題 完 全 是 中 國 的 內 部 問 題。 中 國 人 民 解 放 軍 必 須 進 藏, 其 使 命 是 解 放 西 藏 人 民, 捍 衛 中 國 的 邊 疆。 這 是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堅 定 不 移 的 政 策。 〔2〕

   這 種 使 國 際 社 會 震 驚 的 傲 慢 口 氣, 清 晰 地 表 明 新 中 國 渴 望 洗 刷 百 年 卑 躬 屈 膝 的 恥 辱。 西 藏 所 指 望 的 國 際 社 會 干 涉, 對 以 這 種 口 氣 說 話 的 政 權 顯 然 不 會 收 到 效 果。 何 況 西 藏 歷 史 上 的 法 律 地 位, 不 能 給 國 際 干 涉 提 供 足 夠 的 根 據, 因 而 美 國 和 英 國 在 當 時 都 拒 絕 對 西 藏 提 供 實 質 性 援 助﹔ 聯 合 國 不 願 討 論 關 於 西 藏 遭 到 中 國 侵 略 的 議 案﹔ 與 西 藏 唇 齒 相 依 的 印 度 也 只 作 口 頭 文 章﹔ 西 藏 只 剩 幾 千 殘 軍 守 衛 昌 都 通 向 拉 薩 的 要 道, 強 大 的 解 放 軍 隨 時 可 能 向 拉 薩 進 軍, 抵 抗 幾 乎 全 無 希 望。 孤 立 和 不 堪 一 擊 的 絕 望 之 感 籠 罩 著 舊 西 藏 統 治 者 的 心 靈。 拉 薩 房 價 猛 跌, 甚 至 以 幾 千 大 洋 就 可 以 買 下 一 棟 貴 族 私 宅。 〔3〕
   噶 廈 政 府 決 定 把 剛 剛 親 政 的 達 賴 喇 嘛 轉 移 到 西 藏 與 錫 金 的 邊 境, 以 防 中 國 軍 隊 再 次 重 演 昌 都 戰 役 的 故 伎, 以 迂 回 包 抄 的 方 式 切 斷 他 們 逃 往 印 度 的 後 路。 亞 東 是 喜 馬 拉 雅 山 南 麓 一 處 海 拔 較 低、 山 清 水 秀 的 地 方。 達 賴 喇 嘛 一 行 住 在 亞 東 的 東 噶 寺。 那 是 一 個 很 小 的 寺 廟, 幾 年 前 我 去 拜 訪 時, 裡 面 只 有 幾 個 年 長 僧 人 領 著 一 群 出 家 的 兒 童。 寺 廟 院 裡 有 一 隻 拴 在 鐵 鏈 上 的 猴 子, 見 人 就 齜 牙 咧 嘴 地 翻 跟 頭。 達 賴 住 過 的 房 間 仍 然 保 留 當 年 原 樣。 裡 面 有 兩 張 床, 那 時 達 賴 晚 上 睡 覺 還 需 要 他 的 老 師 陪 同, 可 想 不 會 有 太 多 的 決 策 能 力。 噶 廈 政 府 也 從 拉 薩 轉 移 到 亞 東 辦 公。 亞 東 的 地 理 位 置 適 於 同 時 進 行 兩 手 準 備﹕ 一 方 面 與 中 共 開 展 議 和 談 判, 觀 看 局 勢 發 展﹔ 另 一 方 面 隨 時 可 以 跨 出 邊 境, 流 亡 印 度。
   現 在 回 頭 看 歷 史, 西 藏 無 論 如 何 不 能 避 免 被 中 國 佔 領, 不 管 是 國 際 社 會 還 是 西 藏 自 身, 都 沒 有 力 量 阻 擋 中 共 軍 隊 進 藏。 雖 然 如 此, 西 藏 被 佔 領 的 方 式 卻 可 能 不 同, 而 中 國 以 哪 一 種 方 式 佔 領 西 藏, 對 西 藏 後 來 的 走 向 也 會 有 不 同 影 響。 中 共 當 時 做 好 兩 手 準 備, 一 是 “ 和 平 解 放 ”, 一 是 武 力 攻 打。 中 共 高 層 更 希 望 前 者, 那 意 味 著 “ 西 藏 自 願 回 歸 祖 國 大 家 庭 ”, 既 有 利 於 對 外 的 形 象, 又 符 合 共 產 黨 的 意 識 形 態, 也 能 減 輕 戰 爭 負 擔, 所 以 它 極 力 向 “ 和 平 解 放 ” 的 方 向 引 導。
   現 在, 事 過 境 遷, 有 人 卻 開 始 對 當 時 的 和 平 結 局 感 到 後 悔。 那 時 身 為 中 共 進 藏 十 八 軍 高 級 指 揮 官 的 李 覺 將 軍, 四 十 年 後 就 這 樣 重 新 設 想 歷 史﹕
   如 果 噶 廈 不 死 守 金 沙 江, 而 是 採 用 游 擊 戰 來 截 斷 我 供 應 線, 分 割、 分 散 我 兵 力, 拉 長 我 戰 線, 在 運 動 戰 中 集 中 優 勢 兵 力 將 我 各 個 擊 破, 有 可 能 徹 底 拖 垮 入 藏 部 隊。 如 此 一 來, 我 們 只 能...... 採 用 步 步 為 營、 穩 紮 穩 打 的 蠶 食 戰 術, 每 前 進 一 步, 公 路 交 通 跟 進 一 步, 後 勤 保 障 跟 進 一 步, 鞏 固 一 步。 多 路 進 軍 相 配 合, 最 後 迫 使 它 的 全 部 力 量 集 結 於 拉 薩, 將 它 一 舉 殲 滅。 徹 底 摧 毀 這 個 統 治 集 團 之 後, 我 們 再 返 回 來 對 平 民、 對 下 層 僧 俗 官 員 講 民 族、 宗 教 政 策, 建 立 以 藏 族 翻 身 農 奴 和 共 產 黨 領 導 骨 幹 相 結 合 的 政 權。 這 樣, 雖 然 時 間 長 一 些, 或 許 一 年 兩 年, 或 許 三 年 五 年 才 能 真 正 解 放 全 西 藏 受 壓 迫 的 農 奴, 但 是 所 成 立 的 政 權 就 相 當 穩 固, 也 許 就 不 存 在 一 九 五 九 年 的 叛 亂, 就 不 存 在 一 九 八 七 年 以 後 的 騷 亂。 〔4〕
   如 果 沒 打 昌 都 戰 役, 當 年 的 西 藏 勢 態 也 許 會 向 李 覺 將 軍 期 望 的 方 向 發 展。 然 而 昌 都 慘 敗 使 噶 廈 完 全 失 去 了 繼 續 抵 抗 的 信 心。 同 時, 急 於 促 成 “ 和 平 解 放 ” 的 中 共 又 把 話 說 得 非 常 動 聽﹕
   人 民 解 放 軍 入 藏 之 後, 保 護 西 藏 全 體 僧 侶、 人 民 的 生 命 財 產, 保 障 西 藏 全 體 人 民 之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保 護 一 切 喇 嘛 寺 廟, 幫 助 西 藏 人 民 開 展 教 育 和 農 牧 工 商 業, 改 善 人 民 生 活。 對 於 西 藏 現 行 政 治 制 度 及 軍 事 制 度, 不 予 變 更。 西 藏 現 有 軍 隊 成 為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防 武 裝 之 一 部 分。 各 級 僧 侶、 官 員、 頭 人 等 照 常 供 職。 一 切 有 關 西 藏 各 項 改 革 之 事 宜, 完 全 根 據 西 藏 人 民 意 志 由 西 藏 人 民 及 西 藏 領 導 人 員 採 取 協 商 方 式 解 決。 過 去 親 帝 國 主 義 與 國 民 黨 之 官 吏, 如 經 事 實 證 明, 與 帝 國 主 義 及 國 民 黨 脫 離 關 係, 不 進 行 破 壞 和 反 抗 者, 仍 可 一 律 繼 續 任 職, 不 究 既 往。 人 民 解 放 軍 紀 律 嚴 明, 忠 誠 執 行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上 述 各 項 政 策。 尊 重 西 藏 人 民 宗 教 信 仰 風 俗 習 慣。 說 話 和 氣, 買 賣 公 平, 不 妄 取 民 間 一 針 一 線, 借 用 家 俱 均 經 物 主 同 意, 如 有 損 毀, 決 按 市 價 賠 償。 僱 用 人、 畜 差 役, 均 付 相 當 代 價。 不 拉 伕, 不 捉 牲 畜。 〔5〕
   比 起 一 九 ○ 四 年 時 面 對 榮 赫 鵬 使 團 的 狀 況, 西 藏 統 治 者 總 算 聰 明 了 一 些, 雖 然 照 例 有 多 次 變 卦 反 覆, 最 終 還 是 同 意 與 中 共 進 行 談 判。 當 時 阿 沛 • 阿 旺 晉 美 作 為 昌 都 戰 役 的 戰 俘, 已 經 在 共 產 黨 控 制 的 昌 都 住 了 將 近 半 年, 被 噶 廈 任 命 為 與 中 共 當 局 談 判 的 首 席 代 表, 從 昌 都 直 接 去 北 京 進 行 談 判。 這 個 任 命 似 乎 有 點 奇 怪, 阿 沛 人 在 昌 都 期 間, 每 天 受 共 產 黨 的 影 響。 去 北 京 一 路 走 了 近 一 個 月, 各 處 皆 予 最 高 規 格 接 待。 當 時 在 中 共 西 南 局 任 書 記 的 鄧 小 平 親 自 到 重 慶 機 場 迎 接﹔ 到 北 京 時, 周 恩 來 和 朱 德 到 火 車 站 迎 接。 共 產 黨 那 時 的 “ 統 戰 ” 很 能 籠 絡 人 心, 比 起 國 民 黨 統 治 的 腐 朽, 共 產 黨 也 確 實 給 當 時 的 中 國 社 會 帶 來 一 番 新 氣 象, 使 人 受 到 吸 引 和 鼓 舞。 讓 阿 沛 去 談 判, 在 感 情 上 難 免 自 覺 不 自 覺 地 受 中 共 影 響。 後 來 達 賴 喇 嘛 稱 談 判 最 終 達 成 的 《 十 七 條 協 議》 ﹙ 全 稱 為 《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和 西 藏 地 方 政 府 關 於 和 平 解 放 西 藏 辦 法 的 協 議》 ﹚ 是 在 逼 迫 下 簽 署 的﹕
   協 議 是 作 為 最 後 通 牒 方 式 提 出 的, 不 讓 我 們 的 代 表 提 出 任 何 修 改 意 見 或 建 議。 對 他 們 進 行 了 侮 辱、 謾 罵, 並 威 脅 要 對 他 們 使 用 暴 力, 對 西 藏 人 民 採 取 進 一 步 的 軍 事 行 動。 也 不 讓 他 們 向 我 和 我 的 政 府 進 一 步 請 示。 〔6〕
   這 看 起 來 不 是 中 共 的 做 事 方 式, 中 共 也 也 沒 有 必 要 那 樣。 談 判 從 一 九 四 九 年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開 始, 到 五 月 二 十 三 日 正 式 簽 署 協 議, 簡 單 粗 暴 的 最 後 通 牒 用 不 了 二 十 五 天 的 時 間, 肯 定 經 過 了 多 次 反 覆 和 討 價 還 價。 無 疑, 談 判 肯 定 是 由 中 共 方 面 主 導 的, 這 絲 毫 不 奇 怪, 勝 者 在 談 判 中 佔 有 優 勢, 對 誰 都 是 這 樣。
   為 了 一 目 了 然,, 這 裡 把 《 十 七 條 協 議》 中 的 每 一 條 用 一 句 話 概 括 如 下﹕
   一、 西 藏 屬 於 中 國﹔
   二、 西 藏 同 意 解 放 軍 進 藏﹔
   三、 西 藏 自 治﹔
   四、 西 藏 現 行 制 度、 達 賴 和 各 級 官 員 的 地 位 不 變﹔
   五、 六、 恢 復 班 禪 地 位﹔
   七、 維 護 西 藏 宗 教﹔
   八、 藏 軍 改 編 為 解 放 軍﹔
   九、 發 展 西 藏 教 育﹔
   十、 改 善 西 藏 人 民 生 活﹔
   十 一、 中 國 不 強 迫 西 藏 改 革﹔
   十 二、 對 西 藏 官 員 不 究 既 往﹔
   十 三、 進 藏 解 放 軍 遵 守 軍 紀﹔
   十 四、 中 國 掌 管 西 藏 外 交﹔
   十 五、 中 國 在 西 藏 設 立 軍 政 委 員 會 和 軍 區 司 令 部﹔
   十 六、 中 國 擔 負 其 在 西 藏 所 需 的 經 費﹔
   十 七、 協 議 於 簽 字 蓋 章 後 立 即 生 效。 〔7〕
   中 共 代 表 在 談 判 過 程 中, 堅 持 由 於 過 去 受 到 帝 國 主 義 控 制, 所 以 西 藏 才 對 祖 國 有 了 “ 非 愛 國 主 義 的 態 度 ”。 西 藏 代 表 最 初 否 認 西 藏 存 在 任 何 帝 國 主 義 勢 力 的 活 動, 但 是 中 共 代 表 提 醒 說 那 是 因 為 西 藏 人 還 沒 有 識 破 他 們。 最 後 西 藏 代 表 不 得 不 說 “ 如 果 他 們 在 那 裡, 那 你 們 就 把 他 們 趕 走 ”。 對 條 款 的 具 體 內 容, 雖 然 西 藏 代 表 不 喜 歡 中 國 在 西 藏 駐 軍 和 由 中 國 掌 管 西 藏 外 交 的 條 款, 但 是 他 們 理 智 地 認 識 到 沒 有 別 的 選 擇, 對 此 必 須 同 意。 他 們 曾 拒 絕 在 談 判 中 加 進 有 關 班 禪 的 條 款, 那 是 歷 史 遺 留 的 問 題, 與 這 個 談 判 沒 有 必 然 聯 繫, 但 是 中 共 方 面 認 定 西 藏 解 放 與 班 禪 回 歸 是 不 可 分 割 的, 必 須 一 攬 子 解 決。 中 共 方 面 把 班 禪 作 為 牽 制 達 賴 的 一 張 牌, 從 一 開 始 就 處 心 積 慮 地 予 以 安 排。 這 與 歷 史 上 清 朝 政 府 和 民 國 政 府 採 取 的 政 策 一 脈 相 承。 雙 方 衝 突 最 大 的 是 有 關 中 國 在 西 藏 設 立 軍 政 委 員 會 的 條 款。 梅 • 戈 德 斯 坦 在 他 書 裡 這 樣 描 寫﹕
   當 西 藏 代 表 問 軍 政 委 員 會 的 目 的 是 什 麼 時, 中 共 代 表 答 覆 說, 這 要 視 在 履 行 《 協 議》 時 西 藏 的 需 要 而 定。 西 藏 代 表 不 贊 成 中 共 代 表 所 作 的 解 釋, 他 們 說 這 與 《 協 議》 中 所 規 定 的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不 會 改 變 現 存 制 度 的 內 容 相 矛 盾。 這 種 分 析 激 怒 了 中 共 代 表, 他 們 氣 憤 地 回 答 說﹕“ 你 們 是 在 說 你 們 打 算 同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作 對 吧﹖ 如 果 是 這 樣 的 話, 那 你 們 就 回 去 好 了, 沒 有 必 要 再 呆 在 這 裡。 我 們 將 派 人 民 解 放 軍 進 藏。 ” 於 是 西 藏 代 表 力 圖 讓 中 共 代 表 平 靜 下 來, 便 建 議 休 會。 在 這 段 時 間, 西 藏 代 表 進 行 了 內 部 交 談 並 決 定 必 須 老 老 實 實 地 接 受。 儘 管 在 《 協 議》 的 其 他 各 點 都 曾 產 生 過 分 歧, 但 是 這 是 唯 一 的 一 次 中 共 代 表 表 示, 如 果 西 藏 代 表 不 同 意 這 一 點, 將 派 軍 隊 進 藏 進 行 武 力 威 懾。 在 中 共 代 表 看 來, 這 一 點 至 關 重 要, 因 為 這 就 允 許 他 們 建 立 自 己 永 久 性 行 政 管 理 機 構。 〔8〕
   既 然 中 共 去 西 藏 是 為 了 確 立 中 國 對 西 藏 的 主 權, 而 主 權 是 由 政 權 直 接 體 現 的, 它 就 不 可 能 不 打 算 建 立 自 己 的 政 權 體 系。 中 共 不 願 意 明 確 解 釋 的 軍 政 委 員 會, 實 際 上 的 目 的 是 一 旦 形 勢 需 要, 它 就 隨 時 可 以 把 西 藏 政 府 置 於 一 旁, 自 行 接 管 西 藏 政 權。
   協 議 的 最 後 一 條 也 很 重 要, 因 為 它 意 味 著 不 需 要 西 藏 噶 廈 政 府 和 達 賴 喇 嘛 批 准, 這 項 協 議 就 已 經 可 以 開 始 實 行。 儘 管 在 談 判 開 始 時 阿 沛 表 示 他 不 具 有 簽 署 一 項 協 議 的 權 力, 後 來 他 又 矛 盾 地 同 意 在 協 議 上 寫 上 他 是 “ 全 權 代 表 ” 〔9〕。 而 且 不 知 什 麼 理 由, 西 藏 談 判 代 表 沒 有 要 求 先 把 談 判 結 果 通 報 西 藏 政 府, 待 獲 得 批 准 後 再 對 外 公 佈。 結 果, 達 賴 喇 嘛 本 人 以 及 西 藏 地 方 政 府 是 通 過 北 京 的 廣 播 得 知 協 議 內 容 的, 他 們 立 即 致 電 西 藏 代 表 表 示 反 對, 阿 沛 等 也 因 為 簽 署 了 這 樣 一 個 協 議 而 被 許 多 藏 人 視 為 是 對 西 藏 的 叛 賣。
   中 共 充 分 利 用 了 協 議 最 後 一 條 賦 予 的 合 法 性, 在 達 賴 和 噶 廈 政 府 對 協 議 表 示 正 式 同 意 以 前 就 開 始 向 西 藏 進 軍。 一 九 五 一 年 五 月 二 十 三 日 《 十 七 條 協 議》 簽 字﹔ 七 月 一 日, 中 共 進 藏 大 部 隊 就 從 四 川 甘 孜 向 西 進 發﹔ 七 月 二 十 五 日, 十 八 軍 進 藏 先 遣 支 隊 從 昌 都 出 發﹔ 八 月 二 十 八 日, 進 藏 主 力 部 隊 向 西 藏 挺 進﹔ 九 月 九 日, 先 遣 支 隊 達 到 拉 薩。 在 此 期 間, 噶 廈 政 府 束 手 無 策, 唯 一 的 辦 法 就 是 拖 延。 一 直 拖 了 五 個 月, 直 到 解 放 軍 主 力 部 隊 也 已 達 到, 在 拉 薩 城 外 安 營 扎 寨, 才 在 一 九 五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以 達 賴 喇 嘛 的 名 義 向 北 京 發 出 了 正 式 批 准 協 議 的 電 報。
   電 報 文 字 用 的 是 典 型 的 中 共 式 語 言, 與 其 說 是 承 認 協 議, 不 如 將 其 看 作 是 對 兵 臨 城 下 無 可 奈 何 的 回 應﹕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毛 主 席﹕
   今 年 西 藏 地 方 政 府、 特 派 全 權 代 表 噶 倫 阿 沛 等 五 人, 於 一 九 五 一 年 四 月 底 抵 達 北 京, 與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指 定 的 全 權 代 表 進 行 和 談。 雙 方 代 表 在 友 好 的 基 礎 上, 已 於 一 九 五 一 年 五 月 二 十 三 日 簽 定 了 關 於 和 平 解 放 西 藏 辦 法 的 協 議。 西 藏 地 方 政 府 及 藏 族 僧 俗 人 民 一 致 擁 護, 並 在 毛 主 席 及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領 導 下, 積 極 協 助 人 民 解 放 軍 進 藏 部 隊, 鞏 固 國 防, 驅 逐 帝 國 主 義 勢 力 出 西 藏, 保 護 祖 國 領 土 主 權 的 統 一, 謹 電 奉 聞。
   西 藏 地 方 政 府 達 賴 喇 嘛
   公 曆 一 九 五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藏 曆 鐵 兔 年 八 月 二 十 四 日 〔10〕
   毛 澤 東 在 兩 天 之 後 ﹙ 一 九 五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 給 達 賴 覆 電 表 示 祝 賀。 同 日 中 共 軍 隊 即 開 進 拉 薩, 並 舉 行 了 耀 武 揚 威 的 入 城 式。 不 久 西 北 方 向 進 藏 的 中 共 軍 隊 也 到 達 拉 薩, 並 與 在 其 之 前 到 達 的 中 共 十 八 軍 比 賽 威 風。 全 體 官 兵 被 命 令 用 羊 血 代 替 鞋 油 擦 亮 棕 色 馬 靴。 部 隊 長 范 明 乘 坐 的 吉 普 車 是 用 氂 牛 馱 進 西 藏 的 零 部 件, 進 城 前 才 裝 配 起 來。 女 兵 一 律 騎 馬 或 駱 駝。 士 兵 隊 列 行 進 皆 齊 步 跺 腳, 高 喊 行 進 口 號, 數 里 之 外 都 能 聽 到 〔11〕。 同 時, 中 共 軍 隊 陸 續 開 赴 日 喀 則、 江 孜、 亞 東 等 一 系 列 西 藏 重 鎮, 自 此 西 藏 全 面 落 入 中 國 的 軍 事 控 制。
  達 賴 喇 嘛 是 在 一 九 五 九 年 流 亡 印 度 之 後 才 公 開 宣 稱 《 十 七 條 協 議》 非 法, 理 由 是 那 是 一 個 在 武 力 威 脅 下 被 迫 簽 定 的 協 議, 是 不 平 等 的。 然 而 合 法 與 非 法 與 否, 不 能 以 批 准 協 議 時 心 裡 願 意 還 是 不 願 意 衡 量。 藏 人 後 來 提 出 的 那 些 對 談 判 的 指 控 即 使 都 是 真 的, 在 達 賴 喇 嘛 正 式 批 准 協 議 時 也 都 已 存 在。 如 果 當 時 放 棄 了 對 那 些 指 控 的 追 究, 後 來 也 就 難 以 把 它 們 重 新 當 作 理 由。 何 況 人 類 歷 史 上 多 少 條 約 都 是 在 強 權 下 簽 訂 的。 在 國 際 關 係 史 上, 作 為 戰 爭 產 物 的 和 約, 如 經 典 的 《 威 斯 特 伐 利 亞 條 約》 ﹙ 一 六 八 四 年 ﹚、 《 維 也 納 條 約》 ﹙ 一 八 一 五 年 ﹚、 《 凡 爾 賽 和 約》 ﹙ 一 九 一 九 年 ﹚ 等, 戰 敗 一 方 都 可 以 說 那 是 在 武 力 威 脅 下 簽 署 的, 也 都 可 以 被 認 為 它 們 是 不 平 等 的。
  退 而 言 之, 如 果 武 力 威 脅 下 面 簽 署 的 條 約 非 法, 那 麼 在 同 樣 的 標 準 下, 不 但 《 十 七 條 協 議》 是 非 法 的, 而 且 一 八 五 六 年 《 西 藏 與 尼 泊 爾 條 約》 以 及 一 九 ○ 四 年 的 《 英 藏 條 約》 也 都 是 非 法 的。 但 是 西 藏 一 貫 獨 立 論 者 在 描 述 西 藏 的 歷 史 和 法 律 地 位 時 往 往 使 用 雙 重 標 準﹕ 一 方 面 他 們 毫 不 猶 豫 地 指 責 武 力 威 脅 下 的 《 十 七 條 協 議》 為 非 法, 另 一 方 面 卻 認 可 同 樣 在 武 力 威 脅 下 的 《 西 藏 和 尼 泊 爾 條 約》 和 《 英 藏 條 約》 的 合 法 性, 並 且 堂 堂 正 正 地 用 這 兩 個 條 約 作 為 西 藏 有 權 簽 署 國 際 條 約, 從 而 具 有 獨 立 的 國 際 人 格 的 重 要 證 據。 如 果 擯 棄 雙 重 標 準, 那 麼 結 論 應 該 是 也 只 能 是﹕ 上 述 三 個 條 約 要 麼 都 非 法 要 麼 都 合 法。 但 是 這 對 他 們 也 是 個 兩 難 選 擇, 因 為 如 果 它 們 都 非 法, 那 麼 西 藏 在 歷 史 上 就 缺 少 或 減 少 了 其 獨 立 的 重 要 證 據﹔ 如 果 都 合 法, 那 麼 《 十 七 條 協 議》 毫 無 疑 問 地 意 味 著 這 種 獨 立 的 終 結。 〔12〕
  冷 靜 和 理 性 地 看, 《 十 七 條 協 議》 應 該 是 當 時 西 藏 所 能 爭 取 的 最 好 結 果。 阿 沛 • 阿 旺 晉 美 以 現 實 的 態 度 較 好 地 完 成 了 談 判。 收 到 噶 廈 表 示 反 對 的 電 報 時, 阿 沛 向 噶 廈 表 示, 如 果 不 同 意 他 談 下 來 的 協 議, 就 請 派 另 外 一 個 代 表 團 來 接 替 他。 西 藏 上 層 內 部 當 時 形 成 了 兩 種 意 見, 一 種 是 反 對 與 中 國 妥 協, 主 張 達 賴 喇 嘛 流 亡 印 度, 另 一 種 則 是 願 意 與 中 國 合 作, 接 受 《 十 七 條 協 議》, 但 是 誰 都 沒 有 堅 持 與 中 國 人 繼 續 作 戰 到 底。 有 意 思 的 是, 西 藏 的 僧 侶 大 都 持 後 一 種 態 度。 在 他 們 的 一 再 請 求 下, 達 賴 喇 嘛 於 一 九 五 ○ 年 七 月 回 到 拉 薩, 再 經 過 一 再 拖 延, 最 終 正 式 表 態 接 受 了 《 十 七 條 協 議》。
  今 天, 流 亡 在 外 的 西 藏 人 認 為 當 年 把 西 藏 就 那 樣 拱 手 讓 給 中 國 人, 是 西 藏 上 層 人 士 犯 下 的 罪 行。 倫 敦 西 藏 基 金 會 主 任 平 措 旺 杰 這 樣 指 責 當 時 的 拉 薩 政 府﹕ “ 在 中 國 剛 開 始 入 侵 西 藏 的 時 候, 沒 有 採 取 任 何 可 以 阻 止 中 國 軍 事 行 動 的 措 施...... 讓 他 們 進 入 西 藏 就 是 把 西 藏 送 給 中 國 的 第 一 步。 ” 〔13〕 當 記 者 問 到 他 那 時 只 剩 幾 千 藏 軍, 如 何 抵 擋 數 以 十 倍 計 的 中 共 解 放 軍 時, 他 豪 邁 地 回 答﹕
  這 根 本 就 不 是 問 題。 即 使 藏 族 人 民 沒 有 受 過 軍 事 訓 練, 我 相 信 他 們 可 以 作 戰。 我 們 和 你 們 西 洋 人 不 同, 我 們 每 個 人 都 有 武 器, 最 低 限 度, 絕 大 部 分 的 藏 民 都 有 武 器。 很 簡 陋 的 武 器, 沒 錯, 但 是 還 是 武 器。 何 況 他 們 對 打 鬥 早 就 習 以 為 常, 有 時 候 甚 至 是 趨 近 於 殘 酷 的 鬥 爭。 一 旦 他 們 決 定 要 幹, 他 們 就 會 幹 到 底, 那 怕 是 犧 牲 性 命 也 在 所 不 惜。 因 此, 如 果 當 時 的 西 藏 政 府 說 “ 我 們 的 國 家 面 臨 著 危 險, 所 有 的 同 胞 必 須 起 而 戰 鬥, 我 們 沒 有 別 的 選 擇 ”, 整 個 民 族 都 會 熱 烈 響 應 參 加 動 員 的。 〔14〕
  的 確, 當 時 的 西 藏 貴 族 與 僧 侶 寧 願 苟 且 偷 安。 只 要 他 們 自 身 特 權 不 受 威 脅, 就 相 信 中 國 人 的 進 入 不 會 給 西 藏 帶 來 壞 處。 不 管 是 作 戰 還 是 流 亡, 都 會 使 他 們 失 去 原 本 舒 適 的 生 活, 這 是 他 們 不 願 面 對 現 實 的 原 因 之 一。 然 而, 戰 爭 畢 竟 不 是 街 頭 打 鬥, 光 靠 勇 氣 也 不 能 保 證 獲 得 勝 利。 現 在 在 倫 敦 生 活 的 平 措 旺 杰 盡 可 以 想 像 當 年 西 藏 該 如 何 戰 鬥, 指 責 歷 史 是 容 易 的, 誰 都 能 做, 但 實 際 上 可 供 當 年 西 藏 決 策 者 們 進 行 選 擇 的 餘 地, 實 在 已 經 很 小。
   無 疑, 《 十 七 條 協 議》 肯 定 是 中 共 的 勝 利。 那 是 西 藏 第 一 次 明 確 承 認 中 國 的 主 權, 使 中 國 統 治 西 藏 有 了 合 法 性, 同 時 《 十 七 條 協 議》 也 給 中 共 提 供 了 逐 步 改 變 西 藏 地 方 政 府 和 改 造 西 藏 社 會 的 著 手 之 處。 它 的 勝 利 基 礎 確 實 在 於 軍 事 實 力, 不 過, 在 現 代 主 權 秩 序 中, 實 力 強 大 的 一 方 獲 勝, 只 是 一 種 正 常 的 邏 輯。
  反 而, 比 較 一 下 當 年 清 朝 政 府 施 加 給 西 藏 的 《 二 十 九 條 章 程》, 中 共 的 《 十 七 條 協 議》 至 少 在 文 字 表 面 顯 得 寬 容 得 多, 態 度 也 友 好 得 多。
   《 二 十 九 條 章 程》 除 了 兩 條 單 純 談 軍 隊 的 裝 備 ﹙ 第 七 和 二 十 六 條 ﹚, 一 條 越 俎 代 庖 地 超 越 藏 政 府 下 令 免 差 徭 和 稅 收 欠 款 ﹙ 第 九 條 ﹚, 其 他 全 部 條 款 都 是 施 加 給 西 藏 的 限 制 性 條 款, 幾 乎 沒 有 任 何 協 商 氣 氛, 通 篇 皆 是 “ 不 得 非 議 ” ﹙ 第 三 條 ﹚、 “ 即 予 嚴 懲 ” ﹙ 第 五 條 ﹚、 “ 加 以 懲 罰 ” ﹙ 第 八 條 ﹚、 “ 都 得 服 從 ” ﹙ 第 十 條 ﹚、 “ 不 得 逾 規 亂 為 ” ﹙ 第 十 一 條 ﹚、 “ 不 准 參 與 政 事 ” ﹙ 第 十 二 條 ﹚、 “ 予 以 查 究 ” ﹙ 第 十 三 條 ﹚、 “ 必 須 按 照 ” ﹙ 第 十 四 條 ﹚、 “ 立 即 革 退 ” ﹙ 第 十 六 條 ﹚...... 之 措 辭, 只 能 感 覺 到 清 廷 居 高 臨 下 的 權 威 和 權 力, 命 令 西 藏 無 條 件 服 從。
  《 十 七 條 協 議》 除 最 後 一 條 說 明 生 效 日 期 外, 有 實 質 內 容 的 十 六 條 條 款 中, 北 京 對 西 藏 地 位 作 出 保 證 和 對 北 京 進 行 約 束 的 有 八 條, 佔 一 半。 且 通 篇 宣 稱 民 族 平 等、 民 族 自 治。 固 然, 那 可 以 被 視 為 一 種 玩 弄 形 式 的 伎 倆, 北 京 在 協 議 中 是 獲 得 實 質 優 勢 的。 但 是 與 北 京 當 時 在 實 力 上 的 優 勢 相 比, 它 在 協 議 中 獲 得 的 優 勢 還 是 比 較 收 斂 的。 拉 薩 與 北 京 畢 竟 不 是 同 一 水 平 的 對 手, 剛 剛 遭 到 軍 事 上 的 大 敗, 又 受 著 解 放 軍 的 三 面 重 圍。 與 制 定 《 二 十 九 條 章 程》 的 清 朝 相 比, 中 共 強 勢 有 過 之 而 無 不 及, 即 使 直 接 用 軍 事 手 段 佔 領 西 藏, 打 進 拉 薩, 西 藏 又 有 什 麼 能 力 對 抗﹖ 所 以, 從 最 低 的 意 義 來 講, 《 十 七 條 協 議》 的 簽 定 至 少 延 長 了 達 賴 喇 嘛 和 噶 廈 政 府 八 年 的 統 治。
2、 兩 難 “ 統 戰 ”
   “ 統 戰 ” ﹙ 統 一 戰 線 ﹚ 是 中 共 政 治 術 語 中 一 個 專 有 詞 匯。 早 在 俄 國 革 命 時 期, 列 寧 就 為 共 產 黨 人 制 定 了 這 樣 的 策 略﹕ “ 要 利 用 一 切 機 會, 哪 怕 是 極 小 的 機 會, 來 獲 得 大 量 的 同 盟 者, 儘 管 這 些 同 盟 者 是 暫 時 的、 動 搖 的、 不 穩 定 的、 靠 不 住 的、 有 條 件 的。 ” 〔15〕 毛 澤 東 把 這 種 實 用 主 義 策 略 發 展 到 極 致 程 度, 不 但 創 造 出 “ 統 戰 ” 這 樣 一 個 政 治 術 語, 還 在 中 共 內 部 設 立 了 專 門 的 “ 統 戰 ” 機 構 ﹙ 稱 為 “ 統 戰 部 ” ﹚, 並 將 “ 統 一 戰 線 ” 與 “ 黨 的 建 設 ”、 “ 武 裝 鬥 爭 ” 合 稱 為 保 證 中 共 勝 利 的 “ 三 大 法 寶 ”。
  我 在 寫 這 一 節 時, 由 於 記 不 得 所 謂 “ 三 大 法 寶 ” 的 其 他 兩 “ 寶 ” 是 什 麼, 打 了 一 連 串 電 話 詢 問 我 認 為 有 可 能 知 道 的 人。 有 意 思 的 是, 他 們 大 多 數 都 跟 我 一 樣, 記 不 住 另 兩 “ 寶 ” 是 什 麼, 但 是 每 個 人 都 能 立 刻 說 出 “ 統 一 戰 線 ” 來。 從 這 個 小 插 曲, 可 以 看 出 “ 統 戰 ” 在 中 共 政 治 體 系 中 的 地 位 及 其 影 響 力。
   中 共 在 五 十 年 代 解 決 西 藏 問 題, 除 了 一 開 始 打 了 昌 都 戰 役, 摧 毀 了 西 藏 的 軍 事 力 量 和 抵 抗 信 心 之 外, 後 來 一 直 是 以 “ 統 戰 ” 為 主 要 手 段 的 ─ ─ 即 以 懷 柔 政 策, 爭 取 西 藏 上 層 的 合 作, 最 終 達 到 在 西 藏 確 立 中 國 主 權 的 目 的。 這 種 所 謂 的 “ 不 戰 而 屈 人 之 兵 ”, 在 中 國 古 代 兵 法 一 直 被 置 於 “ 上 上 ” 地 位。
  中 共 與 阿 沛 率 領 的 西 藏 代 表 團 簽 定 了 《 十 七 條 協 議》 之 後, 毛 澤 東 立 刻 派 遣 當 時 的 中 共 軍 委 辦 公 廳 主 任 張 經 武 以 “ 中 央 政 府 代 表 ” 的 身 份 前 往 西 藏。 張 經 武 是 毛 澤 東 的 湖 南 同 鄉, 參 加 過 北 伐 戰 爭, 一 九 三 ○ 年 加 入 中 共, 一 九 三 二 年 在 瑞 金 任 中 共 紅 軍 軍 事 教 導 團 團 長, 紅 軍 長 征 時 為 毛 澤 東 身 邊 的 軍 委 直 轄 教 導 師 師 長、 中 央 軍 委 縱 隊 參 謀 長, 屬 中 共 元 老 級 人 物, 亦 是 毛 的 心 腹。 張 經 武 當 時 進 藏 的 首 要 任 務 就 是 “ 統 戰 ”。
   在 離 開 北 京 赴 藏 之 前, 據 說 張 經 武 專 門 就 一 個 問 題 向 毛 澤 東 做 了 請 示 ─ ─ 要 不 要 給 達 賴 磕 頭﹖ 毛 澤 東 的 回 答 是, 達 賴 要 他 磕 他 就 磕。 據 說 毛 還 笑 著 補 充 說﹕ “ 不 外 乎 磕 個 頭 嘛, 這 有 什 麼﹖ 為 了 全 西 藏 人 民 的 解 放, 你 就 給 他 磕 個 頭 有 什 麼 關 係﹖ ” 〔16〕 這 段 小 故 事 是 後 來 中 共 西 藏 軍 區 一 位 作 家 在 他 的 關 於 “ 西 藏 和 平 解 放 ” 的 書 中 透 露 的。 不 管 是 否 屬 實, 的 確 可 以 表 現 出 毛 澤 東 為 達 到 目 的 能 屈 能 伸 的 風 格。
  一 方 面, 張 經 武 帶 著 毛 澤 東 的 親 筆 信 和 禮 物, 繞 道 印 度 奔 赴 亞 東 去 “ 統 戰 ” 達 賴, 勸 說 他 返 回 拉 薩, 接 受 《 十 七 條 協 議》﹔ 另 一 方 面, 向 拉 薩 進 軍 的 中 共 軍 隊 以 優 良 的 軍 紀 努 力 解 除 西 藏 老 百 姓 的 恐 懼。 以 十 八 軍 進 藏 前 制 定 的 《 進 軍 守 則》 為 例, 有 關 愛 民 和 尊 重 西 藏 風 俗 方 面 的 條 例 佔 了 絕 大 部 分 ﹙ 在 共 三 十 四 條 中 佔 十 九 條 ﹚。 這 裡 摘 錄 下 來, 可 以 看 出 其 用 心 之 良 苦﹕
  ......
  十、 戰 鬥 期 間 不 住 民 房、 不 借 民 物﹔
  ......
  十 二、 在 康 藏 地 區 一 律 以 銀 圓 和 藏 洋 為 主 要 通 貨, 嚴 禁 使 用 人 民 幣﹔
  十 三、 不 論 部 隊 機 關, 一 律 不 准 派 用 “ 烏 拉 ”﹔
  ......
  十 六、 在 康 藏 地 區 只 准 按 照 工 委 所 規 定 的 內 容 進 行 宣 傳, 不 得 宣 傳 土 地 改 革、 不 得 宣 傳 階 級 鬥 爭﹔
  ......
  十 八、 藏 人 送 禮 可 收 其 一﹕ “ 哈 達 ” 或 其 他 輕 微 禮 物, 並 應 回 敬 “ 哈 達 ”, 或 其 他 適 當 的 禮 物﹔
   十 九、 藏 人 禮 節 多 以 鞠 躬 伸 舌 表 示 卑 下 敬 畏 之 意, 我 們 可 以 點 頭 答 禮, 不 得 因 好 奇 而 嘲 笑﹔
  ......
  二 十 一、 藏 人 愛 在 溫 泉 洗 澡, 男 女 不 分, 我 軍 人 員 決 不 要 參 插 其 中﹔ 二 十 二、 藏 人 請 吃 東 西, 要 少 吃, 碗 裡 要 剩 一 點, 以 示 禮 貌﹔
  二 十 三、 和 藏 人 接 觸, 不 可 問 哪 個 是 哪 個 的 老 婆, 更 不 要 打 藏 人 的 家 狗﹔
  二 十 四、 要 切 實 尊 重 藏 民 風 俗 習 慣, 做 到 與 藏 民 融 洽 無 間, 必 須 克 服 嫌 藏 民 髒、 厭 惡 情 緒﹔
  二 十 五、 對 土 司 頭 人 要 尊 重, 既 要 反 對 看 不 慣 和 厭 惡 不 滿 情 緒, 也 要 防 止 單 純 團 結 上 層, 不 積 極 團 結 教 育 廣 大 群 眾 的 現 象﹔
   二 十 六、 對 於 民 兵、 僧 民 武 裝, 要 大 力 進 行 政 治 爭 取, 盡 量 避 免 與 之 作 戰, 爭 取 無 效 時 則 堅 決 殲 滅 之﹔
  二 十 七、 對 俘 虜 不 殺 不 辱, 不 沒 收 私 人 財 物, 不 動 其 “ 神 誥 ” 和 吃 肉 用 的 小 刀, 傷 虜 要 給 予 安 慰 治 療, 藏 兵 屍 體 要 動 員 群 眾 按 當 地 風 俗 妥 為 安 葬﹔
   二 十 八、 保 障 西 藏 人 民 信 教 自 由, 保 護 喇 嘛 寺 廟 及 一 切 宗 教 設 施, 不 得 因 好 奇 而 亂 動, 更 不 得 在 群 眾 中 宣 傳 反 迷 信、 或 對 宗 教 不 滿 的 言 論﹔ 二 十 九、 未 經 同 意 不 住 寺 廟, 不 住 經 堂﹔
  三 十、 戰 時 嚴 禁 借 住 或 參 觀 喇 嘛 寺 廟。 平 時 如 欲 參 觀, 必 須 先 行 接 洽, 在 參 觀 時 不 得 隨 便 迫 不 及 待 摸 佛 像, 不 得 吐 痰 放 屁﹔
   三 十 一、 如 有 喇 嘛 要 求 參 軍, 概 不 收 留, 並 應 妥 為 勸 說, 送 回 寺 院﹔
  三 十 二、 不 得 在 寺 廟 附 近 捕 魚、 打 獵、 打 鷹 雕、 宰 殺 牲 畜, 不 得 到 “ 神 山 ” 砍 柴、 遊 逛, 更 不 得 隨 意 打 槍﹔
  三 十 三、 藏 區 舊 有 之 行 政 人 員 如 不 反 對 我 軍, 可 繼 續 任 職, 如 已 逃 亡, 則 盡 量 爭 取 回 來...... 〔17〕

   正 像 後 來 當 了 中 共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委 第 一 書 記 的 十 八 軍 指 揮 員 陰 法 唐 所 說﹕ “ 雖 然 那 時 和 西 藏 老 百 姓 語 言 不 通, 但 是 你 給 他 的 水 缸 裡 打 滿 了 水, 把 他 的 院 子 掃 乾 淨, 他 總 會 明 白 你 是 在 給 他 做 好 事 吧﹗ ” 進 藏 中 共 軍 隊 的 模 範 軍 紀 給 沿 路 西 藏 百 姓 留 下 了 “ 仁 義 之 師 ” 的 印 象, 並 通 過 他 們 廣 為 傳 播。 中 共 軍 隊 到 達 拉 薩 後, 為 了 避 免 擾 民, 嚴 令 只 有 持 警 備 司 令 部 通 行 證 者 才 得 進 城, 並 且 禁 止 參 觀 布 達 拉 宮 和 三 大 寺 〔18〕。
  當 時 中 共 對 西 藏 的 經 營 主 要 立 足 與 西 藏 上 層 合 作, 除 了 西 藏 政 權 依 然 歸 屬 噶 廈 政 府, 中 共 在 西 藏 設 立 的 各 種 機 構, 也 大 量 吸 收 西 藏 上 層 人 士。 昌 都 是 中 共 通 過 軍 事 勝 利 佔 領 的 地 方, 但 是 在 具 有 政 權 性 質 的 “ 昌 都 地 區 人 民 解 放 委 員 會 ” 中, 九 個 副 主 任 中 的 七 個 由 藏 人 擔 當, 其 中 只 有 一 個 藏 人 是 共 產 黨, 另 外 六 個 都 是 當 地 上 層 人 士﹔ 委 員 會 中 的 三 十 五 名 委 員 基 本 都 是 上 層 人 士﹔ 下 屬 的 十 二 個 “ 解 放 委 員 會 ”, 有 漢 人 官 員 十 四 人, 藏 人 官 員 一 百 五 十 四 人, 所 有 藏 人 官 員 均 系 上 層 人 士 〔19〕。 當 年 西 藏 中 共 工 委 的 統 戰 部 長 陳 競 波 還 提 供 了 這 樣 的 數 字﹕
  一 九 五 六 年 西 藏 自 治 區 籌 備 委 員 會 成 立 以 後, 在 西 藏 自 治 區 籌 備 委 員 會 各 種 機 構 中 對 上 層 人 士 進 行 了 大 量 安 排。 當 時 全 區 中 上 層 人 物 ﹙ 含 主 要 土 司 頭 人 ﹚ 約 六 千 餘 人, ﹙ 其 中 四 品 官 二 百 ○ 五 人, 五 品 以 下 的 二 千 三 百 人, 宗 教 界 二 千 五 百 人 ﹚ 已 安 排 了 二 千 一 百 六 十 三 人, 尚 有 三 千 四 百 人 未 安 排, 計 劃 在 一 九 六 ○ 年 全 部 予 以 安 排。 〔20〕
   中 共 剛 進 藏 的 幾 年 被 有 些 研 究 者 視 為 北 京 與 拉 薩 的 “ 蜜 月 ”。 當 美 國 抵 制 西 藏 的 羊 毛 出 口 時, 西 藏 四 百 多 家 羊 毛 商 積 壓 了 兩 年 多 的 羊 毛, 全 部 被 北 京 在 西 藏 成 立 的 國 營 貿 易 公 司 以 三 倍 於 當 時 市 價 收 買, 總 值 四 百 多 億 元 ﹙ 舊 幣 ﹚ 〔21〕。 漢 人 幹 部 以 其 公 正、 自 律、 平 易 待 人 受 到 普 通 藏 人 的 歡 迎。 中 共 解 放 軍 靠 開 荒 解 決 自 己 的 糧 食 副 食, 平 抑 通 貨 膨 脹, 減 輕 西 藏 負 擔。 當 時 的 “ 蜜 月 ”, 可 以 從 達 賴 喇 嘛 一 九 五 四 年 在 北 京 為 毛 澤 東 寫 的 一 首 詩 中 得 到 反 映﹕
   啊﹗ 毛 主 席﹗ 您 的 光 輝 和 業 績 像
  創 世 主 大 梵 天 和 眾 敬 王 一 樣,
  只 有 從 無 數 的 善 行 中 才 能 誕 生 這 樣 一 位 領 袖,
  他 像 太 陽 普 照 大 地。
   您 的 著 作 像 珍 珠 一 樣 寶 貴,
   像 海 浪 一 樣 洶 涌 澎 湃,
   遠 及 天 涯。 〔22〕

   一 九 五 四 年, 中 共 邀 請 達 賴 與 班 禪 去 北 京 參 加 “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 中 共 中 央 特 地 指 示 “ 達 賴 來 京, 張 經 武 必 須 同 行, 妥 為 照 護...... 保 證 達 賴 途 中 絕 對 安 全 ” 〔23〕。 張 經 武 當 時 對 外 保 持 中 央 政 府 代 表 的 身 份, 對 內 任 中 共 西 藏 工 作 委 員 會 ﹙ 簡 稱 “ 西 藏 工 委 ” ﹚ 書 記, 是 中 共 在 西 藏 的 最 高 領 導 人。 在 護 送 達 賴 從 川 藏 線 進 京 的 路 上, 張 經 武 和 他 帶 領 的 一 批 中 共 幹 部, 行 走 不 離 達 賴 左 右, 休 息 不 離 達 賴 左 右, 精 心 護 衛。 隨 十 八 軍 進 藏 的 記 者 趙 慎 應 對 當 時 張 經 武 護 送 達 賴 的 情 況 有 這 樣 一 段 記 述﹕
  一 天, 大 隊 人 馬 來 到 接 近 泥 石 流 地 段 名 叫 拉 玉 的 地 方。 張 經 武 在 築 路 部 隊 和 當 地 群 眾 中 調 查 天 氣 和 泥 石 流 情 況, 戰 士 和 群 眾 說, 近 日 內 爆 發 泥 石 流 可 能 性 不 大, 但 由 於 山 石 鬆 動, 山 坡 上 拳 頭 大、 斗 大 的 石 頭 飛 滑 下 來 的 危 險 隨 時 都 會 有 的。
  戰 士 們 說, 對 泥 石 流 也 絕 不 敢 大 意, 就 在 前 幾 天, 泥 石 流 突 然 爆 發, 築 路 部 隊 一 個 排 的 戰 士 無 一 倖 免 地 全 部 被 泥 石 流 吞 沒 了。 這 幾 天, 戰 士 們 又 冒 著 生 命 危 險, 前 仆 後 繼, 趕 修 公 路, 公 路 勉 強 修 好, 但 仍 不 能 通 車。
   … …
  次 日, 達 賴 一 行 出 發, 到 達 泊 龍 泥 石 流 塌 方 地 段, 築 路 部 隊 在 三、 四 百 米 長 的 泥 石 流 區 的 山 坡 上, 佈 置 了 一 個 連 的 戰 士, 一 步 一 崗, 兩 步 一 哨, 手 持 紅 旗, 在 泥 石 流 隨 時 都 可 能 爆 發 的 一 面 山 坡 上, 硬 是 人 挨 人 地 築 成 一 道 人 牆, 保 護 達 賴 喇 嘛 順 利 通 過。
  當 大 隊 人 馬 通 過 山 石 不 平 的 泥 石 流 區 時, 年 已 半 百 的 老 將 軍、 中 央 駐 藏 代 表 張 經 武 走 在 年 輕 的 達 賴 喇 嘛 左 邊 靠 山 一 側, 保 護 著、 攙 扶 著 年 輕 的 達 賴 喇 嘛, 張 經 武 的 副 官 李 天 柱, 也 不 停 地 跑 前 跑 後, 忙 著 幫 助 攙 扶 達 賴, 他 們 緊 張 而 又 小 心 地 一 步 步 走 過 了 亂 石 隘 路。
  李 天 柱 後 來 回 憶 說, 很 幸 運, 那 天 沒 有 發 生 意 外, 但 是 我 們 確 實 是 決 心 以 自 己 的 頭 顱、 身 軀、 生 命 來 保 護 達 賴 的。 〔24〕

   達 賴 喇 嘛 在 他 獲 得 諾 貝 爾 和 平 獎 之 後 所 寫 的 自 傳 中, 也 記 述 了 這 一 段 行 程﹕
  一 路 上 死 了 三 個 人, 都 是 共 軍, 只 死 了 三 個 人, 這 實 在 是 僥 倖。 他 們 沿 著 路 邊 站 成 一 列, 保 護 我 們 免 受 雪 崩 之 災, 自 己 卻 不 慎 摔 下 山 谷 而 死。 也 有 一 些 騾 子 墜 崖 摔 傷 了。
  一 天 傍 晚, 張 經 武 將 軍 來 到 我 的 帳 篷, 向 我 報 告 明 天 的 路 況 會 更 壞, 我 們 得 下 騾 步 行﹔ 他 會 親 自 挽 著 手, 全 程 護 送 我 走 完 這 一 段 路。 當 他 說 這 些 話 時, 我 覺 得 張 將 軍 不 但 會 管 我 的 兩 位 總 理, 他 還 可 以 威 嚇 大 自 然。
   第 二 天, 張 將 軍 一 整 天 伴 隨 著 我。 他 比 我 老 很 多, 而 且 不 適 合 擔 任 這 種 工 作, 跟 他 在 一 起 實 在 很 累。 我 也 擔 心 如 果 張 將 軍 的 大 限 到 了, 那 些 不 斷 從 上 面 掉 下 來 的 石 頭 分 不 清 誰 是 誰。
  在 整 個 行 程 中, 每 一 次 我 們 都 是 往 插 著 紅 旗 的 人 民 解 放 車 的 哨 站 休 息。 中 共 的 士 兵 會 前 來 提 供 我 們 茶 水。 有 一 次 我 渴 極 了, 不 等 找 到 我 自 己 專 用 的 杯 子, 就 接 過 茶 水 喝 下 去。 口 渴 稍 減 之 後 我 才 發 現 杯 子 真 髒, 杯 緣 有 食 物 碎 渣 和 口 水 痕 跡, 真 噁 心﹗ 我 想 到 小 時 候 是 怎 樣 被 特 別 呵 護, 但 是 現 在﹗ 以 後 每 當 想 到 這 件 事, 我 都 忍 不 住 笑 出 來。 〔25〕

  顯 然, 達 賴 喇 嘛 對 張 經 武 的 印 象 不 好。 張 經 武 曾 逼 迫 他 撤 換 了 噶 廈 政 府 的 兩 位 首 席 噶 倫, 也 就 是 他 在 上 文 中 提 到 的 兩 位 總 理。 他 把 張 經 武 形 容 為 “ 一 位 專 橫、 傲 慢 的 人 ”。 無 疑, 張 經 武 如 此 細 心 地 保 護 達 賴, 肯 定 也 不 是 出 於 他 個 人 對 達 賴 喇 嘛 的 熱 愛, 而 是 達 賴 的 安 全 對 西 藏 形 勢 太 重 要 了。 以 張 經 武 的 地 位, 沒 有 人 比 他 更 清 楚 這 一 點。 達 賴 出 任 何 一 點 問 題, 他 是 無 法 向 毛 澤 東 交 代 的。 當 時 連 鄧 小 平 都 要 親 自 去 檢 查 達 賴 和 班 禪 在 北 京 住 所 的 安 全 保 衛 情 況, 並 且 有 些 誇 張 地 恫 嚇 西 藏 工 委 的 聯 絡 部 長 徐 淡 廬﹕ “ 達 賴、 班 禪 住 的 這 兩 個 地 方, 如 果 有 一 個 蒼 蠅 飛 進 來 由 你 負 責。 ” 〔26〕
  中 共 付 出 的 心 血 沒 有 白 費, 對 西 藏 的 “ 統 戰 ” 至 少 在 開 始 階 段 取 得 了 相 當 的 成 功。 達 賴 和 班 禪 在 北 京 逗 留 了 七 個 月。 在 這 期 間, 年 輕 的 達 賴 幾 乎 迷 上 了 毛 的 新 中 國 和 馬 克 思 主 義。 他 發 現 這 些 共 產 黨 人 主 張 的 平 等、 正 義 等, 正 是 佛 教 精 神。 他 甚 至 一 度 想 成 為 一 個 共 產 黨 員。
  我 開 始 非 常 熱 中 於 和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配 合 的 可 能 性﹔ 我 愈 讀 馬 克 思 主 義, 就 愈 喜 歡。 這 是 一 種 建 立 在 對 每 一 個 人 平 等、 公 正 基 礎 上 的 系 統, 它 是 世 上 一 切 病 態 的 萬 靈 丹。 就 理 論 上 來 說, 它 唯 一 的 缺 點 是 以 純 然 物 化 的 觀 點 來 看 人 類 的 生 存。 這 種 觀 點 我 無 法 同 意。 我 也 關 心 中 共 在 追 求 他 們 的 理 想 時 所 用 的 手 段。 我 覺 得 非 常 僵 化。 雖 然 如 此, 我 還 是 表 達 了 入 黨 的 意 願。 我 確 信, 迄 至 目 前 仍 然 確 信, 有 可 能 綜 合 佛 法 和 純 粹 的 馬 克 思 主 義 ─ ─ 真 的 可 以 證 明 那 是 一 種 有 效 的 施 政 方 式。 〔27〕

  達 賴 喇 嘛 在 他 的 《 自 傳》 中 寫 到, 毛 澤 東 給 他 的 最 初 印 象 很 真 誠。
  毛 表 示 我 能 到 北 京, 他 很 高 興。 他 繼 續 說 中 國 到 西 藏 的 整 個 目 的 是 要 幫 助 西 藏 人。 “ 西 藏 是 個 偉 大 的 國 家。 ” 他 說﹕ “ 你 們 有 輝 煌 的 歷 史。 很 早 以 前 你 們 甚 至 曾 經 征 服 中 國 許 多 土 地, 但 是 現 在 你 們 落 後 了, 所 以 我 們 要 幫 助 你 們。 在 二 十 年 之 內 你 們 就 會 領 先 我 們, 到 時 候 就 輪 到 你 們 來 幫 助 我 們。 ” 我 簡 直 不 敢 相 信 我 的 耳 朵, 但 是 他 說 得 那 麼 確 定, 不 像 是 門 面 話。 〔28〕
   從 “ 統 戰 ” 出 發, 為 了 不 招 致 藏 人 的 反 感, 當 時 中 共 對 西 藏 政 府 拖 延 或 拒 不 執 行 《 十 七 條 協 議》 也 以 睜 一 眼 閉 一 眼 的 態 度 對 待。 毛 澤 東 在 一 九 五 二 年 這 樣 告 訴 西 藏 人﹕
  成 立 軍 政 委 員 會 和 改 編 藏 軍 是 協 議 上 規 定 了 的, 因 為 你 們 害 怕, 我 通 知 在 西 藏 工 作 的 同 志, 要 他 們 慢 點 執 行。 協 議 是 要 執 行 的, 但 你 們 害 怕, 只 好 慢 點 執 行, 今 年 害 怕, 就 待 明 年 執 行, 如 果 明 年 還 害 怕, 就 等 後 年 執 行。 〔29〕
   同 時, 他 在 共 產 黨 內 部 這 樣 解 釋﹕
  我 們 在 目 前 不 僅 沒 有 全 部 實 行 協 定 的 物 質 基 礎, 也 沒 有 全 部 實 行 協 定 的 群 眾 基 礎, 也 沒 有 全 部 實 行 協 定 的 上 層 基 礎, 勉 強 實 行, 害 多 利 少。 他 們 既 不 願 意 實 行, 那 麼 好 罷, 目 前 就 不 實 行, 拖 一 下 再 說......
  各 種 殘 民 害 理 的 壞 事 讓 他 們 去 做, 我 們 則 只 做 生 產、 貿 易、 修 路、 醫 藥、 統 戰 ﹙ 團 結 多 數, 耐 心 教 育 ﹚ 等 好 事, 以 爭 取 群 眾, 等 候 時 機 成 熟 再 談 全 部 實 行 協 定 的 問 題。 〔30〕

  事 實 上 一 拖 就 是 八 年, 當 初 差 點 導 致 談 判 崩 裂 的 有 關 成 立 軍 政 委 員 會 的 條 款, 一 直 拖 到 達 賴 流 亡 也 沒 有 實 行, 而 協 議 規 定 的 藏 軍 改 編 為 解 放 軍, 兌 現 的 僅 僅 是 解 放 軍 向 藏 軍 發 了 軍 服, 授 了 軍 銜, 實 質 性 的 改 編 絲 毫 未 動, 而 且 相 當 一 部 分 藏 軍 後 來 成 為 西 藏 暴 動 的 參 加 者。
  但 是 西 藏 人 並 沒 有 因 此 放 心, 因 為 有 數 萬 人 的 解 放 軍 永 久 地 駐 紮 進 了 西 藏。 這 是 西 藏 歷 史 上 從 來 沒 有 過 的。 清 朝 雖 有 過 大 軍 進 藏, 戰 事 一 完 即 撤 出, 平 時 留 在 西 藏 的 常 駐 軍 隊 只 有 千 把 人。 當 年 十 三 世 達 賴 喇 嘛 因 為 反 對 清 政 府 增 派 三 千 川 軍 入 藏 而 流 亡 印 度, 足 見 藏 人 是 多 麼 反 對 中 國 軍 隊 駐 紮 西 藏。 而 此 時 漢 人 軍 隊 增 加 了 十 數 倍, 部 署 在 西 藏 的 周 邊 和 腹 心。 那 引 起 的 恐 懼 是 中 共 怎 麼 運 用 “ 統 戰 ” 手 法 也 無 法 消 除 的。
  除 此 之 外, 意 識 形 態 方 面 的 衝 突 和 互 不 信 任 也 是 不 可 避 免, 時 時 發 生 的。 包 括 這 樣 的 小 事﹕
  ...... 兩 件 事 使 達 賴 對 毛 產 生 恐 懼。 一 次 是 藏 人 在 京 慶 祝 新 年, 毛 澤 東 受 邀 出 席。 在 慶 祝 儀 式 中, 毛 看 到 主 人 向 空 中 拋 擲 糕 點 敬 獻 佛 祖 時, 他 也 抓 了 兩 撮, 將 一 撮 朝 上 方 扔 了, 然 後 狡 黠 地 一 笑, 將 另 一 撮 扔 在 了 地 上。
  另 一 件 事 是, 毛 曾 花 了 很 多 時 間, 向 達 賴 建 議 該 如 何 管 理 西 藏。 談 得 興 起 時, 將 頭 貼 在 達 賴 的 耳 旁 低 聲 說﹕ “ 你 人 不 錯, 態 度 很 好。 但 記 住, 宗 教 是 鴉 片。 第 一, 它 降 低 人 口, 因 為 和 尚 尼 姑 要 單 身﹔ 第 二, 它 忽 視 物 質 建 設。 ” 年 輕 的 達 賴 驚 恐 地 低 頭 掩 飾 慌 亂 和 恐 懼, 因 為 他 心 中 在 回 答﹕ 你 是 在 摧 毀 佛 教。 〔31〕

  毛 澤 東 也 同 樣 不 信 任 達 賴。 一 九 五 六 年, 關 於 達 賴 喇 嘛 去 印 度 參 加 慶 祝 釋 迦 牟 尼 涅 槃 兩 千 五 百 周 年 紀 念 活 動 的 問 題, 毛 澤 東 在 中 共 的 八 屆 中 央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上 專 門 講 了 一 段 話﹕
  佛 菩 薩 死 了 二 千 五 百 年, 現 在 達 賴 他 們 想 去 印 度 朝 佛。 讓 他 去, 還 是 不 讓 他 去﹖ 中 央 認 為, 還 是 讓 他 去 好, 不 讓 他 去 不 好。 過 幾 天 他 就 要 動 身 了, 勸 他 坐 飛 機, 他 不 坐, 要 坐 汽 車, 通 過 噶 倫 堡 有 各 國 的 偵 探, 有 國 民 黨 的 特 務。 要 估 計 到 達 賴 可 能 不 回 來, 不 僅 不 回 來, 而 且 天 天 罵 娘, 說 “ 共 產 黨 侵 略 西 藏 ” 等 等, 甚 至 在 印 度 宣 佈 “ 西 藏 獨 立 ”﹔ 他 也 可 能 指 使 西 藏 上 層 反 動 分 子 來 一 個 號 召, 大 鬧 其 事, 要 把 我 們 轟 走, 而 他 自 己 卻 說 他 不 在 那 裡, 不 負 責 任。 這 種 可 能 是 從 壞 的 方 面 著 想。 出 現 這 種 壞 的 情 況, 我 也 高 興。 我 們 的 西 藏 工 委 和 軍 隊 要 準 備 著...... 你 要 打, 我 就 防, 你 要 攻, 我 就 守。 我 們 總 是 不 要 先 攻, 先 讓 他 們 攻, 然 後 來 它 一 個 反 攻, 把 那 些 進 攻 者 狠 狠 打 垮。 〔32〕
   那 一 次, 達 賴 的 確 產 生 了 留 在 印 度 不 歸 的 念 頭, 共 產 主 義 和 他 的 佛 國 不 可 能 共 處, 稍 有 一 點 清 醒 的 頭 腦 都 不 難 做 出 這 種 判 斷。 但 是 在 猶 豫 了 四 個 月 之 後, 他 最 終 還 是 返 回 了 西 藏。 原 因 之 一 是 中 共 許 諾 六 年 之 內 不 搞 觸 及 西 藏 傳 統 制 度 的 改 革 ﹙ 周 恩 來 甚 至 對 達 賴 允 諾, 如 果 六 年 後 還 沒 有 準 備 好, 可 以 把 這 個 時 間 再 延 長 五 十 年 〔33〕 ﹚, 另 外 也 是 因 為 印 度 總 理 尼 赫 魯 不 想 惹 麻 煩, 不 願 意 給 年 輕 的 達 賴 提 供 流 亡 條 件。
  當 時 的 中 國 已 經 開 始 陷 入 集 體 性 的 共 產 主 義 狂 熱。 相 比 之 下, 實 行 “ 一 國 兩 制 ” 的 西 藏 反 差 極 大。 那 時 被 派 進 西 藏 的 中 國 人 絕 大 多 數 都 是 軍 人、 幹 部 或 國 家 職 工, 即 所 謂 “ 革 命 隊 伍 ” 的 成 員。 他 們 被 灌 輸 的 意 識 形 態 使 他 們 對 西 藏 社 會 處 處 看 不 慣。 他 們 把 西 藏 歸 納 為 “ 三 多 ” ─ ─ 窮 人 多、 壓 迫 多、 神 靈 鬼 怪 多。 在 他 們 眼 裡, 西 藏 在 經 濟 上 是 封 建 農 奴 制, 在 政 治 上 是 神 權 至 上 的 政 教 合 一 制, 上 層 社 會 驕 奢 淫 逸, 底 層 人 民 生 活 困 苦。 他 們 認 為 革 命 的 目 的 就 是 讓 窮 人 翻 身 做 主 人, 也 是 他 們 之 所 以 投 身 革 命 的 理 想。 但 是, 中 國 內 地 早 已 被 打 倒 的 “ 剝 削 階 級 ” 在 西 藏 仍 然 高 高 在 上, 他 們 作 為 革 命 者, 卻 被 要 求 對 那 些 “ 剝 削 者 ” 表 示 尊 敬, 對 此 他 們 產 生 了 越 來 越 多 的 抵 觸。
  即 使 在 中 共 高 層, 也 有 對 這 種 “ 混 淆 階 級 陣 線 ” 的 “ 統 戰 ” 表 示 不 耐 煩 的。 西 藏 軍 區 作 家 吉 柚 權 採 訪 當 年 西 藏 工 委 聯 絡 部 長 徐 淡 廬 後, 記 錄 了 這 樣 一 段 故 事﹕
  一 九 五 五 年 五 月, 達 賴 一 行 回 到 四 川 成 都, 正 值 朱 德、 聶 榮 臻、 郭 沫 若 等 川 籍 中 央 領 導 在 成 都。 另 外, 周 恩 來 和 陳 毅 參 加 亞 非 會 議 回 國, 也 要 到 成 都 停 留, 四 川 省 的 接 待 任 務 很 重, 省 市 委 領 導 都 非 常 繁 忙, 再 加 上 要 接 待 達 賴 這 一 行 一 百 多 人, 任 務 就 更 加 繁 重。
  ...... 李 井 泉 由 於 接 待 幾 位 四 川 籍 中 央 領 導 的 任 務 重, 不 願 見 達 賴, 只 由 四 川 省 省 委 書 記、 省 長 負 責 接 送 和 設 宴 招 待 達 賴。
  徐 淡 廬 知 道 這 個 情 況 後 對 負 責 接 待 的 人 一 再 講 明, 達 賴 在 其 他 省 市 參 觀, 各 省、 市 都 是 第 一 書 記 出 面 接 待, 希 望 轉 告 省 委, 請 第 一 書 記 李 井 泉 為 了 大 局 如 無 特 殊 情 況 還 是 出 面 接 待 達 賴 為 妥。 但 四 川 省 委 負 責 接 待 的 負 責 人 說 這 是 省 委 的 決 定, 不 能 更 改, 不 論 徐 淡 廬 怎 麼 解 釋 都 不 答 應。
  徐 淡 廬 一 看 對 方 的 態 度, 知 道 再 說 也 是 徒 勞, 但 考 慮 達 賴 知 道 第 一 書 記 李 井 泉 不 願 見 他 而 引 起 矛 盾 導 致 不 團 結, 便 與 該 負 責 人 約 定, 如 果 達 賴 問 起 李 井 泉 時, 就 說 李 井 泉 病 了。 省 委 負 責 接 待 的 人 同 意 統 一 口 徑 回 答 達 賴。
  ...... 第 二 天 正 好 是 列 寧 誕 辰 紀 念 日, 中 央 要 求 各 省 市 要 召 開 隆 重 的 慶 祝 大 會, 並 要 求 省 市 第 一 書 記 必 須 在 紀 念 會 上 講 話。 李 井 泉 理 所 當 然 地 參 加 大 會 並 在 會 上 講 了 活。 李 井 泉 的 講 話 第 二 天 由 四 川 日 報 刊 登 後, 達 賴 知 道 李 井 泉 沒 有 病, 而 是 在 騙 他, 心 裡 頓 時 有 一 種 李 井 泉 看 不 起 人 的 氣 憤。
   敏 銳 的 徐 淡 廬 從 達 賴 得 知 李 井 泉 未 病 時 臉 上 的 表 情 知 道 事 情 砸 鍋 了...... 於 是 藉 四 川 省 委 統 戰 部 請 他 吃 飯 的 機 會, 向 統 戰 部 幾 位 領 導 講 了 達 賴 知 道 李 井 泉 沒 有 生 病 的 反 應, 建 議 他 們 轉 告 四 川 省 委, 為 了 團 結 達 賴, 能 不 能 變 通 一 下, 請 省 委 第 一 書 記 出 面 給 達 賴 送 行, 作 一 次 彌 補, 並 解 釋 為 達 賴 設 宴 接 風 的 當 天 的 確 病 了, 列 寧 紀 念 日 的 講 話 是 帶 病 參 加 的。
  徐 淡 廬 的 這 一 建 議 經 省 委 統 戰 部 轉 達 給 李 井 泉 時, 李 井 泉 勃 然 大 怒, 下 令 當 天 晚 上 在 招 待 所 擺 開 戰 場, 召 開 對 徐 淡 廬 的 批 鬥 會, 指 責 徐 淡 廬 為 什 麼 對 達 賴 喇 嘛 這 樣 一 個 封 建、 宗 教 集 於 一 身 的 活 佛 如 此 捧 抬、 奉 承, 陪 他 們 進 館 子, 吃 吃 喝 喝, 拉 拉 扯 扯。 是 不 是 有 什 麼 用 心﹖ 是 不 是 藉 這 個 機 會 靠 近 達 賴 而 達 到 自 己 不 可 告 人 的 目 的...... 〔34〕

  當 時 達 賴 已 經 在 北 京 參 加 完 “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 “ 當 選 ” 為 “ 全 國 人 大 副 委 員 長 ”, 在 中 共 的 官 職 序 列 上, 已 屬 “ 國 家 領 導 人 ” 的 身 份, 名 義 上 的 地 位 高 於 一 個 省 委 書 記。 然 而 在 中 共 的 省 委 書 記 眼 裡, 他 不 過 是 一 個 不 值 一 提 的 代 表 封 建 和 宗 教 勢 力 的 頭 子 而 已。 後 來 這 事 是 由 周 恩 來 命 令 李 井 泉 向 達 賴 道 歉 得 到 解 決。 正 好 路 過 成 都 的 周 恩 來 專 門 把 李 井 泉 召 到 住 地, 批 評 他 在 中 共 高 層 盡 一 切 努 力 “ 統 戰 ” 達 賴 的 時 候, 不 識 時 務 地 挑 起 矛 盾 和 製 造 衝 突。
  中 共 上 層 從 治 國 角 度, 處 理 西 藏 問 題 時 把 主 權 置 於 意 識 形 態 之 上。 然 而 只 有 少 數 最 高 領 導 人 心 裡 明 白 這 一 點。中 共 從 整 體 上 已 經 變 成 一 個 日 益 意 識 形 態 化 的 組 織, 所 以 其 下 級 黨 員 幹 部 時 刻 都 有 自 覺 發 動 革 命 的 傾 向。 中 共 的 西 藏 工 委 在 一 九 五 六 年 全 國 掀 起 “ 社 會 主 義 高 潮 ” 形 勢 之 下, 也 不 安 於 僅 停 留 在 “ 統 戰 ” 階 段, 急 於 在 西 藏 開 始 進 行 社 會 制 度 與 經 濟 制 度 方 面 的 變 革, 並 做 了 相 應 的 輿 論 宣 傳 和 “ 試 點 ”, 還 為 此 從 中 國 內 地 調 進 西 藏 二 千 多 名 漢 族 幹 部 〔35〕。 達 賴 喇 嘛 去 印 度 參 加 慶 祝 釋 迦 牟 尼 涅 槃 二 千 五 百 周 年 紀 念 活 動 時 產 生 流 亡 不 歸 的 念 頭, 正 是 因 為 看 到 了 即 將 來 臨 的 暴 風 雨。
  面 對 西 藏 出 現 的 惶 恐 和 動 蕩, 中 共 高 層 制 止 了 西 藏 工 委 的 “ 冒 進 ”, 於 一 九 五 六 年 九 月 四 日 電 示 西 藏 工 委, 指 示 停 止 進 行 改 革 準 備 工 作, 電 報 說﹕
   從 西 藏 當 前 的 工 作 基 礎、 幹 部 條 件、 上 層 態 度 以 及 昌 都 地 區 最 近 發 生 的 一 些 事 實 看 出, 西 藏 實 行 改 革 的 條 件 還 沒 有 成 熟, 而 且 我 們 的 準 備 工 作 也 絕 不 是 一、 兩 年 內 能 夠 作 好 的, 因 此 實 行 民 主 改 革, 肯 定 不 是 第 一 個 五 年 計 劃 期 內 的 事, 也 可 能 不 是 第 二 個 五 年 計 劃 期 內 的 事, 甚 至 還 可 能 推 遲 到 第 三 個 五 年 計 劃 期 內 去。...... 應 該 說 這 是 對 西 藏 民 族 上 層 分 子 的 一 種 讓 步, 我 們 認 為 這 種 讓 步 是 必 要 的, 正 確 的。 因 為 西 藏 民 族 至 今 對 漢 族、 對 中 央 也 就 是 說 對 我 們 還 是 不 太 信 任 的, 而 採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和 適 當 的 辦 法, 來 消 除 西 藏 民 族 的 這 種 不 信 任 的 心 理, 仍 是 我 們 黨 的 一 項 極 其 重 要 的 任 務。 如 果 我 們 在 改 革 問 題 上, 作 了 適 當 的 讓 步 和 等 待, 就 能 夠 大 大 的 增 加 西 藏 民 族 對 我 們 的 信 任, 有 利 於 西 藏 民 主 改 革 的 順 利 進 行 和 改 革 後 的 各 項 工 作。 這 樣 慢 一 些、 穩 一 些, 就 會 好 一 些, 從 實 際 效 果 上 看 反 而 會 快 一 些。 如 果 我 們 不 讓 步、 不 等 待, 或 者 認 為 過 去 讓 步 了, 等 待 了, 現 在 不 應 該 再 讓 步, 再 等 待, 因 而 勉 強 地 去 進 行 改 革, 就 必 然 大 大 影 響 西 藏 對 我 們 的 信 任, 甚 至 發 生 叛 亂。 〔36〕
  對 西 藏 政 策 比 較 穩 重 的 張 經 武 當 時 已 任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主 席 辦 公 廳 主 任, 又 重 被 派 回 西 藏 穩 定 局 面。 中 共 向 西 藏 宣 佈 了 “ 六 年 不 改 ” 的 允 諾。 允 諾 似 乎 是 真 誠 的。 在 中 共 中 央 書 記 處 一 九 五 七 年 三 月 召 開 的 西 藏 工 作 會 議 上, 決 定 西 藏 工 作 大 收 縮, 人 員、 機 構、 財 政 都 要 大 精 簡, 大 下 馬, 而 且 越 快 越 好 〔37〕。 隨 後, 西 藏 “ 自 治 區 籌 備 委 員 會 ” 下 屬 的 九 個 處 合 併 為 二 個 處﹔ 已 經 在 西 藏 六 十 個 宗 開 設 的 辦 事 處, 除 昌 都 地 區 以 外, 一 律 撤 消﹔ 駐 藏 部 隊 從 五 萬 人 減 到 一 萬 八 千 人, 在 西 藏 的 軍 事 據 點 也 大 大 削 減﹔ 工 作 人 員 從 四 萬 五 千 人 壓 縮 到 三 千 七 百 人, 其 中 漢 族 工 作 人 員 精 簡 了 九 十 二%。 〔38〕
   中 共 為 安 撫 自 己 那 些 急 於 在 西 藏 發 動 革 命 的 黨 員 幹 部, 花 了 不 少 口 舌 進 行 說 服。 當 時 中 共 主 管 “ 統 戰 ” 事 務 的 頭 頭 李 維 漢 ﹙ 中 共 統 戰 部 長 兼 中 央 政 府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任 ﹚ 曾 有 這 樣 一 段 論 述﹕
  漢 族 對 於 少 數 民 族 的 發 展 給 予 的 發 展 影 響 不 管 多 麼 大, 可 能 給 予 的 幫 助 不 管 多 麼 大, 卻 只 能 通 過 少 數 民 族 內 部 的 矛 盾, 通 過 少 數 民 族 人 民 的 意 志 才 能 發 生 作 用。...... 就 是 出 於 最 好 願 望 的 幫 助, 在 沒 有 得 到 西 藏 民 眾 和 上 層 樂 於 接 受 的 時 候, 也 不 能 發 生 積 極 的 作 用。 所 以 說, 就 是 幫 助, 也 不 能 強 加 於 人。 〔39〕
   可 以 把 李 維 漢 四 十 年 前 說 的 這 段 話 與 當 今 西 方 人 的 觀 點 比 較 一 下。 下 面 一 段 話 摘 自 一 個 美 國 人 九 十 年 代 寫 給 住 在 西 藏 的 漢 人 作 家 馬 麗 華 的 信﹕
  干 預 和 幫 助 之 間 的 區 別 在 於 對 方 是 否 在 尋 求。 在 西 藏 人 尋 求 幫 助 以 達 到 進 步 時, 也 只 是 在 此 時, 如 果 你 想 要 並 能 夠 幫 助, 你 的 幫 助 才 會 被 理 解 為 是 一 種 社 會 的 進 步 受 到 歡 迎。 然 後 你 才 能 成 為 幫 助 者, 成 為 身 穿 錚 亮 盔 甲 的 騎 士, 成 為 救 星。 而 如 果 他 們 沒 有 接 受 能 力, 你 希 望 給 予 的 所 有 幫 助, 你 所 有 的 良 好 動 機, 都 會 浪 費 在 敵 意 的 環 境 中。 因 此 幫 助 必 須 是 他 們 所 尋 求 的, 希 望 的, 已 經 提 出 來 的。 〔40〕
   儘 管 李 維 漢 的 名 字 被 當 作 中 共 民 族 政 策 的 注 解1, 其 實 他 屬 於 比 較 寬 容 與 溫 和 的 一 派。 可 以 看 出 上 面 兩 段 話 何 其 相 似, 除 了 文 風 不 同, 內 容 幾 乎 一 樣。
  然 而, 對 中 共 來 講, 在 西 藏 搞 “ 統 戰 ”, 始 終 有 一 個 根 本 性 的 問 題。 作 為 權 宜 之 計, “ 統 戰 ” 策 略 是 有 效 的, 但 卻 使 中 共 無 法 得 到 可 以 真 正 在 西 藏 立 足 的 社 會 基 礎。 因 為 不 管 中 共 如 何 妥 協 懷 柔, 西 藏 上 層 社 會 也 不 會 相 信 以 共 產 主 義 為 目 標 並 且 信 奉 無 神 論 的 中 共 是 真 心 尊 敬 和 保 護 他 們 的。 “ 統 戰 ” 不 過 是 貓 玩 老 鼠 的 把 戲, 老 鼠 遲 早 要 被 吃 掉。 他 們 與 中 共 的 離 心 離 德 是 必 然 的, 並 且 隨 時 都 在 與 中 共 進 行 著 明 爭 暗 鬥, 千 方 百 計 地 不 讓 中 共 在 西 藏 立 足。 而 同 時, “ 統 戰 ” 又 不 能 給 西 藏 底 層 社 會 的 人 民 指 出 一 個 明 確 前 景, 無 法 動 員 群 眾, 獲 得 普 通 老 百 姓 的 支 持。 “ 西 藏 群 眾 與 現 狀 緊 緊 地 拴 在 一 起, 一 點 也 不 知 道 或 一 點 也 沒 有 經 歷 過 其 他 的 生 活 方 式。 他 們 對 漢 人 提 出 來 的 新 的 生 活 方 式 迷 惑 不 解, 對 漢 人 也 很 害 怕, 因 為 漢 人 一 方 面 促 使 農 奴 從 封 建 主 那 裡 『 解 放 』 出 來, 但 同 時 又 與 他 們 的 主 人 建 立 了 聯 盟, 因 此 他 們 當 中 的 許 多 人 沒 有 和 『 解 放 者 』 站 在 一 起 ” 〔41〕。
   即 使 中 共 真 心 維 護 其 對 西 藏 的 “ 一 國 兩 制 ”, 一 個 政 教 合 一 的 社 會 和 一 個 二 十 世 紀 的 共 產 主 義 國 家 也 是 不 可 能 調 和 的。 共 產 黨 進 入 西 藏 社 會 這 個 事 實 本 身, 必 然 影 響 到 西 藏 社 會 的 方 方 面 面。 “ 一 國 ” 使 雙 方 難 解 難 分 地 糾 纏 在 一 起, 導 致 “ 兩 制 ” 的 邊 界 不 時 被 自 覺 不 自 覺 地 超 越。 哪 怕 是 微 不 足 道 的 小 事, 在 囿 於 傳 統 的 西 藏 社 會 都 有 可 能 產 生 整 體 震 盪 和 深 遠 影 響。 例 如 中 國 政 府 給 修 路 的 西 藏 人 發 工 資, 就 是 對 西 藏 社 會 延 續 了 幾 百 年 的 烏 拉 徭 役 制 的 衝 擊﹔ 讓 西 藏 兒 童 免 費 上 學, 破 壞 了 傳 統 的 寺 廟 教 育 體 制﹔ 訓 練 農 奴 出 身 的 西 藏 幹 部, 則 打 亂 了 原 有 的 社 會 等 級 秩 序...... 類 似 的 情 況 無 數。
   一 九 五 七 年, 西 藏 山 南 的 一 個 貴 族 毆 打 了 他 的 農 奴, 原 因 是 那 個 農 奴 沒 有 提 供 貴 族 所 要 求 的 烏 拉 差 役。 在 傳 統 社 會, 烏 拉 差 役 是 農 奴 無 條 件 承 擔 的 義 務, 貴 族 對 拒 絕 烏 拉 差 役 的 農 奴 進 行 懲 罰 是 天 經 地 義 的。 然 而 那 個 被 打 的 農 奴 恰 好 已 經 被 中 共 發 展 為 “ 積 極 分 子 ”, 還 在 基 層 擔 任 不 脫 產 的 幹 部。 這 使 中 共 面 臨 一 個 非 此 即 彼 的 局 面, 不 干 涉 這 件 事 ﹙ 即 默 認 貴 族 對 農 奴 的 懲 罰 ﹚ 顯 然 更 符 合 “ 統 戰 ” 和 “ 一 國 兩 制 ” 的 方 針, 但 是 會 因 此 助 長 西 藏 上 層 的 氣 焰, 使 其 進 一 步 阻 止 底 層 群 眾 與 中 共 的 合 作, 同 時 也 會 使 底 層 的 “ 積 極 分 子 ” 心 寒, 疏 離 共 產 黨 的 事 業﹔ 反 之, 如 果 處 置 打 人 的 貴 族, 無 疑 是 對 西 藏 傳 統 制 度 的 侵 犯 和 破 壞, 有 違 “ 一 國 兩 制 ” 的 承 諾, 使 西 藏 上 層 對 原 本 就 使 他 們 疑 慮 重 重 的 中 共 更 加 不 信 任。 這 件 事 雖 然 不 大, 卻 有 典 型 意 義, 以 至 於 如 何 處 理 這 個 事 件, 成 為 中 共 在 西 藏 最 終 選 擇 誰 為 盟 友 的 試 金 石。
  中 共 最 終 進 行 了 干 預, 下 令 凡 是 當 了 它 的 幹 部 的 西 藏 人, 從 此 不 再 服 烏 拉 徭 役 〔42〕。 這 個 決 定 鼓 勵 了 西 藏 農 奴 與 中 共 合 作, 進 一 步 分 化 了 西 藏 社 會, 孤 立 了 西 藏 上 層 人 士。 然 而 這 樣 的 決 定 顯 然 使 中 共 的 “ 統 戰 ” 成 果 受 到 損 失, 但 是 它 別 無 選 擇。 它 已 經 逐 步 認 識 到, 以 往 的 “ 統 戰 ” 並 沒 有 換 取 上 層 的 真 正 效 忠, 反 倒 失 去 了 爭 取 群 眾 的 可 能。 共 產 黨 從 來 都 靠 群 眾 起 家, 失 去 群 眾 基 礎 等 於 是 失 去 最 大 的 “ 法 寶 ”。 與 上 層 聯 盟, 除 了 一 時 節 約 經 營 西 藏 的 成 本, 結 果 卻 使 它 無 論 在 上 層 或 下 層, 都 不 能 獲 得 堅 定 支 持, 也 不 能 將 西 藏 社 會 的 上 層 和 下 層 分 化 開 來。 而 只 要 西 藏 社 會 的 上 層 社 會 和 下 層 社 會 依 然 保 持 固 有 關 係, 一 旦 有 一 天 西 藏 上 層 與 中 共 反 目, 西 藏 下 層 人 民 就 會 自 然 地 跟 隨, 形 成 全 民 族 一 致 的 反 叛。 中 國 對 西 藏 的 主 權 將 因 此 始 終 無 法 獲 得 穩 定 的 保 證。
3、 西 藏 的 反 抗
  《 十 七 條 協 議》 有 一 個 模 糊 之 處 ─ ─ 其 所 規 定 的 “ 西 藏 的 現 行 政 治 制 度, 中 央 不 予 變 更 ”, 沒 有 明 確 指 出 是 哪 一 個 西 藏, 是 文 明 覆 蓋 意 義 上 的 大 西 藏 呢, 還 是 當 時 西 藏 政 府 實 際 管 轄 的 地 域 ﹙ 衛 藏 ﹚。 不 過 在 當 時 情 景 下, 事 情 也 許 是 不 言 自 明 的。 作 為 戰 敗 和 弱 小 的 一 方, 西 藏 能 保 住 自 己 管 轄 的 區 域 就 已 不 錯, 不 可 能 對 已 經 被 中 共 佔 領 的 區 域 提 要 求。 當 時 康 區 和 安 多 都 在 中 共 控 制 下。 中 共 在 那 些 藏 區 的 活 動, 應 該 不 受 《 十 七 條 協 議》 的 約 束。
   根 據 這 樣 的 標 準, 中 共 認 為 它 很 好 地 遵 守 了 《 十 七 條 協 議》, 西 方 學 者 也 認 為﹕ “ 一 九 五 ○ 年 至 一 九 五 九 年 中 國 人 搞 的 一 些 建 設 項 目 和 經 濟 改 革 對 西 藏 社 會 的 某 些 方 面 有 著 明 顯 的 影 響, 但 大 部 分 影 響 是 非 正 式 的、 間 接 的, 它 們 只 能 觸 及 西 藏 生 活 的 表 層, 沒 有 滲 入 到 社 會 傳 統 的 深 處...... 共 產 黨 中 國 法 律 的 主 體 部 分 從 未 在 西 藏 實 施。 ” 〔43〕
  然 而 中 共 對 分 屬 於 青 海、 四 川、 甘 肅 和 雲 南 的 藏 區, 卻 按 照 等 同 於 中 國 內 地 一 樣 的 方 式 進 行 統 治。 一 九 五 五 年 下 半 年 開 始 的 “ 社 會 主 義 改 造 ”, 一 樣 擴 展 到 那 些 藏 區。 從 法 律 角 度 看, 中 共 在 其 管 轄 區 域 有 貫 徹 其 法 律 的 權 力, 不 過 問 題 也 就 出 在 這, 合 法 不 一 定 合 理。 那 些 藏 區 雖 然 在 行 政 上 不 屬 拉 薩 管 轄, 但 是 自 古 以 來 的 傳 統、 信 仰、 風 俗、 生 產 方 式 和 生 活 方 式 都 一 樣, 血 緣 密 切, 來 往 頻 繁, 卻 突 然 有 一 天, 讓 他 們 進 入 完 全 不 同 的 另 一 種 社 會 制 度, 去 過 完 全 不 同 的 生 活, 那 會 產 生 什 麼 樣 的 失 衡 和 震 盪, 可 想 而 知。
  典 型 例 子 如 位 於 昌 都 東 部 的 德 格 地 區, 以 前 其 境 跨 金 沙 江 兩 岸, 都 歸 德 格 土 司 管 轄。 後 因 民 國 二 十 一 年 四 川 軍 閥 與 西 藏 政 府 爭 奪 康 區, 交 戰 的 結 果 暫 劃 金 沙 江 為 界 休 戰, 自 此 德 格 在 行 政 上 變 成 分 江 而 治。 儘 管 如 此, 兩 岸 的 民 間 社 會 是 千 百 年 形 成 的, 仍 然 保 持 一 體。 簽 署 《 十 七 條 協 議》 後, 北 京 沿 襲 了 民 國 的 行 政 劃 分, 金 沙 江 以 東 地 區 歸 其 管 轄, 進 行 與 內 地 相 同 的 改 革, 執 行 內 地 法 律, 而 僅 一 江 之 隔, 金 沙 江 以 西 卻 沒 有 任 何 變 化, 完 全 保 留 西 藏 原 有 的 制 度。 用 一 位 後 來 隨 達 賴 流 亡 的 藏 人 的 話 說, 西 岸 的 人 “ 可 以 為 所 欲 為, 包 括 殺 了 中 國 人 也 沒 有 受 到 懲 處。 ” 〔44〕
  與 現 在 的 香 港 實 行 “ 一 國 兩 制 ” 不 同, 五 十 年 代 中 共 統 治 的 四 省 藏 區 與 拉 薩 管 轄 的 西 藏 有 幾 千 公 里 不 設 防 的 接 壤 地 帶, 地 理 上 無 法 實 現 隔 絕, “ 兩 制 ” 之 間 時 時 刻 刻 地 相 互 滲 透 和 影 響, 結 果 必 然 會 導 致 “ 兩 制 ” 的 失 敗, 並 成 為 激 發 藏 人 進 行 武 裝 反 抗 的 重 要 因 素。
  叛 亂 起 於 中 共 控 制 的 藏 區, 首 先 是 在 康 區 和 雲 南 藏 區 開 始, 然 後 擴 大 到 青 海 和 甘 肅 藏 區。 藏 人 對 漢 人 根 深 蒂 固 的 不 信 任, 使 得 漢 人 即 使 是 真 做 好 事 也 往 往 被 認 為 居 心 叵 測, 例 如 進 行 人 口 調 查 被 認 為 是 準 備 逮 捕﹔ 為 保 護 牧 場 消 滅 地 鼠 或 派 醫 生 為 藏 人 清 除 虱 子, 會 被 認 為 違 反 佛 教 的 殺 生 禁 令﹔ 開 山 修 路 或 蓄 水 發 電 則 是 褻 瀆 神 山 聖 湖...... 小 事 尚 如 此 猜 忌, 涉 及 到 藏 民 族 千 年 傳 統 的 巨 大 社 會 改 革, 如 何 可 能 不 讓 他 們 疑 慮 重 重 呢﹖
  不 過 將 發 端 於 中 共 控 制 區 的 藏 人 暴 動 一 言 以 蔽 之 地 說 成 是 “ 藏 族 人 民 ” 集 體 起 義, 似 乎 也 失 之 簡 單。 事 實 表 明, 暴 動 的 發 動 者 和 指 揮 核 心 主 要 是 上 層 人 士, 中 共 改 革 威 脅 到 他 們 的 傳 統 特 權, 使 他 們 鋌 而 走 險。 同 時, 毗 鄰 的 衛 藏 不 進 行 改 革, 在 對 比 之 下 產 生 的 失 衡 感 顯 然 也 是 刺 激 反 抗 的 重 要 因 素。 雖 然 下 層 藏 民 本 是 有 可 能 在 改 革 中 得 到 好 處 的, 他 們 之 所 以 也 大 量 捲 進 叛 亂, 一 定 程 度 是 由 於 中 共 此 前 政 策 以 “ 統 戰 ” 為 主, 工 作 重 心 放 在 上 層, 下 層 社 會 沒 有 得 到 動 員, 與 上 層 的 傳 統 關 係 也 沒 有 被 分 化 瓦 解。 他 們 世 世 代 代 生 活 於 傳 統, 不 可 能 很 快 地 理 解 和 接 受 漢 人 給 他 們 指 出 的 新 生 活, 他 們 肯 定 也 懼 怕 背 叛 傳 統 所 遭 到 的 “ 神 譴 ”, 尤 其 是 西 藏 中 心 地 區 ﹙ 西 藏 的 神 大 都 集 中 在 那 裡 ﹚ 不 進 行 改 革, 更 會 使 他 們 對 眼 前 變 化 更 加 迷 惑 不 解 和 不 敢 信 任。
  另 外, 藏 族 社 會 既 有 政 教 合 一 的 傳 統, 還 有 相 當 多 的 部 族 成 分, 寺 院 和 部 落 都 在 發 揮 指 揮 作 用。 對 於 全 民 信 教 的 藏 民 族 來 講, 以 宗 教 名 義 向 他 們 發 出 號 召, 一 般 是 沒 有 人 能 夠 拒 絕 的。 普 通 農 牧 民 世 世 代 代 服 從 僧 侶 和 頭 人, 很 容 易 聽 信 他 們, 受 到 裹 挾。 當 年 康 區 的 叛 亂 首 領 之 一 恩 珠 倉 後 來 承 認, 他 為 叛 亂 捐 獻 了 四 十 六 名 “ 僱 工 ”, 並 且 都 配 備 了 武 器 和 馬 匹, 再 加 上 一 百 匹 馱 物 的 騾 馬 〔45〕。 在 這 種 並 列 中, 四 十 六 名 僱 工 與 武 器 馬 匹 是 同 等 的, 都 是 屬 於 主 人 可 以 支 配 的 財 物。 另 一 個 叛 亂 首 領 頓 堆 曲 英 在 他 的 回 憶 錄 裡 也 提 到, 當 時 叛 軍 首 領 曾 開 會 決 定 在 民 眾 中 抽 兵, 每 戶 一 丁。 〔46〕
  以 行 政 區 劃 搞 兩 種 不 同 的 制 度, 還 給 在 四 省 進 行 武 裝 反 抗 的 藏 人 提 供 了 可 進 可 退 的 根 據 地 和 後 方 支 援, 他 們 隨 時 可 以 退 到 沒 有 從 事 改 革 的 衛 藏 地 區 進 行 休 整 和 獲 取 補 充, 那 也 是 促 使 叛 亂 此 起 彼 伏、 層 出 不 窮 並 且 不 斷 擴 大 的 原 因。
  有 些 研 究 者 認 為, 如 果 不 是 以 武 斷 的 政 治 邊 界 對 待 當 時 在 拉 薩 控 制 以 外 的 西 藏 人, 西 藏 叛 亂 可 能 就 不 會 發 生。 我 同 意 以 行 政 界 線 實 行 不 同 政 治 制 度 是 導 致 叛 亂 的 主 要 因 素, 但 是 很 難 設 想 中 共 當 時 有 別 的 辦 法。 把 全 部 藏 區 都 交 給 拉 薩 統 治, 可 以 避 免 在 藏 人 社 會 實 行 “ 兩 制 ” 導 致 的 失 衡, 然 而 由 於 那 個 區 域 過 於 巨 大, 從 主 權 控 制 角 度 是 中 共 不 能 接 受 的, 那 麼 共 產 黨 中 國 與 傳 統 西 藏 的 “ 兩 制 ” 還 能 以 什 麼 劃 分 呢﹖ 是 否 能 以 民 族 劃 分 ─ ─ 對 漢 族 人 實 行 內 地 法 律, 對 藏 人 放 任 自 流 呢﹖ 其 他 少 數 民 族 怎 麼 辦﹖ 漢 藏 雜 居 的 地 區 怎 麼 辦﹖ 藏 人 犯 了 法 怎 麼 辦﹖ 漢 藏 發 生 衝 突 怎 麼 辦﹖...... 仔 細 想 下 去, 結 論 就 是 只 要 是 實 行 “ 兩 制 ”, 只 能 劃 界 區 分。 而 劃 界 的 問 題 就 在 於, 除 非 所 劃 的 界 可 以 確 保 封 閉, 杜 絕 “ 兩 制 ” 在 民 間 層 面 互 相 滲 透, 只 由 “ 兩 制 ” 的 高 層 面 保 持 理 智 往 來, 否 則, “ 一 國 兩 制 ” 是 不 可 能 獲 得 成 功 的。
  世 界 對 西 藏 問 題 矚 目, 是 在 一 九 五 九 年 三 月 發 生 拉 薩 事 件、 達 賴 喇 嘛 及 數 萬 西 藏 難 民 流 亡 印 度 以 後, 其 實 在 那 之 前, 反 抗 者 的 游 擊 戰 已 經 持 續 了 好 幾 年2。 藏 人 的 反 抗 以 驅 逐 漢 人 為 目 標, 軍 事 行 動 一 般 都 是 攻 打 中 共 機 關 和 殺 死 中 共 幹 部。 一 位 青 海 藏 區 的 漢 人 官 員 向 我 回 憶, 他 那 時 在 縣 政 府 辦 公 室 當 秘 書, 為 了 防 備 “ 叛 匪 ” 的 進 攻, 男 性 幹 部 職 工 全 部 編 成 連 隊, 吃 住 都 在 一 起, 女 幹 部 凡 有 孩 子 可 以 回 內 地, 沒 結 婚 的 則 留 下 搞 後 勤。 當 時 他 讓 妻 子 帶 著 剛 一 歲 的 孩 子 回 了 老 家 上 海, 他 留 在 藏 區 打 了 一 年 多 的 仗。 他 在 的 縣 城 曾 經 受 到 叛 亂 者 包 圍 猛 攻, 他 們 死 守 多 天, 直 到 解 放 軍 趕 到 才 解 了 圍。
  中 共 派 遣 大 批 軍 隊 進 行 “ 平 叛 ”, 逐 步 在 四 省 藏 區 肅 清 藏 人 反 抗 者。 殘 酷 性 不 斷 升 級。 那 位 青 海 官 員 向 我 描 述 他 當 年 的 戰 友 被 “ 叛 匪 ” 活 捉, 如 何 被 一 條 條 割 下 身 上 的 肉, 蘸 上 鹽 巴 強 迫 他 自 己 吃 下 去。 他 們 打 下 那 個 “ 叛 匪 ” 窩 時, 綁 在 柱 子 上 的 戰 友 已 死, 身 上 多 處 只 剩 白 骨。 戰 友 嘴 裡 塞 滿 了 自 己 的 肉。 他 是 一 九 五 三 年 自 願 報 名 到 青 海 藏 區 的, “ 我 們 一 塊 來 青 海 的 人 不 少 都 在 叛 亂 時 被 殺 了, 有 的 開 膛, 有 的 割 球、 挖 眼, 只 要 被 叛 匪 抓 住 就 沒 好, 所 以 個 個 都 拼 了。 ” 他 說 的 “ 球 ” 是 西 北 土 語, 指 睪 丸 及 生 殖 器。
  當 時 進 藏 的 漢 人 基 本 全 部 被 武 裝, 只 要 見 到 帶 槍 的 藏 人 就 打。 一 位 青 藏 公 路 上 的 老 司 機 告 訴 我, 他 們 有 一 次 打 死 了 解 放 軍 的 偵 察 兵, 就 是 因 為 那 個 偵 察 組 穿 著 藏 人 服 裝。 偵 察 兵 見 到 給 拉 薩 送 物 資 的 車 隊 並 不 防 備, 而 車 隊 在 沒 有 受 到 攻 擊 的 情 況 下, 卻 專 門 停 車 狙 擊 他 們 所 看 見 的 “ 藏 人 ”。
  武 器 落 後 的 烏 合 之 眾 不 是 中 共 正 規 軍 的 對 手, 四 省 藏 區 的 叛 亂 藏 人 在 解 放 軍 圍 剿 之 下 紛 紛 逃 進 西 藏 境 內, 以 西 藏 為 基 地 繼 續 進 行 反 抗。 據 說 從 一 九 五 六 年 到 一 九 五 八 年, 至 少 有 五 六 萬 人 逃 亡 西 藏, 恐 慌 如 同 疫 病 一 樣 在 西 藏 到 處 蔓 延。 中 共 軍 隊 追 剿 “ 叛 匪 ”, 隨 之 把 “ 平 叛 ” 擴 展 到 了 西 藏, 進 一 步 刺 激 了 拉 薩 與 中 共 的 對 立 情 緒。
   由 於 缺 乏 可 信 材 料, 現 在 無 法 斷 定 當 時 噶 廈 政 府 在 藏 人 的 武 裝 反 抗 中 起 了 什 麼 樣 的 作 用。 不 過 有 一 點 可 以 相 信, 拉 薩 政 府 一 樣 強 烈 地 反 對 中 共 對 西 藏 的 “ 改 革 ”, 在 這 一 點 上, 它 與 武 裝 反 抗 者 的 立 場 完 全 一 致, 即 使 有 區 別, 也 只 在 於 怎 麼 做 更 為 穩 妥 的 考 慮。
  中 共 解 放 軍 十 八 軍 一 九 五 八 年 八 月 二 十 八 日 發 的 一 份 內 部 情 況 簡 報, 其 中 有 一 件 小 事 可 以 反 映 噶 廈 的 心 態﹕
  索 康 賣 給 我 們 房 子 前 曾 向 噶 廈 及 達 賴 遞 呈 文, 內 容 為 “ 請 准 予 賣 給 解 放 軍 房 子 ”。 於 批 准 出 賣 後 才 賣 的。 賣 後 又 遞 呈 文 一 件, 內 容 “ 現 在 我 已 將 房 子 賣 給 解 放 軍 了, 但 西 藏 獨 立 後 請 准 予 該 房 子 歸 還 原 主 ”。 噶 廈 批 准 “ 准 予 照 辦 ”。 〔47〕
  拉 薩 與 北 京 的 蜜 月 期 在 四 省 藏 區 叛 亂 開 始 以 後 就 到 了 頭, 到 一 九 五 九 年 的 拉 薩 事 件 之 前, 雙 方 雖 然 沒 有 翻 臉, 心 裡 都 已 打 起 各 自 的 算 盤。 也 許 拉 薩 期 望 叛 亂 能 對 中 共 施 加 壓 力, 從 而 可 以 使 中 共 更 多 地 讓 步, 中 共 卻 因 此 認 識 到, 要 保 證 西 藏 徹 底 穩 定, 必 須 把 “ 一 國 兩 制 ” 變 成 “ 一 國 一 制 ”。 按 照 當 時 中 共 內 部 文 件 的 話 說﹕ “ 民 族 關 係 的 根 本 改 善, 歸 根 結 底 要 取 決 於 每 個 民 族 內 部 勞 動 階 級 的 徹 底 解 放。 ” 〔48〕 ─ ─ 把 這 句 充 滿 意 識 形 態 味 道 的 語 言 翻 譯 成 直 截 了 當 的 意 思, 就 是 只 有 把 西 藏 改 造 成 共 產 黨 的 體 制, 才 有 可 能 最 終 牢 固 地 控 制 西 藏。
  距 拉 薩 事 件 八 個 多 月 之 前, 毛 澤 東 於 一 九 五 八 年 六 月 二 十 四 日 就 青 海 藏 區 叛 亂 做 指 示 時 談 到 西 藏。 毛 說﹕ 西 藏 要 準 備 對 付 那 裡 的 可 能 的 全 局 叛 亂。 亂 子 越 大 越 好。 只 要 西 藏 反 動 派 敢 於 發 動 全 局 叛 亂, 那 裡 的 勞 動 人 民 就 可 以 早 日 獲 得 解 放, 毫 無 疑 義。 〔49〕
  毛 講 這 番 話 兩 個 月 之 後 ﹙ 八 月 十 八 日 ﹚, 當 時 任 中 共 中 央 總 書 記 的 鄧 小 平 遵 照 同 樣 口 徑 對 西 藏 軍 區 司 令 員 張 國 華 和 副 司 令 員 鄧 少 東 說﹕ “ 讓 他 們 鬧 大 點, 鬧 得 越 大, 改 革 越 徹 底, 解 放 軍 不 要 輕 易 上 陣, 不 要 輕 易 把 部 隊 拿 上 去。 ” 〔50〕 由 此 推 測, 中 共 高 層 當 時 已 經 從 原 來 的 “ 統 戰 ” 路 線 轉 變 為 採 取 一 種 瑪 基 雅 維 里 式 的 策 略, 即 聽 憑 事 態 擴 大 並 失 控, 直 到 最 後 攤 牌, 名 正 言 順 地 以 軍 事 手 段 一 舉 摧 毀 西 藏 地 方 勢 力, 接 管 西 藏 政 權, 從 此 徹 底 拋 棄 西 藏 上 層 社 會, 由 北 京 對 西 藏 實 施 直 接 統 治, 並 按 北 京 的 願 望 改 造 西 藏。
  軍 事 上 的 準 備 也 早 就 開 始。 一 位 中 共 解 放 軍 炮 兵 三 ○ 八 團 當 年 的 連 長 回 憶, 一 九 五 六 年, 他 所 屬 的 部 隊 調 進 拉 薩, 目 的 就 是 “ 應 付 噶 廈 政 府 內 出 現 的 叛 亂 徵 候 ”。
  不 到 一 年 的 時 間, 我 們 不 僅 建 好 了 營 房, 而 且 炮 兵 陣 地 的 構 築, 目 標 的 選 擇 和 測 地, 諸 元 的 準 備, 目 標 區 域 的 劃 分 及 其 彈 藥、 糧 秣、 藥 品 的 儲 備, 均 告 完 成。 為 了 防 止 叛 匪 火 力 封 鎖 時 斷 我 水 源, 我 們 把 交 通 壕 一 直 挖 到 了 拉 薩 河 邊。
  為 了 保 證 炮 兵 射 擊 的 準 確, 團 首 長 還 多 次 帶 我 們 連 以 上 的 幹 部 去 拉 薩 看 地 形, 實 地 測 量。 每 當 這 時, 我 們 的 駕 駛 員 就 在 需 要 偵 察 的 地 方 停 下 車 來, 裝 作 車 壞 了, 下 來 “ 修 理 ” 我 們 也 乘 機 下 車 “ 休 息 ” 察 看, 這 樣, 凡 我 射 程 可 達 的 地 方, 尤 其 是 叛 匪 正 盤 踞 的、 到 過 的、 可 供 其 隱 蔽 或 逃 跑 的、 打 起 來 可 能 被 其 臨 時 利 用 的 拉 薩 每 一 個 角 落、 每 一 條 街 道、 每 一 座 建 築, 我 們 都 測 量 到 精 確 無 誤 的 程 度 了。 凡 敵 人 活 動 的 比 較 頻 繁 的 地 方, 都 決 定 好 了 諸 元。 〔51〕

  到 一 九 五 八 年, 西 藏 境 內 的 武 裝 反 抗 已 經 發 展 到 非 常 嚴 重 的 地 步。 由 中 共 方 面 的 記 載 的 較 大 事 件 有﹕
   七 月 二 十 一 日, 叛 亂 武 裝 在 拉 薩 以 東 僅 二 十 餘 公 里 的 爭 莫 寺 附 近 伏 擊 解 放 軍 運 輸 車。
  九 月 十 七 日, 西 藏 軍 區 門 診 部 十 六 位 醫 護 人 員 乘 汽 車 到 日 喀 則 進 行 體 檢, 行 至 麻 江 遭 到 伏 擊, 十 六 人 全 部 犧 牲, 汽 車 被 焚 毀。
  十 二 月 十 八 日, 人 民 解 放 軍 某 部 一 個 連 在 營 長 杜 效 模 帶 領 下 護 送 山 南 分 工 委 幹 部 和 給 澤 當 守 備 分 隊 運 送 物 資, 行 至 貢 嘎 遭 到 伏 擊, 犧 牲 營 長 以 下 官 兵 三 十 七 人, 傷 二 十 二 人, 毀 汽 車 七 輛。
  十 二 月 十 九 日, 解 放 軍 某 部 兩 個 排 在 副 團 長 殷 春 和 帶 領 下 到 山 南 地 區 執 勤, 在 扎 囊 遭 到 伏 擊, 犧 牲 副 團 長 以 下 官 兵 五 十 六 人, 傷 十 二 人, 毀 汽 車 兩 輛。
  自 一 九 五 九 年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起, 中 共 山 南 分 工 委 所 在 地 澤 當 被 叛 亂 武 裝 圍 困 七 十 四 天。
  一 九 五 九 年 一 月 份, 中 共 扎 木 中 心 縣 委 被 叛 亂 武 裝 圍 攻 十 個 晝 夜。 一 九 五 九 年 一 月 至 四 月, 中 共 丁 青 具 委 被 叛 亂 武 裝 圍 困 九 十 四 天。 〔52〕

  那 一 段 時 間, 小 規 模 的 解 放 軍 部 隊 幾 乎 不 敢 外 出, 最 多 一 次 曾 組 成 六、 七 百 輛 汽 車 的 武 裝 車 隊, 才 敢 到 拉 薩 以 外 運 輸 物 資 〔53〕。 拉 薩 城 內 也 不 太 平。 從 一 九 五 八 年 下 半 年 起, 越 來 越 多 的 反 抗 戰 士 和 難 民 涌 進 拉 薩, 城 裡 城 外 搭 滿 帳 篷, 到 處 是 攜 帶 武 器 的 反 抗 者, 緊 張 氣 氛 不 斷 上 升。 對 湧 進 拉 薩 的 成 千 上 萬 造 反 戰 士, 噶 廈 政 府 實 際 上 已 經 無 法 控 制。 拉 薩 的 局 勢 遲 早 要 爆 炸, 只 是 等 待 一 個 引 信。
  達 賴 喇 嘛 當 時 的 心 態 不 得 而 知。 不 過 即 使 達 賴 的 內 心 想 與 北 京 繼 續 維 持 良 好 關 係, 他 也 會 在 局 勢 面 前 身 不 由 己, 因 為 他 既 是 西 藏 的 靈 魂 與 象 徵, 有 一 條 底 線 就 是 他 不 可 能 逾 越 的 ─ ─ 一 旦 矛 盾 不 可 調 和, 出 現 決 戰 局 面, 他 就 只 能 堅 定 地 站 在 西 藏 一 方。
   爆 炸 局 面 的 引 信 出 現 於 一 九 五 九 年 三 月 十 日。 原 計 劃 達 賴 喇 嘛 那 天 去 中 共 西 藏 軍 區 看 演 出。 但 是 西 藏 人 中 間 廣 泛 地 傳 開 了 中 共 打 算 乘 機 綁 架 達 賴 喇 嘛 的 消 息。 十 日 上 午, 上 萬 藏 人 和 藏 軍 圍 住 了 達 賴 喇 嘛 的 夏 宮 羅 布 林 卡, 阻 止 達 賴 喇 嘛 去 軍 區。 事 態 逐 步 擴 大 和 失 控, 激 動 的 群 眾 喊 出 了 廢 除 十 七 條 協 議 和 把 漢 人 趕 出 西 藏 的 口 號, 處 死 了 幾 名 他 們 認 為 是 叛 徒 的 西 藏 人。 西 藏 政 府 官 員、 藏 軍 和 叛 亂 戰 士 也 隨 之 公 開 聯 合, 並 在 後 來 幾 天 宣 佈 成 立 “ 西 藏 獨 立 國 ”, 向 全 體 藏 人 發 出 起 義 命 令。 後 來 的 流 亡 藏 人 的 政 府 將 每 年 這 一 天 ﹙ 三 月 十 日 ﹚ 定 為 “ 西 藏 人 民 起 義 日 ”。
   中 共 是 否 真 要 綁 架 達 賴, 因 為 涉 及 到 拉 薩 暴 亂 的 起 因, 成 了 幾 十 年 爭 論 的 一 個 公 案。 我 傾 向 於 那 是 一 個 謠 言。 在 激 動 和 恐 慌 的 群 眾 中 間, 產 生 和 傳 播 謠 言 是 不 奇 怪 的。 可 以 比 較 另 一 個 實 例﹕ 一 九 九 五 年 二 月 二 日, 一 個 藏 人 在 拉 薩 一 家 回 民 開 的 清 真 餐 館 吃 麵 條, 發 現 麵 條 裡 有 一 塊 人 手 指 甲。 那 本 不 奇 怪, 也 許 是 廚 師 不 小 心 切 掉 的。 可 是 很 快, 藏 人 中 便 謠 傳 那 家 清 真 餐 館 用 人 肉 做 菜, 已 經 發 現 了 兩 顆 人 頭 等。 各 種 謠 言 隨 之 出 現 ─ ─ “ 回 民 不 但 在 自 己 開 的 飯 館 裡 賣 人 肉、 人 血, 還 用 天 葬 場 燒 死 人 的 木 炭 烤 羊 肉 串。 回 族 這 樣 做 的 目 的 是 徹 底 毀 滅 我 們 藏 族, 霸 佔 西 藏 ”、 “ 我 們 康 巴 人 失 蹤 了 一 百 多 人, 都 被 回 族 殺 掉 了, 用 藏 人 身 上 的 肉 給 藏 人 吃 ”...... 隨 後 拉 薩 連 續 幾 天 發 生 多 起 聚 眾 打 砸 搶 回 族 飯 館 和 商 店 的 事 件, 常 常 造 成 數 千 人 圍 觀, 並 與 當 局 派 出 的 公 安 和 武 警 發 生 衝 突。 一 九 九 五 年 的 一 小 塊 指 甲 引 起 如 此 騷 亂, 可 想 一 九 五 九 年 “ 綁 架 達 賴 喇 嘛 ” 之 說 會 在 藏 人 中 造 成 什 麼 效 果。
  我 相 信 綁 架 達 賴 是 謠 言, 還 因 為 那 對 中 共 既 沒 有 必 要, 也 沒 有 好 處, 找 不 到 中 共 綁 架 達 賴 的 理 由。 不 管 怎 麼 樣, 達 賴 喇 嘛 那 天 沒 有 去 看 演 出, 無 法 確 定 他 當 時 的 真 實 想 法 是 什 麼。 他 在 第 二 天 給 中 共 西 藏 軍 區 的 政 委 譚 冠 三 的 信 上 對 發 生 的 事 件 表 示 “ 害 羞 難 言, 憂 慮 交 加, 而 處 於 莫 知 所 措 的 境 地 ”, 並 表 示 “ 反 動 分 子 正 以 保 護 我 的 安 全 為 名 而 進 行 危 害 我 的 活 動, 對 此 我 正 設 法 平 息 ”。 十 二 日 他 的 另 一 封 信 說﹕
  反 動 集 團 的 違 法 行 為, 使 我 無 限 憂 傷。 昨 天 我 通 知 噶 廈, 責 令 非 法 的 人 民 會 議 必 須 必 須 立 即 解 散, 以 保 衛 我 為 名 而 狂 妄 地 進 駐 羅 布 林 卡 的 反 動 分 子 必 須 立 即 撤 走。 對 於 昨 天、 前 天 發 生 的 以 保 護 我 的 安 全 為 名 而 製 造 的 嚴 重 離 間 中 央 與 地 方 關 係 的 事 件, 我 正 盡 一 切 可 能 設 法 處 理。
  就 在 他 逃 亡 印 度 的 前 一 天, 第 三 封 給 譚 冠 三 的 信 上 還 這 樣 寫 道﹕
   我 正 在 用 巧 妙 的 辦 法, 在 政 府 官 員 中 從 內 部 劃 分 出 進 步 與 反 對 革 命 的 兩 種 人 的 界 線, 過 幾 天 一 旦 有 了 一 定 數 量 的 足 以 信 賴 的 力 量 之 後, 就 將 採 取 秘 密 的 方 式 前 往 軍 區。 〔54〕
  在 達 賴 喇 嘛 出 走 後, 中 共 一 直 以 這 三 封 信 件 為 據, 爭 辯 達 賴 是 被 劫 持 出 境 的。 直 到 達 賴 流 亡 印 度 五 年 半 之 後, 中 共 方 面 才 正 式 宣 佈 解 除 其 西 藏 自 治 區 籌 備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的 職 務, 開 始 其 稱 為 敵 人。 此 前 北 京 並 非 真 地 信 任 達 賴, 而 是 出 於 策 略。 同 樣, 達 賴 寫 這 樣 的 信 也 完 全 可 能 只 是 緩 兵 之 計, 或 是 按 下 屬 擬 好 的 稿 子 照 抄 的。
  關 於 決 定 逃 亡 印 度, 達 賴 喇 嘛 後 來 在 自 傳 中 是 這 樣 描 述 的﹕
   我 真 不 知 道 下 一 步 該 再 怎 麼 辦。 第 二 天, 我 再 度 請 示 神 諭。 令 我 大 吃 一 驚, 神 指 示﹕ “ 快 走﹗ 快 走﹗ 今 晚﹗ ” 處 於 恍 惚 狀 態 的 靈 媒 蹣 跚 地 走 向 前, 抓 起 紙 筆, 相 當 清 楚 而 明 白 的 繪 出 我 該 循 什 麼 樣 的 路 線 離 開 諾 布 林 卡 宮, 直 奔 印 藏 邊 界。 他 的 指 示 跟 一 般 預 期 不 盡 相 同。 神 諭 結 束 後, 擔 任 靈 媒 的 名 叫 羅 桑 吉 美 的 年 輕 和 尚 就 頹 然 倒 地, 代 表 金 剛 扎 滇 已 離 開 他 的 身 體。 就 在 這 時, 彷 佛 要 強 調 神 諭 的 威 力 似 的, 兩 枚 炮 彈 在 寶 園 北 門 外 的 沼 澤 中 爆 炸 開 來。
   回 顧 三 十 一 年 的 往 事, 我 確 信 金 剛 扎 滇 早 已 知 道 我 必 須 在 十 七 日 離 開 拉 薩, 但 他 怕 泄 露 天 機, 一 直 不 肯 明 講。 沒 有 計 劃 就 不 會 走 漏 消 息。
   但 我 並 沒 有 立 刻 準 備 逃 亡。 我 首 先 要 確 定 神 諭 正 確 無 誤, 因 此 我 又 作 了 一 次 謨, 結 果 與 神 諭 完 全 相 符...... 〔55〕

  接 到 “ 神 諭 ” 的 當 晚 十 點, 達 賴 便 喬 裝 成 普 通 僧 人, 在 六 百 餘 名 隨 員 和 士 兵 的 護 衛 下 出 走, 經 過 十 四 天 的 跋 涉, 最 終 到 達 印 度, 從 此 走 上 不 歸 之 路。
  達 賴 方 面 一 直 指 控, 一 九 五 九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下 午 四 點, 中 共 方 面 向 達 賴 居 住 的 羅 布 林 卡 首 先 發 射 了 兩 發 迫 擊 炮 彈。 這 個 指 控 是 否 屬 實, 是 兩 方 多 年 不 斷 爭 論 的 一 個 焦 點。 北 京 一 直 斷 然 否 認, 並 說 那 是 西 藏 叛 亂 者 發 射 的。 直 到 一 九 九 三 年, 中 共 解 放 軍 西 藏 軍 區 政 治 部 宣 傳 處 的 中 校 幹 事 吉 柚 權 在 他 寫 的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一 書 中 第 一 次 透 露, 那 兩 發 炮 彈 是 中 共 方 面 青 藏 公 路 管 理 局 拉 薩 運 輸 站 的 經 濟 警 察 雷 惠 山 用 六 ○ 迫 擊 炮 發 射 的。 當 時 拉 薩 運 輸 站 連 續 三 次 受 到 叛 亂 者 槍 擊, 雷 惠 山 氣 憤 之 下 未 經 請 示 便 自 行 以 兩 發 炮 彈 回 擊 〔56〕。 這 個 說 法 比 較 可 信。 吉 柚 權 以 其 軍 人 身 份, 受 到 的 保 密 限 制 比 較 少, 在 寫 作 過 程 中 查 閱 了 大 量 內 部 檔 案。 他 的 書 出 版 後, 他 本 人 因 “ 泄 密 ” 而 受 審 查 和 處 分, 更 可 以 證 明 材 料 屬 實。 可 以 相 信 中 共 不 是 有 意 打 那 兩 發 炮 彈, 中 共 一 貫 重 視 得 到 “ 不 打 第 一 槍 ” 的 道 義 優 勢, 只 是 沒 有 管 束 住 下 邊 的 人, 尤 其 雷 惠 山 又 不 是 紀 律 嚴 明 的 軍 人。
   達 賴 出 逃 印 度 的 途 中 沒 有 受 到 中 共 方 面 任 何 攔 截, 西 方 和 印 度 的 新 聞 媒 體 大 量 渲 染 西 藏 出 現 “ 神 秘 的 雲 霧 ”, 保 護 了 達 賴 的 隊 伍 不 被 中 共 飛 機 發 現。 但 是 按 那 時 任 西 藏 軍 區 副 司 令 的 李 覺 將 軍 回 憶 卻 是 這 樣﹕ “ 一 九 五 九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夜, 達 賴 他 們 在 拉 薩 河 北 岸 準 備 渡 河 時, 我 們 早 已 將 大 炮 對 準 他 們, 只 要 我 們 的 炮 一 響, 他 們 沒 有 一 個 能 活 著 離 開 河 邊 沙 灘。 但 是, 中 央 沒 有 命 令 阻 截 他 們。 我 們 是 靜 靜 地 坐 在 林 子 中, 憑 藉 明 月 之 光 看 著 他 們 驚 慌 地 用 牛 皮 船 一 船 一 船 地 往 拉 薩 河 南 岸 渡 人...... ” 〔57〕
  吉 柚 權 的 書 則 是 這 樣 寫﹕ 一 九 五 九 年 三 月 十 日 拉 薩 暴 亂 開 始 以 後, 北 京 將 情 況 電 告 正 在 湖 北 視 察 的 毛 澤 東, 毛 澤 東 微 笑 著 說﹕ “ 果 然 等 到 了 今 天。 ” 三 月 十 二 日, 毛 澤 東 電 報 指 示 中 共 的 西 藏 工 委 和 西 藏 軍 區﹕
  照 此 形 式 發 展 下 去, 西 藏 問 題 有 被 迫 ﹙ 這 種 被 迫 是 很 好 的 ﹚ 早 日 解 決 的 可 能。 叛 亂 集 團 的 策 略 是﹕ 在 拉 薩 搞 暴 亂, 將 我 軍 驅 走。 這 一 批 人 實 際 上 已 與 中 央 決 裂。 西 藏 工 委 目 前 的 策 略 是﹕ 軍 事 上 採 取 守 勢, 政 治 上 採 取 攻 勢, 以 分 化 上 層, 教 育 下 層。 如 果 他 們 逃 走 時, 我 軍 一 概 不 要 攔 阻, 無 論 去 山 南、 去 印 度, 讓 他 們 去。 〔58〕
  北 京 設 在 香 港 的 “ 新 華 分 社 ” ﹙ 實 為 中 共 駐 香 港 的 最 高 機 構 ﹚ 原 社 長 許 家 屯 “ 六 • 四 ” 後 出 走 美 國, 在 其 回 憶 錄 裡 談 毛 澤 東 的 想 法 非 常 人 能 料 時, 也 舉 了 這 個 例 子﹕
  毛 澤 東 有 些 想 法 和 考 慮, 常 出 乎 一 般 人 的 意 外。 舉 一 件 我 了 解 的 事 例。 一 九 五 九 年, 西 藏 軍 區 司 令 張 國 華 負 責 解 決 “ 西 藏 叛 亂 ”, 當 時 達 賴 被 圍 困 在 布 達 拉 宮 內。??毛 澤 東 發 電 報 給 西 藏 工 委 和 張 國 華 ─ ─ 因 為 電 報 抄 告 各 省、 市 委, 我 當 時 擔 任 江 蘇 省 委 書 記, 看 到 了 這 份 電 報。 毛 要 張 國 華 部 隊 主 動 讓 出 一 條 路, 指 定 這 條 路 由 布 達 拉 宮 經 何 處, 直 到 中 印 邊 境, 讓 達 賴 喇 嘛 撤 退 到 印 度 去。 電 報 很 詳 盡 地 規 定 了 張 國 華 如 何 做,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佯 攻 什 麼 地 方 等 等, 這 樣, 達 賴 喇 嘛 果 然 逃 到 了 印 度。 這 樣 的 指 示, 出 乎 我 們 處 理 這 類 問 題 的 常 識 之 外。 毛 澤 東 這 個 考 慮, 是 因 為 達 賴 在 西 藏 人 心 中 是 個 活 佛, 活 抓 固 然 不 好 處 理, 擊 斃 更 不 妥。 這 是 毛 澤 東 的 考 慮 過 人 之 處。 〔59〕
  只 要 達 賴 留 在 西 藏, 無 論 對 中 共 的 “ 民 主 革 命 ” 還 是 “ 社 會 主 義 革 命 ” 之 目 標 都 是 障 礙。 他 不 僅 是 凝 聚 西 藏 人 精 神 世 界 的 領 袖, 而 且 也 被 傳 統 賦 予 了 世 俗 權 力 的 無 上 地 位, 他 可 以 隨 時 利 用 至 高 無 上 的 號 召 力 對 北 京 造 成 威 脅。 北 京 雖 然 有 廢 黜 他 的 實 力, 卻 難 服 藏 人 之 心, 與 中 共 自 己 的 “ 統 戰 ” 形 象 也 有 矛 盾。 所 以 從 當 時 的 利 弊 衡 量, 最 方 便 的 結 局 就 是 達 賴 自 行 出 走。 活 捉 達 賴 固 然 不 難, 但 是 抓 了 又 該 如 何 處 理﹖ 把 達 賴 打 傷, 問 題 就 更 大。 那 不 僅 將 跟 整 個 藏 民 族 結 下 不 解 之 仇, 國 際 輿 論 上 也 無 法 交 代。 放 走 達 賴, 某 些 方 面 與 毛 澤 東 後 來 放 走 林 彪 的 思 路 是 相 同 的。 二 者 的 不 同 在 於, 林 彪 的 飛 機 人 算 不 如 天 算 地 墜 毀 在 蒙 古, 使 毛 澤 東 既 免 於 背 上 黑 鍋, 又 除 掉 了 後 患, 而 達 賴 卻 是 安 然 地 在 印 度 住 了 下 去, 並 且 在 毛 澤 東 死 後 的 二 十 年, 重 新 成 為 北 京 不 可 忽 視 的 強 敵。
  不 知 道 毛 澤 東 當 時 若 能 預 見 到 這 一 天, 是 否 還 願 意 給 他 的 後 任 留 下 這 樣 一 份 遺 產﹖ 他 會 怎 樣 做﹖ 或 者, 達 賴 喇 嘛 如 果 當 時 沒 走, 西 藏 的 局 勢 又 會 怎 樣 發 展﹖ 達 賴 喇 嘛 的 個 人 命 運 又 將 怎 樣﹖ 有 時 偶 然 會 給 歷 史 造 成 完 全 不 同 的 結 局, 不 過 歷 史 既 是 不 可 重 複 的, 這 些 問 題 也 就 只 能 作 為 個 人 的 遐 想 了。
   當 毛 澤 東 得 知 達 賴 出 逃, 給 西 藏 工 委 下 了 這 樣 的 指 示﹕
  噶 廈 集 團 公 開 叛 亂, 達 賴 逃 跑, 叛 亂 武 裝 攻 擊 我 軍 據 點, 西 藏 政 治 形 勢 完 全 明 朗, 這 是 極 好 的 事。 但 是 達 賴 這 塊 招 牌 還 有 可 能 利 用 之 處。 對 於 達 賴 逃 跑, 暫 不 向 外 宣 傳, 暫 時 不 把 達 賴 放 在 叛 國 頭 子 之 內, 只 宣 傳 叛 國 分 子 挾 持 達 賴, 這 對 於 打 擊 敵 人 利 用 達 賴 名 義 號 召 群 眾 叛 亂 可 能 有 好 處。 對 於 班 禪, 如 其 參 叛, 不 准 打 死, 更 不 准 其 出 國。 〔60〕
  毛 還 要 求 住 拉 薩 的 解 放 軍 部 隊 不 要 反 擊, 而 且 要 作 出 難 以 支 持 的 樣 子, 給 叛 軍 以 攻 克 拉 薩 的 信 心, 不 但 牢 牢 吸 住 拉 薩 的 叛 軍, 還 爭 取 將 西 藏 其 他 地 方 的 叛 軍 統 統 吸 引 到 拉 薩, 同 時 調 動 三 個 師 又 兩 個 團 的 兵 力 從 三 個 方 向 入 藏, 對 拉 薩 實 行 包 圍, 爭 取 一 舉 全 殲 叛 軍, 從 而 免 除 將 其 打 散 到 全 藏, 分 頭 進 行 清 剿 的 困 難 〔61〕。 但 是 這 封 電 報 晚 到 了 幾 個 小 時, 解 放 軍 已 經 在 拉 薩 開 火, 並 在 三 十 個 小 時 內 結 束 戰 鬥, 殲 滅 藏 方 五 千 三 百 六 十 人。 如 毛 澤 東 預 料, 由 於 沒 有 完 成 包 圍, 大 部 分 造 反 者 被 打 散, 流 竄 到 西 藏 其 他 地 區 繼 續 抵 抗, 全 部 清 剿 直 到 一 九 六 二 年 才 算 基 本 結 束。
   由 於 拉 薩 的 布 達 拉 宮 和 羅 布 林 卡 是 藏 人 的 聖 地, 北 京 一 直 否 認 解 放 軍 在 拉 薩 戰 鬥 中 有 過 炮 轟 布 達 拉 宮 和 羅 布 林 卡 的 行 為, 但 是 吉 柚 權 的 書 卻 透 露 了 相 反 的 事 實﹕
  下 午 兩 點, 攻 打 羅 布 林 卡 的 戰 鬥 開 始, 三 ○ 八 團 全 部 大 炮 和 一 五 五 團 設 在 烈 士 陵 園 炮 陣 上 的 六 ○ 炮、 八 二 迫 擊 炮、 無 後 坐 力 炮, 一 齊 向 羅 布 林 卡 轟 擊, 採 用 續 進 彈 幕 的 打 法, 即 以 十 五 公 尺 位 一 個 射 點 逐 次 成 一 條 線 向 前 推 進。 這 是 炮 兵 最 強 大 的 火 力。 炮 彈 先 從 東 往 西 一 層 層 地 撒 開, 遍 地 開 花。 叛 匪 承 受 不 住 這 猛 烈 炮 火 的 打 擊, 紛 紛 從 東 往 西 跑。 炮 彈 追 著 他 們 往 西 炸。 叛 匪 跑 到 西, 見 炮 彈 在 西 炸, 又 調 頭 往 東 跑, 炮 彈 仍 然 追 著 掉 進 叛 匪 群 中 爆 炸。 這 樣 從 東 往 西, 又 從 西 往 東 來 回 地 轟 擊, 叛 匪 支 不 住, 有 二 百 餘 名 騎 匪 衝 出 羅 布 林 卡, 逃 到 拉 薩 河 邊 向 河 南 逃 跑。 另 有 一 千 餘 人 衝 出 羅 布 林 卡 經 回 民 林 卡 向 北 逃 跑。 鄧 少 東 命 令 三 ○ 八 團 的 炮 火 對 逃 跑 的 敵 人 實 施 火 力 攔 阻, 不 准 其 逃 跑。 同 時 命 令 步 兵 一 五 五 團、 一 五 九 團 現 有 的 部 隊 配 合 汽 車 十 六 團 和 機 械 營 的 部 隊 從 東 西 兩 面 向 羅 布 林 卡 進 攻。
  三 ○ 八 團 的 炮 火 立 即 對 逃 向 拉 薩 河 中 和 回 民 林 卡 的 叛 匪 實 施 續 進 彈 幕 轟 擊, 將 這 兩 股 叛 匪 攔 回 羅 布 林 卡, 又 繼 續 對 羅 布 林 卡 實 施 續 進 彈 幕 轟 擊。 〔62〕

  吉 柚 權 的 材 料 來 源 是 西 藏 軍 區 的 檔 案, 所 以 他 能 把 火 力 部 署、 部 隊 番 號、 戰 鬥 過 程 和 時 間 寫 得 這 樣 精 確, 這 種 檔 案 除 了 參 戰 部 隊 也 許 有 誇 大 軍 功 之 處, 其 他 方 面 都 會 比 較 真 實。 對 炮 轟 布 達 拉 宮, 他 這 樣 寫﹕
  在 解 放 軍 攻 打 市 中 心 時, 住 守 布 達 拉 宮 的 叛 匪 火 力 不 停 地 支 援 市 區...... 譚 冠 三 要 三 ○ 八 團 想 法 壓 住 布 達 拉 宮 叛 匪 的 火 力, 並 給 三 ○ 八 團 參 謀 長 苗 中 琴 提 出 不 能 損 壞 布 達 拉 宮 的 建 築。 苗 中 琴 說 那 只 能 用 無 後 坐 力 炮 瞄 準 火 力 點 打。 譚 冠 三 說 這 樣 打 對 布 達 拉 宮 有 沒 有 損 傷。 苗 中 琴 說 不 會, 它 的 爆 炸 力 不 大, 但 殺 傷 力 強, 於 是 譚 冠 三 命 令 一 五 九 團、 一 五 五 團、 軍 區 警 衛 營 的 無 後 坐 力 炮 全 部 集 中 到 軍 區 大 院, 組 成 無 後 坐 力 炮 營, 由 苗 中 琴 指 揮。
  ...... 以 後 發 現 那 個 窗 口 有 火 力 射 擊, 苗 中 琴 就 朝 哪 個 窗 口 射 擊, 一 炮 一 個, 百 發 百 中, 扶 廷 修 ﹙ 西 藏 軍 區 副 參 謀 長 ﹚ 不 停 地 叫 好, 說 打 得 準。 〔63〕
  其 實, 是 否 炮 轟 了 羅 布 林 卡 和 布 達 拉 宮 只 是 細 節, 沒 有 什 麼 太 大 意 義, 也 改 變 不 了 事 情 的 性 質。 拉 薩 事 件 帶 來 最 直 接 的 後 果 是 中 共 徹 底 接 管 了 西 藏 政 權, 在 中 國 和 西 藏 的 歷 史 上, 中 國 第 一 次 對 西 藏 實 現 了 完 整 的 主 權 控 制。
4、 “ 平 叛 ”
  對 西 藏 實 行 了 八 年 的 “ 一 國 兩 制 ” 以 達 賴 喇 嘛 的 流 亡 而 告 最 終 失 敗。 中 共 發 現 自 己 繞 了 一 個 大 大 的 圈 子。 既 然 最 終 免 不 了 還 是 與 西 藏 上 層 徹 底 決 裂, 以 槍 炮 解 決 問 題, 當 初 費 了 那 麼 多 心 血 實 行 的 “ 統 一 戰 線 ” 就 成 了 多 餘, 如 果 一 開 始 就 以 武 力 “ 解 放 ” 西 藏, 直 接 建 立 共 產 黨 政 權, 仗 不 一 定 比 後 來 “ 平 叛 ” 打 得 多, 後 來 的 很 多 事 情 也 可 能 不 同。
   當 然, 不 能 因 此 就 說 “ 平 叛 ” 前 中 共 在 西 藏 的 八 年 是 白 呆 了。 僅 以 它 修 築 的 兩 條 公 路 ─ ─ 川 藏 路 和 青 藏 路 ─ ─ 來 說, 就 使 從 中 國 內 地 進 藏 所 需 的 時 間 由 過 去 的 幾 個 月 縮 短 為 十 幾 天。 交 通 的 改 善 對 於 鎮 壓 西 藏 的 武 裝 反 抗 發 揮 了 巨 大 作 用。
  另 外, 在 西 藏 的 八 年 時 間 使 中 共 以 其 窮 人 翻 身 的 主 張, 吸 引 和 培 養 了 一 批 藏 人 追 隨 者。 那 種 斷 言 中 共 在 西 藏 沒 有 任 何 群 眾 基 礎、 所 有 西 藏 人 都 忠 於 達 賴 喇 嘛 的 觀 點 是 偏 頗 的。 一 個 專 門 在 藏 人 中 間 搞 實 錄 訪 談 的 記 者 曾 經 在 西 藏 《 雪 域 文 化》 雜 誌 上 開 了 一 個 “ 高 原 人 物 ” 專 欄, 其 中 一 篇 是 一 個 藏 人 在 “ 平 叛 ” 中 的 親 歷, 可 以 對 當 時 的 情 況 獲 得 一 些 比 較 直 觀 的 認 識。
   那 天, 大 概 是 ﹙ 一 九 五 九 年 ﹚ 元 月 三 日。 我 陪 著 翻 譯 蔡 嘎 到 索 縣 絨 布 鄉 的 岡 達 去, 那 兒 的 絨 布 本 ﹙ 官 職 ﹚ 岡 青 是 我 們 工 區 的 區 長, 蔡 嘎 從 築 路 隊 牽 出 四 匹 馬, 我 們 就 上 路 了。 騎 到 仁 崗, 早 已 埋 伏 好 的 叛 匪 朝 我 們 打 冷 槍。 我 的 左 肩 中 了 一 槍, 左 腳 還 挨 了 一 彈。 蔡 嘎 也 被 打 傷 了。 他 們 竄 出 來, 截 住 蔡 嘎 的 馬。 對 方 有 八 個 人, 我 一 看, 差 不 多 都 認 識, 都 是 絨 布 的 人, 其 中 四 個 是 喇 嘛, 他 們 也 知 道 我 們 是 工 程 隊 的。 蔡 嘎 當 時 帶 著 長 槍、 短 槍, 還 有 四 顆 手 榴 彈, 來 不 及 上 手, 幾 個 叛 匪 一 擁 而 上, 把 他 抓 起 來。 我 自 己 有 一 支 英 式 步 槍, 沒 有 帶, 沒 有 料 到 會 遇 上 伏 擊。
   有 個 叫 彭 措 旺 加 的 叛 匪 在 我 背 上 捅 了 一 刀, 我 一 看 他 們 人 多, 掉 頭 就 跑, 也 顧 不 得 身 上 的 傷 痛。 後 來 聽 說 蔡 嘎 被 他 們 殺 害 了。 正 跑 著 的 時 候, 迎 面 遇 上 個 少 年, 我 趕 緊 問 他 出 了 什 麼 事, 他 不 說 話。 我 當 時 帶 著 砍 柴 的 斧 頭, 就 嚇 唬 他, 你 不 告 訴 我, 就 劈 了 你。 他 趕 緊 說, 別 殺 別 殺, 現 在 叛 亂 了, 領 頭 的 是 索 縣 熱 登 寺 的 丹 增 囊 珠 活 佛, 現 在 正 在 召 集 呢, 十 八 歲 以 上 六 十 歲 以 下 的 人 都 得 參 加。 後 來 我 知 道, 領 頭 的 還 有 康 定 人 安 珠 • 貢 保 扎 西。
  那 天 是 個 星 期 天, 工 人 們 都 休 息 · 工 程 隊 有 八 十 四 個 人, 還 有 三 十 五 個 昌 都 的 解 放 軍, 人 倒 是 不 少, 但 如 果 沒 有 防 備 準 會 吃 大 虧。 得 趕 緊 告 訴 他 們。 這 麼 想 著, 便 加 快 了 速 度。 那 一 年。 我 二 十 五 歲。
  趕 到 工 程 隊, 我 找 到 翻 譯 白 嘎, 讓 人 給 我 翻 話, 因 為 我 不 會 漢 話。 可 他 不 給 我 翻。 我 直 接 找 到 管 理 員 鄧 克 金, 告 訴 他, 叛 匪 來 了。 他 不 相 信。 我 想 可 能 是 他 沒 明 白 我 的 意 思, 又 去 找 翻 譯 洛 羅, 我 告 訴 他 剛 才 遇 到 的 和 聽 到 的 事 情, 洛 羅 又 翻 譯 給 鄧 克 金。 鄧 克 金 馬 上 宣 佈, 吃 完 飯 撤 退。
  當 時, 大 部 分 工 人 都 到 山 上 砍 柴 去 了, 在 家 只 有 十 八 個 人。 撤 退 轉 移 的 路 上 遇 到 叛 匪, 準 備 對 打, 一 接 火, 就 被 打 死 兩 個 打 傷 兩 個, 只 好 掉 頭 又 返 回 部 隊 裡。
   太 陽 已 經 落 山 了。 工 區 的 幾 個 領 導 把 大 家 叫 到 一 塊, 開 會 商 量 怎 麼 辦。 我 沒 去 開 會, 還 在 為 剛 才 他 們 不 相 信 叛 亂 的 事 生 氣。 我 走 到 院 子 裡。 為 大 家 放 哨。 有 人 來 勸 我﹕ 你 是 大 家 的 救 命 恩 人, 現 在 決 定 派 四 個 熟 悉 情 況 的 人 到 雅 安 多 送 信, 你、 安 措、 諾 爾 嘎 和 嘎 瓦 • 庸 仲 去。 你 們 化 裝 成 要 飯 的, 不 要 帶 槍。
   夜 已 經 很 深 了, 我 提 出 走 夜 路 要 帶 槍, 大 伙 說 要 飯 的 帶 槍 會 暴 露 身 份。 就 這 麼 上 路 了。 如 今, 四 個 人 裡, 只 有 我 和 嘎 瓦 • 庸 仲 還 活 著。
  頭 一 天, 我 們 走 到 娘 隆 住 下 了。 第 二 天 睜 眼 一 看, 山 上 都 是 叛 匪, 已 經 包 圍 了 工 程 隊。 白 天 走 路 不 方 便 了, 第 二 天 呆 了 一 天, 夜 裡 出 發 的。 走 到 巴 達 松 多 住 下 了, 第 三 天, 又 是 白 天 呆 著 夜 裡 出 發。 走 到 恰 夏 松 多, 天 已 經 快 亮 了, 可 以 看 見 叛 匪 滿 山 的 走 動。 我 們 在 山 裡 呆 了 一 天, 已 經 幾 天 幾 夜 沒 吃 東 西 了, 嘎 瓦 • 庸 仲 說, 他 又 渴 又 餓, 對 面 山 溝 裡 有 他 的 親 戚, 弄 點 飯 吃。 他 走 以 後, 我 看 見 對 面 山 坡 上 有 個 女 的, 好 像 是 甩 了 俄 爾 多 ﹙ 放 牧 甩 石 頭 的 工 具 ﹚, 不 久, 就 有 二 百 多 個 叛 匪, 騎 著 馬 一 群 群 地 跑 過 來, 朝 我 們 這 邊 開 槍。 這 時 已 無 法 跑 了。
  我 們 三 個 不 幸 被 叛 匪 抓 住。 從 山 上 趕 到 一 戶 人 家 門 口, 庸 仲 還 沒 有 回 來。 有 人 喊﹕ 派 八 個 人 看 住 他 們 仨﹗ 讓 他 們 跪 在 地 上 不 許 動﹗ 有 幾 個 人 看 著 我 們, 其 他 人 一 窩 蜂 進 屋 開 會。 有 封 信 還 在 我 身 上, 趁 他 們 沒 注 意, 我 趕 緊 塞 進 嘴 裡, 拼 命 往 肚 裡 吞。 有 個 芒 康 人, 是 貢 嘎 喇 嘛 強 措 的 助 手, 叫 土 登, 他 嚇 唬 我﹕ 吃 的 什 麼﹖ 我 說 吃 的 虱 子。 一 會 兒, 他 們 把 我 懸 空 吊 在 樑 上, 每 個 腿 上 綁 著 一 口 袋 鹽, 把 衣 服 也 扒 下 來, 然 後 用 鞭 子 抽。 那 個 叛 匪 頭 子 喇 嘛 強 措 過 去 知 道 我。 他 們 抽 我 的 時 候, 他 就 翹 起 二 郎 腿 冷 笑﹕ 有 人 說 你 帶 了 槍 和 信﹖ 我 說 我 聽 不 懂, 我 是 個 要 飯 的 人。 他 們 繼 續 抽 我, 抽 到 五 十 一 下 的 時 候 我 昏 過 去 了。
  在 樑 上 吊 了 一 天 一 夜, 第 二 天 上 午 放 下 來。 我 醒 過 來 的 時 候 是 在 帳 篷 裡, 康 定 人 安 珠 • 貢 保 扎 西 弄 了 點 糌 粑 糊 叫 我 吃, 他 跺 著 腳 嘲 罵 我 是 相 信 魔 鬼 的 人, 是 魔 鬼 的 狗 腿 子, 說 他 是 從 美 國 回 來 的, 衣 服 是 美 國 人 發 的。 是 坐 飛 機 回 來。 還 說 飛 機 是 什 麼 什 麼, 想 飛 哪 就 飛 哪, 說 我 是 糊 塗 了, 他 們 要 我 清 醒 過 來。 最 後。 還 是 讓 我 交 代 信、 槍 哪 兒 去 了, 讓 我 動 員 工 程 隊 投 降。 我 還 是 那 句 話﹕ 我 是 要 飯 的, 只 是 路 過 此 地, 不 明 白 你 說 的 是 什 麼。
   索 縣 領 頭 的 就 是 熱 登 寺 的 絨 布 • 丹 增 囊 珠, 他 問﹕ “ 信 呢﹖ 槍 呢﹖ 你 們 單 位 多 少 人﹖ 有 多 少 槍 枝﹖ 不 交 代 就 罰 你。 ” 有 個 人 在 石 頭 上 磨 “ 堪 貝 ”, 是 個 吃 糌 粑 的 小 銅 勺。 他 走 過 來 說﹕ 你 不 交 代﹖ 我 不 吭 氣。 他 用 磨 利 的 勺 子 割 開 我 的 眼 皮, 問 道﹕ 說 不 說 你 們 單 位 多 少 人﹖ 我 說 不 知 道, 是 要 飯 的。 他 又 用 勺 子 割 開 另 一 個 眼 皮﹕ 再 不 說 就 挖 你 的 雙 眼, 剝 你 的 皮。
   我 當 時 橫 下 一 條 心, 反 正 也 活 不 了 了, 不 知 道 就 是 不 知 道。 那 人 摳 出 我 的 眼 珠, 一 拉 一 放 揪 了 三 次, 疼 的 鑽 心, 眼 球 原 來 是 有 彈 性 的, 它 們 垂 落 在 臉 上, 還 有 些 微 弱 的 視 力。 人 已 經 看 不 清 了, 只 能 看 到 自 己 的 鮮 血 流 得 到 處 都 是。
   我 激 動 起 來﹕ 你 們 說 共 產 黨 是 魔 鬼, 你 們 才 是 魔 鬼, 只 有 魔 鬼 才 這 麼 折 磨 我, 共 產 黨 給 我 們 飯 吃 給 我 們 衣 服 穿...... 沒 等 我 說 完 他 們 便 氣 急 敗 壞 地 挖 掉 了 我 的 雙 眼。 這 以 後, 我 失 去 了 知 覺。
   醒 過 來 以 後。 我 發 現 自 己 已 經 不 在 架 子 上 了, 手 腳 綁 得 還 很 緊。 我 用 下 巴 在 地 上 拱 了 一 個 小 坑, 鮮 血 很 快 流 滿 了 小 坑, 我 喝 了 自 己 的 血, 感 覺 清 醒 了 一 些。 旁 邊 看 守 我 的 人 發 現 我 在 喝 血, 大 叫 起 來﹕ 這 個 家 伙 實 在 太 頑 固 了﹗ 過 了 幾 分 鐘, 隨 著 耳 邊 “ 嘶 ” 的 一 聲, 眼 眶 一 陣 刺 疼, 我 又 昏 了 過 去 了。 是 他 們 用 燒 開 的 酥 油 澆 到 我 眼 眶 裡。
  不 知 過 了 多 久, 我 慢 慢 醒 過 來。 有 一 個 叫 羅 丹 的 叛 亂 者, 過 去 我 們 認 識, 他 妹 妹 才 仲 我 也 認 識, 醒 來 時 發 現 才 仲 在 我 身 邊。 她 說﹕ “ 你 這 個 人 吶, 上 次 叫 你 投 降 你 不 投 降, 弄 成 這 個 下 場, 太 可 憐 了。 她 幫 我 解 開 繩 子, 我 想 站 起 來, 腳 卻 是 軟 的, 我 一 步 一 瘸 地 走 到 烏 堅 的 家 門 口, 烏 堅 拿 出 些 糌 粑 給 我, 還 給 了 我 一 塊 肉, 他 讓 我 藏 在 他 家 附 近 的 青 稞 草 垛 裡。
   當 天 晚 上, 有 幾 個 叛 匪 路 過 那 兒。 發 現 了 我, 又 把 我 吊 起 來。 他 們 議 論 要 剁 掉 我 的 手 和 下 巴, 在 手 上 和 下 巴 上 捅 了 幾 刀, 現 在 還 有 疤 痕。 有 個 人 說﹕ 你 是 個 死 不 了 的 人, 還 想 跑﹖ 看 來 腿 還 沒 有 給 你 卸 下 來, 我 們 來 幫 你 卸 一 下, 說 完 就 在 我 腿 上 捅 了 一 刀。 這 一 次, 吊 了 七 天 七 夜。 才 仲 給 我 送 了 一 次 用 元 根 做 的 土 巴。 每 天 都 要 折 磨 我 一 次, 用 帶 刺 的 “ 雜 馬 洛 ” 抽 我 的 背, 用 火 燒 烤 我 的 腳。 現 在, 背 上 的 傷 疤 還 在。
  ...... 再 次 醒 過 來 的 時 候, 覺 得 身 邊 坐 著 很 多 人, 有 的 扶 著 我, 我 依 然 是 迷 迷 糊 糊, 旁 邊 有 人 在 走 動, 有 人 在 弄 水。 我 以 為 自 己 快 要 死 了。 有 個 聲 音 很 粗, 說 “ 金 珠 瑪 米 ”, 還 把 我 的 手 放 在 他 的 胸 章 上, 放 在 他 的 軍 帽 上, 我 不 敢 相 信 真 的 是 解 放 軍...... 〔64〕

  當 然, 比 起 當 時 參 加 叛 亂 的 人, 布 德 這 樣 的 人 那 時 肯 定 是 少 數, 但 他 卻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代 表 了 西 藏 下 層 人 民 可 能 的 趨 向。一 旦 他 們 真 地 相 信 了 共 產 黨 的 主 張, 認 識 到 共 產 黨 的 力 量, 並 敢 於 重 新 審 視 西 藏 的 傳 統 生 活 和 把 舊 西 藏 的 社 會 結 構 判 為 不 合 理, 他 們 是 不 難 被 共 產 黨 動 員 起 來, 並 且 陷 入 革 命 的 狂 熱 之 中 的。
   藉 助 先 進 的 武 器 和 作 戰 技 術, 中 共 軍 隊 可 以 在 幾 十 小 時 之 內 打 垮 集 中 在 拉 薩 的 藏 人 武 裝, 但 是 肅 清 游 擊 於 雪 山 草 原 之 間 的 反 抗 者 卻 遠 為 困 難 得 多。 中 共 蘭 州 軍 區 一 個 主 力 團 在 藏 北 草 原 迷 失 方 向, 電 臺 摔 壞, 斷 了 聯 繫, 失 蹤 四 十 五 天 才 被 飛 機 找 到, 其 間 只 能 以 野 獸 野 草 充 飢, 卻 沒 有 找 到 一 個 “ 叛 匪 ” 〔65〕。 沒 有 及 時 截 斷 通 往 國 外 的 道 路, 還 使 得 相 當 一 部 分 反 抗 者 攜 帶 武 器 逃 過 邊 境, 以 印 度、 尼 泊 爾 等 國 為 基 地, 不 時 返 回 西 藏 進 行 作 戰。 反 抗 戰 士 熟 悉 地 理 氣 候, 多 為 騎 兵, 善 於 游 擊, 有 群 眾 基 礎, 可 以 就 地 籌 措 給 養, 這 些 都 是 中 共 軍 隊 無 法 企 及 的, 所 以 最 終 徹 底 平 息 他 們 所 稱 的 “ 西 藏 叛 亂 ”, 時 間 長 達 幾 年。
  面 對 西 藏 特 殊 情 況 給 軍 事 行 動 帶 來 的 不 利 條 件, 為 了 盡 快 穩 定 佔 國 土 面 積 四 分 之 一 的 西 藏 和 藏 區, 中 共 除 了 加 緊 軍 事 圍 剿, 還 必 須 同 時 切 斷 西 藏 老 百 姓 對 叛 亂 的 支 持, 使 叛 亂 者 無 法 得 到 人 力 物 力 的 補 充, 難 以 藏 身。 不 切 斷 這 種 支 持, “ 平 叛 ” 將 是 無 止 境 的。 中 共 當 時 從 兩 個 方 面 著 手 做 這 件 事, 一 是 發 動 它 所 稱 的 “ 民 主 改 革 ” ─ ─ 即 窮 人 翻 身, 通 過 廢 除 勞 役、 均 田 分 地、 鬥 爭 “ 三 大 領 主 ” 爭 取 西 藏 底 層 百 姓 轉 移 立 場, 分 化 他 們 與 西 藏 上 層 的 傳 統 效 忠 關 係, 摧 毀 莊 園 經 濟 和 寺 廟 政 治 等 傳 統 社 會 結 構, 從 而 使 西 藏 上 層 領 導 的 武 裝 反 抗 失 去 群 眾 基 礎﹔ 二 是 實 行 恐 怖 政 策, 對 一 切 與 叛 亂 有 關 聯 的 人 給 以 嚴 厲 鎮 壓, 通 過 剝 奪 生 命 ﹙ 處 決 ﹚ 或 剝 奪 自 由 ﹙ 關 押 ﹚ 消 滅 叛 亂 方 面 的 人 力 資 源, 並 在 西 藏 人 中 間 造 成 人 人 自 危 的 氣 氛, 使 老 百 姓 不 敢 給 叛 亂 者 以 任 何 形 式 的 同 情 和 支 持。
   當 時 中 國 內 地 正 處 於 “ 大 躍 進 ” 之 後 的 嚴 重 困 難 時 期, 餓 死 了 上 千 萬 人, 問 題 成 堆, 危 機 重 重, 中 共 急 於 擺 脫 西 藏 “ 平 叛 ” 在 背 後 的 牽 制, 使 其 不 惜 使 用 “ 快 刀 斬 亂 麻 ” 的 極 端 方 式, 加 上 中 共 體 制 決 定 的 “ 寧 左 勿 右 ”、 “ 層 層 加 碼 ” 之 傾 向, 最 終 導 致 中 共 的 “ 平 叛 ” 成 為 對 藏 人 一 次 波 及 廣 泛 的 大 迫 害。 受 株 連 的 藏 人 達 到 相 當 高 的 比 例。 十 世 班 禪 喇 嘛 雖 然 在 西 藏 叛 亂 時 期 站 到 了 中 共 一 邊, 並 在 十 四 世 達 賴 喇 嘛 流 亡 印 度 後 取 其 地 位 而 代 之, 但 是 他 最 終 也 無 法 忍 受 中 共 對 藏 人 的 殘 暴 行 為, 於 一 九 六 二 年 寫 了 一 份 著 名 的 “ 七 萬 言 書 ”, 向 中 共 最 高 層 發 出 抗 議 和 指 責。 在 “ 七 萬 言 書 ” 中, 他 這 樣 指 控 “ 平 叛 ” 對 藏 人 的 迫 害﹕
  有 些 人 在 叛 亂 時 住 在 叛 亂 地 方 或 者 去 過 叛 區, 或 者 只 因 路 過 叛 區 住 了 一 下, 就 被 戴 上 叛 亂 份 子 的 帽 子。 關 於 同 叛 亂 份 子 的 聯 繫 方 面, 不 分 黑 白 地 把 在 一 九 五 七、 一 九 五 八 年 同 康 人 和 安 多 人 有 過 新 舊 往 來 關 係, 甚 至 給 路 過 的 康 人 安 多 人 借 過 宿 的 也 都 算 作 與 叛 亂 份 子 有 勾 結 的 人﹔ 對 於 出 於 害 怕 而 給 過 叛 亂 份 子 財 務 的, 和 被 股 匪 搶 劫 過 的, 以 及 奉 原 西 藏 地 方 政 府 或 宗 奚 本, 地 方 上 的 叛 亂 領 主 之 命, 不 得 已 而 支 援 過 叛 伍 的, 也 都 戴 上 和 自 願 支 援 叛 亂 者 相 同 的 帽 子。 還 有 嚴 重 的 是 對 一 些 人 毫 無 原 因 的 也 被 幹 部 或 積 極 份 子 隨 意 捏 造 罪 惡, 加 上 了 叛 亂 份 子 和 反 革 命 份 子 的 罪 名。 例 如 對 我 和 與 我 一 樣 的 知 名 愛 國 進 步 人 士, 也 竟 被 無 中 生 有 的 稱 為 反 動 派, 那 麼 別 人 就 更 不 用 說 了。 總 之, 對 於 大 部 份 可 戴 可 不 戴 叛 亂 帽 子 的, 和 不 少 不 應 戴 帽 子 的 好 人, 都 被 冤 屈 地 扣 上 大 帽 子, 逮 捕 關 獄, 沒 收 其 佔 有 的 財 物 等, 同 叛 亂 罪 魁 一 樣 處 理...... 〔66〕
   我 曾 經 在 青 海 藏 區 的 下 日 乎 寺 遇 見 過 一 個 雲 遊 喇 嘛, 名 字 叫 洛 珠。 洛 珠 的 漢 話 說 得 異 乎 尋 常 地 好, 在 藏 人 尤 其 在 喇 嘛 中 是 少 見 的。 當 我 誇 他 的 漢 話 好 時, 他 自 豪 地 告 訴 我, 他 不 僅 會 說 普 通 話, 還 會 說 上 海 話 和 廣 東 話, 走 遍 中 國 沒 問 題。 問 起 他 怎 麼 學 的, 才 知 道 那 完 全 歸 功 於 “ 平 叛 ”。 當 時 十 幾 歲 的 他 被 當 作 “ 叛 匪 ” 抓 起 來。 關 了 十 多 年, 在 柴 達 木 的 荒 灘 戈 壁 上 “ 勞 動 改 造 ”。 他 在 的 勞 改 小 隊 裡 只 有 他 一 個 藏 人, 另 外 十 三 個 勞 改 犯 是 來 自 中 國 十 三 個 不 同 省 份 的 漢 人。 為 了 一 塊 勞 動 和 生 活, 他 不 得 不 學 漢 話。 那 時 普 通 話 在 中 國 還 沒 有 普 及, 他 得 同 上 海 人 講 上 海 話, 同 廣 東 人 講 廣 東 話, 同 北 方 人 講 普 通 話, 就 這 麼 學 了 好 幾 種 方 言。 後 來 同 隊 的 漢 人 之 間 彼 此 講 不 明 白 話 時, 還 需 要 他 給 翻 譯。
   洛 珠 自 己 不 承 認 他 參 加 過 “ 叛 亂 ”。 即 使 是 他 真 跟 所 謂 的 “ 叛 亂 ” 有 些 瓜 葛, 十 多 年 的 關 押 也 重 得 過 份 了。 他 當 時 畢 竟 只 是 一 個 十 幾 歲 的 孩 子, 頂 多 是 跟 著 起 哄 的 角 色。 我 在 與 洛 珠 分 手 的 當 天 晚 上, 住 在 黃 河 邊 一 位 木 匠 的 帳 房 裡。 他 姓 楊, 是 羌 族 人。 羌 人 的 傳 統 文 化 與 藏 人 有 很 多 接 近 之 處, 兩 個 民 族 常 常 混 居 在 一 起, 所 以 西 藏 叛 亂 時 不 少 羌 人 也 捲 了 進 去。 老 楊 的 爸 爸 和 舅 舅 從 國 民 黨 的 黃 埔 軍 校 畢 業, 是 羌 族 早 年 的 軍 事 首 領, 那 時 也 一 塊 投 身 於 反 對 共 產 黨 的 叛 亂。 叛 亂 失 敗 後, 兩 人 都 逃 往 印 度。 老 楊 那 時 大 學 剛 畢 業, 雖 然 他 跟 叛 亂 一 點 關 係 也 沒 有, 倒 霉 卻 全 落 到 了 他 身 上, 先 是 挨 整, 然 後 開 除 公 職。 在 得 知 即 將 抓 他 的 消 息 時 他 逃 跑 了, 從 此 常 年 在 藏 區 到 處 流 浪, 白 天 裝 成 個 只 會 幹 活 的 文 盲, 夜 裡 偷 偷 聽 美 國 之 音 的 英 語 廣 播。 後 來 他 娶 了 一 個 藏 族 牧 女 為 妻, 生 了 一 堆 孩 子。 他 說 他 的 一 生 都 被 共 產 黨 給 毀 了。 雖 然 後 來 鄧 小 平 的 改 革 政 策 解 除 了 政 治 迫 害, 他 的 生 活 方 式 卻 已 經 無 法 改 變。 他 曾 帶 著 妻 子 孩 子 試 圖 回 四 川 定 居, 但 妻 兒 只 習 慣 高 原 生 活, 無 法 忍 受 內 地 的 炎 熱 潮 濕, 只 好 全 家 又 搬 回 來, 重 新 在 黃 河 邊 支 起 牛 毛 帳 房。
   我 在 一 天 之 內 打 交 道 的 兩 個 人 都 在 “ 平 叛 ” 時 受 牽 連, 由 此 能 對 “ 平 叛 ” 涉 及 的 範 圍 略 見 一 斑。 “ 平 叛 ” 對 藏 人 就 像 “ 文 化 大 革 命 ” 對 漢 人 一 樣, 凡 是 稍 微 有 點 地 位 或 文 化 的 人, 幾 乎 都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受 到 牽 連。 與 我 那 些 藏 人 朋 友 談 起 來, 差 不 多 人 人 都 有 親 友 在 那 時 被 殺 或 被 關。 我 有 一 個 朋 友 是 位 藏 族 縣 長, 名 字 叫 昂 強, 她 爸 爸 是 當 年 果 洛 一 個 小 部 落 的 頭 人。 她 告 訴 我 她 爸 爸 一 直 比 較 喜 歡 漢 人, 也 擁 護 共 產 黨, 所 以 在 整 個 果 洛 全 部 參 加 叛 亂 時, 只 有 她 爸 爸 管 轄 的 部 落 沒 有 參 加。 但 是 厄 運 照 樣 落 到 他 頭 上, 他 被 抓 走 並 且 死 在 了 監 獄。 昂 強 說﹕ “ 那 時 共 產 黨 威 信 最 差, 見 人 就 抓, 過 路 的 人 抓, 放 牧 的 人 抓, 到 監 獄 送 吃 的 人 也 抓, 連 給 他 們 押 送 犯 人 的 人 也 抓, 只 要 是 藏 民, 抓 起 來 就 湊 數, 可 能 是 有 指 標 的 吧。 當 官 的 都 是 漢 民, 藏 民 怕 漢 民, 敢 怒 不 敢 言。 ” 青 海 著 名 的 藏 傳 佛 教 寺 廟 塔 爾 寺 有 十 個 活 佛, 平 叛 時 被 抓 起 來 八 個, 最 小 的 當 時 才 十 多 歲。
   按 班 禪 喇 嘛 的 說 法, 當 時 “ 全 西 藏 關 押 犯 的 數 字 達 到 了 總 人 數 的 百 分 之 幾, 這 是 歷 史 上 所 沒 有 過 的。 ” 〔67〕 他 在 “ 七 萬 言 書 ” 裡 指 責 道﹕
  在 關 押 犯 中, 除 去 在 西 藏 軍 區 關 押 的 一 部 份 上 層 和 一 般 監 獄 內 有 少 數 管 理 人 員 能 按 照 黨 和 國 家 的 法 律 執 行 外, 其 餘 大 部 份 監 獄 中 對 關 押 犯 的 生 活 和 健 康 等, 其 主 管 這 類 問 題 的 負 責 人 或 管 理 人 員 不 關 心, 加 之 看 守 員 和 幹 部 對 那 些 殘 酷 無 情 地 惡 言 恫 嚇、 恣 意 毒 打﹔ 並 故 意 把 地 勢 高 低 和 寒 暖 差 別 很 大 的 南 北 上 下 的 關 押 犯, 遷 來 遷 去, 以 致 水 土 不 服, 衣 被 不 能 暖 體, 褥 墊 不 能 防 潮, 帳 篷、 房 屋 不 遮 風 雨, 食 不 飽 腹 等 等, 生 活 十 分 困 苦 淒 慘, 還 讓 起 早 摸 黑 的 勞 動, 並 由 於 把 最 重 最 苦 的 勞 動 活 交 那 些 人 去 幹, 因 而 使 那 些 人 不 可 抵 禦 地 出 現 體 力 日 衰, 疾 病 很 多, 加 以 休 息 不 充 足, 醫 療 不 完 善, 使 大 量 關 押 犯 遭 到 非 正 常 的 死 亡。 對 年 在 五 六 十 歲, 體 質 衰 弱, 已 接 近 死 亡 的 年 老 關 押 犯, 也 讓 進 行 十 分 苦 而 重 的 體 力 勞 動。 當 我 回 來 走 動 之 際, 看 到 這 種 痛 苦 情 景 時, 雖 然 心 中 不 由 自 主 的 產 生 了 悲 愁, 和 想 “ 難 道 不 這 樣 不 成 嗎 ” 的 憐 憫 之 心, 但 是 沒 有 任 何 辦 法。 〔68〕
   那 場 “ 反 叛 亂 ” 的 清 洗 運 動 無 疑 是 以 非 法 治 和 非 人 道 的 方 式 進 行 的, 即 使 以 中 共 的 標 準, 也 存 在 大 量 冤 假 錯 案。 然 而 對 於 中 共 實 現 從 政 治 上 迅 速 地 控 制 西 藏, 卻 是 十 分 有 效。 那 場 清 洗 徹 底 地 打 垮 了 西 藏 上 層 社 會 ─ ─ 不 僅 是 從 階 級 和 政 治 上 打 垮, 而 且 通 過 大 規 模 地 逮 捕 和 關 押, 把 他 們 從 肉 體 上 消 滅, 使 他 們 從 西 藏 的 人 間 消 失, 不 再 成 為 中 國 統 治 的 隱 患。
   在 “ 叛 亂 ” 和 “ 平 叛 ” 中 到 底 死 了 多 少 西 藏 人, 這 是 一 個 目 前 說 不 清 楚 的 數 字。 舉 三 個 不 同 來 源 的 數 字 為 例, 彼 此 相 差 幾 十 倍。 吉 柚 權 的 數 字 是 “ 擊 斃、 擊 傷 和 俘、 降 叛 亂 武 裝 人 員 九 萬 三 千 餘 人 ” 〔69〕。 反 對 中 共 政 權 而 贊 成 西 藏 獨 立 的 中 國 海 外 民 運 人 士 曹 長 青 在 他 主 編 的 《 中 國 大 陸 知 識 分 子 論 西 藏》 一 書 序 言 中, 提 供 的 數 字 是 “ 八 萬 七 千 多 藏 人 被 中 共 殺 害 ” 〔70〕。 而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一 九 九 三 年 出 版 的 《 以 事 實 證 明 西 藏 的 真 相》 白 皮 書, 稱 “ 不 計 餓 死 及 政 治 迫 害 而 死 的 藏 人, 僅 死 於 平 叛 戰 場 的 藏 人 人 數 即 達 四 十 三 萬 二 千 七 百 ○ 五 人 ” 〔71〕。 吉 柚 權 的 數 字 來 自 西 藏 軍 區 檔 案, 但 是 死、 傷、 俘、 降 的 數 字 混 在 一 起, 平 民 被 殺 是 否 包 括 在 他 所 界 定 的 “ 叛 亂 武 裝 人 員 ” 之 內 不 得 而 知, 另 外 沒 有 計 算 死 在 監 獄 和 勞 改 營 的 人 數。 西 藏 流 亡 政 府 的 數 字 似 乎 又 有 些 誇 大, 我 不 知 道 其 來 源 何 處。 不 過 可 以 暫 且 拋 開 數 字 爭 論, 當 時 整 個 藏 族 人 口 不 到 三 百 萬, 即 使 按 最 低 數 字 考 慮, 被 殺 二、 三 萬 人, 就 是 其 人 口 總 數 的 百 分 之 一, 已 經 足 夠 駭 人 聽 聞。
  吉 柚 權 提 供 “ 平 叛 ” 中 中 共 解 放 軍 陣 亡 數 字 為 一 千 五 百 五 十 一 人 ﹙ 其 中 軍 官 六 十 八 人 ﹚, 傷 一 千 九 百 八 十 七 人 ﹙ 軍 官 二 百 人 ﹚ 〔72〕。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一 部 分 中 共 的 地 方 人 員 陣 亡 或 被 殺。
5、 行 不 通 的 “ 一 國 兩 制 ”
  一 九 八 八 年 六 月 十 五 日, 達 賴 喇 嘛 在 斯 特 拉 斯 堡 的 歐 洲 議 會 發 表 演 說, 提 出 了 著 名 的 “ 斯 特 拉 斯 堡 建 議 ”。 “ 斯 特 拉 斯 堡 建 議 ” 除 了 重 申 九 個 月 前 他 在 美 國 國 會 人 權 委 員 會 演 講 提 出 的 “ 五 點 和 平 計 畫 ”, 還 對 中 國 表 達 了 一 個 重 大 妥 協, 即 同 意 由 中 國 負 責 西 藏 外 交, 並 同 意 中 國 在 西 藏 保 留 軍 事 設 施。 這 是 達 賴 喇 嘛 流 亡 之 後 第 一 次 公 開 做 出 此 種 允 諾, 等 於 承 認 了 ﹙ 雖 然 是 含 混 和 不 得 已 的 ﹚ 中 國 對 西 藏 的 主 權。
  一 位 在 海 外 的 中 國 學 者 把 “ 斯 特 拉 斯 堡 建 議 ” 與 《 十 七 條 協 議》 做 了 比 較, 認 為 二 者 在 本 質 上 頗 有 相 似 之 處, 因 此 他 建 議 中 共 與 達 賴 雙 方 重 新 回 到 《 十 七 條 協 議》, 作 為 解 決 西 藏 問 題 的 基 礎。 〔73〕
  雖 然 達 賴 喇 嘛 後 來 ﹙ 一 九 九 一 年 八 月 十 九 日 ﹚ 又 在 瑞 士 撤 消 了 他 的 “ 斯 特 拉 斯 堡 建 議 ” ﹙ 理 由 是 “ 由 於 中 國 政 府 沒 有 表 示 任 何 要 答 覆 的 意 願 ” 〔74〕 ﹚, 但 他 仍 然 多 次 重 複 他 的 想 法 ─ ─ 西 藏 可 以 保 留 在 中 國 之 內, 表 明 他 實 際 上 沒 有 放 棄 “ 斯 特 拉 斯 堡 建 議 ” 的 立 場。 只 要 中 國 能 夠 真 正 給 予 西 藏 完 整 的 自 治 權, 他 會 交 出 西 藏 的 主 權 作 為 交 換。 海 外 的 中 國 民 主 人 士 為 此 專 門 設 計 了 一 種 未 來 中 國 與 西 藏 的 “ 邦 聯 關 係 ”, 以 作 為 解 決 西 藏 問 題 的 藍 本。
  不 管 名 目 怎 麼 變 化, 其 實 都 在 “ 一 國 兩 制 ” 的 框 子 裡 打 轉。 把 “ 斯 特 拉 斯 堡 建 議 ” 與 《 十 七 條 協 議》 進 行 比 較 研 究 的 思 路 是 有 意 思 的, 但 是 建 議 再 回 到 《 十 七 條 協 議》 的 基 礎, 是 沒 有 認 識 到 一 九 五 九 年 “ 一 國 兩 制 ” 失 敗 的 必 然 性, 而 把 導 致 當 時 結 局 的 原 因 僅 僅 歸 於 雙 方 缺 乏 誠 意 和 對 協 議 的 有 意 破 壞, 似 乎 只 要 雙 方 能 夠 真 正 自 覺 地 遵 守 協 議, 西 藏 與 中 國 的 “ 一 國 兩 制 ” 就 不 會 失 敗。
  不 否 認 雙 方 肯 定 缺 乏 誠 意, 但 是 我 們 已 經 知 道 導 致 拉 薩 與 北 京 徹 底 決 裂 的 “ 叛 亂 ” 是 起 於 拉 薩 統 治 範 圍 之 外 的 藏 區。 不 管 北 京 心 裡 怎 麼 盤 算 擺 脫 《 十 七 條 協 議》 的 束 縛, 至 少 在 拉 薩 事 件 之 前, 它 在 噶 廈 政 府 管 轄 的 地 盤 上 基 本 遵 守 了 協 議。 問 題 不 是 出 在 對 “ 一 國 兩 制 ” 遵 守 與 否, 而 是 出 在 “ 一 國 兩 制 ” 本 身。 如 前 所 言, 北 京 在 受 其 管 轄 的 藏 區 實 施 與 中 國 內 地 一 樣 的 制 度 與 改 革, 從 法 律 角 度 難 以 指 責。 但 假 設 康 區 和 安 多 與 西 藏 本 土 是 隔 絕 的, 人 民 和 信 息 都 不 能 自 由 往 來, 在 那 裡 實 施 改 革 引 發 叛 亂 的 可 能 性 就 會 小 得 多 ﹙ 及 早 消 滅 叛 亂 也 容 易 ﹚。 或 者 反 過 來 說, 即 使 那 些 藏 區 發 生 叛 亂, 也 不 會 蔓 延 到 西 藏 本 土, 因 此 也 就 不 會 引 發 拉 薩 事 件, 北 京 和 拉 薩 的 關 係 就 可 以 繼 續 維 持 下 去。
  這 裡 顯 露 了 實 行 “ 一 國 兩 制 ” 的 必 要 條 件 ─ ─ “ 兩 制 ” 之 間 必 須 相 互 隔 絕。 如 果 人 民 可 以 在 兩 種 法 律 和 社 會 制 度 之 間 自 由 流 動, 所 謂 “ 一 國 ” 和 “ 兩 制 ” 最 終 就 難 以 並 存 的, 要 麼 分 成 兩 國, 要 麼 合 成 一 制, 而 在 這 或 分 或 合 的 過 程 中, 一 定 會 伴 隨 激 烈 的 衝 突 和 震 盪。
  我 認 為 “ 一 國 兩 制 ” 對 西 藏 之 所 以 行 不 通, 就 在 於 西 藏 不 可 能 實 現 這 種 必 要 的 隔 絕。 偌 大 西 藏 不 可 能 像 彈 丸 香 港 那 樣, 以 鐵 絲 網 和 邊 防 武 裝 實 現 隔 絕。 那 一 是 成 本 太 高﹔ 二 是 即 使 付 得 起 那 種 成 本, 又 怎 麼 可 以 人 為 切 斷 西 藏 與 其 他 藏 區 千 百 年 來 作 為 同 一 民 族 的 文 明 一 體、 血 緣 關 係 和 民 間 往 來 呢﹖ 把 一 個 民 族 分 在 兩 國 造 成 隔 絕 也 許 可 以, 也 有 先 例, 然 而 把 一 個 民 族 在 一 國 內 隔 絕 開 來, 則 是 不 可 想 像 的。
  從 這 一 點, 我 認 為 達 賴 喇 嘛 堅 持 大 西 藏 的 統 一 ─ ─ 即 把 目 前 中 國 劃 分 的 西 藏 自 治 區 和 分 屬 青 海、 四 川、 甘 肅 和 雲 南 四 省 的 藏 區 合 在 一 起 進 行 自 治 的 構 想 是 有 道 理 的。
  在 “ 五 點 和 平 計 劃 ” 和 “ 斯 特 拉 斯 堡 建 議 ” 中, 達 賴 喇 嘛 提 出 未 來 統 一 的 西 藏 將 有 一 個 民 主 制 的 政 府, 擁 有 決 定 一 切 西 藏 事 務 的 權 利﹔ 其 政 府 三 權 分 立, 由 一 名 民 選 的 行 政 官、 一 個 兩 院 制 的 國 會 和 一 個 獨 立 的 司 法 系 統 組 成﹔ 保 證 言 論、 集 會、 宗 教 的 自 由﹔ 西 藏 的 社 會 和 經 濟 制 度 應 該 根 據 西 藏 人 民 的 願 望 來 決 定 等 〔75〕。 很 顯 然, 在 允 諾 中 國 保 留 對 西 藏 主 權 之 同 時, 提 出 這 樣 一 套 與 中 共 統 治 完 全 不 同 的 社 會 制 度, 是 典 型 的 “ 一 國 兩 制 ”。 達 賴 喇 嘛 的 “ 一 國 兩 制 ” 與 《 十 七 條 協 議》 的 不 同, 在 於 他 要 把 “ 兩 制 ” 的 界 限 從 過 去 的 “ 行 政 範 圍 ” 擴 展 到 整 個 “ 藏 人 居 住 區 ”, 使 全 體 藏 族 人 民 統 一 在 一 個 制 度 下, 而 不 再 像 五 十 年 代 那 樣 被 “ 兩 制 ” 割 裂。 那 麼, 是 否 就 能 避 免 不 同 制 度 的 衝 突, 以 及 所 導 致 的 “ 一 國 兩 制 ” 的 失 敗 呢﹖
  遺 憾 的 是, 即 使 實 現 了 “ 大 西 藏 ” 的 一 體 化, 同 樣 問 題 也 還 是 照 樣 存 在。 因 為 四 省 藏 區 不 少 地 方 現 在 已 經 成 為 漢 藏 混 居 地 區, 如 果 把 那 些 地 區 劃 歸 西 藏 管 轄, 藏 人 統 一 於 一 種 制 度 了, 同 時 卻 將 有 在 那 些 地 區 居 住 的 總 數 在 一 百 五 十 萬 以 上 的 漢 人 〔76〕 隨 之 被 置 於 西 藏 的 制 度 之 下。 原 來 對 藏 族 存 在 的 問 題 就 轉 移 到 了 漢 族 一 邊 ─ ─ 如 果 不 能 在 兩 種 制 度 之 間 實 現 隔 絕 的 話, 如 何 設 想 兩 邊 保 持 著 密 切 的 往 來 的 漢 人, 這 邊 生 活 在 中 共 的 集 權 專 制 下, 另 一 邊 則 生 活 在 達 賴 喇 嘛 的 西 方 民 主 制 之 下 呢﹖ 其 中 會 發 生 的 問 題 將 是 一 樣 的。 難 道 中 共 的 極 權 政 府 能 夠 容 許 四 分 之 一 國 土 變 成 自 由 天 地 嗎﹖ 所 有 那 些 惹 怒 了 中 共 的 異 議 人 士, 只 要 抬 腿 跨 過 兩 制 的 邊 界, 進 入 實 行 了 民 主 制 的 西 藏, 中 共 的 秘 密 警 察 是 否 就 再 不 能 對 他 們 進 行 追 究, 而 他 們 還 可 能 時 不 時 地 溜 回 來 開 上 一 個 要 求 中 共 下 臺 的 飛 行 集 會 呢﹖
   當 然, 達 賴 喇 嘛 會 力 圖 避 免 這 種 局 面。 在 他 的 “ 五 點 和 平 計 劃 ” 裡, 他 提 出 “ 中 國 移 民 必 須 回 歸 中 國 ” 〔77〕。 只 要 所 有 漢 人 都 離 開 現 在 的 漢 藏 混 居 區, 都 去 歸 中 共 政 權 統 治, 問 題 豈 不 就 迎 刃 而 解﹖ 對 達 賴 喇 嘛 來 講, 他 完 全 有 理 由 認 為 現 在 漢 藏 混 居 區 的 漢 人 大 部 分 是 不 合 法 移 民, 但 是 且 不 說 北 京 政 府 是 否 會 接 受 他 提 出 的 “ 移 民 回 歸 ”, 就 西 藏 方 面 而 言, 難 道 有 能 力 把 一 百 五 十 萬 “ 中 國 移 民 ” 清 除 出 去, 使 二 百 多 萬 平 方 公 里 的 西 藏 高 原 成 為 血 統 單 一 的 “ 純 藏 區 ” 嗎﹖ 發 生 嚴 重 的 民 族 衝 突 是 免 不 了 的, 退 一 萬 步 而 言, 即 使 西 藏 真 地 做 到 了 這 一 點, 它 又 怎 麼 防 止 被 驅 趕 的 中 國 人 重 新 返 回 呢﹖
  討 論 至 此, 又 回 到 了 我 們 在 前 面 涉 及 的 建 立 邊 防 及 其 代 價 的 問 題。 不 在 西 藏 與 中 國 之 間 設 立 起 嚴 密 的 防 線, 就 無 法 在 兩 制 之 間 實 現 隔 絕, “ 一 國 兩 制 ” ─ ─ 不 管 是 中 共 提 出 的 還 是 達 賴 喇 嘛 提 出 的 ─ ─ 也 就 不 可 能 成 功。 然 而 在 西 藏 漫 長 的 邊 界 建 立 邊 防, 是 西 藏 根 本 無 力 做 到 的, 也 永 遠 不 能 指 望 中 國 會 幫 助 西 藏 這 樣 做。
  所 以, 無 論 我 如 何 讚 賞 達 賴 喇 嘛 的 和 平 精 神 與 人 道 思 想, 我 也 無 法 在 他 現 已 公 諸 於 世 的 計 劃 和 建 議 中, 找 到 解 決 西 藏 問 題 的 切 實 可 行 的 基 礎。
註 釋
  〔1〕 吉 柚 權, 《 白 雪 ─ ─ 解 放 西 藏 紀 實》, 中 國 物 資 出 版 社,1993 年, 頁192。
   〔2〕 梅 • 戈 德 斯 坦, 《 喇 嘛 王 國 的 覆 滅》, 時 事 出 版 社,1994 年, 頁750。
  〔3〕 《 西 藏 文 史 資 料 選 集 • 紀 念 西 藏 和 平 解 放 四 十 周 年 專 輯》, 西 藏 自 治 區 文 史 資 料 委 員 會 編,1991 年, 頁277。
  〔4〕 吉 柚 權, 《 白 雪 ─ ─ 解 放 西 藏 紀 實》, 中 國 物 資 出 版 社,1993 年, 頁138。
  〔5〕 梅 • 戈 德 斯 坦, 《 喇 嘛 王 國 的 覆 滅》, 時 事 出 版 社,1994 年, 頁768-769。
  〔6〕 達 賴 喇 嘛 《 自 傳》 頁80-81。
  〔7〕 《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和 西 藏 地 方 政 府 關 於 和 平 解 放 西 藏 辦 法 的 協 議》, 見 《 西 藏 自 治 區 概 況》,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83 年, 頁626-629。
  〔8〕 梅 • 戈 德 斯 坦, 《 喇 嘛 王 國 的 覆 滅》, 時 事 出 版 社,1994 年, 頁797。
  〔9〕 梅 • 戈 德 斯 坦, 《 喇 嘛 王 國 的 覆 滅》, 時 事 出 版 社,1994 年, 頁798。
   〔10〕 梅 • 戈 德 斯 坦, 《 喇 嘛 王 國 的 覆 滅》, 時 事 出 版 社,1994 年, 頁843。
  〔11〕 吉 柚 權, 《 白 雪 ─ ─ 解 放 西 藏 紀 實》, 中 國 物 資 出 版 社,1993 年, 頁301,343。
  〔12〕 宋 黎 明, 《 重 評 〈 十 七 條 協 議 〉》, 載 《 中 國 大 陸 知 識 分 子 論 西 藏》, 臺 灣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6 年, 頁125。
  〔13〕Pierre-AntoineDonnet, 《 西 藏 生 與 死 ─ ─ 雪 域 的 民 族 主 義》,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企 業 有 限 公 司,1994 年, 頁39。
  〔14〕Pierre-AntoineDonnet, 《 西 藏 生 與 死 ─ ─ 雪 域 的 民 族 主 義》,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企 業 有 限 公 司,1994 年, 頁39。
  〔15〕 列 寧, 《 共 產 主 義 運 動 中 的 “ 左 ” 派 幼 稚 病》。
  〔16〕 吉 柚 權, 《 白 雪 ─ ─ 解 放 西 藏 紀 實》, 中 國 物 資 出 版 社,1993 年, 頁464。
  〔17〕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史 資 料 徵 集 委 員 會 編, 《 和 平 解 放 西 藏》,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5 年, 頁113-116。
  〔18〕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史 資 料 徵 集 委 員 會 編, 《 和 平 解 放 西 藏》,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5 年, 頁117-118。
  〔19〕 陳 競 波, 《 西 藏 統 一 戰 線 工 作 的 歷 程》, 載 《 西 藏 文 史 資 料 選 集 • 紀 念 西 藏 和 平 解 放 四 十 周 年 專 輯》, 西 藏 自 治 區 文 史 資 料 委 員 會 編,1991 年, 頁121。
  〔20〕 陳 競 波, 《 西 藏 統 一 戰 線 工 作 的 歷 程》, 載 《 西 藏 文 史 資 料 選 集 • 紀 念 西 藏 和 平 解 放 四 十 周 年 專 輯》, 西 藏 自 治 區 文 史 資 料 委 員 會 編,1991 年, 頁120。
  〔21〕 譚 • 戈 倫 夫(A.TomGrunfeld), 《 現 代 西 藏 的 誕 生》, 中 國 藏 學 出 版 社,1990 年, 頁168﹔ 《 西 藏 大 事 輯 錄》 頁25。
  〔22〕 譚 • 戈 倫 夫(A.TomGrunfeld), 《 現 代 西 藏 的 誕 生》, 中 國 藏 學 出 版 社,1990 年, 頁171。
   〔23〕 趙 慎 應, 《 中 央 駐 藏 代 表 ─ ─ 張 經 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5 年, 頁109。
  〔24〕 趙 慎 應, 《 中 央 駐 藏 代 表 ─ ─ 張 經 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5 年, 頁110-111。
  〔25〕 達 賴 喇 嘛, 《 流 亡 中 的 自 在﹕ 達 賴 喇 嘛 自 傳》, 臺 灣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1990 年, 頁101-102。
  〔26〕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30。
  〔27〕 達 賴 喇 嘛, 《 流 亡 中 的 自 在﹕ 達 賴 喇 嘛 自 傳》, 臺 灣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1990 年, 頁108。
  〔28〕 達 賴 喇 嘛, 《 流 亡 中 的 自 在﹕ 達 賴 喇 嘛 自 傳》, 臺 灣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1990 年, 頁107。
  〔29〕 《 新 華 月 報》,1952 年12 月 號, 頁11。
  〔30〕 毛 澤 東 《 關 於 我 們 對 西 藏 工 作 的 政 策 ─ ─ 中 共 中 央 關 於 西 藏 工 作 方 針 的 指 示》 見 《 毛 澤 東 選 集》 第 五 卷 頁61。
  〔31〕 曉 暉 等, 《 紐 約 訪 達 賴 喇 嘛》, 載 《 中 國 大 陸 知 識 分 子 論 西 藏》, 臺 灣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6 年, 頁241-242。 另 見 達 賴 喇 嘛, 《 流 亡 中 的 自 在﹕ 達 賴 喇 嘛 自 傳》, 臺 灣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1990 年, 頁118。
  〔32〕 《 西 藏 大 事 輯 錄 •1949 年 ─1985 年》, 西 藏 農 牧 學 院 馬 列 教 研 室 與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校 理 論 研 究 室 合 編,1986 年, 頁65-66。
  〔33〕 達 賴 喇 嘛, 《 流 亡 中 的 自 在﹕ 達 賴 喇 嘛 自 傳》, 臺 灣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1990 年, 頁143。
   〔34〕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32-34。
   〔35〕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史 資 料 徵 集 委 員 會 編, 《 西 藏 革 命 史》,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1 年, 頁103。
  〔36〕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史 資 料 徵 集 委 員 會 編, 《 西 藏 革 命 史》,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1 年, 頁104。
   〔37〕 《 中 共 西 藏 黨 史 大 事 記》。
   〔38〕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史 資 料 徵 集 委 員 會 編, 《 西 藏 革 命 史》,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1 年, 頁106﹔ 趙 慎 應, 《 中 央 駐 藏 代 表 ─ ─ 張 經 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5 年, 頁126。
  〔39〕 李 維 漢, 《 統 一 戰 線 問 題 與 民 族 問 題》, 頁180。
  〔40〕 馬 麗 華, 《 靈 魂 像 風》, 作 家 出 版 社,1994 年, 頁212。
  〔41〕 譚 • 戈 倫 夫(A.TomGrunfeld), 《 現 代 西 藏 的 誕 生》, 中 國 藏 學 出 版 社,1990 年, 頁220。
  〔42〕 譚 • 戈 倫 夫(A.TomGrunfeld), 《 現 代 西 藏 的 誕 生》, 中 國 藏 學 出 版 社,1990 年, 頁188。
   〔43〕 喬 治 • 金 斯 伯 格 等, 《 遠 東 觀 察》,1960 年29 卷 第8 期。
  〔44〕 達 瓦 • 諾 布, 《1959 年 的 叛 亂, 一 點 說 明》, 頁81。
  〔45〕 工 布 • 扎 西 • 恩 珠 倉 《 四 水 六 崗 ─ 西 藏 抵 抗 運 動 回 憶 錄》 頁59-62。 〔46〕 頓 堆 曲 英, 《 從 宗 秘 書 到 邊 壩 地 區 叛 軍 司 令》, 載 《 西 藏 文 史 資 料 選 輯 • 第 三 輯》, 西 藏 自 治 區 政 協 文 史 資 料 研 究 委 員 會 編,1984 年, 頁86。
  〔47〕 吉 柚 權, 《 白 雪 ─ ─ 解 放 西 藏 紀 實》, 中 國 物 資 出 版 社,1993 年, 頁476。
  〔48〕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委 宣 傳 部 編 《 中 央 和 中 央 領 導 同 志 關 於 西 藏 民 族 問 題 的 部 分 論 述》。
  〔49〕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委 宣 傳 部 編 《 中 央 和 中 央 領 導 同 志 關 於 西 藏 民 族 問 題 的 部 分 論 述》。
  〔50〕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45。
   〔51〕 王 國 珍, 《 霹 靂 天 降 懲 凶 頑 ─ ─ 回 憶 拉 薩 戰 鬥 中 的 炮 兵 行 動》, 載 《 西 藏 革 命 回 憶 錄 • 第 四 輯》,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89 年, 頁39。
  〔52〕 西 藏 自 治 區 黨 史 資 料 徵 集 委 員 會 編, 《 西 藏 革 命 史》,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1 年, 頁116。
  〔53〕 黃 少 勇, 《 鐵 流 滾 滾 丹 心 熠 熠 ─ 回 憶 拉 薩 戰 役 中 的 汽 車 行 動》, 載 《 西 藏 革 命 回 憶 錄 • 第 四 輯》,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89 年, 頁 48。
   〔54〕 以 上 信 件 摘 自 譚 • 戈 倫 夫 《 現 代 西 藏 的 誕 生》 和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55〕 達 賴 喇 嘛, 《 流 亡 中 的 自 在﹕ 達 賴 喇 嘛 自 傳》, 臺 灣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1990 年, 頁160。
  〔56〕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92。
   〔57〕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494。
   〔58〕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85。
   〔59〕 許 家 屯, 《 許 家 屯 香 港 回 憶 錄》, 香 港 聯 合 報 有 限 公 司,1993 年, 頁327-328。
  〔60〕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109、110。
  〔61〕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109、114。
  〔62〕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115、116。
  〔63〕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119、120。
  〔64〕 《 雪 域 文 化 •1992 年 夏 季 號》, 頁32 ─35。
  〔65〕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143-151。
  〔66〕 香 港 《 開 放》 雜 誌,1997 年2 月 號, 頁26。
  〔67〕 香 港 《 開 放》 雜 誌,1997 年2 月 號, 頁28。
  〔68〕 香 港 《 開 放》 雜 誌,1997 年2 月 號, 頁29。
  〔69〕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275。
  〔70〕 曹 長 青, 《 中 國 大 陸 知 識 分 子 論 西 藏》, 臺 灣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6 年, 頁13。
  〔71〕 香 港 《 開 放》 雜 誌,1997 年2 月 號, 頁39。
  〔72〕 吉 柚 權, 《 西 藏 平 叛 紀 實》, 西 藏 人 民 出 版 社,1993 年, 頁275。
  〔73〕 宋 黎 明, 《 重 評 〈 十 七 條 協 議 〉》, 載 《 中 國 大 陸 知 識 分 子 論 西 藏》, 臺 灣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6 年。
  〔74〕Pierre-AntoineDonnet, 《 西 藏 生 與 死 ─ ─ 雪 域 的 民 族 主 義》,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企 業 有 限 公 司,1994 年, 頁261。
  〔75〕 達 賴 喇 嘛 的 這 兩 個 演 講 全 文 見Pierre-AntoineDonnet 所 著 《 西 藏 生 與 死 ─ ─ 雪 域 的 民 族 主 義》 的 附 錄。
  〔76〕 《 當 代 中 國 西 藏 人 口》, 中 國 藏 學 出 版 社,1992 年, 頁90。
  〔77〕 《 達 賴 喇 嘛 的 五 點 和 平 計 劃》, 見Pierre-AntoineDonnet 所 著 《 西 藏 生 與 死 ─ ─ 雪 域 的 民 族 主 義》, 頁327。
  1 五 十 年 代 北 京 大 學 一 教 授 以 當 時 中 共 宣 傳 部 長 陸 定 一 和 統 戰 部 長 李 維 漢 的 名 字 做 了 一 副 針 對 當 時 中 共 政 策 的 對 聯﹕ “ 百 花 齊 放 陸 定 一, 民 族 團 結 李 維 漢 ”。
  2 《 西 藏 大 事 輯 錄》 上 最 早 提 到 叛 亂 的 是1956 年6 月23 日, 達 賴 喇 嘛 在 中 國 內 地 訪 問 將 近 一 年, 剛 受 過 中 共 煞 費 苦 心 的 “ 統 戰 ” 接 待, “ 達 賴 在 回 到 拉 薩 後, 攻 擊 和 反 對 康 區 的 土 地 改 革, 反 對 人 民 解 放 軍 平 息 康 區 叛 亂, 並 支 持 康 區 叛 亂 的 反 動 頭 人 ” ﹙ 見 《 西 藏 大 事 輯 錄》 頁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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